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主编推荐语

从笄年、媒妁之言说起,细数一个唐代女性的一生。

内容简介

全书从及笈、谈婚论嫁开始谈起,乃至生育、衰老、死去……缓缓展现一个唐代女子的一生,旨在对唐代妇女的生活作多方位的观察,丰富人们对唐代社会的理解。

本书着重阐述了以下几个方面:唐代规范性观念对妇女生活的界定;妇女生活与唐代政治、社会、经济制度的关系;唐代妇女的自我标识以及影响她们角色认同的因素;唐代妇女生活与唐代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等等。

除了史书、诗文集、笔记小说和敦煌文献之外,本书采用了大量唐代墓志文献,取材广泛,内容徵实,论述谨严。

目录

  • 版权信息
  • 再版序
  • 序言
  • 第一章 笄年
  • 笄年的定义
  • 唐代女性的实际结婚年龄
  • 第二章 媒妁之言
  • 《定婚店》的安排
  • 父母之命
  • 媒妁种种
  • 唐代婚姻集团
  • 婚姻安排前后期之变化
  • 第三章 婚姻状态
  • 婚书、婚约、聘礼
  • 婚礼
  • 表亲婚
  • 第四章 夫妇关系
  • 夫妇年龄差异与婚龄
  • 琴瑟之谐
  • 义绝与和离
  • 第五章 夫妇关系以外的两性契约关系
  • 有家无妻的男性
  • 妾、别宅妇、侍婢
  • 妻妾关系
  • 第六章 冥间夫妻
  • 冥婚的定义和实例
  • 文学作品中的冥婚
  • 冥婚程序
  • 冥婚兴盛的原因
  • 第七章 婚姻之外的女性
  • 女妓
  • 女尼
  • 女道士
  • 第八章 母亲的形象与地位
  • 母仪的范围
  • 唐代母亲形象与地位的特点及前后期变化
  • 继母的形象与地位
  • 第九章 生育
  • 怀孕
  • 分娩
  • 因产而亡
  • 第十章 子女
  • 生育率
  • 子女性别比
  • 嗣子、过继子女
  • 参考书目
  • 唐朝年号表
  • 后记
展开全部

评分及书评

4.1
8个评分
  •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3.0
    婚姻之于唐代女性的自由分界线|发现唐传奇之六

    如今都说唐代女性地位高,这是个谎言。唐代不仅没有大龄剩女,也不存在 “不从父母而自嫁” 和跨身份等级的婚姻自由,既不存在所谓的女女平等,当然也就更没有所谓男女平等。姑且不论新中国是有史以来女性地位最高时期的现实,在女性权利方面,唐代都远不如宋代。那么为何唐代会给人一种女性地位高的错觉?
     
    光读本书不足以回答这个问题,唐传奇里就有颇多女性真实生活的描写,且唐朝传奇小说对女性命运的描写要比本书更为深刻。用本书对照唐传奇,可把真相看得更清晰透彻。如果我是作者,我会把第七章 “婚姻之外的女性” 放到全书的开篇,从这里写起。因为没有比婚姻最能说清楚唐代女性生存现状的入口。
     
    昨天我就提到一个极其典型的 “婚姻之外的女性”,李娃。她是一名女妓,她不仅毫无权利决定是否结婚,更没有权利决定嫁给谁,依唐律,李娃并不是一个拥有独立身份的人。虽然她和太平公主、上官婉儿一样都是女性,但这只是她与两人唯一相同特点。要依我的标准,唐代女性大致分为五个等级 —— 皇室女、门阀官宦女、平民良家女、奴婢、女妓,李娃则处于最低一等。
     
    古代中国是严格的男权社会,恩格斯创作《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虽然基于欧洲历史,但当时欧洲也是男权社会,所以他对婚姻经济属性的洞见也适用于中国,更适用于唐朝。因此,婚姻是唐代女性生存无法突破的底层约束条件。当李娃 12 岁从平民女被卖入娼家时,她就失去了进入婚姻的权力。
     
    平民良家女,是一个划分婚姻权利范围的分水岭。唐代皇室女可以通过出家成女尼女道士逃避婚姻,以及以出降的方式嫁给驸马,对皇室女而言这两种方式有时候是选择题,不过她们的婚龄都相对晚于法定结婚年龄(15 岁)。门阀官宦女的婚姻对象选择范围则有限,“五姓女” 是稀缺资源,几乎所有男性都以 “京兆韦杜和五姓女”(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陇西)为优先联姻对象,所以她们没得选,而 “非五姓女” 尽管不会被家族严格地限制联姻对象,但她们也受该机制所致、实际可选范围有限。简言之,有身份的女性没法选别人,身份差的女性没资格选别人,皇室女、门阀官宦女和平民良家女通通都得在法定婚龄后尽快被嫁出去。
     
    这上三等女性的权利,本质上和奴婢、女妓的权利天差地别。奴婢和女妓在法律上只是一件财产,财产可以有人权吗?而没有人权的财产,有可能成婚吗?这就完全取决于主人是否具有善意了。
     
