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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全面解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内容简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35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制定出台本条例,通过立法规范登记行为、明确登记程序、界定查询权限,整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职责,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的有效举措,对于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

  • 版权信息
  • 我国的立法体系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法律适用提示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解读与应用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立法目的及依据
  • 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及不动产的概念
  • 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类型
  • 第四条 登记原则
  • 第五条 不动产登记权利种类
  • 第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
  • 第七条 登记管辖
  •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 第八条 不动产登记簿
  •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介质
  •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要求
  • 第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人员
  • 第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
  •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保存和移交
  • 第三章 登记程序
  • 第十四条 登记申请
  • 第十五条 现场申请和登记申请撤回
  • 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
  • 第十七条 受理
  • 第十八条 查验
  • 第十九条 实地查看和调查
  • 第二十条 登记期限
  • 第二十一条 登簿和发证
  • 第二十二条 不予登记
  • 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 第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 第二十四条 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 第二十五条 登记信息互通共享
  • 第二十六条 保密义务
  • 第二十七条 登记资料查询、复制
  • 第二十八条 不得滥用登记资料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登记错误赔偿责任
  • 第三十条 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证书证明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泄露登记信息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第三十三条 过渡期
  • 第三十四条 制定实施细则
  • 第三十五条 施行日期
  • 关联法规归类解读与应用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 第三章 登记程序
  • 第四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
  • 第五章 其他登记
  •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编 所有权
  • 第三编 用益物权
  • 第四编 担保物权
  • 第五编 占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保证
  • 第三章 抵押
  • 第四章 质押
  • 第五章 留置
  • 第六章 定金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第四章 耕地保护
  • 第五章 建设用地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家庭承包
  •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草原权属
  • 第三章 规划
  • 第四章 建设
  • 第五章 利用
  • 第六章 保护
  • 第七章 监督检查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养殖业
  • 第三章 捕捞业
  •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规划
  • 第三章 预防
  • 第四章 治理
  • 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 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三编 执行程序
  •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受案范围
  • 第三章 管辖
  •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 第五章 证据
  •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 第八章 执行
  •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 第十章 附则
  • 土地登记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三章 土地总登记
  • 第四章 初始登记
  • 第五章 变更登记
  • 第六章 注销登记
  • 第七章 其他登记
  • 第八章 土地权利保护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十章 附则
  •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
  •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国家级抽查工作的通知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 1 总则
  • 2 检查验收的组织
  • 3 检查验收资料准备
  • 4 检查验收的程序
  • 5 检查验收的方法与内容
  • 6 检查验收的时间要求
  • 7 附表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考试
  • 第三章 职业能力
  • 第四章 登记
  • 第五章 附则
  •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 房屋登记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三章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 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
  • 第三章 养殖业
  • 第四章 捕捞业
  • 第五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 第六章 罚则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预防
  • 第三章 治理
  • 第四章 监督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 第五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 第七章 划拨土地使用权
  • 第八章 附则
  •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受理
  • 第三章 审理
  • 第四章 决定
  • 第五章 执行和监督检查
  • 第六章 附则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
  • 第三章 信访渠道
  •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 第六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 第七章 信访秩序的维护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听证的一般规定
  • 第三章 依职权听证的范围和程序
  • 第四章 依申请听证的范围和程序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权威指导案例
  • 一、董用权诉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处理决定案
  • 二、姚某某诉扬中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处理决定上诉案
  • 三、洪雪英等四人诉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
  • 四、联成公司诉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案
  • 五、石某某诉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登记案[1]
  • 六、沈某某不服如皋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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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