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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从不同的角度回答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遇到的问题。

内容简介

本书特点有三:

其一来源广泛。论文来自于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近50所高等院校。论文来源的广泛性赋予这本文集融汇东、西,兼容南、北的特点。

其二是一些作者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在这57篇论文中,有45篇论文的作者既是法学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同时又兼任法学院校的党委书记、校长,法学院系的院长、所长、系主任等管理职务。教学和管理的双重身份使得这些作者能够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更多、更深层次的思考。

其三是作者的资历深、职位高。这57篇论文中的绝大多数的作者都有长期从事法学教育的经历。在这57篇论文中,有53篇论文的作者具有高级职称。总之,这些论文值得细细研读。

目录

  • 版权信息
  • 前 言
  •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
  •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定位和要素
  • 一、卓越法律人才的定位
  •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要素
  • 研究性教学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 一、研究性教学的内涵
  • 二、研究性教学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 三、研究性教学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展开
  • “卓越”引擎驱动下的法学教育改革
  • 一、卓越法律人才计划中“人才质量”的解读
  • (一)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
  • (二)培养多种类型的法律人才
  • 二、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 (一)人才培养的实践性。
  • (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
  • (三)人才培养的特色化。
  • 三、改革法学教育使之与卓越法律人才计划要求相适应
  • (一)切实加强实践教学。
  • (二)形成自己的培养特色与培养机制。
  • 论法学本科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机制
  • 一、地方性知识:应用型法律人才本土化培养的客观要求
  • 二、专业特色: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
  • 三、实践教学: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
  • 四、崇尚法治:营造卓越法律人才的成长环境
  • 新形势下法律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 一、新形势下法律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 二、法律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
  • 余 论
  •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法学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的新探索
  • 一、我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选择
  • (一)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比较分析。
  • (二)我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的理性选择。
  • 二、我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意义
  • 三、对我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标准的认识及应注意处理好的三个关系
  • 对本科阶段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几点认识
  • 一、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机制的理解
  •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为职业教育。
  •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的指标构成。
  • (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重点在制度建设。
  •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与现行法学教育体制的矛盾
  • (一)16门法学核心课程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之间的矛盾。
  • (二)就业、司法考试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之间的矛盾。
  • (三)法学教师职称和科研体系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之间的矛盾。
  • 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要求要对现行法学教育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 (一)教学理念上的变革。
  • (二)精心制定培养卓越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课程体系。
  • (三)改革培养途径,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 (四)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
  •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卓越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能力。
  • 理性与激情、沉稳与敏锐、多思与笃行
  • 一、交叉学科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定位
  • 二、两类不同专业人才的差异与融合
  • 三、优势与特色
  • 四、成绩与不足
  • 五、本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设想与规划
  • (一)指导思想。
  • (二)总体目标。
  • (三)基本措施。
  • 余论一点
  • 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的大发展在于破除供需瓶颈
  • 一、对“卓越法律人才”的理解
  • 二、培养企业法务人才的重要意义
  • 三、我国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的瓶颈
  • 四、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瓶颈的破除方式
  • 法学教育的理念与教学方法探析
  • 一、完善法学教育理念
  • (一)学生本位、教师引导、师生互动的教育理念。
  • (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
  • (三)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 二、改革法学教学方法
  • (一)互动式教学方法。
  • (二)实践式教学方法。
  • (三)网络教学方法。
  • 教育改革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探究
  •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意义
  • (一)出台背景
  • (二)预期效果
  • 二、卓越法律人才的素质构成
  • (二)卓越法律人才的素质构成结构
  • 三、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 (一)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的特征
