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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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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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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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商标法实务重要指南,包含新规定和经验。
内容简介
本书修订吸收了作者以前出版的《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和判例》(2009年)、《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2012年初版、2013年修订)等著作的部分内容,同时较大篇幅增加了新内容和新资料。本书偏重与法律实施密切相关的理论,对于近二十年商标法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的新规定和法律实务,进行了详细梳理,对于商标法实务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目录
- 版权信息
- 看嵩洛有叹
- 前言
- 第一章 商标法的一般问题
- 第一节 商标法概述
- 一、商标法的属性
- (一)商标法属于商业标识法
- (二)商标法属于工业产权法
- (三)商标法属于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法
- 二、商标法的历史发展
- (一)商标法的形成
- (二)20世纪的商标法
- (三)商标法的现代化
- 三、我国商标法的制定与发展
- (一)由管理本位(管理法)到权利本位(权利法)的转变
- (二)由重秩序到重公平的转变
- (三)由重形式到重实质的转变
- (四)由行政主导到双轨并行的转变
- 第二节 商标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 一、商标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由来
-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条款功能
- (一)法律原则与原则条款功能
-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补强与补充功能
- 三、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规范功能
- 四、警惕诚实信用原则的泛道德化
- 五、诚实信用原则的有限适用
- 第三节 自愿注册原则与注册保护原则
- 一、使用保护与注册保护
- 二、自愿注册原则
- 三、注册保护原则
- 四、使用主义与注册主义的演变
- (一)使用主义
- (二)注册主义
- (三)我国的注册原则及其例外
- 五、先申请原则及审查原则
- 六、商标的国际注册
- 第四节 商标法的政策取向
- 一、消费者取向与商标所有人取向
- 二、我国商标法的折中主义政策取向
- 三、政策取向与商标共存协议
- (一)“BARRIER”商标驳回复审案
- (二)“良子”商标争议案
- (三)阁室亚洲有限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 (四)蓝巨星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塔尔帕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 (五)从商标法政策取向看商标共存问题
- 四、商标法的政策取向与目标模式
- 第二章 商标法的适用
- 第一节 商标法适用的总体思路
- 一、商标法的整体性与融贯性
- (一)宏观思维和操作智慧
- (二)文本与非文本
- 二、常规适用与非常规适用
- (一)两者之间的相辅相成
- (二)历史因素的非常规适用
- (三)公共利益的特殊保护
- (四)原则性与灵活性
- (五)于不完美中寻求妥当性
- 三、法律思维与日常生活思维
- 四、开放性、裁量性与动态性
- 五、逻辑演绎与价值取向
- (一)促进商标实际使用
- (二)保护品牌和鼓励正当竞争
- (三)信赖保护与诚实信用
- (四)秩序与公平的关系
- 六、道德评判与法律评判
- 第二节 商标法的解释
- 一、文义解释与其他解释
- 二、文义解释解读
- (一)文义解释及其价值
- (二)概念核心与概念外围
- (三)文义解释的正当性
- (四)文义解释的法律形式基础
- (五)文义解释的优先性
- (六)不拘泥文义、荒谬结果与改正文本错误
- 三、商标法解释例解
- (一)基本情况
- (二)是否限于“商标代理服务”
- (三)是否禁止注册代理业务以外的自用商标
- 第三节 商标法的体系性适用
- 一、商标法适用的合目的性与回归原点
- (一)直觉即告诉该案必定是疑难案件
- (二)回归商标制度的原点
- 二、相关法条的体系解释和适用
- (一)罕见的情形须以罕见的方式处理
