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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一本了解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的工具书。

内容简介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为中心,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及最新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逐条分析,成为学习和适用该法的实用图书。适合高校师生、普通读者参考使用。编者对本书再次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除了增补上述内容外,还新增了近来收集到典型案例。修订后的本书能够反映当下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法规及其解释的最新全貌。

目录

  • 版权信息
  • 编辑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立法宗旨
  • 第二条 行政主管部门
  • 第三条 注册商标及其分类与保护
  • 第四条 商标注册申请
  • 第五条 注册商标共有
  • 第六条 商标强制注册
  • 第七条 诚实信用原则和商品质量
  • 第八条 商标的构成要素
  •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 第十条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 第十一条 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 第十二条 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限制条件
  • 第十三条 驰名商标的保护
  •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的认定
  • 第十五条 恶意注册他人商标
  • 第十六条 地理标志
  • 第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 第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
  • 第十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规范
  • 第二十条 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对会员的管理
  •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
  •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的提出
  • 第二十三条 注册申请的另行提出
  • 第二十四条 注册申请的重新提出
  • 第二十五条 优先权及其手续
  • 第二十六条 国际展览会中的临时保护
  • 第二十七条 申报事项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 第二十八条 初步审定并公告
  • 第二十九条 商标注册申请内容的说明和修正
  • 第三十条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
  • 第三十一条 申请在先原则
  • 第三十二条 在先权利与恶意抢注
  • 第三十三条 商标异议和核准注册
  • 第三十四条 驳回商标申请的处理
  • 第三十五条 商标异议的处理
  • 第三十六条 有关决定的生效及效力
  • 第三十七条 及时审查原则
  • 第三十八条 商标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错误的更正
  •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 第四十条 续展手续的办理
  • 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的变更
  • 第四十二条 注册商标的转让
  • 第四十三条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 第四十四条 注册不当商标的处理
  • 第四十五条 对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注册商标的处理
  • 第四十六条 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或维持的决定、裁定生效
  • 第四十七条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法律效力
  •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 第四十八条 商标的使用
  • 第四十九条 违法使用注册商标
  • 第五十条 对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的商标的管理
  • 第五十一条 对强制注册商标的管理
  • 第五十二条 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 第五十三条 违法使用驰名商标的责任
  • 第五十四条 对撤销或不予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
  • 第五十五条 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生效
  •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 第五十七条 商标侵权行为
  • 第五十八条 不正当竞争
  • 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使限制
  • 第六十条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责任
  •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理
  • 第六十二条 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
  • 第六十四条 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
  • 第六十五条 诉前临时保护措施
  • 第六十六条 诉前证据保全
  • 第六十七条 刑事责任
  • 第六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 第六十九条 商标监管机构及其人员的行为要求
  • 第七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内部监督
  • 第七十一条 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第七十二条 商标规费
  • 第七十三条 时间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立法目的
  • 第二条 发明创造范围
  • 第三条 专利管理部门
  • 第四条 保密处理
  • 第五条 不授予专利权情形
  • 第六条 职务发明
  • 第七条 非职务专利申请对待
  • 第八条 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
  • 第九条 优先规定
  • 第十条 申请权、专利权转让
  • 第十一条 排他规定
  • 第十二条 许可合同
  • 第十三条 发明实施费用支付
  • 第十四条 专利共有
  • 第十五条 职务发明奖励与鼓励
  • 第十六条 署名权
  • 第十七条 涉外规定
  • 第十八条 外国人或组织专利事务委托
  • 第十九条 中国人涉外专利申请委托
  • 第二十条 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第二十一条 专利审查与专利转化服务
  •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 第二十二条 授予条件
  • 第二十三条 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条件
  • 第二十四条 新颖性保持特殊规定
  • 第二十五条 不授予专利权情形
  •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 第二十六条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 第二十七条 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文件
  • 第二十八条 申请日确定
  • 第二十九条 申请优先权