  • (二)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的内容
  • 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保障机制
  • (一)加强校外法学实习基地建设
  • (二)完善质量监控、师资保障和经费保障机制
  • 结 语
  • 二、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 南开大学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 一、大学法学教育与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
  • (一)法学专业教学规律和法律人才成长规律
  • (二)大学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训练的关系
  •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契合法律人才成长规律
  • 二、南开法学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基础
  • (一)重视本科教育,强调三位一体培养模式,塑造健全人格和公能品格
  • (二)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
  • (三)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 (四)重视实践教学
  • 三、南开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措施
  • (一)修订教学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和标准
  • (二)以案例教学为突破口,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 (三)以加强实践教学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
  • (四)深化和扩大复合型教育
  • (五)扩大国际和对外交流合作
  • (六)增加法学创新研究资助
  •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背景下地方综合性大学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考
  • 一、安徽大学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基础与条件
  • 二、合理确定地方院校的卓越法律人才目标定位
  • (一)复合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
  • (二)地方性:地方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现实要求
  • (三)宽基础:综合性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
  • (四)开放性:后发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
  • 三、安徽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SWOT分析
  • 四、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考
  • (一)建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
  • (二)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平台
  • (三)建设卓越法学师资队伍
  • (四)建设多层次的合作交流机制
  • 论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基于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实践探索
  • 一、地方性大学法学教育的基本定位
  • 二、宁波大学法学教育改革探索的条件与环境
  • (一)宁波大学法学院概况
  • (二)法学教学现有资源与条件。
  • (三)实践教学
  • 三、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职业教育的实践
  • (一)创新培养模式
  • (二)探索联合培养机制
  • (三)优化师资队伍
  • (四)探索法学教育国际化的途径
  • 四、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 (一)指导思想
  • (二)人才培养目标
  • (三)人才培养标准
  • (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
  • (五)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 (六)师资潜能进一步开发
  • (七)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 结 语
  • 课程与教学内容改革是高校培养卓越法律本科人才的核心任务
  • 一、跨学科课程设置是“复合型”人才培养重要途径
  • 二、案例研讨课是学生真正掌握法学理论的唯一途径
  • 三、强化法律思维与方法、法律应用技能和社会能力的教学内容
  • 基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法学专业课程及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 一、国外法学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的主要特点
  • (一)对两大法系的分析
  • (二)法学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的主要特点
  • 二、基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反思
  • (一)法学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的转型
  • (二)对现存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的反思
  • 三、“卓越法律人才”的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改革思路
  •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中民法案例教学法应用研究
  •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中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中案例教学法的实质
  •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中开展案例教学法的瓶颈
  • 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中案例教学的定位
  • 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中案例教学的要素
  • 卓越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探索
  • 一、卓越法律人才分类培养的意义
  • 二、卓越法律人才分类培养的主要内容
  • 三、卓越法律人才分类培养的具体措施
  • (一)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
  • (二)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
  • (三)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
  • (四)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
  • 四、结语
  • 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
  • 一、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 (一)卓越法律人才的内涵。
  • (二)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内涵。
  • (三)地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 二、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一)学科划分的封闭与僵化
  • (二)与法律实践部门合作办学力度不够
  • (三)实践教学方法单一未形成完整体系
  • 三、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
  • (一)在学科体系上:建立以应用法学为学科体系的新体系
  • (二)在培养方案上:实行分流培养新模式
  • (三)在教学环节上:加强实践环节,建立实践教学体系
