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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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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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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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最高法发布新规: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推进。
内容简介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2015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正在我国法院系统推进,立案庭工作人员也急需一本结合新政策、新规定的办案常用工具书,因此我们立足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实际需要,特邀请专家、一线办案法官编写本书。
本书内容具体包括:有关立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有关立案工作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立案问题的批复、答复、函;有关立案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清理结果,仅收录先行有效的文件。
目录
- 版权信息
- 前言
- 第一编 综合
- 第一章 立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 第二章 诉讼收费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 第六章 司法救助
- 第七章 诉讼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 第八章 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
- 一、关于《办法》实施后的收费衔接
- 二、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
-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
- 四、关于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的收取
- 五、关于司法救助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 六、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讼收费监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收费监督管理的规定
- 第三章 审理期限
-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 一、本院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
- 二、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的计算
- 三、案件延长审理期限的报批
- 四、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监督、管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 一、各类案件的审理、执行期限
- 二、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的计算
- 三、案件延长审理期限的报批
- 四、上诉、抗诉二审案件的移送期限
- 五、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监督、检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 第四章 回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能否申请检察长(员)、鉴定人、翻译员回避等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编 民事案件立案
- 第一章 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目录
-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三编 执行程序
-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目录
- 一、管 辖
- 二、回 避
- 三、诉讼参加人
- 四、证 据
- 五、期间和送达
- 六、调 解
-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九、诉讼费用
-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 十一、简易程序
-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 十三、公益诉讼
-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 十六、第二审程序
- 十七、特别程序
-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 十九、督促程序
-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 二十一、执行程序
-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二十三、附 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
- 一、关于管辖
- 二、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三、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 四、关于办案期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调解书或者有关机构出具或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的通知
-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 第二章 案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 一、要认真学习掌握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高度重视民事案件案由在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二、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编排体系的几个问题
- 三、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 第一部分 人格权纠纷
-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 第三部分 物权纠纷
- 第四部分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 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纠纷
- 第八部分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 第九部分 侵权责任纠纷
- 第十部分 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 第三章 起诉和受理
- (一)综 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共同诉讼案件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期间相关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执行公务在单位借款长期挂账发生纠纷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检察院单独就诉讼费负担裁定提出抗诉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作化运动中的遗留问题不应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函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二)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三)物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体制变动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法院不应受理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 (四)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引起的储蓄合同纠纷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因邮电部门电报稽延纠纷提起诉讼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财政、扶贫办等非金融行政机构借款合同纠纷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生效判决的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应以何种诉讼程序向债务人追偿问题的复函
- (五)婚姻家庭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六)劳动争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 (七)商事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经营者依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几个问题的复函
- (八)知识产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四章 管辖
- (一)级别管辖
-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级别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
- (二)地域管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指定管辖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上海海事法院管辖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相关的海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外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工作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管辖区域变更后已经生效判决的复查改判管辖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服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证券回购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在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地点,但部分货物没有在约定交货地点交付,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当事人仅给付了定金应当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法院应原告变更被告之请求而恢复诉讼,变更后的被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异议问题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销合同履行地的特殊约定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向地方开放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赔偿纠纷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管辖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转让后如何确定合同签订地问题的批复
- (三)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案件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 附:阅卷单格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商检局检验出口的商品被退回应否将商检局列为经济合同质量纠纷案件当事人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领取营业执照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审理中追加第三人的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
- 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请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侵权人死亡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能否成为诉讼主体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鉴证的合同发生纠纷可否追加鉴证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诉讼第三人问题的批复
- 第六章 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一、当事人举证
- 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 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 四、质 证
- 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 六、其 他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收取查询费为由拒绝人民法院无偿查询企业登记档案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民事制裁的复函
- 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十条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对法院办案取证收费的函》的通知
- 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对法院办案取证收费的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为公、检、法部门办案调阅档案实行无偿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 附:国家档案局关于为公、检、法部门办案调阅档案实行无偿服务的通知
- 第七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财产保全和执行等问题的复函
- 一、关于不同法院在同一天对同一注册商标进行保全的协助执行问题
- 二、关于你局在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办理权利人变更手续过程中,另一法院要求协助保全注册商标的协助执行问题
