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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深入考察了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过去和现在”。

内容简介

全书依据实地调查资料、访谈资料、司法档案等,对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主要领域做了系统研究,提出了诸如“集权的简约治理”“实用道德主义”等重要概念。

本书通过对社区调解、离婚的法庭调解制度、民事判决等问题展开专题研究,深入考察了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过去和现在”。并从“现代性”角度出发,通过继承与赡养、典权—物权、侵权—赔偿、离婚等具体实践的分析,深入思考了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及其现在应该选择的走向。

目录

  • 版权信息
  • “实践社会科学系列”总序
  • 前言
  • 序 为什么要建立新的中国法律历史与现实的研究
  • 表目录
  • 第一章 导论: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
  • 一、相对于理论而言的实践:美国法律形式主义与其法律实践历史
  • 二、相对于表达而言的实践:清代法律
  • 三、相对于制度而言的实践:男女继承权与其实际运作
  • 四、不同于形式主义理论的实践历史
  • 五、实用道德主义
  • 六、离婚法实践与法庭调解制度
  • 七、第三领域和集权的简约治理
  • 八、简约治理下的社区调解制度
  • 第二章 社区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 一、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的社区调解
  • 二、来自明清时期徽州的另一例
  • 三、集体化时期的社区调解
  • 四、改革初期的社区调解
  • 五、改革后期的社区调解
  • 六、民间调解的可能前景
  • 第三章 集权的简约治理
  • 一、历史证据
  • 二、集权的简约治理
  • 三、儒法合一的治理
  • 四、当代中国的科层制化和简约治理
  • 第四章 离婚法实践
  • 一、毛泽东时代的民事法律制度
  • 二、历史起源
  • 三、离婚法实践与整体的民事法律制度
  • 第五章 取证程序的改革:离婚法的合理与不合理实践
  • 一、从实地调查到庭审调查
  • 二、历史环境的变迁
  • 三、取证制度在离婚法中的实际运作
  • 四、纯形式化的取证运作
  • 五、实质性调解的延续
  • 六、新形式正义以及形式、实质正义的合并
  • 七、“两不是”的司法权力滥用
  • 八、总论
  • 第六章 民事判决的过去和现在
  • 一、大陆形式主义与清代司法
  • 二、儒家的表达与清代的法律实践
  • 三、大陆形式主义与民国民法的中国式原则及实践
  • 四、法律形式主义与当代中国的法庭实践
  • 五、法律变革和中国当代立法
  • 第七章 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 一、清代的调解观念
  • 二、清代的法庭实践
  • 三、民国时期的调解
  • 四、1949年后中国的调解意识形态
  • 五、1949年后中国的法庭调解实践
  • 六、调解与判决之间
  • 七、当代中国法庭调解的性质
  • 八、清代、民国和1949年后的中国调解
  • 九、中国法庭调解的逻辑
  • 第八章 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 一、美国法律的现代性
  • 二、后现代主义与现代性问题
  • 三、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 四、前瞻
  • 第九章 结论:历史与现实
  • 引用材料
  • 访谈材料
  • 案卷
  • 中、日文文献(按中文拼音排列)
  • 英文文献
  • 附录 进一步的探索:简介
  • 附录一 中西法律如何融合?
  • 一、调解制度
  • 二、离婚法
  • 三、赡养
  • 四、侵权法
  • 五、刑讯逼供问题
  • 六、刑事和解
  • 七、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二 历史社会法学:以继承法中的历史延续与法理创新为例
  • 一、赡养
  • 二、继承法
  • 三、家庭一体与夫妻一体
  • 四、中西法律的并存与融合
  • 五、家庭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张力
  • 结语:历史社会法学
  • 参考文献
  • 建立“历史社会法学”新学科的初步设想
  • 附录三 重新认识中国劳动人民
  • 一、劳动法规的历史演变
  • 二、全球视野下的非正规经济
  • 三、中国的农民工
  • 四、城镇的正规与非正规就业人员
  • 五、乡村的就业人员
  • 六、中国的正规经济
  • 七、结论
  • 参考文献
  •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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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11月成立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主要出版教育、学术人文、珍稀文献等图书,业务范围涉及图书、期刊、电子音像及数字出版,文化产品的设计制作、印制、销售,以及教育培训、会展、咨询、地产、旅游、艺术品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