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拥有着一个充满理想主义的开头:一群勇敢而有信仰的人,排除万险,乘坐五月花号来到新大陆,在这里严格按照信仰的召唤而生活。
美好只是故事的一面,在见不得光的地方,有对印第安土著的驱逐屠戮,甚至还有对同类的戕害。狂热的清教徒们发现,纯洁而有道德的生活并不只是如何完全发育自己的良心,响应基督的召唤,更须直面 “如何清除掉丑陋和不洁” 的问题。
多数人的下意识反应,是像清除大树的枯枝败叶一般,惩罚那些不再合于高标准的人。实践证明,这恰恰是会导致美德远离人性的做法。罪和良心,如影随形,失去了前者在肉体上割出的灼热而痛哭的纵深,后者就会变成苍白而不近人情的冷漠。
正像老蚌含珠一样,精华源自对痛苦的含忍与打磨,而不是在纯洁无暇中清白度日。
有一种深重的痛苦,就是对 “罪” 的觉知。
《红字》就是个关于罪的故事。实际上,它始终都是个关于罪的故事。只不过当初被认为有罪的人是胸前绣着红字的通奸者,而如今被证明有罪的,恰恰是对通奸者进行荡妇羞辱的卫道士。
这是个发生在新英格兰的故事。了解美国故事的人都知道,当年乘坐五月花号寻找上帝 “应许之地” 的清教徒们,正是在新英格兰马萨诸塞的普利茅斯登陆,并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开始了他们渴望的纯洁而克制的生活。
对于当时的那群人而言,道德是生活的出发点。服务于宗教狂热的制裁远高于世俗法律的效力。
《红字》的主人公海斯特・白兰,在此种氛围下降生,她有着光耀的门楣、迷人的外表、过人的学识,以及一个尚未在此地登陆的丈夫。
白兰和一名陌生人发生了清教徒道德不允许的婚外性关系,甚至还生下一名女婴。当地的长者们讨论如何处理这一公然背离诫条的道德败坏的行为,结果是将这名不愿公布同谋的不洁者拥到断头台边示众,并勒令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的 “
A” 字(英文通奸
Adultery 的第一个字母),直至死亡。
考虑到当时的道德环境,这一次的处理几乎等同特赦。比白兰更轻的罪行,在同乡们苛刻的高标准要求下都能最终以斩首示众。规束当地人生活的并非法律,而是宗教和道德,是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不过这次特赦只有显示无关痛痒的悲悯的意义,它对 “有罪者” 的处罚甚至远高于斩首,因为它意味着罪人必须终身过一种不名誉的次要生活。
我们不得不承认,市民对通奸者的处罚对受罚者的良心也具有极高、极微妙的高门槛要求。倘若她更怯懦一点,或者对世俗的道德更冷漠一点,便完全可以一走了之,惩罚也就轻若鸿羽。
然而白兰放弃了这种行为。她留了下来,并终身佩戴这一鲜红的、时刻灼痛她的红字。大人躲避、呵斥她,儿童会在她要来的时候远远停下,在她过去之后又哄笑着追随她,甚至那些被她好心救助的穷人乞丐,也会在接受她的援助之手时对其厉声喝骂。
鲜红的
A 由符号变成了实体,实在的有血肉的白兰却变成了一个符号。她站在红字之后,像所有的有罪者面对天堂之光时一样,无地自容,自惭形秽,又感情真挚地渴望崇高。恰好正是这种无地自容,悄然契合了宗教德性增长的初始点,并将她引向光明的大道。
有罪而勇于承担的人,正是被神性所眷顾的人,执着于戒律者则像拘泥于法条者一样琐碎、庸碌、迟钝。红字令白兰离群索居,独自一人重新思考人当如何存在于天地之间。最重要的,这种加诸其身的沉重的 “罪”,反而赋予鲜活的生命体以使命感。
匍匐于土地上的低姿态,让她对同类的苦难感同身受,并不吝于向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也正是无比低的姿态,激发起她的荣誉感和不挠的意志,令她斗志昂扬地追寻比清白之身更高的道德境界。
日积月累,那个鲜红的 “