- (二)从相关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看体系解释
- (三)创造性思路与创造性思维
- (四)在发现法条上下功夫
- 三、填补漏洞的条件和限度
- (一)法律的续造性适用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 (二)扩张解释“不良影响”的不适当性
- (三)实际上不存在可比较的利益
- (四)《商标法》中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 四、法律的融贯性适用与制度的协调性
- (一)援引“不良影响”条款的不圆满性
- (二)适用《商标法》第8条规定的圆满性
- 第四节 商标法适用中的政策考量
- 一、立法政策与司法政策
- 二、司法政策的功用
- 三、商标司法的导向性
- 四、商标法的司法细化与丰富
- 第五节 国际贸易、经济全球化与商标权保护
- 一、正确对待商标权保护中的国际因素
- 二、国际化与国家利益
- 三、地域性与国内市场安全
- 四、本国利益与域外考量
- 五、克服道德劣势心理
- 第三章 商业标识保护的基本架构
- 第一节 商业标识的范围
- 一、商业标识的含义
- 二、商标
- (一)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 (二)商标权保护的路径
- 三、商号与企业名称
- (一)知识产权条约和国外法中的商号
- (二)商号与我国的企业名称
- (三)企业名称权的法律属性
- (四)企业名称权的起始日期
- 四、域名
- 五、不同商业标识之间的相互关系
- 第二节 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 一、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国内法保护
- (一)商标法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三)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属性
- 二、未注册商标的条约保护
- 三、未注册商标保护的法律基础
- 第三节 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 一、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保护关系的由来
- 二、服务商标的同等保护
- 三、服务商标保护的特殊性
- 第四节 商业标识保护的基本特性
- 一、引言
- 二、商业标识的非穷尽性
- (一)穷尽性与非穷尽性的具体表现
- (二)法律保护格局的差异
- (三)穷尽性与法定性的严格程度
- 三、商业标识保护的无期限性
- (一)有无严格期限限制的原因
- (二)折射不同的立法政策
- 四、权利范围的边界延伸性
- (一)科技成果权利范围的严格限定性
- (二)商业标识权利的边界延伸性
- 五、重合保护下的不同态度和意蕴
- (一)各行其道原则
- (二)科技成果权重合保护的限制
- (三)专门法与补充法的政策协调性
- 六、小结
- 第四章 商标权
- 第一节 注册商标专用权
- 一、商标专用权的界定
- 二、商标权与商标专用权
- 三、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时间
- 四、商标权的归属
- 第二节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积极权能
- 一、专有使用权
- 二、合目的性与商标专用权滥用
- (一)商标专用权的行使应当合乎保护目的
- (二)不得利用侵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注册商标牟取不当利益
- (三)将通用名称注册为商标牟取不当利益
- (四)无使用意图大量囤积注册商标而牟取不正当利益
- 三、权利的行使要符合权利的本质属性
- 四、权利的行使不能超越边界
- 第三节 商标专用权的消极权能
- 一、排他权的界定
- 二、条约规定的消极权利
- 三、隐性反向混淆与商标权的边界
- 第四节 商标的功能与商标权
- 一、商标的功能
- (一)商标的基本功能:标识来源
- (二)商标的质量保障功能
- (三)商标的广告和保障功能
- 二、商标功能与权利边界
- 第五章 商标权的法律属性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商标权的标识权属性
- 一、标识性与商标权保护
- 二、标识性与通用名称
- 三、标识性与描述性
- 四、标识性与是否侵权的界限
- 第三节 商标权的相对性
-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相对性
- 二、未注册商标的相对性
- 三、驰名的注册商标的跨类保护
- 四、商标权向绝对化方向的发展
- 第四节 商标权的弹力性
- 第五节 商标权的独立性与地域性
- 一、含义和由来
- 二、国外的情况
- 三、独立性与地域性在我国的实践
- 四、进入中国境内即受保护
- 第六节 商标权的强保护与弱保护
- 一、强保护的总体趋向与区别对待
- 二、扩张保护与适可而止
- 三、注册商标的强保护与未注册商标的弱保护
- 四、专用领域的强保护与排斥领域的弹性保护
- 五、知名度、显著性与商标权保护的强弱
- 六、驰名商标的相对强保护
- 七、强保护与弱保护的把握尺度
- 第七节 商标权性质与其权利边界
