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主编推荐语

张明楷心血之作,让你在刑法思维方法上来一次彻底的“革命”!

内容简介

本书选取二十余则西方经典法律格言,以轻松的笔法和层层深入的分析展示了刑法学的博大思想和理论内涵。本书将格言和刑法理论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给我们一种全新的体验,属于法学的启蒙之作。

目录

  • 版权信息
  • 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代序)
  •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 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 罪责越重,刑罚越重
  • 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为受处罚
  • 法律在惩罚前应予警告
  •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 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
  • 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
  •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 不作为也是行为
  • 原因的原因是结果的原因
  • 紧急时无法律
  • 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
  • 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
  • 无犯意则无犯人
  • 不知法律不免责
  • 法律不强人所难
  • 受强制实施的恶行应当归责于强制者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 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
  • 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
  • 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
  •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
  • 后记
  • 第二版后记
  • 第三版后记
展开全部

评分及书评

4.7
15个评分
  •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4.0
    52走出法学的领域

    张老师的这本书我买过两次,因为从事这个专业,朋友圈子也多是法律方向的,书被借走了,也就借走了,这个年代,不流行还书,借的时候就没打算过还。我的很多法学专业的书,都是这么离我而去的。法学里说契约精神,但是我们的生活经验是,这里面有很多社会学的礼物的交换问题,当然了,这很难说是交换,我不买,基本不会有人看。还真是现代版的 “书非借不能读”,一笑。我读书时,有次讲座,有位老师跟我们说过,法学这个专业比较特殊,它的主体是个舶来品,跟传统社会的法学关系不大,特别是教义学意义上的法学,这个时候,最好是对各种法学理论里似乎是不证自明和无需证明的观念做一些前提梳理,找到其中的理论背景和价值承诺。避免外来观念的抽象的外在化的本本式的应用,同时保持开放借鉴和学习的心态。这是我从法学转到哲学专业时给自己找的理由之一。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3.0

      我们现在提倡法治。实行法治,就是要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方面都以法的规范作为唯一规则去引导、评价、奖赏、制裁人们的行为,而不是以任何人的意志为标准。但是,“要使法治生效,应当有一个常常毫无例外地适用的规则,这一点比这个规则的内容为何更为重要。只要同样的规则能够普遍实施,至于这个规则的内容如何倒还是次要的。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法律的正义诠释学

        “没有人能够以一个客观观察者的角色来进行理解。所有解释者必然地带有本身的前设和关注,这一切不但影响当事人如何理解,也影响他们所作的结论。…… 人类总是通过个人的历史和成见,来思考我们的一切理解。以往的经验和知识 —— 包括我们整个人的背景 —— 塑造我们观察事物的角度和对事物的理解。”

          转发
          评论

        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