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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核电安全的法律规制》是我国核法领域一部系统研究核电安全法律规制问题的专著,发掘了若干新材料,进行了一些较新的论证。

内容简介

核电安全事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大局,核事故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创将超过任何其他行业的安全事故。因此,核电安全监管部门和核安全立法部门都决不能有丝毫的侥幸、懈怠和疏漏。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核电项目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而且核电项目选址已经深入内陆地区。但是,我国核电安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涉核法律仅有2部,即2003年《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2017年《核安全法》。而具有法律顶层设计意义的原子能法、核损害赔偿法等一直阙如。

本书成果的学术价值体现在,为我国有关核电发展法律与政策的进一步研究,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核电安全法律制度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学术基础,有助于该领域科学理论的创造、深化和发展。本成果的应用价值体现在,提出了我国核电安全的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设想,为政府部门的核电安全决策、立法部门的涉核立法、核电企业的安全管理等提供对策建议和智力支持。

《核电安全的法律规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核电发展与核电安全、核电项目选址程序中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核应急法律制度、核废料管理法律制度、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我国核电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

目录

  • 版权信息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说明
  • 前言
  • 第一章 核电发展与核电安全
  • 第一节 核电的发展
  • 一、世界核电的发展历程和规模
  • 二、中国核电的发展历程和规模
  • 第二节 核电安全问题
  • 一、核安全与核电安全的含义
  • 二、全球三起重大核电安全事故
  • 三、中国的核电安全保障
  • 第三节 核电安全问题对核电发展的影响
  • 一、核电安全问题对欧美等国家核电发展的影响
  • 二、核电安全问题对中国核电发展的影响
  • 三、核电发展的未来走向
  • 第二章 核电项目选址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
  • 第一节 内陆核电项目选址的科学标准及其纷争
  • 一、内陆核电项目选址的科学标准
  • 二、内陆核电项目选址纷争
  • 第二节 核电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法律和政策
  • 一、《核安全法》中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定解读
  • 二、《核安全规划》中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定解读
  • 第三节 内陆核电项目选址决策中的环境信息公开
  • 一、信息公开的主体
  •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
  • 三、信息公开的程序
  • 四、信息公开规定的不足和完善
  • 第四节 内陆核电项目选址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 一、公众参与的主体
  • 二、公众参与的渠道与方式
  • 三、公众参与的程序
  • 四、公众参与规定的不足和完善
  • 第三章 核应急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核应急预案
  • 第二节 核应急体制
  • 一、我国应急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 二、我国核应急管理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 第三节 核应急机制
  • 一、核应急机制的相关规定
  • 二、核应急机制的全过程
  • 三、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对我国核应急机制的考验
  • 第四节 核应急法制
  • 一、国际法层面的核应急制度
  • 二、我国的核应急制度
  • 三、我国核应急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五节 核应急处置典型实例
  • 一、1979年美国三哩岛核事故应急处置
  • 二、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应急处置
  • 三、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应急处置
  • 四、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福岛核事故应急处置的经验和教训
  • 第四章 核废料安全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核废料的危险性及其处理和处置的环境风险
  • 一、核废料的界定和分类
  • 二、核废料的危险性
  • 三、核废料处理和处置的环境风险
  • 第二节 核废料处理和处置以及核废料处置库选址
  • 一、核废料处理和处置
  • 二、核废料处置库选址
  • 第三节 核废料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发展
  • 一、核废料安全管理的国际公约
  • 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体系
  • 三、核废料安全管理的欧美日韩等国立法
  • 第四节 我国核废料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我国核废料安全管理立法的发展
  • 二、我国核废料安全管理法的顶层设计
  • 第五章 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核事故与核事故损害
  • 一、核事故或核事件的涵义及其分级
  • 二、核事故损害的界定及其分类
  • 第二节 核事故损害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原则
  • 二、唯一责任或责任集中原则
  • 三、责任限制原则
  • 四、强制性责任保险或财务保证原则
  • 五、单一管辖法院管辖原则
  • 六、国家介入原则
  • 七、不歧视原则
  • 第三节 核损害民事责任国际立法的发展
  • 一、国际核损害民事责任的法律框架
  • 二、全球核责任机制的建立
  • 第四节 我国核损害赔偿立法的完善
  • 一、我国核损害赔偿立法的必要性
  • 二、我国核损害赔偿立法的可行性
  • 三、我国核损害赔偿立法的模式选择
  • 四、我国“核损害赔偿法”的制定建议
  • 第五节 世界三大核事故损害赔偿实证分析
  • 一、美国三哩岛核电站事故及其损害赔偿
  • 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及其损害赔偿
  • 三、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及其损害赔偿
  • 第六章 中国核电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中国核电安全发展的规划及政策
  • 第二节 中国政府对核电安全发展的投入和承诺
  • 第三节 核电安全法律制度的发展
  • 一、核电安全法律制度在国际法层面和国内法层面的发展
  • 二、我国原子能立法与核安全立法的发展
  • 第四节 我国核电安全法规体系及其完善
  • 一、我国核电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结构
  • 二、我国核电安全法律制度安排的重大缺陷
  • 三、我国核电安全法律制度安排的具体建议
  • 附录一 涉核论文、专著和译著等一览表(截至2020年7月)
  • 附录二 国内外重要涉核网站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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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评分不足
1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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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这本书评了
    4.0

    核能,是个令人又爱又恨又惧的能源。目前的核能发电,应该都是核裂变,其产生的核废料数量,相较于核聚变 (核融合) 来说 数量是巨大的。 而目前核废料处理的基本方法,就只有三种:稀释分散、浓缩贮存以及回收利用。核废料处置包括控制处置 (稀释处置) 和最终处置。核废料的控制处置是指液体和气体核废料在向环境中稀释排放时,必须控制在法规排放标准以下。核废料的最终处置是指不再需要人工管理,不考虑再回取的可能。因此,为防止核废料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必须将其与生物圈有效地隔离。最终处置的主要对象是高放核废料。以稀释分散来说,就是在经过有限的处理后,排放至大自然的环境中。潜在的问题就是,如果被偷偷排放,如何能被检测出来,是否又能做到全天候的检测监控。而浓缩储存,就是目前的技术拿它没辙,所以只能是将其密封,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埋起来,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至于回收利用,应该是个突破口,虽然目前只能是小部分回收 (比例极小),但是长期来看,应该是会有市场价值的 (再难,也难不过处理核聚变吧🤔)。 回到本书。书中介绍了目前我国对于核电安全的法律规制,及其相应的处理预防方案。 内容可算是相当的详尽。但是专业性太强,对一般读者来说,应该不是打发时间的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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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