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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一本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实用工具书。

内容简介

本书以2018年10月26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条为主干,将全国人大法工委权威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以及相关指导性案例、司法裁判观点、法律文书范本等内容梳理整合之后汇集于对应法条之下,突出法条解读的体系性、逻辑性和实用性。

目录

  • 版权信息
  • 序言
  • 第一编 总则
  •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 第一条 立法宗旨
  • 第二条 本法任务
  • 第三条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
  • 第四条 专门机关法律授权原则
  • 第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 第六条 依靠群众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 第七条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原则
  • 第九条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 第十条 两审终审原则
  • 第十一条 审判公开原则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 第十二条 禁止有罪推定原则
  • 第十三条 人民陪审原则
  • 第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 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 第十六条 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 第十七条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诉法
  • 第十八条 刑事司法协助
  • 第二章 管辖
  • 第十九条 立案管辖
  • 第二十条 基层法院管辖
  • 第二十一条 中级法院管辖
  • 第二十二条 高级法院管辖
  • 第二十三条 最高法院管辖
  • 第二十四条 变更管辖
  • 第二十五条 地域管辖
  • 第二十六条 管辖权竞合
  • 第二十七条 指定管辖
  • 第二十八条 专门管辖
  • 第三章 回避
  • 第二十九条 法定回避事由
  • 第三十条 违反职业准则回避
  • 第三十一条 回避的程序
  • 第三十二条 回避准用范围
  • 第三十三条 委托辩护权及辩护人资格
  • 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
  • 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
  • 第三十六条 值班律师
  •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责任
  •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诉讼权利
  •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会见权和通信权
  • 第四十条 辩护人阅卷权
  •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申请调取证据权
  • 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无罪证据开示义务
  •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
  • 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依法辩护义务
  • 第四十五条 被告人辩护选择权
  • 第四十六条 诉讼代理权
  • 第四十七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序
  • 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保密权及例外情形
  • 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权
  • 第五章 证据
  • 第五十条 证据概念及种类
  • 第五十一条 举证责任
  • 第五十二条 依法全面取证义务
  • 第五十三条 司法文书忠于事实原则
  • 第五十四条 收集、调取证据的职权和要求
  • 第五十五条 证明原则和证明标准
  • 第五十六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第五十七条 检察机关对非法取证的处理
  • 第五十八条 证据合法性法庭调查
  • 第五十九条 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方法
  • 第六十条 非法证据的认定与排除
  •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的质证与查实
  • 第六十二条 证人作证义务与能力
  • 第六十三条 证人保护机制
  • 第六十四条 作证专门保护措施
  • 第六十五条 证人补助制度
  •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六十六条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决定及执行
  • 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保证要求
  •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条件
  • 第七十条 保证人义务
  • 第七十一条 取保候审要求及违反后果
  • 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适用规则
  • 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
  • 第七十四条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和决定、执行
  •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的执行程序
  •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限的刑期折抵
  • 第七十七条 监视居住的规定及违反后果
  • 第七十八条 监视居住的监督措施
  • 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及解除
  • 第八十条 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
  • 第八十一条 逮捕适用条件
  • 第八十二条 拘留适用条件
  • 第八十三条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
  • 第八十四条 公民扭送的适用条件
  • 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执行
  • 第八十六条 拘留之后的处理
  • 第八十七条 提请批准逮捕
  • 第八十八条 审查批准逮捕
  • 第八十九条 批捕权限
  • 第九十条 批捕决定与执行
  • 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审查期限
  • 第九十二条 不批捕的复议、复核
  • 第九十三条 逮捕执行程序
  • 第九十四条 逮捕后处理
  • 第九十五条 羁押必要性审查
  • 第九十六条 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
  • 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
  • 第九十八条 羁押期限届满的处理程序
  • 第九十九条 强制措施期限届满时的处理程序
  • 第一百条 审查批准逮捕的侦查监督
  •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 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 第一百零二条 财产保全
  • 第一百零三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与裁判
  •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方式
  • 第八章 期间、送达
  • 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及其计算
  • 第一百零六条 期间顺延
  • 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
  • 第九章 其他规定
  • 第一百零八条 专门术语
  •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 第一章 立案
  • 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职责
  •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材料来源与接受
  •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方式和要求
  •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案审查与处理
  • 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自诉案件的受理
  • 第二章 侦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 第三节 询问证人
  • 第四节 勘验、检查
  • 第五节 搜查
  •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 第七节 鉴定
  • 第八节 技术侦查措施
  • 第九节 通缉
  • 第十节 侦查终结
  •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
  • 第三章 提起公诉
  • 第一百六十九条 审查起诉职能
  • 第一百七十条 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
