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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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千字
字数
2005-12-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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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对西方传媒法进行了分析。
内容简介
全书从西方传播法思想,西方传播法哲学流派,第一修正案与美国传播法,英国传媒政策与剩余权理论,《人权宣言》与法国传媒法,《基本法》与德国传播法,《欧洲人权公约》的传播法思想,西方传播法的核心价值等方面对西方传媒法进行研究。
目录
- 版权信息
- 序一
- 序二
- 导论
- 一、基本概念
- 二、相关背景
- 三、选题的意义
- 四、研究的难点
- 五、基本的思路
- 第一章 西方传播法思想
- 第一节 密尔顿的“自我修正”论
- 一、密尔顿及其《论出版自由》一书
- 二、《论出版自由》的主要观点
- 三、密尔顿出版自由思想评析
- 第二节 司堪伦的“自主主体论”
- 一、“自主主体论”要旨
- 二、“自主主体论”评析
- 第三节 波斯纳的“经济分析论”
- 一、表达自由的经济学基础
- 二、表达自由的经济分析因子
- 三、对表达自由的经济分析
- 四、波斯纳论表达自由的限制
- 五、波斯纳理论的现实意义
- 第二章 西方传播法哲学流派
- 第一节 自然权利学派
- 一、自然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 二、自然权利论的主要论点
- 三、表达自由权利是“自然权利”吗
- 第二节 功利主义学派
- 一、何谓功利主义?
- 二、密尔对功利主义的修正
- 三、以功利主义的眼光看“表达自由”
- 第三节 思想市场理论
- 一、思想市场理论探源
- 二、“思想市场”理论评析
- 三、市场失灵理论模型——一种修正的观点
- 四、基本结论
- 第四节 民主的条件论
- 一、民主是保障自由的手段
- 二、核心是对少数人权利的保护
- 三、表达自由是民主的前提
- 第三章 第一修正案与美国传播法
- 第一节 美国表达自由思想的来源
- 一、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
- 二、密尔顿、洛克和密尔的影响
- 三、杰斐逊的思想
- 第二节 第一修正案及其相关论争
- 一、制宪者的意图
- 二、多种解释
- 第三节 美国最高法院的检验标准
- 一、早期的检查标准
- 二、现行检查标准
- 第四节 余论:没有终结的讨论
- 一、表达自由的范围问题
- 二、媒体是“第四权”吗?
- 三、传媒商业化与表达自由
- 四、接近使用媒体权问题
- 第四章 英国传媒政策与剩余权理论
- 第一节 英国早期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
- 一、许可证制度的存废
- 二、知识税的取消
- 三、煽动诽谤罪的审判原则的确立
- 第二节 英国表达自由的现状
- 一、英国的传媒法现状
- 二、对广播电视的特别控制
- 三、《欧洲人权公约》对英国的影响
- 四、英国传媒管制的特点
- 第三节 余论:独特的宪政理念
- 第五章 《人权宣言》与法国传媒法
- 第一节 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
- 一、法国启蒙运动的特点
- 二、封建势力对启蒙思想的压制
- 三、反压制的声音
- 第二节 《人权宣言》及百年探索
- 一、《人权宣言》的内容
- 二、《人权宣言》的曲折命运
- 三、法国新闻出版自由的确定
- 四、基本特点
- 第三节 当代法国表达自由的状况
- 一、电子媒体的国有化
- 二、双轨制的逐步形成
- 第四节 法国媒体政策之特色
- 第五节 余论:自由、责任和义务
- 一、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
- 二、卢梭的思想传统
- 三、法拉奇的“愤怒与自豪”
- 第六章 基本法》与德国传播法
- 第一节 封建王朝的凄风苦雨中前进
- 一、封建专制下艰难的生长
- 二、魏玛共和国短暂的春天
- 三、法西斯铁蹄之下的长夜
- 第二节 《基本法》保护下的言论自由
- 一、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 二、“价值判断”高于“事实陈述”
- 三、言论自由的保护不是绝对的
- 第三节 《基本法》保护下的新闻自由
- 一、新闻机构具有“公共职能”
- 二、多元化是目的也是手段
- 三、新闻出版业不受事前审查
- 四、媒体有权拒绝透露消息来源
- 第四节 总结:在保护与限制间的权衡
- 一、利益权衡原则
- 二、“双向约束”机制
- 第七章 《欧洲人权公约》的传播法思想
- 第一节 《欧洲人权公约》关于表达自由的法哲学思想
- 第二节 《欧洲人权公约》及人权法院对表达自由的限制
- 一、限制必须“由法律规定”
- 二、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分离
- 三、对公职人员的诽谤
- 四、广电影视业的许可证制度
- 五、维护司法权威与公正
- 六、对新闻界的特殊保护
- 第三节 公共权力干预表达自由必备的三个基本条件
- 一、这种干涉与限制是否是“依法律所规定”的
- 二、这种干涉与限制是否具有第10条第2款规定的“合法目的”
- 三、这种干涉或限制是否“在民主社会中是必需的”
- 第八章 总结:西方传播法的核心价值
- 第一节 现代传媒的社会价值
- 一、自由作为公共传播的价值
- 二、平等作为公共传播的价值
- 三、秩序作为公共传播的价值
- 第二节 表达自由的社会价值
- 一、保障个人自我实现的方法
- 二、获取真理和知识的手段
- 三、实现社会民主的法制条件
- 四、保持社会稳定均衡的措施
- 第三节 现代法律的核心价值
- 一、国家的干预与个人自由
- 二、法律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 三、表达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 主要参考文献
- 一、著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外文类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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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的前身是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成立于1985年,是改革开放后最早成立的大学出版社之一。其上级主管单位是中国传媒大学,业务上受国家教育部社科司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指导。2004年9月改称现名。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现有播音主持、语言艺术、新闻传播、影视艺术、媒体管理、编校译中心等六个编辑部,以及市场中心、出版部、行政与总编办公室、财务部、数字出版部、经营中心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