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L’Amant) 讲的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故事:在法国殖民地越南,一个贫穷的白人姑娘和一个富有的中国少爷的绝望的爱情因为无法逾越世俗的种族观念和伦理道德,以及双方家庭的极力反对而失败,最后白人姑娘离开越南到巴黎定居,中国少爷则遵从千年礼法娶了一个未曾谋面的中国姑娘。
如此简单的故事在杜拉斯笔下变得千回百转令人爱不释手,杜拉斯的文笔不同于一些一目十行的线性描述,陈述角度的变化丰富,在文学语言的陌生化上独辟蹊径。继而 “评论・票房” 双丰收,1984 年的龚古尔文学奖,被译成四十多种文字流行于全球,和至今不衰的杜拉斯现象,无疑是对作家杜拉斯的肯定再肯定,嘉奖再嘉奖。许多人情迷这本小说的原因有很多:因为其主题是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满足众人悲剧性的审美,不少人甚至迷恋穷少女 - 富家子的 “情人模式”;因为这是杜拉斯自传式的小说,通过它令人一窥知名作家的情感世界,如同 “小团圆热” 一般;因为故事中的中国少爷身体力行地一辈子用心灵爱着杜拉斯,令不少人感到这份爱超越种族超越伦理超越岁月:“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如此动人的话语,好似浪漫派诗人叶芝的情怀,“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叶芝《当你老了》)
然而我却很想质疑,《情人》真的可以看作是杜拉斯真实的自传吗?《情人》中的白人少女真心爱中国少爷吗?那位中国少爷何以产生至死不渝的爱情?《情人》中 “情人” 的形象究竟几何?如何看待《情人》呢?
说到自传性,先得问《情人》如何而来?玛格丽特杜拉斯在为她儿子的影集《绝对的形象》撰写了说明文字后,杜拉斯的生活伴侣杨・安德烈亚建议杜拉斯以此另写一本小说,于是便有了《情人》。不留情面的说,杜拉斯其实是一个自恋的作家,自我意识十分强烈,就小说本身来说,处处留着她重重叠叠反反复复强调的自我。王道乾先生的译本字数共 56380 字,其中 “我” 这个字的频次为 1412 次:我想,我穿了,我注意到,我不那么看,我才十五岁半,而这也难以归结为王道乾先生的有意为之,她自己则曾说过 “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 我认为,杜拉斯与其被人称为一位刻舟求剑者,将情人的形象刻在蓝琉璃瓦的别墅之上,一次次打捞记忆中留在湄公河的爱情。不如说是一个自我意识强烈的女性主义者,在一次次的回忆中思考着当年纤弱的少女是如何成长为一个独立的成熟女人的踪迹。
请允许我对此作出解释:白人少女的父亲在她童年时代的缺席,只在文本中交代了一句 “父亲病重,病得快要死了,几个月以后他就死了”,叙述语调疏离冷淡,对她来说,父亲如同一个陌生人。由于父亲的过早离世,使得白人少女将对于父亲的情感多多少少转由两个哥哥来承担:大哥象征野蛮的父权,他发号施令,十足的沙文主义,像 “北方地区乡下人一样强壮有力”,而白人少女不得不听从,“我的意念只有屈从于我的大哥”;二哥象征父爱中温情的一面,亲昵地称他为 “我的小哥哥”,这在某种程度上间接地承担了少女的恋父情结。父权秩序是当时社会公认的家庭伦理秩序,白人少女只能在心里悄悄地做出推翻父权的构想,“我想杀人,我那个大哥,我真想杀死他,我想要制服他,哪怕仅仅一次,一次也行,我想亲眼看着他死”。但我的意思并不是在说,白人少女两个哥哥是一个完整父亲形象的两面,两个哥哥仅仅是替代,是象征,在起了一定补偿作用以后依然还是哥哥的身份,更没必要将此夸大误读为乱伦的情感。另外,并不是每个人的父亲 / 母亲形象都是完整健康的,正如每个人的命运总会遇上磕磕绊绊起起伏伏,父亲缺席后的替代无论如何不能满足其所有的需要,不完整的父亲 / 母亲形象的确会影响人的成长,但无需过分夸大。在白人少女的成长中,父亲的缺席令她十分强烈的感觉到个人力量的柔弱,最终在心灵上刻意加强了对自我意识的补偿,变得倔强自我中心,所以我说杜拉斯是一位 “自恋” 的作家。
