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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侵权赔偿纠纷。

内容简介

书中内容包含含产品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高度危险责任纠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承揽定作责任纠纷等案件。

目录

  • 版权信息
  • 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1 定作人对承揽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责任认定——甘某兰等诉塑料制品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
  • 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2 短视频平台中虚拟主体的名誉侵权判定——徐某诉葛某、曾某名誉权案
  • 3 网络婚恋交友平台的如实报告和安全保护义务——刘某心诉信息技术公司网络侵权责任案
  • 4 算法运用者是算法错误结果的承责主体——梁某、实业公司诉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案
  • 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5 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贺某燕诉王某涛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
  • 6 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需满足责任主体和责任限度两个条件——黄某荣、张某兰诉交通投资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 7 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承担次要责任应根据个案情况做具体分析——周某丰等诉西饼店、食品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
  • 8 娱乐场所经营者对消费者过度娱乐行为的安全保护责任——廖某文、何某琴诉韦某双等生命权案
  • 9 非营利性“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审查——赵某梅诉物业公司健康权案
  • 10 高速公路养护单位未随时清障不代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陈某国诉高速公路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
  • 11 公共交通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杨某玲等诉公交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案
  • 12 高风险滑雪运动中伤害事故的侵权赔偿责任认定——王某诉滑雪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案
  • 13 旅游者户外登山遇险,旅游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认定——蒋某等诉旅行社、旅行社分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案
  • 14 经营场所内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杜某诉药店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案
  • 四、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 1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后的责任认定问题——梁某诉某小学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 16 学校对不满8周岁的学生应负较高的监管注意义务——刘某宇诉实验小学等教育机构责任案
  • 17 中小学对未成年学生实施劳动教育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度——肖某诉某小学、保险公司教育机构责任案
  • 18 教育惩戒不得转化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孙某诉某中学教育机构责任案
  • 五、产品责任纠纷
  • 19 产品缺陷的责任竞合问题——吴某吉诉刘某芳、电器厂产品责任案
  • 20 进口食品缺乏检验、检疫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司法认定——柯某飞诉冷链食品经营部、阮某友产品责任案
  • 21 故意多次购买过期食品以主张惩罚性赔偿的限制适用——阙某波诉百货店产品销售者责任案
  • 22 药食同源目录不能作为判定添加物质是否属于药品的唯一法定依据——杨某诉商贸公司产品质量责任案
  • 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3 不能排除关联性的医疗过错行为应认定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倪某龙等诉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 24 患者住院受损害的,医院应赔偿——王某玲等诉甲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 25 违反行政法规及诊疗规范的责任为推定过错责任和不可推翻之责任——张某尧等诉甲医院等医疗损害责任案
  • 26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多种请求权聚合的责任认定——贾某辉诉某医院等医疗损害责任案
  • 27 消费型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孙某诉美容诊所侵权责任案
  • 28 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和诊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损害应予赔偿——邹某诉美容诊所侵权责任案
  • 29 民事赔偿责任比例不等同于医疗过错参与度,其认定还应结合双方地位、注意义务平衡等因素——许某分诉甲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 七、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30 案由界定之环境污染责任——彭某夸诉工程公司环境污染责任案
  • 31 数人环境侵权行为形态的认定与生态修复责任的承担——某区生态环境局诉张某新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 八、高度危险责任纠纷
  • 32 高度危险责任纠纷中,受害人故意规则的适用及管理人侵权责任承担问题的分析与认定——郭某等诉照明公司等高度危险责任案
  • 33 高压电致人损害,供电人、产权人、用电人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经营者——田某刚、胡某梅诉农电公司、田某龙高度危险责任案
  • 34 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的认定——某村民小组诉水电站财产损害赔偿案
  • 九、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 35 所有权人不明的悬挂电缆脱落致人损害,搭挂线缆的电线杆的所有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某东诉电视网络公司等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案
  • 36 建筑物倒塌与建筑物脱落损害责任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王某芝诉发展公司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案
  • 十、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37 保全错误侵权责任的认定——置业公司诉技术公司、保险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案
  • 38 保险人在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中应以担保人的身份对被保全人承担担保责任而非保险理赔责任——杨某敏、赵某远诉葛某开等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案
  • 39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郭某某、甲公司诉乙公司、丙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案
  • 40 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情形下赔偿责任承担的正确认定——工程公司诉设备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案
  • 十一、其他纠纷
  • 41 残疾赔偿金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判赔范围——黄甲诉黄某涛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 42 被挂靠企业应当对挂靠船舶经营中的财产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保险公司诉施某友、航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案
  • 43 帮友开车出事故,车辆受损的责任承担主体——陈某雁诉魏某槟财产损害赔偿案
  • 44 转租房屋内空调自燃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认定——雷某诉房地产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案
  • 45 网络游戏角色及装备作为虚拟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其价值应以侵权人非法获利所得价款予以认定——冯某诉谢某恒财产损害赔偿案
  • 46 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边界——赵某诉甲销售服务公司等侵权责任案
  • 47 当事人认知能力应作为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比例的考量因素——沈某等诉设备公司等侵权责任案
  • 48 保护个人信息应当平衡信息提供者利益、数据平台使用者利益和公共利益——胡某某诉商务公司侵权责任案
  • 49 因发送商业短信侵扰私人生活安宁的责任承担——王某诉科技公司侵权责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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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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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郝甲是郝乙之父,王某某是郝甲之母。2019 年 5 月 22 日,梁某在某小学课间活动时,郝乙追逐梁某,梁某在奔跑过程中撞到其他学生,致梁某右眼外伤。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3 日,梁某于医院住院 5 天,诊断为右眼眼球下壁骨折。2019 年 6 月 3 日至 6 月 6 日,梁某于医院住院 3 天,诊断为视神经损伤。2019 年 6 月 10 日至 7 月 12 日,梁某于医院住院 32 天,诊断为视神经损伤。梁某还曾前往多家医院就诊。梁某就前述治疗实际支出医疗费 1007.4 元、配镜费 650 元。本案审理过程中,梁某申请对其右眼伤情进行伤残等级和营养期、护理期鉴定。2021 年 1 月 15 日,研究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1. 依据现有鉴定条件,被鉴定人梁某的右眼眶尖综合征、视神经损伤致其右眼盲目的伤残 / 残疾等级为八级;2. 被鉴定人梁某的伤后护理期考虑以 60 日至 90 日为宜、营养期考虑以 45 日至 60 日为宜,具体请结合实际发生情况使用。梁某就此支付鉴定费 4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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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