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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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千字
字数
2023-03-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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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一本为新型刑事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的司法实务参考用书。
内容简介
本书包含犯罪,刑罚的具体运用,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刑事证据,程序及其他。
本书在内容上有以下特色:
一是突出裁判规则价值。以历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采用的刑事案例为精选基础,优中选优,提供给读者十余年积累的多类型、多视角的疑难新型典型性案例,概览人民法院的类型化裁判规则。
二是方便读者检索。为体现以读者为本的理念,丛书分卷细化,每卷根据的案由、法律适用问题分类编排案例,以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案件焦点的核心内容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三是注重案例分析的实用性。根据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对原“法官后语”进行完善,高度提炼案例对理解和适用新法新规的参考价值,为新型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为司法工作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目录
- 版权信息
- 序
- 一 犯罪
- (一)犯罪和刑事责任
- 001 行为与后果间不具有唯一排他性因果关系情形下故意伤害罪之认定
- 002 事先有重大过错时正当防卫的认定
- 003 对防卫行为性质的判断应综合考量
- 004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行为内容的区分
- 005 “因公”滥用职权行为的定性与刑罚必要性的考量
- 006 金融不良资产不能作为诈骗罪的犯罪对象
- 007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
- 008 贩卖毒品罪不以牟利为构成要件
- 009 伤害行为致特殊体质被害人死亡性质的认定
- 010 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
- 011 贷款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012 确实无法查明行为人年龄的,应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推定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
- 013 互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分
- 014 跨区域集团化非法集资类案件中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定
- 015 非法持有毒品罪中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
- 016 因果关系中介入因素的认定及故意伤害罪(致死)、过失致人死亡罪之区分
- 017 “多因一果”情况下如何评价妨害公务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018 被害人承诺阻却故意伤害罪的成立
- 019 行为人在精神病发病期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及量刑
- 020 就诊人死亡的非法行医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 (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 021 共同犯罪中从犯、犯罪中止的认定
- 022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及如何区分预备和未遂
- (三)共同犯罪
- 023 “套路贷”犯罪的定性、罪数区分及共犯认定
- 024 电信诈骗共同犯罪的犯罪金额认定
- 025 以是否从事公务为基础判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 026 掌握危险废物信息渠道的介绍人不宜认定为污染环境罪从犯
- 027 内外勾结职务侵占案中参与人员的认定
- 028 对向犯与共同犯罪的区分界定、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个体性及单位犯罪适用如实供述的可能性
- 029 共同实施故意伤害犯罪中是否“不宜区分主、从犯”
- 030 女性构成强奸罪共犯的认定
- 031 家庭作坊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不宜区分主、从犯
- 032 概然性教唆且明知被教唆者实施抢劫未提异议是否构成抢劫共犯
- 二 刑罚的具体运用
- (一)量刑
- 033 仅作“宣告式”认罪表示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034 对认罪态度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人身危险性大的醉驾再犯也可顶格量刑
- 035 如何计算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 036 前罪被特赦后发现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理
- 037 可否突破刑法分则规定的最低刑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 038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应如何计算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 039 再审生效判决维持原判缓刑的,原执行的缓刑考验期应予折抵
- 040 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调整
- (二)自首和立功
- 041 自首与认罪认罚从宽的界分与衔接
- 042 “以自首论”的认定
- 043 主动报案但不具有投案意愿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 044 对被告人自愿认罪情节的考量
- 045 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上游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公安机关据此将上游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抓获的构成立功
- 046 指控罪名与审理查明罪名不一致的认定及上诉人配合狱侦行为是否构成立功
- 047 自首中罪行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认定
- 048 “自动投案”型自首的认定
- 049 “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的含义界定
- 050 立功检举他人犯罪内容具体、指向明确的审查标准
- 051 携带有关物品如何认定“形迹可疑”型自首