A” 字的意义,随佩戴者的修行也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人们逐渐遗忘(或者谅解)了 “通奸者” 的
A,更愿意视其为 “能干”(
Able)、“可敬”(
Admirable)、天使(
Angel)等等更美好的象征。
2
《红字》的作者纳撒尼尔・霍桑,1804 年 7 月 4 日出生在马萨诸塞的塞勒姆镇,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也是最具美国本土色彩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被当时及后来的作家推崇备至。美国作家麦尔维尔,将他的最重要的史诗级作品《白鲸》题献给霍桑,把心理分析小说推向极致的亨利・詹姆斯更是对霍桑赞叹不已。此外,霍桑还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写短篇小说的作家,《红字》也是以一部短篇《海关》作为自己的序开始的。
霍桑生于一个备受尊敬的望族,他的几代祖先都是狂热的清教徒,五世祖更是参与了声名狼藉的塞勒姆驱巫案。
卫道士以道德之名对人性进行戕害,遂成为霍桑关注极深的一组命题。
在道德和人性两者之间,霍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为此,以名门望族的不肖之后自居的霍桑,对祖先的狂热的道德生活及随之引发的迫害行为,抱持了一种极度羞耻的情感,他甚至在祖先的姓氏
Hathorne 里加了一个
w 成为
Hawthorne,以示自己和祖先的区别。
《红字》是发生在塞勒姆港口的故事,在作为序言的《海关》中,霍桑以散文的笔触概括地介绍了塞勒姆的人和事。归结而言,他们是从旧大陆渡海而来的狂热的清教徒,这一行为充分说明了他们的勇气、执拗、以及对自己向往的道德生活所付出的艰辛。塞勒姆慢慢发育成一个熟人、乃至老人的社会。人们年轻时在海上乘风破浪,老了以后落叶归根,回到海关等公务员系统。
他们淳朴的生活,不多不少的智慧,一种近乎动物的生命力,乃至于多少有些俗不可耐的庸常,也就构成了这座小镇的特质。简单而言,这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港口,自然也不怎么欢迎不平凡的人和事。
霍桑用一组极具象征意味的比喻,来描述彼时彼地人们的生活和道德信仰:
那些在微风中瑟瑟呻吟或哀叹悲嘘的苍劲古松,无须变形就可用来充当清教徒的长者,而圆中最丑陋的杂草便成了他们的子孙。(
P115 姚乃强翻译 中译出版社)
陈陈相因,是塞勒姆港口的风格。这里的人们怀抱信仰,不怎么有想象力,却具有想到做到的执行力。道德在其延续过程中,逐渐变得不近人情。卫道者也开始与祖先的宗旨貌合神离:如果说最初的捍卫及严格实践是出于热忱,后来者的迫害及驱逐则更像是源自冷漠及对他人痛苦的无动于衷。
霍桑通过一个通奸的故事,向读者展示了这样一种图景:生活与世推移,道德却倾向于守旧,道德和人性因此出现了微妙的张力。生存于这样一种张力之下,一个人应当如何保持一种不堕落的生活?
在基督教尤其是狂热的加尔文教宗背景下,这种不堕落往往意味着保持人和上帝之间的某种纯洁无碍的交流关系。而一个人一旦与上帝发生了关系,几乎毫无避免地,就会涉及到这样一个话题:如何觉知现实生活的 “罪”,以及如何去和这种罪相处下去。
拥有沉挚信仰的人们,不可能脱离自身的罪而存在。这意味着是罪 —— 而非道貌岸然 —— 才能够拉近人和上帝的关系。当然了,另一方面 “罪” 也是这样一种客观处境:它开启了接近上帝之门,同时也离撒旦更近。于是读者便看到了这样一幅图景:犯下通奸罪因此遭受迫害的海斯特・白兰,反而因此得到了一个背负沉重之罪的机会,令她比那些漠然顽固的卫道者距离上帝更近。
通奸当然不是一个人的行为(一个据实直陈然而多少有点渎圣的描述是:圣母似乎不在其列)。白兰独自一人不可能生下珠儿。故而,如果追究通奸罪,她便需要面临如下两重困境:1. 她的同谋者是谁?2. 她该如何像珠儿解释珠儿的降生?
