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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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千字
字数
2023-01-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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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涵盖应急管理领域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
内容简介
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文件。
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点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
重点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
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
目录
- 版权信息
- 出版说明
- 修订说明
- 一、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 第三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 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分类和内容
- 第三章 预案编制
- 第四章 审批、备案和公布
- 第五章 应急演练
-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 第七章 培训和宣传教育
- 第八章 组织保障
- 第九章 附则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体系
- 3 运行机制
- 4 应急保障
- 5 监督管理
- 6 附则
-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 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
-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 第六章 附则
- 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支持方式和标准
- 第三章 资金申请
- 第四章 资金下达
- 第五章 项目实施和管理
-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
-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
- 第四章 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支出
- 第五章 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
- 第六章 预算管理与监督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播出管理
- 第三章 系统构成
- 第四章 技术要求
- 第五章 运行维护
- 第六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 二、专业人员任用、考核、培训、管理
- 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奖励的等级、条件和标准
- 第三章 奖励的权限
- 第四章 奖励的实施
- 第五章 获奖的标志和待遇
- 第六章 获奖对象教育管理和奖励监督
- 第七章 附则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培训
- 第三章 考核发证
- 第四章 复审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罚则
- 第七章 附则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注册
- 第三章 执业
-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 第五章 继续教育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罚则
- 第八章 附则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注册
- 第三章 执业
- 第四章 继续教育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招录条件与范围
- 第三章 招录程序
- 第四章 纪律与监督
- 第五章 附则
-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技术检查员
- 第三章 社会监督员
- 第四章 监督保障
- 第五章 附则
- 三、防汛抗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 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 第四章 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 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防洪规划
-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 第五章 防汛抗洪
- 第六章 保障措施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防汛组织
- 第三章 防汛准备
- 第四章 防汛与抢险
- 第五章 善后工作
- 第六章 防汛经费
-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三章 监测与预报
- 第四章 资料的汇交保管与使用
- 第五章 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大坝建设
- 第三章 大坝管理
- 第四章 险坝处理
- 第五章 罚则
- 第六章 附则
-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海洋观测网的规划、建设与保护
- 第三章 海洋观测与资料的汇交使用
- 第四章 海洋预报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全国洪水作业预报工作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职责
- 第三章 水情分级
- 第四章 预报制作
- 第五章 预报会商
- 第六章 预报发布与成果共享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旱灾预防
- 第三章 抗旱减灾
- 第四章 灾后恢复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 4 应急响应
- 5 应急保障
- 6 善后工作
- 7 附则
-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 一、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组织领导
- 二、强化应急准备,切实做好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 三、完善值班值守及预警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自救互救能力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
- 一、总体要求
- 二、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 三、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
- 四、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
- 五、保障措施
- 四、气象灾害防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 第三章 气象探测
- 第四章 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
- 第五章 气象灾害防御
- 第六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 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预防
- 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
- 第四章 应急处置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体系
- 3 监测预警
- 4 应急处置
- 5 恢复与重建
- 6 应急保障
- 7 预案管理
- 8 附则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 二、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 三、加强预警信息发布
- 四、强化预警信息传播
- 五、有效发挥预警信息作用
-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监测与预警
- 第三章 防雷工程
- 第四章 防雷检测
- 第五章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
- 第六章 防雷产品
- 第七章 罚则
- 第八章 附则
- 五、地质灾害防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防震减灾规划
- 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
- 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
-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 第六章 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第三章 地质灾害预防
- 第四章 地质灾害应急
- 第五章 地质灾害治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应急机构
- 第三章 应急预案
- 第四章 临震应急
- 第五章 震后应急
-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 第七章 附则
-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
- 第三章 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
- 第四章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地震预报意见的形成
- 第三章 地震预报意见的评审
- 第四章 地震预报的发布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 二、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
- 三、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 四、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 五、综合采取防治措施
- 六、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 七、健全保障机制
-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 第三章 审批和管理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 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
- 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规划
- 第三章 治理恢复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 5 应急响应
- 6 应急保障
- 7 预案管理与更新
- 8 责任与奖惩
- 9 附则
-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体系
- 3 响应机制
- 4 监测报告
- 5 应急响应
- 6 指挥与协调
- 7 恢复重建
- 8 保障措施
- 9 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 10 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 11 附则
- 六、火灾防治
- 1. 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2. 生产生活防火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 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的通知
-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 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
- 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 3. 森林草原防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森林防火条例
- 草原防火条例
- 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 七、安全生产综合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应急准备
- 第三章 应急救援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事故报告
- 第三章 事故调查
- 第四章 事故处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 一、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 二、严格落实事故应急处置责任
- 三、进一步规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 四、加强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 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 3 预警预防机制
- 4 应急响应
- 5 后期处置
- 6 保障措施
- 7 附则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资质认可
- 第三章 技术服务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培训
- 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考核
-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发证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 第三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罚则
- 第七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事故信息的报告
- 第三章 事故信息的处置
- 第四章 罚则
- 第五章 附则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四章 罚则
- 第五章 附则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适用
-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 第六章 附则
-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 第三章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 第四章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 第五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公开范围
- 第三章 公开方式和程序
- 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
- 第五章 附则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日常执法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
- 第三章 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
- 第四章 证据的收集与使用
- 第五章 协作机制
- 第六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
- 八、国家矿山安全指导与监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
-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 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 第五章 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 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节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
