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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结合法院判决的真实案例,探讨新型经济犯罪

内容简介

本书对刑法分则第三章所规定的犯罪中,目前多发的一些新的犯罪手段以及犯罪方法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具体包括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烟草犯罪、走私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金融犯罪、非法集资犯罪、发票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

目录

  • 版权信息
  • 第一章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认定要点
  •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认定
  • 二、“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认定
  • 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 四、罪名的选择适用
  • 第二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定要点
  • 一、“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认定
  • 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
  • 三、“明知”的认定
  • 四、罪名的选择适用
  • 第三节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的罪名关系及选择
  •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关系及罪名选择
  •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关系及罪名选择
  •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关系及罪名选择
  • 第四节 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的刑事责任认定
  • 一、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刑事责任认定
  • 二、添加回收、过期、霉变等非食品原料的刑事责任认定
  • 三、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刑事责任认定
  • 四、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的刑事责任认定
  • 第五节 “地沟油”犯罪的定罪量刑分析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地沟油”犯罪的理解与认定
  • 三、对郑某、陈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定罪量刑分析
  • 第二章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生产、销售假药罪认定要点
  • 一、“假药”的认定
  • 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
  • 三、罪名的选择适用
  • 第二节 生产、销售劣药罪认定要点
  • 一、“劣药”的认定
  • 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 三、罪名的选择适用
  • 第三节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中的罪名关系及选择
  •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罪名关系及选择
  •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非法经营罪,非法行医罪等犯罪的罪名关系及选择
  •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与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罪名关系及选择
  • 第四节 制售“毒胶囊”和非药品原料的定性
  • 一、生产、销售“毒胶囊”的定性
  •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的定性
  • 第三章 烟草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制售伪劣烟草犯罪的法律适用
  • 一、生产、销售伪劣烟草专卖品犯罪既遂形态的法律适用
  • 二、生产、销售伪劣烟草专卖品犯罪未遂形态的法律适用
  • 三、生产、销售伪劣烟草专卖品犯罪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法律适用
  • 四、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的计算
  • 五、伪劣烟草专卖品的鉴定
  • 第二节 涉烟草注册商标犯罪的法律适用
  • 一、假冒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犯罪的法律适用
  •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专卖品犯罪的法律适用
  •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犯罪的法律适用
  • 第三节 非法经营烟草犯罪的法律适用
  • 一、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而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能否以非法经营罪处理
  • 二、超范围经营合格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能否以非法经营罪处理
  • 三、租借他人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能否以非法经营罪处理
  • 四、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 五、非法经营烟草专用机械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是非法经营罪
  • 六、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
  • 第四节 烟草犯罪的罪数形态认定
  • 一、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犯罪的罪数形态
  • 二、有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犯罪的罪数形态
  • 三、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犯罪的罪数形态
  • 四、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犯罪的罪数形态
  • 五、典型案例分析
  • 第五节 烟草犯罪共犯及单位犯罪的认定
  • 一、共同犯罪的认定
  • 二、单位犯罪的认定
  • 第六节 烟草犯罪中罚金刑的适用
  • 第四章 走私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单位走私犯罪的认定与否定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
  • 三、单位在从事合法经营业务活动中使用了违法犯罪手段的不属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情形,不能排除对单位犯罪的认定
  • 四、对渔泰公司、邵某行为性质的分析
  • 第二节 同一主体的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犯同一走私罪的刑事责任承担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同一主体的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触犯同一走私犯罪的,应当两罪并罚
  • 第三节 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的罪名认定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具有走私犯罪故意但对走私的具体对象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实际的走私对象定罪处罚
  • 第四节 走私犯罪后判决生效前税率调整的应缴税额认定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应缴税额以走私行为实施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计算
  • 三、走私犯罪后生效判决前税率调整的,不影响偷逃应缴税额的认定
  • 第五章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公司成立前抽回委托垫资款的性质认定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的界限
  • 三、对协安公司、张某虚假出资案的评析