- 三、关于法院已经保全注册商标后,另一法院宣告其注册人进入破产程序并要求你局再行协助保全该注册商标的问题
- 四、关于法院裁决将注册商标作为标的执行时应否适用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征求对协助执行专利申请权财产保全裁定的意见的函》的答复意见
- 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征求对协助执行专利申请权财产保全裁定的意见的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对证券或者期货交易机构的账号资金采取诉讼保全或者执行措施规定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如何协助执行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函》的答复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财产保全几个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法院可否超越其级别管辖权限受理诉前保全申请人提起的诉讼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单位银行存款六个月期限如何计算起止时间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利用签订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缴被骗钱物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单位作为经济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否对其银行账户上的存款采取诉讼保全和军队费用能否强行划拨偿还债务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擅自划拨法院已冻结的款项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 第八章 送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
- 一、总 则
- 二、职责分工
- 三、送达文书司法互助
- 四、调查取证司法互助
- 五、附 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就外国执行民商事文书送达收费事项的通知
- 一、向美国支付送达执行费用的具体要求:
- 二、向新加坡支付送达执行费用的具体要求:
- 三、向加拿大支付送达费用的具体要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 一、一般规定
- 二、司法文书的送达
- 三、调取证据
- 四、附 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得以裁决书送达超过期限而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通知
- 第九章 审判监督程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再审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书确有错误当事人没有申请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可否再审问题的批复
- 第十章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管辖
-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 第四章 海事强制令
- 第五章 海事证据保全
- 第六章 海事担保
- 第七章 送达
- 第八章 审判程序
- 第九章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
- 第十章 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
- 第十一章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 第十二章 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一、关于管辖
- 二、关于海事请求保全
- 三、关于海事强制令
- 四、关于海事证据保全
- 五、关于海事担保
- 六、关于送达
- 七、关于审判程序
- 八、关于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
- 九、关于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
- 十、关于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 十一、其 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
-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 二、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 三、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
- 四、海事执行案件
- 五、其他规定
- 第三编 刑事案件立案
- 第一章 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目录
-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 第三编 审判
- 第四编 执行
- 第五编 特别程序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一、管 辖
- 二、辩护与代理
- 三、证 据
- 四、强制措施
- 五、立 案
- 六、侦 查
- 七、提起公诉
- 八、审 判
- 九、执 行
- 十、涉案财产的处理
- 十一、其 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目录
- 第一章 管辖
- 第二章 回避
- 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 第四章 证据
- 第五章 强制措施
- 第六章 附带民事诉讼
- 第七章 期间、送达、审理期限
- 第八章 审判组织
-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 第十章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 第十一章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 第十二章 简易程序
-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 第十四章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
-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 第十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
-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 第十八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司法协助
-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 第二十一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 第二十二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 第二十三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 第二十四章 附则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 第一章 通则
- 第二章 管辖
- 第三章 回避
-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 第五章 证据
-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七章 案件受理
- 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 第九章 侦查
- 第十章 审查逮捕
- 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
-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 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 第十七章 附则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通知
-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 第九章 渎职罪
-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 第九章 渎职罪
-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复函
-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 二、渎职犯罪案件
-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 四、附则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保卫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章 所列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 一、保卫部门负责侦查下列案件:
- 二、军事检察院直接受理下列案件:
- 三、军事法院直接受理下列案件: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 一、刑法分则第八章 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 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 二、刑法分则第九章 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
-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当事人不服治安管理处罚而提起的刑事自诉问题的批复
- 第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九七刑法实施后发生的非法买卖枪支案件,审理时新的司法解释尚未作出,是否可以参照1995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弹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审理案件请示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枪、涉爆申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附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有关鉴定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由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一
- 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 附: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规政策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法经营行为界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附:农业部 卫生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 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第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以出卖为目的的倒卖外国妇女的行为是否构成拐卖妇女罪的答复
-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
- 二、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
- 三、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
- 四、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
- 五、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
- 六、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 七、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
- 八、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
- 九、关于抢劫罪与相似犯罪的界限
- 十、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
- 十一、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盗窃骨灰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非法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 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伪造、变造、买卖政府设立的临时性机构的公文、证件、印章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
- 一、问:怎样认定《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其他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情节严重的”?
- 二、问:《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仅对该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未规定其他几项“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解释二》第五条、第六条也没有规定何种情形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对此应如何把握?
- 三、问:如何确定《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邪教宣传品的“份数”?
- 四、问:制作、传播两种以上的邪教宣传品,对不同种类的邪教宣传品能否换算或累计计算?
- 五、问:对于持有、携带邪教宣传品的行为如何定性?
- 六、问:对于在传播邪教宣传品之前或者传播过程中被当场抓获的,如何处理?
- 七、问:对邮寄的邪教宣传品被截获的,怎么处理?
- 八、问:在公共场所书写、喷涂邪教内容标语、图画等过程中,当场被制止的,怎么处理?
- 九、问:对散发、提供所谓邪教组织人员“被迫害”的材料、信息的行为,如何处理?
- 十、问:对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的,怎么处理?
- 十一、问:多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未被处理的,能否累计计算其制作、传播的邪教宣传品的数量?
- 十二、问:如何确定《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DVD、VCD、CD母盘?如何确定制作、传播邪教母盘的行为?
- 十三、问:对于以播放录音、呼喊口号等方式宣扬邪教的行为如何处理?
- 十四、问:从互联网下载邪教组织信息用于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的,应如何处理?
