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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杨立新主编。以案例阐释司法解释原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立足法律实践问题,专业指导法律实务。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同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一批司法解释也开始生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之后、施行之前的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对以往的民法适用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颁布新的司法解释,修订原有的司法解释,废除过时的司法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确实施提供了及时的、必要的指导,具有重要的法律适用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作为首批司法解释之一,有一般规定、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衔接适用的具体规定、附则四个部分,共28个条文,对我国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制度作出了规定,以适应“民法典时代”背景下的司法实践需要。

作者借助参与立法,参加制定司法解释讨论的优势和研究民法理论的基础,对新颁布的适用《民法典》司法解释进行研究,并且结合真实的案例进行解读,打造了这套《民法典司法解释案例解读丛书》,旨在揭示司法解释的条文要义,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的适用规则,保障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助力于民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

目录

  • 版权信息
  • 《民法典司法解释案例解读丛书》总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 一、一般规定
  • 二、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
  • 三、衔接适用的具体规定
  • 四、附则
  • 附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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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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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优先承租权,是指租赁期届满后,原告继续出租的,且原承租人仍愿租用房屋的,在同等的租赁价格和租赁期限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于其他承租人的承租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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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