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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我国民法学大家王利明关于民商法研究的论文集,本册是第五辑。

内容简介

《民商法研究》系列收录了王利明教授公开发表以及未公开发表的民商法领域的研究性论文,该系列前八辑曾由法律出版社在2000年-2015年间连续出版,在民商法研究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

本次出版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整理,对原出版物中内容、注释、体系进行调整、核实,并依据近年来民商法的研究与发展对原书观点进行再思考,增加新的研究成果并结集成十卷本。

全部内容涉及民法总则、人格权、物权、债权、婚姻家庭、商事法律研究、司法改革、法制建设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内容丰富全面,具有时代气息。

本套丛书遵循民商法制度发展历史,以出版时间为序,本书为丛书的第五本,内容包括民法总则、物权、合同、破产法、知识产权等。

目录

  • 版权信息
  • 修订版序言
  • 原版序言
  • 第一编 民法总则
  • 论法典中心主义与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
  • 一、法典中心主义的历史发展
  • 二、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应坚持法典中心主义
  • 三、民法典体系与民事单行法关系的协调
  • 四、去法典化现象并没有否定法典中心主义
  • 关于民法典制定的若干问题
  • 一、价值层面:民法典应彰显人文关怀
  • 二、功能层面:民法典应强化私权保障
  • 三、形式层面:民法典注重形式理性
  • 四、技术层面:民法典应体现科学性
  • 五、结束语
  • 论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分
  • 一、适用范围的区别
  • 二、两者的价值和功能不同
  • 三、两项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 结语
  •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探讨
  • 一、责任能力制度的缘起和意义
  • 二、责任能力制度与侵权法救济功能的冲突
  • 三、对基于责任能力判断过错的必要性之质疑
  • 四、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责任能力制度的分析与评价
  • 间接代理和行纪的关系
  • 一、案情简介
  • 二、争议梳理
  • 三、案例评析
  • 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探讨
  • 一、法律关系分析方法
  • 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
  • 三、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与法律关系分析法的比较
  • 第二编 人格权制度
  • 我国未来民法典中人格权编的完善 ——2002年《民法典草案》第四编评述
  • 一、应当继续贯彻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基本思路
  • 二、构建《民法典草案》第四编体系的基本思路
  • 三、《民法典草案》第四编需要重点确认几类权利
  • 四、结语
  • 人格权法中的人格尊严价值及实现
  • 一、人格尊严的历史演进
  • 二、人格尊严转化为民法上的人格权的必要性
  • 三、人格尊严应当直接转化为一般人格权
  • 四、人格尊严构成了具体人格权体系的内在价值
  • 五、强化人格尊严的保护应当使人格权法独立成编
  • 六、结语
  • 论患者维生治疗拒绝权
  • 引言
  • 一、患者维生治疗拒绝权:比较法的考察
  • 二、患者维生治疗拒绝权是生命尊严的具体体现
  • 三、患者维生治疗拒绝权不同于消极安乐死
  • 四、患者维生治疗拒绝权本质上是一种人格权益
  • 五、患者应当通过预嘱的方式行使维生治疗拒绝权
  • 六、患者维生治疗拒绝权行使的效力
  • 结语
  • 第三编 物权制度
  • 所有权与财产权概念的比较分析
  • 一、财产与所有权的界分是大陆法的通行做法
  • 二、大陆法语境下财产权和所有权的主要区别
  • 三、大陆法系区分财产和所有权模式的不足——以英美法为对照
  • 四、界分财产和所有权的必要性以及区分模式缺陷的克服
  • 《宪法》与私有财产的保护
  • 一、修正案进一步提升了私有财产权的法律地位
  • 二、修正案进一步扩大了私有财产的范围
  • 三、修正案为完善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
  • 关于物权立法的若干问题的新思考
  • 一、究竟应采纳物权还是财产权的概念
  • 二、是否需要设立一个财产权总则
  • 三、根据物权的对世性考虑物权体系的问题
  • 四、关于物权法定原则
  • 五、所有权是否需要类型化
  • 六、关于租赁权是否应当成为物权
  • 七、关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问题
  • 八、关于是否要规定物权请求权的问题
  • 九、关于作为物权客体的物
  • 十、关于担保物权是否属于物权的问题
  • 经济全球化与物权法的国际化
  • 一、物权法中有关固有法的内容难以国际化
  • 二、有关交易的规则可以国际化
  • 三、国际化要求我们充分注重并把握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 论我国物权法上的区分原则
  • 一、区分原则的内涵
  • 二、区分原则不同于物权行为理论
  • 三、区分原则适用的典型形态
  • 结语
  • 《物权法》的解释方法
  • 一、《物权法》的狭义解释方法
  • 二、《物权法》的漏洞填补方法
  • 三、结语
  •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 ——以我国《物权法》第106条为分析对象
  • 一、构成要件一:无权处分
  • 二、构成要件二:受让人善意
  • 三、构成要件三: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 四、构成要件四: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 五、构成要件五:转让合同有效
  • 结束语
  • 论商铺业主的专有权及其行使
  • 一、案情
  • 二、关于本案的不同观点
  • 三、作者的观点
  • 论他物权的设定
  • 一、他物权设定模式的特殊性
  • 二、他物权设定的要件之一:合意
  • 三、他物权设定要件之二:公示
  • 四、设立他物权模式:登记要件主义
  • 试论动产抵押
  • 一、动产抵押制度的比较法分析
  • 二、动产抵押的适用范围
  • 三、动产抵押的公示方法
  • 四、动产抵押的优先顺位
  • 五、动产抵押的实现
