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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从法思想、法感情、法技术三个因素阐述我国《民法典》的基本思路。

内容简介

我国《民法典》编纂完成并予以实施,无疑将对我国社会发挥全面而且强大的规范和引导作用。社会各界对法典内容都有学习了解的渴望。《民法典》包含庞大法律规范与制度,虽然很多内容十分贴近现实生活,其专业性仍然很强,所以相关的解读确实很有必要。

本书作者以自己学习研讨的经验,把理解《民法典》的基本进路总结为法思想、法感情、法技术三个因素。其中的法思想主要是立法者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法感情指普通民众对民法上设置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法技术指的是法典编纂的科学性逻辑的要求。

从这三个因素来看《民法典》,基本上可以抓住《民法典》内容的基本要领。

目录

  • 版权信息
  • 作者简介
  • 前言
  • 第一篇 怎样看《民法典》的编纂?
  • 世界“民法法典化运动”及中国《民法典》的前世今生
  • 一 起源于欧洲、影响全世界的“民法法典化运动”
  • 二 “民法法典化运动”的浪潮为何能够席卷世界?
  • 三 中国《民法典》的前世今生
  • 《民法典》何以为“典”?
  • 当前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的坚持与创新
  • 从基本法视角看《民法典》编纂
  •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认识《民法典》
  • 一 《民法典》编纂是为了国家治理
  • 二 《民法典》承担国家治理六大职责以及相关制度更新
  • 三 《民法典》编纂是要弥补现行法律缺陷、提升民法体系效应
  • 四 结语:实施《民法典》必须准确理解《民法典》
  • 《民法典》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提升
  • 第二篇 怎样看《民法典》的体系?
  • 就《民法典》编纂中的体系问题答记者问
  • “头等舱理论”:《民法典》之外的民法体系
  • 打开《民法典》宝藏的三把钥匙
  • 如何理解中国《民法典》采取的总则与分则相区分的立法体例
  • 论《民法典》总则与分则之间的统辖遵从关系
  • 一 《民法典》总则与分则区分体例的立法科学性
  • 二 《民法典》总则和分则之间的逻辑关系
  • 三 总则中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的统辖效力
  • 四 总则编自然人人格规则对于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的统辖作用
  • 五 总则编法人规则的体系价值
  • 六 总则编中民事权利一章的体系价值
  • 七 民事法律行为一章对分则的统辖作用
  • 八 结语
  • 中国《民法典》贯彻体系性科学逻辑的几个要点
  • 一 中国民法“法典”一词的法理和实践意义
  • 二 《民法总则》的体系统辖作用
  • 三 体系性逻辑下的共同性规则、一般性条款和但书规则
  • 四 《民法典》体系逻辑下财产权利立法、区分原则的应用
  • 五 人身权利体系逻辑的一般规则
  • 六 人身权利体系的特例:人格权编创设的体系化基础
  • 七 结语
  • 体系化是理解中国《民法典》的首要进路
  • 引言
  • 一 《民法典》编纂中的“体系化效应”问题
  • 二 中国《民法典》编纂贯彻科学立法原则要解决的主要现实问题
  • 三 学习研究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仍然必须坚持科学主义精神
  • 从立法体系化、科学化的角度看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的几个重大问题
  • 一 1949年以来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概况
  • 二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科学化、体系化思考
  • 三 《民法典》立法素材的选择
  • 四 《民法典》编纂基本逻辑
  • 五 法律概念以及规范的类型化、“提取公因式”
  • 六 民法规范性要求
  • 七 《民法典》编纂的科学
  • 附 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关于《民法总则》的编制设想
  • 第三篇 怎样看《民法典·物权编》?
  • 如何认识《民法典·物权编》?
  • 一 中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立法体例
  • 二 物权概念:科学性定义及其在法典中的贯彻
  • 三 标的物、物权公示原则
  • 四 《物权法》基本范畴、物权制度体系的重大转变
  • 五 我国民法物权制度几个争点:疑问和回答
  • 《民法典·物权编》的“四个一定要坚持”
  • 一 一定要坚持真正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指导思想
  • 二 一定要坚持科学立法的基本原则
  • 三 一定要坚持立法内容符合中国国情原则
  • 四 一定要坚持维护好我们的经济基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采纳区分原则的背景及其意义
  • 一 北京市《物权法》第一案
  • 二 “无权处分”问题
  • 三 不动产的合同不登记不生效
  • 四 区分原则的提出
  • 五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 六 法国民法上的“同一主义原则”
  • 七 《德国民法典》怎样看“契约应该履行”
  • 八 债权相对性和物权绝对性
  • 九 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区分
  • 十 物权变动和第三人利益保护
  • 十一 总结与互动
  • 关于在《民法典·物权编》中增加“物尽其用”原则的议案
  • 民营经济所有权研究的六个问题
  • 引言 问题的提出
  • 一 所有权的民法认识
  • 二 所有权的政治意义
  • 三 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权
  • 四 所有权和民生
  • 五 法技术意义的所有权
  • 六 所有权的史论分析
  • 第四篇 怎样看《民法典》一些重要制度改造?
  • 对《民法典·分则》编纂的几点思考
  • 一 《民法典》分则编纂的体例问题
  • 二 关于侵权责任编和人格权编
  • 三 《民法典》合同编立法体例问题
  • 四 关于区分原则的贯彻问题
  • 五 结语
  • 对2017年8月提交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室内稿)》的评价
  • 一 总体而言,对室内稿写作的指导思想和思路表示理解和支持
  • 二 关于基本结构的修改建议
  • 三 关于《合同法》的分则
  • 对2018年8月公布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前三章的修改意见
  • 一 案由
  • 二 案据(问题的提出)
  • 三 论证以及修改建议
  • 四 方案
  • 对2018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的修改意见
  • 对2019年4月提交的《民法典·物权编》担保物权分编(草案)的修改建议
  • 一 第178条写法的不足及修正意见
  • 二 第179条的不足及其修正建议
  • 三 第185条的写法不足及其修改意见
  • 四 第186条的问题及其建议
  • 五 建议根据制度的复杂程度,规定更多的特种抵押类型