- 052 未如实供述主观心态,不应认定为自首
- 053 立功的法律认定
- 054 缓刑减刑案中检举揭发构成重大立功的认定
- (三)数罪并罚
- 055 原审判决遗漏撤销前罪缓刑,再审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时能否加重处罚结果
- 056 行为人实施毒品犯罪的目的是诬告陷害他人,两个犯罪行为构成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处罚
- 057 选择性罪名一般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行为确定罪名
- 058 被告人分别构成同一罪名的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应当数罪并罚
- 059 漏罪发现时间的认定
- 060 同类犯罪分案处理中数罪并罚规则的适用
- 三 危害公共安全罪
- 061 醉酒后点燃停放在居民区附近的电动车的行为定性
- 062 安检员帮助公交车司机通过酒精检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063 刑事案件审理期间达成的民事执行和解不能认定为刑事和解
- 064 肇事逃逸的认定及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评价
- 065 交通肇事罪中对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义务并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
- 066 水上交通肇事案件船舶碰撞事故责任认定中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
- 067 行为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逃逸后在抓获前再次饮酒的,仍可认定醉酒驾驶
- 068 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
- 069 过失犯罪中作为形式对罪名认定的影响
- 070 判定非法储存枪支罪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主要依据
- 071 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所依据内容”的供述与自首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二者之间关系的认定
- 072 交通肇事后逃逸及自首认定
- 073 责任事故罪中事故调查报告的证据审查及工程转包关系中涉案人员的刑事认定
- 074 开“斗气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及责任认定
- 075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逃逸行为禁止重复评价
- 076 危险驾驶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竞合判定
- 077 非法持有枪支犯罪违法性认识的认定
- 078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性质的准确认定
- 079 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发包业主的刑事责任认定
- 四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080 未查获鉴定伪劣产品不影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的认定
- 081 生产完成后才得知受托生产的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但仍交付委托方销售的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082 以宣称能预防、治愈疑难杂症等药物功效的方式诱骗他人购买保健品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
- 083 假药是否实际售出不影响销售假药罪既遂的认定
- 084 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改判缓刑时禁止令的适用
- 085 在制售假烟团伙中负责介绍工人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086 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缓刑如何适用禁止令
- (二)走私罪
- 087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中走私货物数量的认定
-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088 对法规竞合及索贿财物如何处理
- 089 拆迁诈骗中拆迁员收受钱款的行为认定
- 090 拒不交出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行为的定性
- 091 对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医生行贿如何定罪处罚
-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09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作用及犯罪金额的认定
- 093 购买假币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
- 094 高利转贷罪中被告人“过桥”贷款行为的认定
- 095 非法集资犯罪的被告人犯意转化之司法认定
- 096 审判阶段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认定、程序选择及量刑依据
- 097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提供网络技术、设备服务行为的性质与责任认定
- 098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数额的认定
- 09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社会公众”范围的认定
- 100 银行工作人员明知被告人提供虚假的贷款资料而予以贷款能否认定为骗取贷款罪
- 101 骗取贷款罪中被告人主观认识及客观骗取贷款行为的认定
- (五)金融诈骗罪
- 102 道路交通事故真实发生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金不计入保险诈骗数额
- 103 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104 以虚拟货币交易为名实际操控价格的定性
- 105 经营型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
- 106 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及推定规则
- 107 涉网络众筹平台型诈骗类犯罪的罪名选择
- 108 对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109 侵犯公民财产信息并实施信用卡诈骗罪数的认定
-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 110 利用建筑资质为他人提供挂靠服务的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及偷逃税款金额的认定
- 111 逃税罪处罚阻却事由的认定
- 112 “代开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认定