  • 第一百七十一条 审查起诉查明事项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期限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审查起诉程序
  • 第一百七十四条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
  • 第一百七十六条 提起公诉
  •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不起诉决定及处理
  •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及送达
  •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不起诉决定的复议、复核
  • 第一百八十条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救济
  • 第一百八十一条 被不起诉人申诉权
  • 第一百八十二条 特殊情形下撤销案件、不起诉
  • 第三编 审判
  • 第一章 审判组织
  • 第一百八十三条 合议庭组成规则
  • 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评议规则
  • 第一百八十五条 审委会讨论决定案件
  •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 第一节 公诉案件
  • 第二节 自诉案件
  • 第三节 简易程序
  • 第四节 速裁程序
  •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权
  • 第二百二十八条 抗诉权
  •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请求抗诉权
  • 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
  • 第二百三十一条 上诉程序
  • 第二百三十二条 抗诉程序
  •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二审程序全面审查原则
  • 第二百三十四条 二审审理方式
  • 第二百三十五条 检察院在二审中职责
  • 第二百三十六条 二审案件裁判方式
  •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原则及例外
  • 第二百三十八条 一审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
  • 第二百三十九条 发回重审案件审理程序
  • 第二百四十条 对裁定的二审
  • 第二百四十一条 发回重审案件审理期限
  •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二审审理程序
  •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理期限
  • 第二百四十四条 终审裁判
  • 第二百四十五条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程序
  •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核准权
  • 第二百四十七条 死刑案件报请核准程序
  • 第二百四十八条 死缓核准权
  • 第二百四十九条 死刑和死缓复核的审判组织
  • 第二百五十条 死刑复核裁判方式
  • 第二百五十一条 死刑复核程序规范
  •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 第二百五十二条 申诉及其审查处理
  • 第二百五十三条 启动再审
  • 第二百五十四条 提起再审程序
  • 第二百五十五条 指令再审的法院
  • 第二百五十六条 再审程序
  • 第二百五十七条 再审案件的强制措施和中止执行
  • 第二百五十八条 再审审理期限
  • 第四编 执行
  • 第二百五十九条 执行法律依据
  • 条文注解
  • 第二百六十条 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检规则》
  • 第二百六十一条 死刑与死缓的执行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第二百六十二条 死刑的交付与停止执行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文书格式
  • 第二百六十三条 死刑执行程序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典型案例
  • 文书格式
  • 第二百六十五条 暂予监外执行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文书格式
  • 第二百六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事先监督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典型案例
  • 文书格式
  • 第二百六十七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程序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公安规定》
  • 典型案例
  • 文书格式
  • 第二百六十八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终止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典型案例
  • 文书格式
  • 第二百六十九条 社区矫正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
  • 典型案例
  • 第二百七十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典型案例
  • 第二百七十一条 罚金执行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执行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法解释》
  • 第二百七十三条 新罪、漏罪的追诉和减刑、假释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
  • 典型案例
  • 文书格式
  • 第二百七十四条 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检规则》
  • 典型案例
  • 文书格式
  • 第二百七十五条 刑罚执行中错判和申诉的处理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公安规定》
  • 第二百七十六条 执行监督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高检规则》
  • 典型案例
  • 第五编 特别程序
  •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 第二百七十七条 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原则及要求
  •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
  • 第二百七十九条 社会调查
  • 第二百八十条 未成年人案件逮捕和羁押要求
  • 第二百八十一条 未成年人案件讯问和审判
  • 第二百八十二条 附条件不起诉
  • 第二百八十三条 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
  • 第二百八十四条 附条件不起诉的最终处理
  • 第二百八十五条 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
  •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记录封存
  •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未成年人案件准用规定
  •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 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的适用条件、范围及例外
  • 第二百八十九条 和解审查及和解协议书
  • 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法律效力
  • 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 第二百九十一条 缺席审判的适用条件
  • 第二百九十二条 缺席审判案件的送达与审理
  • 第二百九十三条 缺席审判的辩护权保障
  • 第二百九十四条 判决书的送达及上诉、抗诉
  • 第二百九十五条 重新审理及纠错机制
  • 第二百九十六条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情形的缺席审理
  • 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的缺席审理
  • 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 第二百九十八条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动
  • 第二百九十九条 违法所得没收申请的审理
  • 第三百条 违法所得没收申请的处理
  • 第三百零一条 违法所得没收案件终止审理及救济
  • 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 第三百零二条 强制医疗的条件
  • 第三百零三条 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
  • 第三百零四条 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
  • 第三百零五条 强制医疗案件审理期限及复议程序
  • 第三百零六条 强制医疗的解除
  • 第三百零七条 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
  • 附则
  • 第三百零八条 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监狱的侦查权
  • 条文注解
  • 相关规定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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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