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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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千字
字数
2015-11-01
发行日期
主编推荐语
党纪学习教育重要参考,深入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内容简介
全面从严治党已是我们党自身建设的新常态,在当前形势下,针对新问题、新情况,我们党不断推动理论发展与完善,希望借此加强党员的自身建设、推动中国改革开放事业、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本书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核心,结合党章、党规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理论性文件,综合分析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身修养问题、自律与他律问题、监督惩处措施等,力求促进我们党的自身建设,是一部简明扼要、立意深远的作品。
目录
- 版权信息
- 编写说明
- 导论
- 一、新《条例》修订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
- 二、新《条例》的修订思路、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 三、新《条例》的主要特点
- 四、学习好落实好新《条例》的基本要求
- 延伸阅读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加强纪律教育(节选)
-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 一、概述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掌握的重点
- (一)制定新《条例》的目的和依据
- (二)制定新《条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 (三)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
- (四)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
- (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 (六)新《条例》的适用范围
- 延伸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自我革命”(节选)
-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 一、概述
- (一)党的纪律
- (二)纪律处分和纪律处理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七条 违纪的界定和查处的重点
- (二)第九条 党组织违纪行为的处理措施
- (三)第十条 警告、严重警告
- (四)第十一条 撤销党内职务
- (五)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
- (六)第十三条 开除党籍
- (七)第十四条 党纪处分可以和组织处理、终止代表资格合并使用
- (八)第十五条 改组
- (九)第十六条 解散
- 延伸阅读 欲影正者端其表(节选)
-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 一、概述
- (一)纪律处分运用的特征
- (二)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 1.实施党纪处分必须以违纪事实为依据
- 2.实施党纪处分必须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 3.执纪执法贯通
- (三)量纪情节的特点
- (四)量纪的几个基本概念
- 1.免予处分、不予党纪处分和不追究党纪责任
- 2.从轻处分、减轻处分
- 3.从重处分、加重处分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十七条 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 (二)第十八条 减轻处分的规定
- (三)第十九条 免予党纪处分、不予党纪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的规定
- (四)第二十条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 (五)第二十一条 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
- (六)第二十四条 违纪合并处理的规定
- (七)第二十五条 违纪竞合处理的规定
- (八)第二十六条 党员共同违纪处理的规定
- (九)第二十七条 集体违纪处理的规定
- 延伸阅读 勿谓隐微可欺而有放心(节选)
-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 一、概述
- (一)共产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二)追究违法甚至犯罪的党员党纪责任的几种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二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的原则
- (二)第三十条 对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处分规定
- (三)第三十一条 对党员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其他处分和移送处理的规定
- (四)第三十二条 对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员权利的处理规定
- (五)第三十五条 对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其他处理后适用党纪的规定
- 延伸阅读 统筹运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节选)
- 第五章 其他规定
- 一、概述
- (一)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 (二)对主动交代的认定
- (三)计算经济损失的方法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三十六条 对预备党员违纪的处理
- (二)第三十七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的区别处理
- (三)第三十八条 对死亡违纪党员的处理
- (四)第四十一条 对担任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受到处分,需要对其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进行调整的规定
- (五)第四十三条 对违纪行为所获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处理
- (六)第四十四条 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
- (七)第四十五条 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党员的申诉权
- (八)第四十六条 对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的处理
- (九)第四十七条 对本条例所称以上、以下的说明
- (十)第四十八条 总则的效力
- 延伸阅读 用好谈话函询(节选)
-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 一、概述
- (一)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
- (二)如何严明政治纪律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四十九条 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纪律处分
- (二)第五十条 对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纪律处分
- (三)第五十一条 对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的纪律处分
- (四)第五十二条 对制作、贩卖、传播或私自携带、寄递或私自阅看、浏览、收听违反相关规定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视频资料等的纪律处分
- (五)第五十四条 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的纪律处分
- (六)第五十五条 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以及充当政治骗子的纪律处分
- (七)第五十六条 对搞山头主义,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等影响党中央政令畅通或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纪律处分
- (八)第五十七条 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或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纪律处分
- (九)第五十八条 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纪律处分
- (十)第六十一条 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纪律处分
- (十一)第六十二条 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纪律处分
- (十二)第六十八条 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纪律处分
- (十三)第六十九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的纪律处分
- (十四)第七十条 对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的纪律处分
- (十五)第七十四条 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律处分
- (十六)第七十五条 对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纪律处分