    不仅如此,“婚姻之外的女性” 一章中提及三类女性,女妓、女尼、女道士。与女妓不同,女尼女道士属于独立于前述五个世俗等级的特权女性,在不毁佛废道的时代,女道和男性出家人一样,享受徭役和捐税豁免的权利,因此并非人人都可以主动出家取得其身份。
     
    唐代公主们特别流行出家当道士,固然有一半是出 “孝心” 奉道,还有另一半就是逃避婚姻,最著名的当然就是开元天宝年间提供 “终南捷径” 的玉真公主了。王维和李白都是她的沙龙常客,这种名义出家、实际享受世俗生活的修道生活,只有皇室女才能享受。
     
    至于出家为尼,本书所载女尼例证都出自墓志,而她们的家庭出身除了一个 “平民” 三个 “不详” 之外其他都是 “贵族”。无论是婚前出家或已婚后再为尼,也不论她们是否想主动摆脱官宦家庭,显然,书中例证只能说明出家为尼是贵族家庭女性可以摆脱婚姻的一项有用手段,而平民女能否拥有这样的自由,恐怕只能靠缘分了。
     
    由上可知,一旦用婚姻来开始描述不同女性的权利,并不能得出 “唐代女性自由” 的结论。
     
    不过,从婚姻出发固然能证明唐代女性不具备自由身,但同时我却相信唐代女性真真切切地拥有不同于其他朝代女性的自由气质 —— 唐代女性拥有自由气质,由唐传奇的女主角来看是可确认无疑的。
     
    比如,像李娃这样的女妓,虽无人身自由,但依然可以主动选择所爱之人,并为其承受自己身份所带来的压迫,《李娃传》;
    比如,崔莺莺虽然身份不及张生娘子,但却可以在情动之后主动放弃一个不能全心专爱自己的人而不致在爱情里沦陷,《莺莺传》;
    比如,洞庭龙女在法定离婚后,为了获得柳毅的真爱,隐瞒自己真实身份,直到两年后确认了柳毅的确真地爱自己才表明身份,《洞庭灵姻传》或名《柳毅传》。
     
    事实上唐传奇中的著名女子身份地位都不高,除了《周秦行纪》中梦境里出现的几位后妃之外,其他如红拂女、谢小娥、红线、霍小玉、聂隐娘、步非烟、杨娼甚至是狐妖任氏等女性,在她们人格中都拥有十分强烈的自我意识和鲜明的自由气质。唐传奇,为后世留下了极为有限但却宝贵的唐代女性更高饱和度生命历程的记录。
     
    以上内容是我读到 “婚姻之外的女性” 这一章的感想。当我意识到并想摆脱这个思路时,才发现,很难。
     
    当看清女性作为男性、家庭的附庸和财产现实之后,再看书中 “笄年”、“媒妁之言”、“夫妇关系”、“母亲形象和地位” 四章内容,会发现本书作者看唐朝女性的人生带着仰望盛世的光环。再看 “生育” 和 “子女” 两章,虽然多了诸如难产、生育率一类的现实,但依然看得到作者笔下的岁月静好。
     
    提及这些不是为了跟本书唱反调,而是给本书加一个注脚。毕竟书中所引述的例证主要出自新旧《唐书》、墓志,其次才佐以唐人笔记、杂传和传奇,本书观点毫无疑问是正统社会的真实素描。在这些记载中,尽管唐朝女性处境摆脱不了封建王朝惯有的桎梏,但是,若没有强盛统一唐朝创造出从中亚到东亚、从东北亚到东南亚的 “天下大同”,没有大量外邦异族文化为中原注入新的观念和思想,便不会出现前所未有的开放社会、不会孕育出唐传奇中女子们具有的自由气质,更不会令这般气质传承至五代、北宋。


    有点扫兴了。或许,唐传奇中那些本性信奉自由的女性角色,才是真・唐朝女性吧。

      1
      1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4.0
      攻读博士的故事

      攻读历史博士这五年中,我个人生活的波动很大,伊沛霞师经常关切地对我说:如果你要有个人说话,任何时候都可以给我打电话。1997 年 5 月,我的博士论文《白居易作品中的妇女、爱情与女性美》答辩通过,同时又得到了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的聘任,伊沛霞师特地请我去一个餐馆庆祝,我们俩都感到是打赢一场艰巨的战争。这年夏天,我到洛杉矶任职,伊沛霞师则接受了华盛顿大学的聘请而迁居西雅图。此后,她经常抽出时间来审阅我的文章,解答我的问题,提醒我最新的学术动态,她对我在学术和个人的成长上的教诲是我一生受用不尽的。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4.0
        推荐!

        考据很足!作者个人观点也很中肯!不过文言文引用比较多,我有点点阅读困难症~当然,这是我的问题!

          转发
          评论

        出版方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11月,其前身为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6月改组为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78年1月改名为上海古籍出版社。设有七个编辑室、编审室、美编室、出版科、校对科、发行一、二科、宣传信息科及办公室、人事科、行政科、储运部等部门。该社以出版古典文学、历史、哲学、语言、科学技术、医学、军事、工具书、画册、大专教材等古籍的整理和学术研究著作为主,兼及普及传统文化的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