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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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千字
字数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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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婚姻家庭、侵权赔偿、日常消费、合同往来、劳动就业、社会治安、刑事犯罪等法律常识一看就懂,随用随查。
内容简介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无处不在的。衣食住行、婚姻家庭、劳动就业、食品安全、治安管理……处处关法。但是,有很多人却不懂法,法律意识也很淡薄。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他人产生一些纠纷的时候,往往不知道如何去解决,甚至还会用武力等激进的办法去解决。
不懂法的“老实人”,常常是自己吃了亏都不知道,被老板炒鱿鱼就乖乖走人,被爱人抛弃就默默哭泣,消费时上当受骗就认倒霉等;而不懂法的“厉害人”,却常常是感觉吃亏受委屈了就去以暴制暴,由于不懂法,过激的言行还可能招致违法和犯罪。这一切的一切,都缘于生活在法治社会中的人却不懂法。
不懂法就会吃大亏,就会摊上大事。为了帮助大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特意编写了此书,衷心希望它能给你带来帮助。
目录
- 版权信息
- 致亲爱的读者
- 第1章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
- 1 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吗?
- 2 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
- 3 父母包办的不幸婚姻可以解除吗?
- 4 已婚妇女可以选择不生育吗?
- 5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瞒部分婚后共同财产时该如何处理?
- 6 丈夫在婚内所欠的债务,妻子有义务帮忙偿还吗?
- 7 面对家庭暴力,受害方可以怎么办?
- 8 父母离婚后,母亲可以擅自更改孩子姓名吗?
- 9 由于丈夫婚外情离婚的,妻子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 10 离婚父母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吗?
- 11 学费上涨后,子女可以向离婚后的父亲要求增加生活费吗?
- 12 婚后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房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13 子女可以阻止父母再婚吗?
- 14 未出生的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 15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 16 男方继承的遗产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离婚时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17 承诺赠与的房产,签订了赠与协议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 18 家庭成员是否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 19 给老人高额生活费是否就叫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
- 20 继承人是否会因年龄大而丧失继承权?
- 21 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可以就父母的赡养问题签订协议?
- 22 子女能因与父母关系不好,就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 第2章 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 23 公民肖像权遭到侵犯时该如何维权?
- 24 名誉遭他人恶意损害该怎么办?
- 25 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可以获得赔偿吗?
- 26 有赔偿能力的未成年人致使他人受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27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 28 路人被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伤,由谁承担责任?
- 29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致使他人受伤,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30 一起玩耍时被他人致伤,在无法确定侵权人是谁的情况下该如何维权?
- 31 他人为伤者垫付的医药费,事后是否可以要求责任方偿还?
- 32 为救他人而受到伤害,该由谁来承担相关责任?
- 33 因患者不配合治疗而导致病情加重,是否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 34 患者是否可以要求医生根据实际病情需要开检查单?
- 35 汽车顶账给他人发生交通意外后,该由谁承担责任?
- 36 丢失探伤机放射源造成他人损害,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37 建筑队和电信公司联合施工给他人造成损害,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 38 在火车站台上候车时不慎跌落被火车撞伤,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39 遭遇空难后,可以参照遇难人员生前职业的收入标准要求赔偿吗?
- 40 在饭馆用餐时遭遇煤气爆炸,受害人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
- 第3章 日常消费法律常识
- 41 超市对顾客搜身,顾客该如何维权?
- 42 照相馆将电子版照片文件丢失,是否应承担责任?
- 43 消费者被超市电梯挤伤,谁来承担责任?
- 44 饭店是否应对顾客用餐时丢失的物品承担责任?
- 45 名誉被网店老板侵害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 46 以普通蛋糕冒充品牌蛋糕,可以要求店家赔偿吗?
- 47 打折的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
- 48 网购的“正品”与专柜里卖的不一样该怎么办?
- 49 在网上买东西,因他人代签未收到货物,应该找谁承担责任呢?
- 50 用现金券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 51 退换货物产生的快递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 52 因受虚假广告诱导购买洗发水造成人身伤害的,谁承担责任?
- 53 团购游却变成了“吃喝游”,怎么办?
- 54 旅行社可以单方面变更旅游路线吗?
- 55 游客自己未尽安全义务而受伤,景区管理者应该承担责任吗?