  • 六 建议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产生的土地经营权抵押纳入本分编
  • 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问题
  • 八 关于动产抵押,建议不作规定
  • 九 第207条的写法问题显著,可以删除,也可以改写
  • 十 数据资产纳入质押作为融资手段问题
  • 对2019年11月27日提交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的修改建议
  • 一 对第208条的修改建议
  • 二 关于规定“物尽其用原则”的建议
  • 三 对第220条的修改建议
  • 四 关于第221条的修改建议
  • 五 关于第222条第2款的修改建议
  • 六 关于第265条第2款的修改建议
  • 七 关于第283条的修改建议
  • 八 关于第311条、第312条、第313条、第314条顺序调整及部分条文修改的建议
  • 九 关于在物权编的“特殊取得”部分增加无主物先占制度的建议
  • 十 关于在物权编的“特殊取得”部分增加时效取得制度的建议
  • 十一 关于增加以司法裁判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建议
  • 十二 关于纠正第368条的修改建议
  • 十三 关于在居住权制度中增加关于房主对房屋处分,而不损害居住权的规定
  • 十四 增加居住权人义务的建议
  • 十五 关于写入物权自助制度的建议
  • 十六 对第359条第1款的修改建议
  • 十七 对第388条的修改建议
  • 十八 对第401条的修改建议
  • 十九 对第428条的修改建议
  • 二十 关于第464条第2款的修改建议
  • 二十一 对第499条关于悬赏的修改建议
  • 二十二 关于第502条第2款、第3款的修改建议
  • 二十三 关于第534条的修改建议
  • 二十四 关于第546条的修改建议
  • 二十五 建议在第588条之后增加关于押金、保证金的规定
  • 二十六 对第641条第2款的修改建议
  • 二十七 对第642条第2款的修改建议
  • 二十八 建议在“借款合同”一章中增加“禁止高利贷”的规定
  • 二十九 关于第705条的修改建议
  • 三十 关于合同编第三分编的修改建议
  • 三十一 人格权受到侵害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 三十二 关于第998条的修改建议
  • 三十三 对第1010条第2款的修改建议
  • 三十四 关于第1012条与第1015条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 三十五 对第1007条、第1008条、第1009条的修改建议
  • 三十六 关于第1021条与第1022条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 三十七 关于夫妻共债共签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 三十八 对第1177条第1款所谓“自助”的修改建议
  • 三十九 对高空抛物侵权规则的修改建议
  • 关于修改中国《物权法》的议案
  • 一 物权体系建设
  • 二 物权变动制度建设
  • 三 第三人保护的交易安全制度建设
  • 关于依法推广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几点意见
  • 一 “三权分置”只有依靠立法才能得以推广
  • 二 在立法上应该解决的问题
  • 三 方案
  • 对《〈婚姻家庭编(草案)〉室内稿》修改建议
  • 一 总体看法
  • 二 修改建议
  • 如何理解《民法典》(草案)删除所谓的“无权处分”?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无权处分”——涉及第三人的合同订立
  • 三 “效力待定”——涉及第三人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 四 不涉及第三人的买卖合同订立
  • 五 买卖合同的履行:真正的处分行为
  • 六 要点小结
  • 中国《民法典》加强对人身权利保护制度要点
  • 第五篇 怎样看《民法典》的实施及其理论发展?
  • 从人民法院司法的角度谈解读和实施《民法典》的几个问题
  • 引言 《民法典》的立法价值在于实施
  • 一 从国家治理和人民权利保障的角度看《民法典》编纂
  • 二 从依法治国基本遵循的角度看《民法典》编纂
  • 三 准确认识《民法典》的六个要点
  • 四 怎样打开《民法典》建立的规范与制度宝库
  • 五 从司法的角度实施《民法典》的一些具体思考
  • 《民法典》实施后民法知识体系的科学化问题
  • 一 中国《民法典》实施再次提出民法学知识体系科学化的要求
  • 二 从国家治理的规律性看民法科学性
  • 三 民法作为基础性、全局性立法
  • 四 坚持民法科学性的现实意义和切入点
  • 从《民法典》谈乡村治理中的十个法治问题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所有权制度的重大变化及其启发意义
  • 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立法冲突
  • 三 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作为特别法人的民法意义
  • 四 集体组织中的成员和成员权的问题
  • 五 集体所有权的问题
  • 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以及相关的三权分置问题
  • 七 农村宅基地及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 八 农村建设用地权利的问题
  • 九 新型农村合作社问题
  • 十 农村集体、农民家庭和个人的各种土地权利登记问题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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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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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把理解民法典的基本进路总结为法思想、法感情、法技术三个因素。其中的法思想主要是立法者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法感情指普通民众对民法上设置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法技术指的是法典编纂的科学性逻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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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成立于1978年6月,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创办并主管的以出版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为主的国家级出版社。1993年和1998年先后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予的全国优秀出版社称号。1993年第一批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授予的全国优秀出版社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