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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力求全方面地呈现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商业方面的行政法律制度内容。

内容简介

本书编选、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49—1965)商业行政方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并做适当的技术性分类。

本书全面、客观地呈现当时我国行政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是如何设计运行的,体现了何种时代特征,以及是如何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商业行政法治体系的。通过重现当时的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为新中国成立初期行政法律制度研究提供较为详实的历史资料。

目录

  • 版权信息
  • 总序
  • 1. 政务院关于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的决定
  • 2. 贸易部 农业部关于贯彻棉粮比价标准,优棉优价及确定籽棉价格的联合指示
  • 3.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严禁机关部队从事商业经营的指示
  • 4. 贸易部关于接收机关部队商业办法的指示
  • 5. 贸易部关于一九五〇年粮食公司收购小麦的指示
  • 6. 贸易部关于公私联合购棉及棉花市场管理的指示
  • 7. 贸易部关于取缔投机商业的几项指示
  • 8. 政务院关于改变粮食加工标准、增加食用粮食的决定
  • 9. 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公粮收支、保管、调度的决定
  • 10. 政务院关于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的决定
  • 11. 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关于清理调配仓库物资的几个具体规定
  • 甲、组织
  • 乙、清理及表报
  • 丙、调配及出售
  • 丁、保管及修整
  • 12. 政务院关于一九五〇年新解放区夏征公粮的决定
  • 13. 政务院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
  • 一、关于全国盐务方针、任务
  • 二、关于全国盐务组织机构
  • 三、关于产销关系
  • 四、关于销区划分
  • 14. 对外贸易管理暂行条例
  • 15. 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申请
  • 第三章 审查
  • 第四章 注册
  • 第五章 异议
  • 第六章 附则
  • 16.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食盐税额减低后盐商存盐因减税所受损失的补偿办法
  • 17.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麻粮比价、解决收购与粮食肥料供应问题的规定
  • 18. 贸易部关于纪念节日百货公司零售业务减价及优待办法的规定
  • 19. 商品检验暂行条例
  • 20.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保证棉粮比价的指示
  • 21.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及时加强公粮保管以防霉坏的指示
  • 22. 农业部 贸易部关于一九五二年茶叶生产、收购工作的联合指示
  • 23. 商业部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关于划分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对工业品、手工业品经营范围的共同决定
  • 24. 棉花检验规程
  • 25. 输出输入商品检验暂行条例
  • 26. 林业部1954年全国木材统一支拨暂行办法
  • 总则
  • 支拨领运
  • 木材价款及结算
  • 罚款
  • 附则
  • 27. 政务院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 28. 政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
  • 29.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1954年棉粮比价的指示
  • 30. 政务院关于逐步推行煤炭分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制度的决定
  • 31. 国务院关于1956年预购棉花的指示
  • 32. 商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国营商业系统内部以及与各部门之间所存在的商业信用的规定
  • 33. 国家粮食仓库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粮食进出库
  • 第三章 粮库普查
  • 第四章 保管工作
  • 第五章 厉行节约、降低费用
  • 第六章 附则
  • 34. 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居民口粮
  • 第三章 工商行业用粮和粮食制成品
  • 第四章 饲料用粮
  • 第五章 附则
  • 35. 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定产
  • 第三章 定购
  • 第四章 定销
  • 第五章 产、购、销数字的调整
  • 第六章 申诉和奖惩
  • 第七章 附则
  • 36. 国务院关于统一领导屠宰场及场内卫生和兽医工作的规定
  • 37. 国务院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粮食统购统销的规定
  • 38. 商业部系统残损、变质商品处理办法
  • 39. 商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信贷做法的指示
  • 40. 国务院关于放宽农村市场管理问题的指示
  • 41. 粮食部关于1957年预付部分粮食、油料统购价款工作的指示
  • 42. 国务院关于棉花、棉布购销工作的指示
  • 43. 食品工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植物油脂油料收购工作的指示
  • 44. 国务院关于提高菜油、芝麻油、茶油、桐油、木油、桕油和东北、内蒙古豆油销售价格的指示
  • 45. 国务院关于1957年棉布供应的决定
  • 46.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发展养猪生产的决定
  • 47.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本年度棉花统购工作的指示
  • 48.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签发办法
  • 免领进出口许可证货物清表
  • 49. 国务院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补充规定
  • 50. 国务院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
  • 51. 国务院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
  • 52. 国务院关于改进城市、工矿区猪肉供应的规定
  • 53. 国务院关于改进粮食管理体制的几项规定
  • 54. 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1958年收购野生油料的几项规定
  • 55. 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
  • 56.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物价管理权限和有关商业管理体制的几项规定
  • 57. 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1958年收购野生淀粉植物的几项规定
  • 58. 国务院关于中央各商业部门所属工厂下放问题的规定
  • 59.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市场物价分级管理的规定
  • 60. 粮食部关于夏粮征购工作的指示
  • 61. 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废弃物品收购和利用工作的指示
  • 62. 国务院关于利用和收集我国野生植物原料的指示
  • 63. 国务院关于加强废钢铁、杂铜收购工作的指示
  • 64. 国务院关于农副产品、食品、畜产品、丝、绸等商品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
  • 65. 国务院关于当前超额完成油品、油料统购任务的奖励办法
  • 66. 粮食部关于当前超额完成油品、油料统购任务奖励办法的通知
  • 67. 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
  • 68.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
  • 69. 对外贸易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外贸易信贷工作的指示
  • 70. 国务院关于1959年农产品预购的指示
  • 71. 商业部、轻工业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解决当前手工业供销问题的通知
  • 72. 轻工业部关于大力开展农产纤维原料及野生纤维原料收购工作的指示
  • 7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当前蔬菜工作的指示
  • 74. 商业部、纺织工业部、林业部、粮食部、轻工业部、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开展夏季野生植物采集收购加工群众运动的指示
  • 75. 国务院关于商业部系统恢复和建立各级专业公司的决定
  • 76.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
  • 77.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 78. 国务院关于收购籽棉和皮棉若干问题的规定
  • 79. 商标管理条例
  • 80. 商标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 81. 废旧有色金属回收管理暂行办法
  • 82. 废钢铁回收管理暂行办法
  • 83. 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业务组织试行办法
  • 第一章 性质和任务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 第三章 服务方法和制度
  • 第四章 分工关系
  • 第五章 思想工作
  • 第六章 附则
  • 84. 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工矿产品订货合同基本条款的暂行规定
  • (一)总则
  • (二)签订订货合同的基本规定
  • (三)产品的名称、规格和质量
  • (四)产品的包装
  • (五)产品的数量
  • (六)产品的运输
  • (七)产品的交(提)货日期
  • (八)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 (九)经济责任
  • (十)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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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