- 56 顾客在饭店打架,饭店人员并未及时制止,饭店是否要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
- 57 客运站在出售车票时向旅客搭售保险,这种做法对吗?
- 第4章 合同往来法律常识
- 58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吗?
- 59 供热不达标致用户生病,供热公司应当赔偿吗?
- 60 租赁期间房屋被卖,新房主能要求承租人立即搬离吗?
- 61 悬赏人应当对完成悬赏行为的人支付承诺的悬赏报酬吗?
- 62 寄存物品丢失,寄存处应该赔偿吗?
- 63 赠与可以撤销吗?
- 64 在合同上只摁了手印,法律效力和签字一样吗?
- 65 欠债期间,债务人把财产无偿转让后,债权人能撤销吗?
- 66 债权人没有经过债务人同意就把债权转让,这种做法对吗?
- 67 抵销没到清偿期的债务,这种主张可取吗?
- 68 因客运司机“误时”而耽误乘客,乘客可以要求赔偿吗?
- 69 他人无偿帮忙导致物品损坏,可以要求赔偿吗?
- 70 车行未按时向买方交付车,能否以价格上涨为由向买方加价?
- 71 只签订意向书没有订立合同,一方利益受损的,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
- 72 货物保修期内坏掉而卖方不予维修,买方因此支付的维修费找谁要?
- 73 事先没有说明需要支付“试用费”,事后可以要求支付吗?
- 74 答应把某物赠与他人,反悔行吗?
- 75 没按约定日期到银行提取借款,需要向银行付利息吗?
- 76 委托他人临时看包后物品被盗,能要求他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 77 因出租人超过约定期限交付租赁物而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 78 中介公司能向客户隐瞒真实情况吗?
- 第5章 劳动就业法律常识
- 79 凭借假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 80 劳动者有权持有劳动合同吗?
- 81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工伤该如何认定?
- 82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将其解聘吗?
- 83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合同时可以收取培训费吗?
- 84 计件工作能否订立劳动合同?
- 85 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可以是一年吗?
- 86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设定试用期吗?
- 87 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的怎么办?
- 88 用人单位胁迫他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 89 去哪里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 90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吗?
- 91 用人单位可以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多个派遣协议吗?
- 92 支付加班费和奖金是用工单位应履行的义务吗?
- 93 原公司安排员工到新公司任职,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 94 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 95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 96 员工泄露公司机密应承担什么责任?
- 97 员工非因工负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 98 单位因破产解聘员工,多发的一个月工资是什么?
- 99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其家属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吗?
- 100 无效的劳动合同给员工带来的损害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101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 第6章 社会治安法律常识
- 102 为家庭琐事竟设计“表演”轻生,影响社会治安了吗?
- 103 明知机动车有故障,尚未维修即上路,这种行为合法吗?
- 104 男子频发色情短信骚扰前女友,前女友可诉至法院维权吗?
- 105 家庭舞会夜夜笙歌,噪声扰邻也会受罚吗?
- 106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打架斗殴行为,公安机关能调解处理吗?
- 107 针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未成年人不能执行拘留处罚吗?
- 108 哪些情形下办理治安案件的警察应该回避?
- 109 公安派出所可以决定拘留人吗?
- 110 公司组织的晚会发生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 111 被自己的子女遗弃,老人能讨个说法吗?
- 112 强行推销出售商品会被处罚吗?
- 113 未对承租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房屋出租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吗?
- 第7章 刑事犯罪法律常识
- 114 故意伤害他人后又救助的,会影响量刑吗?
- 115 犯罪后主动投案会减轻处罚吗?
- 116 在女朋友家安装摄像头和窃听器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 117 强迫10岁的孩子乞讨,是犯罪吗?
- 118 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 119 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行为是否有可能构成犯罪?
- 120 因自动售卖机出现故障就将其砸坏,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121 未满16周岁抢劫致他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122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打人致死,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 123 对入室盗窃的小偷实施防卫行为时致其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124 犯罪后躲藏起来,是否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 125 喝醉酒后开车,也有可能构成犯罪吗?
- 126 允许他人在自己家中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 127 在礼堂谎称有炸弹,造成多人受伤的,构成犯罪吗?
- 128 出租车公司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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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