  •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中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一、协调《物权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 二、应当对一些新型担保方式作出规定
  • 三、明确并完善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则
  • 四、明确以其他财产抵押的范围
  • 五、承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
  • 六、建立担保物权的冲突解决规则
  • 七、完善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 第四编 债与合同制度
  • 论我国合同法分则的完善
  • 一、增加有名合同的类型
  • 二、处理好《合同法》与特别法中有名合同的关系
  • 三、合同法分则自身制度与规则的完善
  • 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
  • 二、电子合同是否为书面形式
  • 三、电子合同的签名问题
  • 四、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承诺问题
  • 五、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论无权处分
  • 一、无权处分的概念及有效条件
  • 二、对《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理解
  • 三、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认识
  • 四、余论
  •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两大法系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比较研究
  • 二、我国合同法中的严格责任原则
  • 三、严格责任的利弊分析
  • 四、严格责任对违约责任承担的影响
  • 五、严格责任的一般性与过错责任的特殊性
  • 试论合同解释与合同漏洞填补的关系
  • 一、合同解释与合同漏洞的填补都旨在明确合同的内容
  • 二、合同解释与合同漏洞填补的联系
  • 三、合同解释与合同漏洞填补的区别
  • 结语
  • 中德买卖合同制度的比较
  • 一、关于买卖合同制度调整的范围
  • 二、关于物的瑕疵担保
  • 三、关于权利瑕疵担保
  • 四、关于标的物风险转移制度
  • 论特许人订约前的信息披露义务
  • 一、强化特许人订约前的信息披露义务是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 二、特许人订约前信息披露义务的内容和形式
  • 三、特许人违反订约前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
  • 四、订约前信息披露义务制度的完善
  • 第五编 侵权责任制度
  • 惩罚性赔偿研究
  • 一、简单的历史概述
  • 二、惩罚性赔偿的特点及其与补偿性赔偿的关系
  • 三、惩罚性赔偿的功能
  • 四、惩罚性赔偿在合同责任中的运用
  •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所规定的责任之性质
  • 六、关于殴打行为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 试论个人用工的侵权责任
  • 一、个人用工责任是用工责任的重要类型
  • 二、个人用工责任不同于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责任
  • 三、个人用工中被用工者损害的赔偿
  • 四、个人用工责任的特殊问题
  • 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 引言
  • 一、抛掷物件致人损害侵权的特点
  • 二、抛掷物致人损害是一种特殊的侵权形态
  • 三、受害人应当自担损失吗
  • 四、应当由可能致害的业主负责
  • 五、因果关系的推定及其免责事由
  • 六、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 七、结束语
  • 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 一、完善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 二、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框架体系
  • 三、证券市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若干问题
  • 四、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诉讼机制
  • 第六编 继承法律制度
  • 继承法修改的若干问题
  • 一、关于继承法总则的修改
  • 二、关于法定继承制度的修改
  • 三、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的修改
  • 四、遗产的分配
  • 五、结语
  • 第七编 其他
  • 关于制定我国破产法的若干问题
  • 引言
  • 一、关于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 二、关于破产原因
  • 三、关于破产申请
  • 四、关于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的关系
  • 五、关于管理人制度
  • 六、关于破产人的责任
  • 七、关于破产人的免责问题
  • 八、关于简易程序
  • 九、关于涉外破产的问题
  • 十、结束语
  • 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 一、关于“消费者”的概念
  • 二、单位能否成为消费者
  • 三、如何界定“生活消费”
  • 四、医疗纠纷是否适用《消法》
  • 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
  • 引言
  • 一、法治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关系
  • 二、法律职业者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 三、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路径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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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建立后成立的第一家大学出版社。时光在文字与光阴中驻足,我们在积聚书香与赓续文脉之时,也有一点小小的向往,在徜徉中拢住自我与他者的目光,给天下读书人一点点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