  • (四)在培养过程中,实行“三阶段”培养法
  • 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初探
  •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理念的重新定位
  •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修正
  • 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
  • 科技创新背景下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模式初探
  • 一、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教育的前提与基础
  • 二、意识养成:知识产权教育的内生与外延
  • 三、重点关注:知识产权教育的内容与形式
  • 四、文化建设:知识产权教育的深化和提升
  • 试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路径——以新建本科院校闽江学院为视角
  • 一、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 二、灵活运用校内实践教学手段是核心
  • 三、加强教师队伍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重要保障
  • (一)“双师型”教师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关键
  • (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运用是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
  • 四、结语
  • 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实践教学
  • 法律的实践品格与法律教育的实践途径
  • 一、法律的实践品格及其对法学教育的诉求
  • 二、凸显实践的法律教育模式
  •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创新
  • 一、实践能力匮乏、责任感缺失:当代中国法学教育之反思
  • 二、知识理性与实践理性并重: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的尝试
  • (一)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改革
  • (二)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创新
  • (三)取得丰硕教改成果
  • 三、模拟东京审判:因地制宜的实践教学和爱国主义教育
  • (一)东京审判:法学学子必须铭记的世纪审判
  • (二)在爱国主义教育中进行实践教学:模拟东京审判的教改意义分析
  • 四、“三位一体”的学习能力和“两个高度”的责任感: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实践教学改革成效总结
  • 五、结语
  • 实践教学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实践教学观
  • 二、当前高等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 (一)对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和功能认识不足
  • (二)实践教学的课程体系不尽合理、完善
  • (三)实践教学过程流于表面化、形式化
  • (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足
  • 三、实践教学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展开
  • (一)构建层级式的完整的实践课程体系
  • (二)深化实践课程教学
  • (三)增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通性
  • (四)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 (五)完善实践课程的组织、管理和考核机制
  •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探索——以中国海洋大学法学专业为例
  • 一、科学设置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环节
  • 二、实施“4+6模块”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计划
  •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方法
  • 四、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 五、探索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动的双师机制
  •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
  • 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呼唤应用型法律人才
  • 二、当前法学实习基地存在的问题
  • 三、强化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的举措
  • 四、强化实习基地建设契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时代要求
  • 结 语
  •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与内容的设计
  • 一、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机制的厘清
  •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与内容的变革问题
  • 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与内容的基本设计
  • 法学本科毕业实习制度改革:转向与分流
  • 一、法学本科毕业实习的现状:名存与实亡
  • (一)毕业实习期间的冲突事件:实习、升学、就业
  • (二)学生的无奈与选择:对毕业实习的丢弃
  • 二、法学本科毕业实习问题的根源:过度承受实践教学之重
  • (一)实践教学的多种架势与毕业实习的承载
  • (二)专业实习的不当定位及其不堪重负
  • 三、法学本科毕业实习制度的改革:转向与分流
  • (一)由实践教学的主要承担方式向方式之一转向
  • (二)一次集中实习向分阶段实习分流
  • 四、结语:关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省思
  • 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改革论纲
  • 引 言
  • 一、实践教学滞后致法学专业就业难
  • 二、法学专业的就业现实尚需客观评估
  • 三、法学专业就业难缘于欠缺职业技能
  • 四、法学毕业生就业前自发实习呈常态
  • 五、法学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评析
  • (一)模拟审判
  • (二)庭审观摩
  • (三)法律诊所
  • (四)毕业实习
  • 六、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深化改革要纲
  • (一)本科教育:高扬素质教育大旗
  • (二)法律硕士:强化专业技能训练
  • (三)职前培训:养成职业实战能力
  • 结 语
  • 法律文书学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地位应予提高
  • 一、法律文书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 二、法律文书学有利于培养依法办事观念和公平公正理念
  • 三、法律文书学有利于培养法律思维能力
  • 四、法律文书学有利于培养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心
  • 五、法律文书学有利于法科毕业生就业和升迁
  • 分解式实习——优化法学专业实习教学方案的建议
  • 一、多项冲突冲淡了实习的余味
  • (一)专业实习与重要考试的时间冲突
  • (二)实习考核的弹性要求与应试求职的硬性要求之冲突
  • (三)实习内容的不确定性与应试要求的确定性之冲突
  • (四)象牙塔内的法治理想与转型期中国社会司法现实的冲突
  • 二、协调与兼顾,有没有现实的可能?
  • 三、分解式实习教学方案及其制度建设
  • (一)建立校、院、系三级实习管理制度
  • (二)建立校企联合、因人而异的实习管理制度
  • (三)实行全程管理,评估量化制度,建立反映学生实习全程的文档体系
  • 四、实施分解式实习教学方案的问题与对策
  • (一)如何安排找不到实习单位的学生?
  • (二)如何指导学生自主安排实习时间?
  • (三)如何确定专业实习的课程成绩?
