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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企业实务专家团队联合打造,从产业实践、聚焦问题的视角出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提供实务指南。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8章74条,以具体条文为写作脉络,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准确适用提供了实务解读、实践应用和合规指引:
章节导读——提纲挈领,从整体上把握全章内容要点;
特色体例——针对具体条文,从【条文理解】【产业实践】【合规指引】【典型案例】【港澳相关规定】多角度提供实务指引;
域外法参考——对重点条文运用比较法视角进行观察,辅以其他各国近的立法例。

目录

  • 版权信息
  • 前言
  • 第一部分 《个人信息保护法》条文理解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立法目的】
  • 第二条 【个人信息权益受法律保护】
  • 第三条 【效力范围】
  • 第四条 【个人信息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定义】
  • 第五条 【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 第六条 【最小必要原则】
  • 第七条 【公开、透明原则】
  • 第八条 【质量原则】
  • 第九条 【个人信息安全责任】
  • 第十条 【禁止性规定】
  • 第十一条 【保护制度】
  • 第十二条 【国际合作】
  •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十三条 【合法性基础】
  • 第十四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同意】
  • 第十五条 【撤回同意】
  • 第十六条 【不得拒绝产品或服务】
  • 第十七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告知义务】
  • 第十八条 【告知义务的例外情形】
  • 第十九条 【必要保存期限】
  • 第二十条 【共同处理及其连带责任】
  • 第二十一条 【委托处理】
  • 第二十二条 【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后的情形】
  • 第二十三条 【对外提供个人信息】
  • 第二十四条 【自动化决策】
  • 第二十五条 【禁止公开个人信息原则】
  • 第二十六条 【公共场合采集个人信息的要求】
  • 第二十七条 【合理处理已公开的个人信息】
  • 第二节 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
  • 第二十八条 【敏感个人信息的定义及处理规则】
  • 第二十九条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单独同意】
  • 第三十条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告知义务】
  • 第三十一条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
  • 第三十二条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特殊规定】
  • 第三节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
  •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
  • 第三十四条 【依法处理个人信息】
  • 第三十五条 【依法告知原则】
  • 第三十六条 【境内存储原则】
  • 第三十七条 【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处理原则】
  • 第三章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
  • 第三十八条 【个人信息跨境条件】
  • 第三十九条 【个人信息跨境的告知与同意】
  • 第四十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存储义务及境外提供】
  • 第四十一条 【境外司法或执法机构调取个人信息程序】
  • 第四十二条 【境外主体个人信息提供黑名单制度】
  • 第四十三条 【歧视性、限制措施的对等原则】
  • 第四章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
  • 第四十四条 【个人的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拒绝权】
  • 第四十五条 【个人的查阅权、复制权及个人信息转移的规定】
  • 第四十六条 【个人的更正权、补充权】
  • 第四十七条 【个人行使删除权的情形】
  • 第四十八条 【处理规则的可解释权】
  • 第四十九条 【死者个人信息利益保护】
  • 第五十条 【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
  • 第五章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 第五十一条 【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
  • 第五十二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制度】
  • 第五十三条 【境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境内代表制度】
  • 第五十四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合规审计义务】
  • 第五十五条 【适用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的情形】
  • 第五十六条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内容】
  • 第五十七条 【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时的补救和通知义务】
  • 第五十八条 【平台服务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 第五十九条 【委托处理中受托人的安全义务】
  • 第六章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 第六十条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 第六十一条 【有关部门的保护职责】
  • 第六十二条 【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职能】
  • 第六十三条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措施】
  • 第六十四条 【处理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与安全事件的权限和程序】
  • 第六十五条 【投诉、举报制度】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律责任】
  • 第六十七条 【信用档案规定】
  • 第六十八条 【国家机关不履行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
  • 第六十九条 【侵权中的过错推定责任】
  • 第七十条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 第七十一条 【构成违反治安或犯罪的规定】
  • 第八章 附则
  • 第七十二条 【本法适用范围的特别规定】
  • 第七十三条 【用语定义】
  • 第七十四条 【施行日期】
  • 第二部分 重点法条域外法参考
  • 第三条 【效力范围】
  • 第四条 【个人信息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定义】
  • 第五条 【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
  • 第十三条 【合法性基础】
  • 第十七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告知义务】
  • 第十八条 【告知义务的例外情形】
  • 第十九条 【必要保存期限】
  • 第二十条 【共同处理及其连带责任】
  • 第二十一条 【委托处理】
  • 第二十四条 【自动化决策】
  • 第二十五条 【禁止公开个人信息原则】
  • 第二十六条 【公共场合采集个人信息的要求】
  • 第二十八条 【敏感个人信息的定义及处理规则】
  • 第三十一条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
  •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
  • 第三十八条 【个人信息跨境条件】
  • 第四十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存储义务及境外提供】
  • 第四十四条 【个人的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拒绝权】
  • 第四十五条 【个人的查阅权、复制权及个人信息转移的规定】
  • 第四十六条 【个人的更正权、补充权】
  • 第四十七条 【个人行使删除权的情形】
  • 第五十一条 【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
  • 第五十二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制度】
  • 第五十五条 【适用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的情形】
  • 第五十八条 【平台服务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 第六十六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律责任】
  • 第七十三条 【用语定义】
  • 第三部分 《个人信息保护法》三次审议稿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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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