- 113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的认定规则
-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 114 产品配方仅某关键成分的含量不为公众所知悉亦能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 115 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既遂、未遂的认定
- 116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未遂时货值金额的认定
- 117 销售盗版加密锁行为性质的认定
-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 118 利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为他人非法套现属于非法经营
- 119 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的行为定性
- 120 合同诈骗罪中被告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121 合同诈骗罪中主观故意的认定
- 122 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如何理解认定
- 123 传销案件的特点及传销中领导者、组织者的认定
- 124 非法经营罪中利用POS机进行信用卡“养卡”行为的认定
- 125 非法经营罪中烟草专卖品的认定
- 126 “黑物业”恶势力团伙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准确适用
- 127 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的区分和认定
- 128 为骗取银行贷款而骗取担保,致使担保公司遭受损失行为的法律定性
- 129 如何把握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适用范围
- 130 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的罪名认定
- 131 民事欺诈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区分
- 132 非法“众筹”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133 交易中窃取已给付购车款的车辆的行为定性
- 134 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诱骗二手车卖家过户车辆并出具收款凭据行为的定性
- 五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一)故意杀人罪
- 135 寻衅滋事致被害人泅水溺亡如何定罪
- 136 对主观心态的辩解是否影响成立自首
- 137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故意上的区分
- 138 相约自杀中放弃自杀者刑事责任的认定
- 139 被害人有明显过错应作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情节
-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 140 过失致人死亡中注意义务之探析
- 141 如何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名中的情节较轻
- 142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客观要件辨析
- 143 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被告人过失行为的认定
- 144 互殴中致特殊体质者死亡,如何认定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与主观上存在过失
- 145 结果预见义务与结果避免义务的准确认定
- 146 认定过失犯罪中应以注意能力作为审查注意义务的关键
- 147 实施一般殴打行为致人摔倒后死亡的定性
- (三)故意伤害罪
- 148 共同故意伤害案件中部分共犯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其他共犯对被害人死亡是否应承担责任
- 149 针对特定对象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应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 150 “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如何界定
- 151 正当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判断
- 152 行为人妨害公务行为同时触犯数罪,如何择一重罪处罚
- 153 持利器对不法侵害行为进行反击的能否成立正当防卫
- 154 被害人在追溯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155 教唆犯中实行过限的认定
- 156 在防卫人住处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犯罪的行为应认定为特殊防卫
- 157 诱发被害人自身疾病猝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 158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
-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
- 159 被告人危险驾驶的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五)强奸罪
- 160 共同强奸犯罪中,被告人部分得逞部分未得逞,已着手未得逞的被告人亦构成强奸罪,并构成轮奸加重情节
- 161 利用特殊职责性侵未成年人应从严惩处
- 162 未成年人性侵已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案件中违背妇女意志的判断
- 163 短暂的时间与场所的间隔不影响轮奸情节的成立
- 164 强奸案中既未遂及轮奸的认定
- 165 非典型严重暴力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
- 166 强奸罪共犯的认定及绑架过程中抢劫的具体罪名适用
- 167 犯罪中止和未遂的认定
- 168 被害人的强烈反抗对强奸犯的犯罪意志产生相当程度抑制,导致其犯罪意志减弱并最终停止实施强奸行为的,构成强奸罪的未遂
- 169 年满14周岁后在产生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与被告人“自愿”发生性行为的,被告人的行为应认定为强奸
- 170 被害人未做出明显反抗的强奸案中被害人的主观意愿判断
- 171 共同强奸均未遂不构成轮奸
- 172 性侵未成年人“零口供”案件的证据标准
- 173 强奸罪中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
- 174 强奸罪中“情节恶劣”的认定
- 175 恋爱期间女方反悔,男方使用暴力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定性
- (六)强制猥亵罪
- 176 网络猥亵儿童案中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
- 177 利用强制猥亵形成的心理强制后“借款”不必然构成抢劫罪
- 178 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认定
- 179 不能排除其他合理怀疑即无罪
- 180 “网络隔空”猥亵儿童行为的认定
- 181 猥亵行为本身亦是强制行为的强制猥亵罪认定