  • 职业视角下培养和提高应用型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方案设计
  • 一、实践能力——卓越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核心能力
  • 二、提高应用型法学人才实践能力的方案设计
  • 三、实施上述方案时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
  • (一)引导学生对法学实践教学形成正确的认识
  • (二)法学实践教学应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
  • (三)配置适格的实践指导教师
  • 结 语
  • 论“法律诊所”教育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的辅助价值
  • 一、法律诊所教育
  • 二、以中国海洋大学法律咨询中心为例
  • (一)“普法进部队”活动
  • (二)“3·15法制宣传日”
  • (三)法律知识“三下乡”
  • 三、“法律诊所”教育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辅助价值
  • 四、总结
  • 四、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及其他相关问题
  • 建立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探索和思考
  • 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机制改革的特点
  • (一)目标明确、任务清晰
  • (二)分类指导、措施具体
  • (三)保障有力
  • 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和思考
  • (一)本科专业改革探索
  • (二)研究生专业改革探索
  • (三)实践教学内容和比重
  •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机制视野下的教学改革措施
  • (一)法律人才培养理念的更新
  • (二)专业设置设想
  • (三)培养模式的深度改革
  • (四)强化与实务部门的互动
  •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六)保障措施
  • 四、面临的困境与建议
  • (一)专业设置权限限制
  • (二)教学方法和培养方法改革措施
  • (三)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 乡土中国法律生活视野中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以全国优秀法官龙进品成长为视角
  • 一、乡土中国及其治理转型
  • 二、乡土法律生活的基本特性
  • 三、乡土法律人的品质与卓越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
  •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问题散思
  • 一、转型的必然与实施的茫然
  • 二、走出茫然所需的理性检视
  • (一)“卓越计划”实施与《高等教育法》的关系
  • (二)“卓越计划”实施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关系
  • (三)“卓越计划”实施与《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关系
  • 论模拟法庭教学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础性作用
  • 一、卓越法律人才的界定
  • (一)卓越法律人才的提出
  •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 二、模拟法庭教学的概念及特征
  • 三、模拟法庭教学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作用
  • (一)提高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作用
  • (二)积累办案经验的作用
  • (三)培养法律职业素质的作用
  • (四)增强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的作用
  • 复合型人才培养中多元化实训模式的探索
  • 一、多元化法学实训模式的形成前提
  • 二、多元化实训模式确立的主要标准
  • 三、法学专业多元化校内实训模式的培育
  • 四、法学专业多元化校外实训模式的培育
  • 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认识
  • 一、西部地区法律人才现状及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意义
  • (一)西部地区法律人才的现状
  • (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意义
  •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
  • 三、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途径
  • (一)专业建设方面
  • (二)国际合作方面
  • 四、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措施
  •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
  • (二)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 (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措施
  • 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
  • 一、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法治发展的关键
  • 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特有内涵
  • 三、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学内容的构建
  • 五、财经等专业院校中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 论经济分析法学在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定位
  • 一、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定位
  • 二、学科层面的经济分析法学
  • 三、课程层面的经济分析法学
  • 地方财经类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安徽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实施路径
  • 一、“财经贸易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模式设计
  • (一)综合考虑学校学科业结构、发展定位等因素,科学定位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 (二)着眼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基于人才培养标准需要,科学构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
  • 二、“财经贸易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路径
  • (一)科学设计课程体系,积极更新教学内容,合理建构学生知识结构
  • (二)深化教学方式与方法改革,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 (三)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突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提高
  • (四)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形成学院与实务部门之间的法学教育联动机制
  • (五)继续推进教学管理改革,着力形成专业建设稳定保障机制
  • 论地方工科高校特色法律人才的培养
  • 一、地方工科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现状
  • 二、地方工科高校法律人才培养优劣势分析
  • 三、塑造地方工科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特色的举措创新
  • 财经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探索
  • 一、30多年来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反思
  • (一)法律人才供给与需求矛盾的尖锐化
  • (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法律职业的“应用性”要求未在法律人才的各个培养环节中得到充分有效的贯彻
  • (三)法学教育规模的过度扩张与合理的准入、退出机制以及健全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缺位之间的矛盾
  • (四)法律人才的区域分布极度失衡
  • (五)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教科书问题
  • 二、财经高校现行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不甚清晰
  • (二)课程设置虽体现特色但科学性与合理性欠缺
  • (三)跨学科专业知识融合程度不高
  • 三、财经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思考
  • (一)进一步科学设置专业课程体系
  • (二)教材建设
  • (三)进一步拓宽实践性教学路径
  • (四)跨学科相关知识的进一步复合化
