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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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千字
字数
2020-05-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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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对个人信息民事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
内容简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围绕个人信息所产生的社会利益冲突日益增加。民事法律制度对个人信息利益冲突的解决作用举足轻重: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制度创设以及富有实效的运行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至关重要。
个人信息的民事保护,不是片面维护某单一主体利益,而是要在利益衡平的视野下,对不同的社会关系进行衡量,并从以下方面入手完成民事保护规范的搭建:其一,个人信息权赋权与权利内容检视;其二,个人信息使用过程法律规制;其三,个人信息侵权救济规则的构建。
通过上述三个维度,构架一个旨在保障个体权益实现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双重目标,充分协调个人信息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制度框架。
目录
- 版权信息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标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个人信息流转中的利益冲突衡量论
- 第一节 个人信息的价值属性
- 一、个人信息的法律界定
- 二、个人信息的精神利益维度
- 三、个人信息的财产利益维度
- 四、交互发展中的个人信息——精神利益兼具财产利益
- 第二节 利益衡量的法律内涵
- 一、利益与法律利益
- 二、法律利益与利益衡量
- 三、利益衡量的审视对象:社会利益格局
- 第三节 个人信息流转中的“点”与“线”
- 一、个人信息流转中的“点”
- 二、个人信息流转中的“线”
- 第四节 个人信息流转中的利益类型
- 一、个人信息流转中的个人利益
- 二、个人信息流转中的群体利益
- 三、个人信息流转中的公共利益
- 第五节 利益衡量与利益冲突解决
- 一、利益衡量的类型与法律标准
- 二、利益冲突解决
- 第二章 个人信息民事保护路径选择论
- 第一节 域外代表性国家与地区个人信息民事保护路径评析
- 一、美国:基于隐私权的个人信息民事保护
- 二、德国:基于一般人格权的个人信息民事保护
- 三、我国台湾地区:基于个人资料权的个人信息民事保护
- 四、小结
- 第二节 我国个人信息民事保护发展与现状评述
- 第三节 个人信息民事保护的路径选择
- 一、人格权理论的新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动机
- 二、《民法总则》中个人信息民事保护规则法条评析
- 三、直接保护与间接保护路径之论辩及选择
- 第四节 利益衡量视野下的个人信息二元民事保护体系
- 第三章 个人信息权民事赋权权利论
- 第一节 个人信息权的类型化生成
- 一、一般人格权
- 二、从补充到生成——个人信息权的类型化
- 第二节 个人信息权的权能
- 一、信息决定
- 二、 信息查阅
- 三、信息更正
- 四、信息封存
- 五、信息收益
- 六、信息删除
- 第三节 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界限
- 一、我国民法语境中的隐私权
- 二、我国民法语境中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的关系
- 第四节 个人信息权与其他具体人格权的界限
- 一、个人信息权与姓名权的界分
- 二、个人信息权与肖像权
- 三、个人信息权与名誉权
- 第四章 个人信息使用规制程序论
- 第一节 个人信息流转的基本原则
- 一、不当连接禁止原则
- 二、比例原则
- 三、敏感信息禁止收集原则
- 第二节 个人信息收集与收集告知义务
- 一、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之判断
- 二、收集告知义务之正当性
- 三、收集告知义务之履行
- 四、收集告知义务的豁免
- 第三节 个人信息处理与利用的限制性条件
- 一、 公权机关个人信息处理与利用的限制性条件
- 二、私人机构个人信息处理与利用的限制性条件
- 三、“特定目的”之分析
- 第四节 个人信息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规制
- 一、个人信息许可使用合同中的利益衡量机制
- 二、个人信息许可使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 三、个人信息妥善保管义务
- 四、个人信息许可使用权的性质和边界
- 五、对个人信息衍生使用的限制
- 六、大数据使用领域的个人信息民事保护
- 第五章 个人信息侵权保护救济论
- 第一节 一般民事侵权损害救济规则之不足
- 第二节 个人信息侵权的利益衡量
- 一、行为自由之衡量
- 二、财产利益之衡量
- 第三节 弱势保护与个人信息侵权的归责原则
- 一、过错责任抑或无过错责任之争辩
- 二、弱势保护与过错责任原则修正
- 第四节 个人信息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一、过错
- 二、加害行为
- 三、损害事实
- 四、因果关系
- 第五节 个人信息权侵权责任的形式
- 一、停止侵害
- 二、消除危险
- 三、赔偿损失
- 四、赔礼道歉
- 第六节 个人信息侵权诉讼不经济困境之解决
- 一、个人信息侵权诉讼不经济困境
- 二、我国群体诉讼制度的解决困境
- 三、困境的解决:个人信息侵权中的集团诉讼
- 四、集团诉讼的本土化改造
- 结论
- 附录 美国隐私法 美国法典第5编第552A条
- 一、定义
- 二、提供档案材料的条件
- 三、提供档案材料的记录
- 四、使用档案材料的权利
- 五、机关要求
- 六、机关规章
- 七、民事补救
- 八、合法监护人的权利
- 九、刑事处罚
- 十、一般例外
- 十一、特种例外
- 十二、档案馆的档案
- 十三、政府订约人
- 十四、通讯名单
- 十五、匹配协议
- 十六、审核及对事实认定的抗辩机会
- 十七、限制
- 十八、新的系统和匹配程序的报告
- 十九、双年底报告
- 二十、其他法律的影响
- 二十一、资料完善委员会
- 二十二、管理和预算局的职责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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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法律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由司法部领导和管理。法律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逾600种,产品包括法律法规、法学教材、学术专著、法律 实务、案例、法律词典、司法考试等,出版形式包括图书、活页、刊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产品,是中国政法院校师生、法律研究机构、法律职业者汲取法律知识、查询法律信息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