  • 第三十条 优先权书面声明
  • 第三十一条 专利数量确定
  • 第三十二条 申请撤回
  • 第三十三条 申请文件的修改
  •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 第三十四条 审查公布
  • 第三十五条 实质审查
  • 第三十六条 实质审查资料提交
  • 第三十七条 申请不符规定的处理
  • 第三十八条 驳回申请情形
  •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权的授予
  •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
  • 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复审
  •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 第四十二条 专利权保护期
  • 第四十三条 年费缴纳
  • 第四十四条 专利权提前终止情形
  • 第四十五条 专利权授予异议
  • 第四十六条 异议审查
  • 第四十七条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效力和处理
  •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 第四十八条 专利转化服务
  • 第四十九条 公益发明
  • 第五十条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
  • 第五十一条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相关事宜
  • 第五十二条 专利开放许可纠纷
  • 第五十三条 对具备实施条件单位的强制许可
  • 第五十四条 公益性强制许可
  • 第五十五条 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 第五十六条 重大意义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 第五十七条 半导体技术强制许可
  • 第五十八条 强制许可的市场范围
  • 第五十九条 申请强制许可的证明提交
  • 第六十条 强制许可的通知及公告
  • 第六十一条 独占实施权的排除
  • 第六十二条 费用支付
  • 第六十三条 起诉情形
  •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 第六十四条 保护范围
  • 第六十五条 纠纷解决
  • 第六十六条 纠纷证据
  • 第六十七条 不构成侵权的证明
  • 第六十八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处罚
  • 第六十九条 调查手段措施
  • 第七十条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 第七十一条 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 第七十二条 诉前禁令
  • 第七十三条 证据保全
  • 第七十四条 诉讼时效
  • 第七十五条 专利侵权例外规定
  • 第七十六条 与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
  • 第七十七条 赔偿责任的免除
  • 第七十八条 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 第七十九条 主管部门推荐专利产品的禁止及处罚
  • 第八十条 渎职处罚
  • 第八章 附则
  • 第八十一条 手续费用缴纳
  • 第八十二条 施行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立法宗旨
  •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第三条 作品的范围
  • 第四条 依法行使著作权
  • 第五条 不适用本法保护的对象
  • 第六条 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 第七条 著作权管理机构
  • 第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 第二章 著作权
  •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 第九条 著作权人的范围
  • 第十条 著作权的内容
  •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 第二十七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
  • 第二十八条 著作权出质
  • 第二十九条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中未明确的权利
  • 第三十条 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 第三十一条 取得他人的著作权使用权限制
  • 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 第三十二条 出版合同
  • 第三十三条 专有出版权
  • 第三十四条 出版者与著作权人的义务
  • 第三十五条 报社、期刊社的权利和义务
  • 第三十六条 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对作品的修改权
  • 第三十七条 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
  • 第二节 表演
  • 第三十八条 表演者的义务
  •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的权利
  • 第四十条 职务表演的权利归属
  • 第四十一条 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
  • 第三节 录音录像
  •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制品的义务
  • 第四十三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制品的义务
  •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 第四十五条 录音制作者广播及公开表演获酬权
  •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对著作权人的义务
  •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
  •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电影作品的义务
  • 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 第四十九条 保护技术措施
  • 第五十条 避开保护技术措施的情形
  • 第五十一条 保护权利管理信息
  • 第五十二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 第五十三条 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 第五十四条 赔偿标准
  • 第五十五条 著作权主管部门查处案件的职权范围
  • 第五十六条 诉前禁令
  • 第五十七条 诉前证据保全
  •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的民事制裁
  • 第五十九条 有关复制品侵权的过错推定
  • 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的解决
  • 第六十一条 法律适用
  • 第六章 附则
  • 第六十二条 著作权与版权的关系
  • 第六十三条 出版的含义
  • 第六十四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 第六十五条 摄影作品的权利保护期
  • 第六十六条 追溯力
  • 第六十七条 施行日期
  • 附录
  • 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2.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
  • 3. 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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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治出版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治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