  • 第二节 商业贿赂犯罪认定要点
  • 一、非常设性组织能否成为商业贿赂单位犯罪的主体
  • 二、医生收红包行为是否属于商业贿赂范围
  • 三、医药企业赞助医疗机构和专家的行为是否属于商业贿赂范围
  • 四、商业贿赂犯罪的数额如何计算
  • 五、如何理解“谋取不正当利益”
  • 六、商业贿赂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 第三节 非国有公司人员利用负责其所在公司承接国有单位动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的性质认定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区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前提在于犯罪主体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 三、非国有公司人员在从事其所在公司承接国有单位的动拆迁工作中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 四、非国有公司人员利用负责其所在公司承接国有单位动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第四节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贪污罪的区分
  •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认定要点
  •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存在横向竞争和纵向竞争两种行为形态
  •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与截留国有财产的贪污行为的区分
  • 第五节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受贿罪的区分
  • 一、从构成要件区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受贿罪
  • 二、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从中收取对方给付的“报酬”“辛苦费”的定性
  • 第六节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区分
  • 一、对茅某、刘某为亲友非法牟利案的评析
  • 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异同
  • 第七节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及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中涉案财物的处理
  • 一、理论上存在分歧
  • 二、实践中存在不同做法
  • 三、对获取购销差价型的涉案财物宜发还被害单位
  • 四、对经营型涉案财物宜予以追缴没收
  • 第六章 金融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高利转贷罪中“高利”的界定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高利转贷罪中“高利”的界定
  • 第二节 骗取贷款罪认定要点及与近似犯罪的界限
  • 一、骗取小贷公司贷款的行为性质
  • 二、欺骗行为与取得贷款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 三、关于欺骗手段、欺骗程度和被害单位意志的认定
  • 四、“重大损失”“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
  • 五、骗取贷款罪的罪数形态认定
  • 六、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的界限
  • 七、骗取贷款中犯意转化与实行过限的处理
  • 第三节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的认定
  • 一、案情概述
  •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的认定
  • 第四节 涉信用卡犯罪中的罪名关系及选择
  • 一、持有他人伪造的空白信用卡尚未进入伪造阶段的罪名认定
  • 二、伪造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出售的罪名认定
  • 三、窃取、收买信用卡信息资料后伪造信用卡的罪名认定
  • 四、伪造信用卡并使用成功的罪名认定
  • 五、伪造信用卡但未使用成功的罪名认定
  • 六、窃取、收买信用卡信息资料后伪造信用卡并使用的罪名认定
  • 七、伪造信用卡并使用,另非法持有他人伪造的空白信用卡、他人伪造的信用卡、他人真实的信用卡的罪名认定
  • 第五节 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的认定
  •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认定
  • 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的认定
  •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大学同学以“中性”手段获悉内幕信息的应认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 第六节 内幕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判断
  • 一、“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判断标准
  • 二、“专业判断”对内幕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影响
  • 第七节 内幕交易违法所得的认定
  • 一、利用利好型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认定
  • 二、利用利空型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认定
  • 第八节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认定要点及法定刑适用
  • 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认定要点
  • 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法定刑适用
  • 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立法完善
  • 第九节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抬高股票价格获利的定性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认定
  • 三、对赵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的评析
  • 第十节 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罪名选择
  • 第十一节 盗用他人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的定性
  • 一、李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
  • 二、李某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的信用卡诈骗行为
  • 第十二节 恶意透支与普通型信用卡诈骗并存的数额认定
  • 一、普通型信用卡诈骗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在入罪和法定刑升格上都要求不同的数额标准
  • 二、普通型信用卡诈骗数额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数额属于同类不同种数额
  • 三、同类不同种数额可以累计并就轻认定
  • 四、累计同类不同种数额后导致入罪或者法定刑升格的必须累计数额处罚
  • 五、对本案陈某行为的分析
  • 第七章 非法集资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非法集资的界定
  • 一、非法集资的“四性”
  • 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 第二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数额认定
  •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数额认定
  • 第三节 集资诈骗罪认定要点
  • 一、集资诈骗罪主要构成要件分析
  • 二、集资诈骗罪与合法集资行为的区分
  • 三、吴某集资诈骗案的定罪量刑分析
  • 第四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
  • 一、区分要点
  • 二、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的罪名认定
  • 第五节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罪刑分析
  • 一、“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界定
  • 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客观界定