对于第一个问题,白兰选择了顽固到底的包庇,哪怕这会令她的处境更加危险。对于第二个问题,白兰的解释是:珠儿是从天父那里过来的。
白兰对两个问题的解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白兰的包庇为同谋者穿上了一层隐身衣,而后者是个同样具有极度敏感的羞耻心但是更怯懦的人,这令他不敢于面对人群,因此也就更容易走向矫饰和自毁。为免于堕落,他势必需要付出更大的痛苦,在胸前自动佩戴一个羞见外人的隐形的红字。
从严苛的道德法庭的判定上而言,白兰的包庇似乎是一种对同谋者忏悔权利的剥夺,这令后者和上帝更加隔膜,在人群中的角色更加分裂,必须具备两幅面孔才能应对现实和精神的世界。考虑他还是以牧师的身份履行自己在尘世中的使命,这种痛苦就更加煎熬。牧师对唯一的秘密和罪的分享者海斯特・白兰悲鸣道:海斯特,你多么幸福,在胸前公开佩戴红字!而我的红字却在暗中烧灼!(
P225)
对于第二个问题,如果珠儿是天父降生,那么白兰自己的行为又该怎么定性呢?她是否做了一件类似于圣母的受圣灵感孕的的事情?特别是就对现实生活而言,这是否暗寓着白兰具有了某种和圣母近似的处境?这种考虑不无理由,因为作者不止一处地强调道:珠儿像一个极聪明又具有某种顽劣的精灵。只不过这个精灵与其说诞生自天堂,倒不如说诞生于自然和人性:
她似乎更像一个缥缈的幽灵,在茅屋的地面上玩过一阵异想天开的游戏之后,面带嘲弄的微笑飞逝而去。(
P113)
以今日的社会伦理言之,塞勒姆镇的市民对白兰所行之事,几乎是最苛刻的荡妇羞辱。然而正如今日我们对道德体系的自信一样,当日的市民同样自信他们的道德体系的正确性。
世风推移,昔日之是未必不是今日之非,然而上帝是不变的。这就出现了一个微妙的矛盾,既然上帝是不变的,上帝他老人家又该如何看待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评判体系呢?
这显然并非只有基督徒才需要思考的问题,对无神论者而言同样须面对里面的困境:如果道德的准绳都失控了,人应该基于什么样的标准去决定自己的作为,才算是践行了崇高,才算是响应了良知的召唤?
简言之,这不是一个 “什么不能做” 的问题,而是一个 “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宗教在很长的时间里毋宁说是提供了一个框架,有所信仰者势必需要对信仰负责,而对信仰的负责自然会告诉他应该怎么做。上帝死后,这个框架轰然倒塌。人们在精神的荒原上漫步,看似自由,实则徘徊于无地。
霍桑所生活的浓厚宗教氛围,对他产生了某种物极必反的影响。他开始思考基于道德体系的习惯对道德本身的背叛,继而意识到了那片 “精神的荒原”(“漫无目的地在精神的荒野中徘徊”
P234)。白兰被人群驱逐,离群索居,这意味着社会关系的减少,社会道德影响力的弱化,同样也意味着白兰必须重新发育出一套全新的道德体系。她开始对俗世生活中的一切符号失去敬畏,不管人群曾赋予其多么隆重的庄严。牧师的绶带,法官的黑袍,颈手枷,断头台,无数严肃得令人不敢直视的符号,在海斯特・白兰面前变得形同无物。她像《一千零一夜》里走出的神仙鬼怪一样,不受俗世生活的任何牵绊。唯一需要心心念念的,就是她的罪。她有自己的需要背负的沉重使命,这种使命足以令她忘记尘世一切无谓庸常之物 —— 而这些东西,对那些在尘世中吸取琼浆美露的人而言,则是不可须臾或离的。
作者几乎绝无偶然地提到,犯下通奸罪之前的海斯特・白兰,是个热力四射的青春少女。
她受过良好的教养,最重要的是具有常人不可比拟的蓬勃生命力。正是有了这种生命力,她才敢于面对自己所遭受的惩罚 —— 即使她并不认为自己错了。她以一种基于人群才能存在的尊严,继续留在塞勒姆镇,去迎接最卑贱者的辱骂和鄙视,在充满敌视的人群里离群索居。同样毫无疑问的是,霍桑并非剥夺、恰恰是赋予了白兰一种极强烈的宗教情感,是白兰而非塞勒姆镇的市民,践行了真正崇高的信仰生活。
《圣经》里最动人心魄的神话,抹大拉的玛利亚,用妓女的忏悔的眼泪为耶稣洗脚,成为最虔信的门徒。
抹大拉的玛利亚的身影,一次次在文学作品中出现,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同样具有她的痕迹:人必须有所背负,离大地更近,方能更加崇高。
生活是沉重的。为什么?米兰昆德拉说,因为轻无法承受。可惜这只回答了一半。
问题在于,你所背负的,是拒绝正视的愚妄和顽信,还是真正的沉重呢?遗憾的是,大多数情况下,沉重是个形容词,却未必具有被形容的实体。或许我们不妨先带上这个容器,然后在路上寻找所需之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