  • (五)联合培养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 省部共建模式下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发展问题研究
  • 一、步履维艰: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的自省
  •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顺应与迷失
  • (二)法学教育目标定位的指引功能缺失
  • (三)跨越式的课程设置缺乏交叉性和融合性
  • 二、突破重围:共建模式下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的解困
  • (一)科研创新为本,成果转化为用——科研功能
  • (二)加强职业教育,明确目标定位——社会服务功能
  • (三)完善学科建设,实现知识兼容——教学功能
  • 三、居安思危:共建模式下法学教育理念的坚守
  • (一)以教师为本实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 (二)建设独立的资源交流渠道和社会服务网络
  • (三)坚守法学教育的根本理念
  • 关于理工科高校知识产权法学培养复合应用型人才教学特色的探讨
  • 一、理工科高校知识产权法学培养复合应用型人才的教学背景
  • 二、理工科高校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特色
  • 三、理工科高校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特色创新思考
  •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院的路径选择
  • 一、写作背景
  • (一)卓越法律人才的提出
  •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
  •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独立学院的诠释
  • (一)独立学院是卓越人才教育计划的对象
  • (二)卓越人才之“卓越”的内涵
  • (三)独立学院与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对接
  • 三、独立学院法学院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路径-以云南某独立学院法学院为例
  • (一)明确了本科法学提高教学质量的衡量标准
  • (二)落实了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 (三)采取多种措施,有效监控教学质量
  •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案
  • (一)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力度不够,应当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 (二)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 立足卓越法律人才建设提升法律人才培养水平
  • 一、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科定位和提高培养法学人才质量的重要性
  • 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实施方案
  • (一)完善职业化法学教育体系,突出实践性法律课程的设置
  • (二)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
  • (三)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
  • 三、注重教学质量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竞争能力
  • (一)依托专业建设,开展多样化的学生社团活动
  • (二)多渠道多途径进行人才培养,提高毕业生就业和竞争能力
  • 六、涉外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培养与法学教育国际化
  • 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 一、法学教育与社会情势的契合
  • (一)法律全球化的深入
  • (二)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目标的提出
  •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
  • 二、法学教育理念的更新
  • (一)“教什么”与“学什么”
  • (二)“如何教”与“如何学”
  • 三、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
  • (一)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内涵分析
  • (二)培养涉外高端法律人才的路径
  • 四、我校培养涉外高端法律人才的设想
  • (一)我校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目标
  • (二)我校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初步设想
  • 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的若干思考
  • 一、国际化法学人才的概念
  • 二、国际法学人才培养途径的多元化的内涵
  • 三、法学院应以培养人为磨盘,教学、科研及为社会服务围着转
  • 四、从国际化的角度出发,我国的法学教学必须以职业教学为导向
  • 英国法学院研究生学习方法剖析
  • 一、前言
  • 二、授课方式与国内差别及如何应对
  • (一)考试
  • (二)写小论文
  • 三、学到一套研究方法
  • (一)学习态度
  • (二)研究方法
  • (三)时间管理
  • 四、与导师相处的哲学
  • 五、结束语
  • 通过国际化培养法律精英人才的探讨
  •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国际化
  • (二)师资队伍和学术氛围的国际化
  • (三)课程的国际化
  • (四)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强强联合”培养计划
  • (五)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和海外交流项目
  • (六)加大双语教学力度,推进法学外语双学位联合培养
  • (七)大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 (一)树立国际化与本土化相融合的人才培养理念
  • (二)确立以培养为主、引进为辅的师资队伍
  • (三)坚持强化外语学习的重要性
  • (四)进一步拓宽与国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的空间和规模
  • (五)紧抓“211工程”和“985工程”历史发展机遇
  • 高等教育国际化背景下的卓越人才培养——以法学高等教育为例
  •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 二、阿尔伯塔大学法学人才培养的经验
  • 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途径
  •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及路径
  • 一、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标准
  • 二、具有特色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
  • 三、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路径——“搭建三个平台,落实两个环节,做好一个项目”
  • 结 语
  • 国际化背景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以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为例
  • 一、WTO贸易争端案件凸显对国际卓越法律人才的渴求
  • 二、国际经济法课程开展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 (一)国际经济法学科内容决定了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 (二)国际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决定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 三、国际经济法开展双语教学具备较多的可行性
  • (一)国内双语教材的大量出版
  • (二)教师具备开设双语课程的素质
  • (三)学生具有接受双语课程的能力
  • 四、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的教学方法设计
  • (一)教材的选择与大纲编写
  • (二)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并用
  • (三)英文案例资料的准备
  • (四)双语教学的互动与考核
  • 附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论坛会议综述
  •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治国家建设
  • 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机制
  •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法学教育的国际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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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