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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日本著名法学家牧野英一的代表作之一。

内容简介

牧野英一在全书伊始便指出法律作为社会事实所具有的保守性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所具有的发展性之间的矛盾,主张以“法律解释的解放”来解决矛盾,修补法律缺陷。在对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功利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进行一一审视和评判后,牧野英一鲜明提出“法律社会化”的论断和主张,将之作为该书所要表达的核心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法律的进化和进步的辩证关系。

该书还对公平主义、违法行为、无过失责任、权利滥用、法律行为效力、刑法的主观主义等诸多法学理论问题以及保证担保、土地租赁权、事实婚姻、工厂煤烟致害、电力盗窃、一厘事件等日本在20世纪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许多见解时至今日仍然发人深思,给人启迪。

目录

  • 版权信息
  • 译者前言
  • 序言
  • 第一节 法律进化的事实和进步的理想
  • 一 对于法律的两种观点
  • 二 存在两种观点的原因
  • 三 几个实际问题
  • 第二节 法律的进化
  • 一 法律与进化的精神
  • 二 法律的权利化
  • 三 私法的个人化
  • 四 私力的公权化
  • 第三节 现在的几个法律问题
  • 一 法律的社会化
  • 二 无过失责任及权利的滥用
  • 三 法律行为的效力及解释
  • 四 刑法的主观主义
  • 五 行为的违法性
  • 六 法律的缺陷
  • 第四节 法律思想的发展
  • 一 自然法学派
  • 二 历史法学派
  • 三 功利法学派
  • 四 社会法学派
  • 第五节 法律上的新理想主义
  • 一 法律的保守性(法律的成立)
  • 二 法律的规范性(法律的解释)
  • 三 法律的自律性(法律的进化)
  • 四 法律的适应性(法律的进步)
  • 补遗
  • 第一节 进化和进步的关系
  • 第二节 历史认识的本质和法律思想
  • 第三节 法律进化的法则
  • 第四节 近代法和罗马法及日耳曼法
  • 第五节 私力的公权化
  • 第六节 关于法律社会化的杂论
  • 第七节 无过失责任
  • 第八节 权利的滥用
  • 第九节 《少年法》的成立
  • 第十节 一厘事件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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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商务印书馆

商务印书馆是中国出版业中历史最悠久的出版机构。1897年创办于上海,1954年迁北京。与北京大学同时被誉为“中国近代文化的双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