-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 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 第五章 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 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节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 第五章 罚则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
- 第三章 煤矿安全监察内容
- 第四章 罚则
- 第五章 附则
- 煤矿安全规程(节录)
- 第六编 应急救援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 第五章 罚则
- 第六章 附则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
- 第三章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 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第五章 职业健康监护
- 第六章 粉尘危害防治
- 第七章 噪声危害防治
- 第八章 热害防治
- 第九章 职业中毒防治
- 第十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一章 附则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三章 硫化氢防护
- 第四章 工程设计
- 第五章 钻井与固井
- 第六章 测井
- 第七章 射孔
- 第八章 压裂
- 第九章 排采
- 第十章 煤层气集输
- 第十一章 煤层气压缩
- 第十二章 附则
-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带班下井
- 第三章 监督检查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评价
- 第三章 设计审查
- 第四章 施工和联合试运转
- 第五章 竣工验收
- 第六章 附则
-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 第三章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
-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
- 第五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
- 二、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 三、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 四、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 五、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
- 六、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
- 七、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
-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 一、总则
- 二、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 三、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 四、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带班下井
- 第三章 监督检查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
- 第三章 受理、审核和颁发
-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
- 第五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 第六章 罚则
- 第七章 附则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 第三章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尾矿库建设
- 第三章 尾矿库运行
- 第四章 尾矿库回采和闭库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节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四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 第五章 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九、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安全管理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 第三章 使用安全
- 第四章 经营安全
- 第五章 运输安全
-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 第三章 购买管理
- 第四章 运输管理
- 第五章 进口、出口管理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二、工作目标
- 三、组织领导
-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 六、工作要求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
- 第三章 劳动过程的防护
- 第四章 职业健康监护
- 第五章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罚则
- 第八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
- 第三章 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申请
- 第四章 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 第三章 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 第四章 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第四章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 第五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 第三章 法律责任
- 第四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登记机构
- 第三章 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
- 第四章 登记企业的职责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 第三章 生产、经营备案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罚则
- 第六章 附则
- 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 建筑业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 2.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3. 其他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十一、抢险救援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组织
- 第三章 职责
- 第四章 标志与名称
- 第五章 财产与监管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
-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事故报告
-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事故等级
- 第三章 事故报告
- 第四章 事故应急救援
- 第五章 事故调查处理
- 第六章 事故赔偿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救援报告
- 第三章 紧急处置
- 第四章 救援响应
- 第五章 现场救援
- 第六章 善后处理
- 第七章 罚则
- 第八章 附则
-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响应等级
- 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 第五章 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及人员
- 第六章 应急救援的处置和基本要求
- 第七章 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和演练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 4 海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级与上报
- 5 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 6 后期处置
- 7 应急保障
- 8 附则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 3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 5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 6 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 7 附则
-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组织
- 第三章 灾情报告
- 第四章 现场医疗救护
- 第五章 伤病员后送
- 第六章 部门协调
- 第七章 培训
- 第八章 附则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救护队涉企收费的通知
- 一、明确收费清单
- 二、严格履行服务义务
- 三、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通知
- 一、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必要性
- 二、总体要求
- 三、培训范围及组织方式
- 四、培训的主要内容
- 五、有关要求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救助准备
- 第三章 应急救助
- 第四章 灾后救助
- 第五章 救助款物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指挥体系
- 3 灾害预警响应
-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 5 国家应急响应
-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 7 保障措施
- 8 附则
-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 第三章 应急救援
- 第四章 应急救援的管理
- 第五章 装备与经费
- 第六章 奖惩
- 第七章 附则
-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组织捐赠与募捐
- 第三章 接受捐赠
- 第四章 境外救灾捐赠
- 第五章 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十二、核事故应急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
- 第三章 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
- 第四章 核事故应急
-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 第三章 应急准备
- 第四章 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
- 第五章 应急状态的终止和恢复措施
- 第六章 资金和物资保障
-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
- 第三章 安全许可制度
- 第四章 核安全监督
-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 第六章 附则
- 国家核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体系
- 3 核设施核事故应急响应
- 4 核设施核事故后恢复行动
- 5 其他核事故应急响应
- 6 应急准备和保障措施
- 7 附则
- 十三、交通应急管理
- 1. 道路交通应急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 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
-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 2. 航空应急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 3. 轨道交通应急管理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4. 水路交通应急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 十四、生物安全应急管理
- 1. 生物安全风险防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2. 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节录)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
- 3. 病原微生物与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
- 十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
-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912号提案答复的函
- 一、加强顶层设计,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二、多措并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提高安全生产智能化水平
-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908号提案答复的函
- 一、已开展工作
- 二、下一步工作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599号建议的答复
- 一、关于加快完善矿业重大事故预防制度标准化建设
- 二、关于加快完善矿业重大事故救援制度标准化建设
- 三、关于加快完善矿业重大事故善后处置制度标准化建设
-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59号提案答复的函
- 一、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科学引入保险机制
- 二、关于多种手段并行,扩展保险参与应急管理作用
- 三、关于建立专项风险基金
- 四、关于尝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责任保险”,平滑财政预算
- 五、关于拓宽“营业中断险”保险责任范围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83号提案答复的函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23号提案答复的函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65号提案答复的函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946号建议的答复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63号提案答复的函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85号建议的答复
- 一、关于建立应急管理协调机制
- 二、关于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三、关于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和物资保障
- 四、关于应急管理科学创新研究
- 五、关于应急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18号建议的答复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第8390号建议的答复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17号建议的答复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46号建议的答复
- 一、立法的确必要
- 二、关于《自然灾害防治法》的起草情况
- 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02号建议的答复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623号提案答复的函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7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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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