杜拉斯在贫困难堪的家庭上所花费的笔墨远远大于与中国情人的感情,她恨恨地说 “这个家庭就是一块顽石,凝结得又厚又硬,不可接近”,全书共出现 “母亲” 205 次,“死” 150 次,“爱” 87 次,“哥哥” 84(无论大小),“父亲” 30 次,“大哥” 29 次,“情人” 20 次,“老” 17 次,“绝望” 11 次。我并非意在将语词的频次框死在数字内,谁都知道译本被称为第二次创作,信达雅是宗旨,然而我在这里如此排列,是为了形象直观地用 “出场戏份” 来说明其间孰轻孰重的关系的比较。白人少女对母亲又爱又恨,出于天生的血缘关系和后天对母亲命运的同情(因为没有行贿而买到一块盐碱地等等);对偏私大儿子的做法极度不满,对女儿从没有实质上的认同 “我母亲什么也没有说,她并不满意,因为法文考第一的不是她的儿子”;母亲甚至希望女儿利用渐渐成熟的身体像商品交换一样找个有钱的好人家,“这个小姑娘,她也渐渐长大了,她今后也许可能懂得这样一家人怎样才会有钱收进。正是这个原因,母亲才允许她的孩子出门打扮得像个小娼妇似的”,而不是勾搭上黄皮肤的中国少爷,为此母亲甚至要将她赶出家门,“她要把她赶出去,要看着她死,没有人肯娶她,丧尽廉耻,比一条母狗还不如”。一切的一切,使得白人少女对其母亲有着深深的羁绊,爱恨交织,“我的母亲,我所爱的母亲啊,卑鄙卑鄙”。杜拉斯对母亲 “哀其不幸,怒其‘错’争” 的态度,使她终生都在试图回避重蹈母亲的覆辙,母亲的不幸,连同父亲的缺席一起,在幼小的杜拉斯心里埋下一个独立的种子。
在两性关系中,中国情人的形象怎么看都很难说是一个美好的情人形象,他身体实在很荏弱,“那身体是瘦瘦的,绵软无力,没有肌肉,或许他有病初愈,正在调养中,他没有唇髭,缺乏阳刚之气”,他的精神也不甚有毅力,“他说他什么书也不念,他父亲断了他的生活费,给他寄去一张回程船票,所以他不得不离开法国。召他回家,是他的悲剧”,他的家族给了他富裕的生活,极大地满足了少女蠢蠢欲动的虚荣,“没有多久,我手上戴起了钻石订婚指环”,他带她离开眼前不堪的家庭生活,“她上了那部黑色的小汽车,她心里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避开她家做的事,由此开始,这也就成了永远的回避。” 可以说,对于这个十五岁半的白人少女来说,中国情人荏弱的身体是少女青春期最初情欲的寄托,引出她如同海洋一般的欲念,中国情人是她逃离顽石一般的家庭的手段,是通往外界的一个不真实的桥梁,也是反应少女成长变化的一面镜子。
回归到情人的本意,情人指的是 “因为感情发生性关系,却没成为法定配偶,他们之间互称情人。” 杜拉斯曾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而在文本中,他们 “根本不谈将来,他们的话题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内容相同,推理相逆。” 在最初的第一眼,她就看清了他靠近她时的恐惧,她知道这个男人已经由她来掌控,她胆怯而又大胆地预知了自己的命运,迎接它,“被引向极乐之境,沉浸在快乐之中”。我总以为白人少女在文本中多次消极地看待她对中国情人的感情是出于欲言不能言的深沉之情,但在重读的过程中猛然间意识到一种可能性:白人少女对中国情人的欲念大过感情,其占有欲大过想结婚,这也是在第一眼就被预知的;杜拉斯对此一次次追溯如同一个胜利者一次次回顾自己如何取胜。杜拉斯曾幽幽地将白人少女与一位不轨的夫人视作同一类人,“她们两人都因自身肉体所赋有的本性而声败名裂。她们的肉体经受情人爱抚,让他们的口唇吻过,也曾委身于如她们所说可以为之一死的极欢大乐,这无比的欢乐也就是耻辱,可以为之而死的死也就是那种没有爱情的情人的神秘不可知的死。” 这也是为什么杜拉斯将全书的开头与结局重影,描绘一个男人的形象对她说 “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杜拉斯在潜意识上,借由一个男人的形象肯定自己作为女人的绵延长久的魅力。最终所有的箭头都回归杜拉斯本身,杜拉斯爱自己的不幸,爱自己的青春,爱自己那时候的叛逆,爱自己经历过的爱情,爱自己不死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