- (七)非法拘禁罪
- 182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认定
- 183 对他人的活动范围进行了具有明确指向性限定的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 184 扣押高于债务数额财物并拘禁他人的行为定性
- 185 非法拘禁罪中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 (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186 非法买卖QQ号、微信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 187 为实施电信诈骗而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该如何认定
- 188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个人信息界定及情节认定
- 六 侵犯财产罪
- (一)抢劫罪
- 189 将为索回赌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的先决条件
- 190 转化型抢劫中犯罪形态的认定
- 191 进入与生活场所有明确隔离的经营场所抢劫的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 192 冒充武警人员查处违法行为时采用短暂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强取财物应如何定性
- 193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是否应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 194 抢劫数额巨大的承兑汇票未贴现的行为如何认定
- 195 暴力手段抢劫过程中“逼迫打欠条”行为应如何定性
- 196 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两个当场”标准
- 197 如何适用《两抢意见》第五条的兜底条款认定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罪
- 198 出质人以暴力手段抢回质押物行为的定性和数额认定
- 199 犯信用卡诈骗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可转化为抢劫罪
- 200 加“霸王油”后被加油员抓车拦截,仍不停车而驶离现场,构成抢劫罪
- 201 抢劫对象性质不同的情况下,想象竞合犯应该按照“从一重”原则处理
- (二)盗窃罪
- 202 在待出租房屋内抢劫不构成“入户抢劫”
- 203 将已出卖的银行卡办理的POS机内钱款秘密据为己有行为的认定
- 204 微信盗刷行为的性质认定
- 205 骗取他人银行卡号及密码以窃取他人财物行为性质的认定
- 206 持卡人将已出售的信用卡内钱款非法占为己有行为性质的认定
- 207 从他人遗留于ATM机内已通过身份识别的卡上取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208 扒窃未得逞行为的定性和证明标准
- 209 被盗的可补办但不可兑现的记名有价票证盗窃金额的认定
- 210 窃取电信公司内部宽带账户转卖构成何种罪名
- (三)诈骗罪
- 211 网络诈骗案件中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和主从犯
- 212 合同诈骗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213 通过网络平台实施诈骗的责任认定
- 214 “网店代运营”中商业欺诈与诈骗之间的界限
- 215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诈骗罪的界定
- 216 民间送养行为中居间介绍人收取“营养费”的行为如何认定
- 217 以欺骗手段让人作出不法原因给付实现截贿的行为应定性为诈骗罪还是介绍贿赂罪
- 218 虚构事实唆使他人挪用资金行为的性质认定
- 219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中“明知”的认定
- 220 未实施与合同内容相关的经济活动,合同仅作为其实施诈骗的一种手段,应认定为诈骗罪
- 221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认定界限
- 222 电信网络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
- 223 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辩解是否影响如实供述的成立
- 224 以高息借贷为名的诈骗犯罪中被告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的认定
- 225 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的主观目的判断
- (四)抢夺罪
- 226 跟车尾随闯卡偷逃高速通行费行为认定
- 227 以试骑为由当着被害人的面将电动自行车骑走的罪名认定
- 228 以试驾之名将车开走的行为定性
- (五)职务侵占罪
- 229 将个人名下银行卡提供给公司使用,通过挂失补卡手段将卡内钱款取走、消费行为的定性
- 230 利用职务便利冒领渠道费用的刑法规制
- (六)挪用资金罪
- 231 管理合作建房中挪用资金构成挪用公款还是挪用资金罪
- 232 国有企业改制情形下挪用型犯罪的定性
- (七)敲诈勒索罪
- 233 财产类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234 敲诈勒索所得财物用于集体公益事业仍构成敲诈勒索罪
- 235 恶势力中“软暴力”行为的准确认定
- 236 “黑中介”人员实施“软暴力”行为的定性
- 237 民间纠纷引发敲诈勒索案中被害人过错对被告人量刑的影响
- (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238 合伙人“卷走”合伙财产,其他合伙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构成共同犯罪
- 239 多因一果刑事因果关系的认定
- 七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 240 向境外信息网络诈骗分子出售银行卡等“四件套”行为的定性
- 241 通过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手段转移待继承房产的性质认定
- 242 伪造临时行驶车号牌是否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 243 明知他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而提供资金投放广告并发布赌博游戏发展会员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
- 244 利用挂机辅助软件刷取游戏道具并转卖获利的定性
- 245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分
- 246 赌博罪中聚众赌博的认定
- 247 侵财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 248 寻衅滋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
- 249 游戏币代充值业务的定性
- 250 代替考试罪的定性量刑分析
- (二)妨害司法罪
- 251 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银行卡中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定性
- 252 被执行人具备“部分执行能力”情形下的拒执罪入罪标准