- 十五、问:对利用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如何处理?
- 十六、问:对利用信件、电话、互联网等手段恐吓、威胁他人的行为如何处理?
- 十七、问:《解释二》第五条规定的“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是否也要求“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才追究刑事责任?怎样掌握该条中的“其他严重情节”?
- 十八、问:如何理解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的“组织”行为和《解释二》第五条、第六条中规定的“组织”行为?
- 十九、问:对于非法聚集,以公开“练功”等方式进行“护法”、“弘法”等邪教活动的,如何处理?
- 二十、问:如何理解《解释二》第五条、第六条中关于“屡教不改”的规定,这一规定是否要求前后两种行为均是同种行为?
- 二十一、问: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制作、传播的,是否不论数量多少,都要根据《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二十二、问:对于多次非法聚集、滋事,进行邪教活动的,如何处理?
- 二十三、问:对邪教组织人员到天安门广场等有重要影响的场所打横幅、喊口号、非法聚集、滋事的行为,是否均应依照《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二十四、问:对非邪教组织人员为他人印制邪教宣传品的以及对于为邪教活动提供保管、运输、经费、场地、工具、食宿、接送、采购及其他便利条件的,怎么处理?
- 二十五、问: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对抓获其他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嫌疑人(包括同案犯)起了重要作用的,是否属于立功?
- 二十六、问:对于实施《解释二》规定的行为,是否一律要定罪处罚?
- 二十七、问:对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是否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二十八、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人员在监管场所抗拒改造,仍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如何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 一、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下列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 二、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 三、其他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 第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
- 第九章 贪污贿赂罪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 一、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 二、对单位行贿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 三、单位行贿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 第十章 渎职罪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 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 一、渎职犯罪案件
-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 三、附 则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
- 一、滥用职权案
- 二、玩忽职守案
-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 五、枉法追诉、裁判案
-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 七、私放在押人员案
- 八、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 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 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 十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 十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 十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 十四、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 十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 十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 十七、环境监管失职案
- 十八、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 二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 二十一、放纵走私案
- 二十二、商检徇私舞弊案
- 二十三、商检失职案
- 二十四、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 二十五、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 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 二十七、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 二十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 三十、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 三十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 三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 三十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
- 三十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
- 三十六、刑讯逼供案
- 三十七、暴力取证案
- 三十八、虐待被监管人案
- 三十九、报复陷害案
- 四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案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买卖尚未加盖印章的空白《边境证》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中国证监会主体认定的请示》的答复函
- 第十一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的行为能否定罪处罚问题的批复
- 第四编 行政案件立案
- 第一章 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受案范围
- 第三章 管辖
-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 第五章 证据
-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 第八章 执行
-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 第十章 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一、受案范围
- 二、管 辖
- 三、诉讼参加人
- 四、证 据
- 五、起诉与受理
- 六、审理与判决
- 七、执 行
- 八、其 他
- 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执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请示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如何理解《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 第二章 受案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的通知
- 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 一、行政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 二、案由适用范围和确定时间
- 三、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
- 行政管理范围
- 行政行为种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少年收容教养”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采取的扣押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复函
- 第三章 管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药品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答复
-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 最高人民法院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请示报告》的答复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行政主体资格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 第五章 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一、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
- 二、提供证据的要求
- 三、调取和保全证据
- 四、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 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 六、附 则
- 第六章 起诉与受理
- 最高人民法院对孙德金诉海南省监察厅行政赔偿一案应否驳回上诉的请示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非诉执行案件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终止,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的请示》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不服教育行政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可否提起行政诉讼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争执房屋的确权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作何种案件受理问题的函
- 第七章 送达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向外国送达涉外行政案件司法文书的通知
- 第五编 申请执行案件立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 一、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 二、执行管辖
- 三、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 四、执行前的准备和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
- 五、金钱给付的执行
- 六、交付财产和完成行为的执行
- 七、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
- 八、对案外人异议的处理
- 九、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 十、执行担保和执行和解
-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 十二、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的适用
- 十三、执行的中止、终结、结案和执行回转
- 十四、委托执行、协助执行和执行争议的协调
- 十五、执行监督
- 十六、附 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事项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又重新就其中的部分给付内容达成新的协议的应否立案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华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一案应否立案请示的复函
-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华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一案应否立案的请示》内容
- 一、案件主要事实
- 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
- 第六编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行政赔偿
- 第一节 赔偿范围
-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 第三节 赔偿程序
- 第三章 刑事赔偿
- 第一节 赔偿范围
-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 第三节 赔偿程序
- 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 第五章 其他规定
- 第六章 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赔偿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 第七编 涉仲裁案件立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 第三章 仲裁协议
- 第四章 仲裁程序
-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 第六章 执行
- 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 第八章 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几个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
展开全部
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