  • 第六节 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罪刑分析
  • 一、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 二、胡某、张某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非法经营案
  • 第八章 发票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要点
  • 一、增值税的概述
  •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界定
  • 三、定罪量刑标准
  • 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行为犯、目的犯还是危险犯
  • 第二节 “票货分离”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罪刑分析
  • 一、殷某、孙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概述
  • 二、“票货分离”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影响定罪量刑
  • 第三节 为骗取出口退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罪名选择
  • 一、李某、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概述
  • 二、为骗取出口退税款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处
  • 第四节 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
  • 一、存在不区分主从犯和认定从犯两种情况
  • 二、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
  • 第五节 虚开发票罪认定要点
  • 一、“虚开”的界定
  • 二、虚开发票罪是目的犯
  • 三、“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 第六节 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 一、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 二、汪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概述
  • 三、份数标准与票面额累计标准所体现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大体相当
  • 第九章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利用“外挂”制售虚拟货币的定性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评析
  • 第二节 外国作品可以成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外国作品可以成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
  • 第三节 贩卖盗版光盘的性质认定
  • 第四节 商标犯罪中“相同的商标”的认定
  • 一、关于刑法中“相同的商标”的规定及理解
  • 二、以陈某被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撤回起诉案为例
  • 三、陈某、鲁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 第五节 销售假冒“福特”牌汽车零部件的定性
  • 一、案情概述
  • 二、评析
  • 第六节 未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认定与规范
  • 一、问题:对未销售侵权产品价值的计算中存在司法不公和司法不统一
  • 二、原因: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犯罪数额,一般欠缺合理性
  • 三、对策:尽量按照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或者被侵权产品的实际价值计算未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
  • 第十章 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实务精解
  • 第一节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 一、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 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 三、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界定
  • 四、劳务合同是否属于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以于某合同诈骗案为例
  • 第二节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认定要点及与近似犯罪的界限
  •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传销”的界定
  •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组织者、领导者”“骗取财物”的认定
  •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 四、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罪数形态
  • 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近似犯罪的界限
  • 第三节 非法经营罪认定要点
  • 一、对“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
  • 二、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理解
  • 三、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 四、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 五、非法经营罪与其他犯罪的竞合及处理
  • 第四节 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罪刑分析
  • 一、“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界定
  • 二、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罪刑分析
  • 第五节 新台币可以成为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犯罪对象
  • 一、非法买卖外汇的罪刑分析
  • 二、新台币可以成为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犯罪对象
  • 第六节 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的刑事责任认定
  • 一、案情概述及争议焦点
  • 二、以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为目的,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 三、以合作分成方式,将非法生产的赌博机放置于游戏机房内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罪
  • 第七节 网络有偿删帖行为的定性
  • 一、案情概述
  • 二、评析
  • 第八节 非法经营出版物的性质认定
  • 一、对《非法出版物刑事解释》第11条和第15条的理解
  • 二、非法制作、销售游戏“外挂”程序的定性
  • 三、既贩卖淫秽物品牟利又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处理
  • 第九节 暴力、威胁手段下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分
  • 一、强迫交易罪认定要点
  • 二、从构成要件区分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
  • 三、进一步区分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
  • 第十节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 一、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认定要点
  • 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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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上海人民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成立于1951年,全国著名综合出版社之一,主要出版哲学、社会科学、政治、法律、财经、管理、历史等学术专著和大众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