- (十七)第七十六条 对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纪律处分
- 延伸阅读 不计当时誉 追寻千秋功(节选)
-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 一、概述
- (一)党的组织纪律的内涵与意义
- (二)严肃执行并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七十七条 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纪律处分
- (二)第八十条 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纪律处分
- (三)第八十一条 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个人去向,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纪律处分
- (四)第八十二条 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纪律处分
- (五)第八十三条 对搞非组织活动、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纪律处分
- (六)第八十四条 对有任人唯亲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纪律处分
- (七)第八十五条 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的纪律处分
- (八)第八十六条 对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纪律处分
- (九)第八十七条 对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纪律处分
- (十)第八十八条 对几种具体的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纪律处分
- (十一)第九十一条 对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的纪律处分
- 延伸阅读 年轻干部“墩好苗”方能成好才(节选)
-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 一、概述
- (一)廉洁纪律与政治本色
- (二)廉洁自律与廉洁他律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九十四条 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纪律处分
- (二)第九十六条 对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纪律处分
- (三)第九十七条 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纪律处分
- (四)第九十八条 对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以及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纪律处分
- (五)第九十九条 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或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纪律处分
- (六)第一百条 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纪律处分
- (七)第一百零一条 对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纪律处分
- (八)第一百零三条 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正常获利、违规兼职获取额外利益的纪律处分
- (九)第一百零四条 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或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纪律处分
- (十)第一百零五条 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任职或从事营利活动的纪律处分
- (十一)第一百零六条 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的纪律处分
- (十二)第一百零七条 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从业的纪律处分
- (十三)第一百零九条 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制度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的纪律处分
- (十四)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将应当由本人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纪律处分
- (十五)第一百一十三条 对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的纪律处分
- (十六)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的纪律处分
- (十七)第一百一十六条 对违反接待管理规定的纪律处分
- (十八)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纪律处分
- (十九)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或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等的纪律处分
- (二十)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的纪律处分
- 延伸阅读 “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的深刻启示(节选)
-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 一、概述
- (一)严明纪律是群众路线的根本保证
- (二)党的群众纪律的深刻内涵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一百二十二条 对侵害群众利益的纪律处分
- (二)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纪律处分
- (三)第一百二十六条 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纪律处分
- 延伸阅读 一口米缸映照严明纪律
-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 一、概述
- (一)党的工作与党的工作纪律
-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涵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一百三十条 对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的纪律处分
- (二)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的纪律处分
- (三)第一百三十二条 对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纪律处分
- (四)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的纪律处分
- (五)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纪律处分
- (六)第一百三十五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纪律处分
- (七)第一百三十六条 对党员被立案审查期间,党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党纪处分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党组织不按照规定落实有关事项的纪律处分
- (八)第一百三十七条 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纪律处分
- (九)第一百三十八条 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出逃、出走的纪律处分
- (十)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进行统计造假和对统计造假失察的纪律处分
- (十一)第一百四十条 对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的违纪行为的纪律处分
- (十二)第一百四十一条 对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纪律处分
- (十三)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的纪律处分
- (十四)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的纪律处分
- 延伸阅读 标本兼治减“指尖”之负(节选)
-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 一、概述
- (一)生活纪律不是小问题
- (二)如何遵守党的生活纪律
- 二、主要内容
- 三、需要注意的条文
- (一)第一百五十条 对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纪律处分
- (二)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纪律处分
- 延伸阅读 当好廉洁家风带头人(节选)
- 附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第一编 总则
-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 第五章 其他规定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三编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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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北京嘉睿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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