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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千字
字数
2019-01-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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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讲述中国司法传统的断裂与延续。
内容简介
晚清以来,近代中国受欧风美雨的影响,废除了传统的中央三法司与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制度,建立了现代的司法制度。经历约半个世纪的发展,民国在司法体制建设方面亦取得一定成绩,通过制度选择与制度创新,在有的领域甚至走到了世界的前列。
表面上看,1949年之后中国大陆的司法体制与近代中国相较已改弦易张,新旧体制泾渭分明;但实际上今天司法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亦为民国司法的核心问题,例如独立的行政审判机关、最高司法机关抽象的规范解释权、司法行政权的特殊安排等等。
本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近代中国的司法展开研究:民初选举诉讼中的“法官造法”、平政院裁判与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司法实践、公务员惩戒的司法化及其界限: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研究、民国司法院:近代最高司法机关的新范式、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变迁、从三法司到司法院——中国司法传统的断裂与延续。
目录
- 版权信息
- 第一章 民初选举诉讼中的“法官造法”
- 一、民初大理院之“司法能动主义”
- 二、选举纠纷的管辖与审级问题
- 三、诉讼规则、诉讼程序的补充与再造
- 四、选举规则的司法续造
- 五、小结
- 第二章 平政院裁判与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司法实践
- 一、文官保障制度的发生及其价值
- 二、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建立
- 三、通过行政审判落实文官保障制度
- 四、小结
- 第三章 公务员惩戒的司法化及其界限: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研究
- 一、域外公务员惩戒的理论与实践
- 二、近代中国公务员惩戒机关的建立与变迁
- 三、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的问题与矛盾
- 四、小结
- 第四章 民国司法院:近代最高司法机关的新范式
- 一、司法院体制的由来与变迁
- 二、司法行政权的特殊安排
- 三、司法院(大法官)的规范控制权
- 四、多元的司法审判体系
- 五、小结
- 第五章 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变迁:理念与现实
- 一、清末司法改革:从“六级六审”到“四级三审”
- 二、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有名无实的“四级三审制”
-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三级三审制”
- 四、参照系:早期美国联邦法院的困境(以最高法院大法官兼理下级巡回审判为中心)
- 五、小结
- 第六章 代结语:从三法司到司法院——中国司法传统的断裂与延续
- 一、回顾:中国古代的三法司
- 二、清末司法改革
- 三、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央司法机关
- 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司法机关
- 五、小结(近代中央司法制度变迁中的断裂与延续)
- 附图
- 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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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商务印书馆
商务印书馆是中国出版业中历史最悠久的出版机构。1897年创办于上海,1954年迁北京。与北京大学同时被誉为“中国近代文化的双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