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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系统梳理公司决议制度的相关理论知识。

内容简介

《民法典》第134条在世界范围内首次确认了公司决议行为的法律行为属性,被誉为世界民法典的“中国元素”。公司决议制度作为决议行为制度体系中最为成熟的内容,在融入法律行为制度后必将面临诸多适应性命题。

本书选择这一主题进行了系统梳理,集中呈现了公司决议行为的性质、理论价值、适用问题,以及公司决议规则的相应更新。

在本书中,作者意图探寻如下问题的答案:《民法典》时代,公司决议制度给既有法律行为制度带来怎样的冲击;法律行为制度如何具体指导公司决议制度,使其“有本可依”;从《民法典》视角审视,《公司法》对公司决议制度的更新有哪些无法回避的理论与应用命题。

目录

  • 版权信息
  • 西南政法大学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丛书编辑委员会
  • 总序
  • 引言
  • 第一章 适用对接之起点:决议行为的法律属性争议与重释
  • 第一节 决议行为定性主流学说评议
  • 第二节 决议行为“意思形成说”的学术贡献及反思
  • 第三节 决议行为的团体法律行为属性证成与展开
  • 第四节 法律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决议的空间与限度
  • 第二章 适用对接之基础:公司决议的法理学释义
  • 第一节 公司决议的伦理基础
  • 第二节 公司决议的核心工具价值
  • 第三节 公司决议的法教义学基础
  • 第三章 公司决议对《民法典》总则编法律行为理论的适用冲击与回应
  • 第一节 公司决议对法律行为理论的冲击:以可撤销行为为线索的观察
  • 第二节 法律行为理论对决议冲击的整体回应:法律行为的规范结构重释
  • 第三节 法律行为理论对公司决议冲击的具体回应:意思表示撤销与法律行为撤销两分
  • 第四章 《民法典》总则编与公司决议制度的具体适用对接
  • 第一节 适用对接之一:伪造股东签名决议效力之判别
  • 第二节 适用对接之二:公司决议无效事由的限缩适用
  • 第三节 适用对接之三:公司决议外部效力之解释
  • 第四节 适用对接之四:法律行为理论下公司治理中协议与决议的区分
  • 第五章 《民法典》时代公司决议的制度更新
  • 第一节 表决权瑕疵规则
  • 第二节 决议不成立之诉除斥期间规则
  • 第三节 除名决议有效确认之诉
  • 第四节 决议特别生效规则
  • 第五节 公司决议外部效力规则
  • 结语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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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是专业的人文社科学术出版机构,以“创社科经典,出传世文献”为己任,出版经管、社会学、历史、文化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