- 253 在法庭内进行的、与庭审密切相关的诉讼活动的秩序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法庭秩序
- 254 妨害“执行”行为在判决、裁判生效前实施是否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 255 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较多的认定
-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
- 256 盗掘古墓葬罪既遂标准的认定
- (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257 行为人采伐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或珍贵树木的,不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 258 污染环境罪中“有毒物质”的认定
- 259 滥伐林木罪中的林木能否认定为违法所得
- (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260 共同欺骗他人吸毒中主从犯的认定
- 261 发回重审后被补充指控为共同犯罪的事实应认定为“新的犯罪事实”
- 262 未就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的应予补正
- 263 通过麻黄草非法生产麻黄碱类制毒物品数量的认定
- 264 贩毒人员住处查获的毒品数量的认定
- 265 运输假毒品应如何定性
- 266 贩卖毒品犯罪中以贩养吸的认定
- 267 吸毒者购买毒品及接货行为的定性问题
- (七)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268 组织不同时间段内三名以上卖淫女实施卖淫行为的准确认定
- 269 准确认定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及其主、从犯
- (八)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270 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犯罪的量刑
- 八 贪污贿赂罪
- 271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以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方式隐匿公司、企业财产的行为应定性为贪污
- 272 国有持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
- 273 房产交易型受贿中“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认定及犯罪收益追缴原则
- 274 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合法性审查
- 275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审查与处理
- 276 将国有财产转为本人为股东的公司占有,并以该财产为他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致该国有财产被处置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 277 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要件及量刑情节
- 278 经一审庭审质证过的供述二审翻供,要求非法证据排除的认定
- 279 村干部在拆迁诈骗类案件中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的认定
- 280 套取公私财物后部分用于公务支出的性质认定
- 281 层层转请托型贿赂犯罪中间人的定性
- 282 驾照考试考场安全员在职务犯罪中的身份认定
- 283 排除合理怀疑的准确适用
- 284 感情投资型受贿金额的认定
- 285 附加刑应当与主刑在同一幅度内量刑
- 286 请托人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身地位或职权产生的间接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请托人是否构成行贿罪
- 287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中共同贪污的认定
- 九 渎职罪
- 288 泄露货运驾驶员资格考试答案的行为定性分析
- 289 公职人员私自抓赌私分赌资行为的定性
- 290 抽象行政行为中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 十 刑事证据
- 291 基本“零口供”时犯罪的认定
- 292 危险驾驶罪中存在瑕疵的血液鉴定意见的证明力认定
- 293 未对原始存储介质数据进行审查的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资格认定
- 294 低龄未成年被害人陈述的采信
- 295 一方未进行酒精检测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采信
- 296 对伪造借据以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 297 未当场提取影响被害人隐私的物证可作证据使用
- 298 如何理解刑事案件证据确实、充分
- 299 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审查与运用
- 300 依法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效力
- 301 二审翻供案件中仅有被告人供述证明事实的认定
- 302 采用保护性措施确保被害人出庭陈述
- 303 被告人供述与同步录音录像内容不一致的非法证据应予排除
- 十一 程序及其他
- 304 未成年犯罪人因客观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社区矫正报到手续是否撤销缓刑的认定
- 305 执行担保和分期履行在罚金执行程序中的参照适用规则
- 306 侦查期满后解除强制措施且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不能视为已撤销案件
- 307 被告人违法所得应该首先责令退赔给受害人
- 308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者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 309 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身份不明情形下的强制医疗程序
- 310 强制医疗机构拒绝收治能否作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条件
- 311 欺诈犯罪语境下刑民交叉案件责任聚合分析
- 312 审查判断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意见应结合在案证据
- 313 社区矫正机构未对再犯新罪的矫正对象提出收监建议,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自被抓获之日起中止
- 314 死缓罪犯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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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治出版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治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