- 一、权利性质与权利边界的一般关系
- 二、商标权与市场格局
- 三、专用权与排斥权的不同属性
- 第六章 商标可注册性要件
- 第一节 商标的构成要素及其分类
- 一、商标的构成要素
- (一)TRIPs对商标的规定
- (二)我国商标法的规定
- 二、商标的分类
- (一)按照构成要素的分类
- (二)按照使用对象的区分
- (三)按照商标主体的分类
- (四)普通商标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 (五)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
- 第二节 商标可注册性要件的分类
- 一、功能性与价值性的要件
- 二、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
- 三、绝对事由与相对事由
- 四、不限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质
- 第三节 商标可注册性要件的基本构造
- 一、法条的基本逻辑结构
- 二、总括性规定
- 三、两类基本要件的一般规定
- 四、两类要件的具体条款
- 第四节 商标可注册性要件的逻辑关系
- 一、法条之间递进性的逻辑体系
- 二、适用商标可注册性要件的思考
- 第七章 商标的绝对禁用事由
- 第一节 礼让性与政策性禁用事由
- 一、绝对禁用事由概述
- 二、涉及国家名称等的禁用事由
- 三、具有欺骗性的禁用事由
- 第二节 “不良影响”的禁用事由
- 一、“不良影响”禁用条款的适用演变
- (一)商标授权机关过宽适用的阶段
- (二)回归本意和控制滥用的阶段
- (三)较大关注且有较大争议的新阶段
- 二、“不良影响”的界定
- (一)司法解释的规定
- (二)“不良影响”条款的定位
- 三、“不良影响”的判断标准
- (一)一般性判断标准
- (二)社会通念与判断标准
- (三)具体判断时的构成要素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 (四)多重含义与判断标准
- 四、排除属于相对事由的事项
- 五、防止过度的扩张解释
- 第三节 涉及地名和地理标志的禁用和禁注问题
- 一、禁注地名的范围
- 二、行政区划地名和外国地名
- (一)禁用商标的地名范围
- (二)例外规定
- 三、地名的“其他含义”
- (一)实践中的理解
- (二)“其他含义”与商标意义
- 四、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
- 第八章 商标的区别性、显著性与显著特征
- 第一节 三者之间的基本关系
- 一、显著性与区别性
- 二、显著性与显著特征
- (一)本体与具象的关系
- (二)区分显著性与显著特征的特别意义
- 第二节 显著性的审查判断
- 一、固有的显著性与获得的显著性
- (一)固有的显著性
- (二)获得的显著性
- 二、显著性的综合判断
- 三、具有显著特征的正面判断
- (一)根据构成要素的自然特点进行判断
- (二)根据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进行判断
- (三)构成要素的整体判断与要部判断
- (四)结合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判断
- (五)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和特点进行判断
- (六)其他国家注册情况对显著性判断的影响
- (七)来源的识别而非主体名称
- (八)证明商标的显著性
- (九)外文商标的显著性
- 第三节 暗示性与描述性商标的区分
- 一、描述性商标
- (一)“仅”的含义
- (二)“直接表示”的意义
- 二、暗示性商标
- 三、暗示性商标与描述性商标的关系
- 四、最低限度的显著性
- 第四节 通用名称
- 一、通用名称的一般界定
- (一)通用名称的含义
- (二)通用名称的广狭义
- (三)司法解释的规定
- (四)通用名称的分类
- (五)商标法上的通用名称与植物新品种保护中的通用名称
- 二、法定通用名称
- 三、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 (一)约定俗成通用名称认定标准概述
- (二)“流亭猪蹄”商标侵权纠纷案
- (三)“SIMMONS席梦思及图”商标案
- (四)“陈麻花”商标
- (五)“子弹头”商标争议案
- (六)“状元红”案
- (七)“兰贵人”案
- (八)“沁州黄”商标案及“”商标案
- (九)“稻花香”商标案
- (十)“鲁锦”商标案
- 四、判断通用名称的特殊情形
- (一)使用不当的通用化
- (二)构成方式等易于通用化
- (三)涉及通用名称判断的其他因素
- 五、通用名称与描述性名称的区分
- 六、认定通用名称的时间节点
- 第五节 描述性标志
- 一、描述性标志的含义
- 二、描述性标志的具体类型
- 三、法律对于描述性标志的限定性规定
- (一)描述性规定概述
- (二)关于“仅”的理解
- (三)关于“直接”
- 四、描述性商标的总体判断
- 第六节 缺乏显著特征的其他标志
- 一、“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概述
- 二、过于简单的图形、数字、字母
- 三、装饰性图案
- 四、口号短语和广告用语
- 五、立体商标的显著性判断
- 六、位置商标的显著性判断
- 第七节 通过使用获得的显著性
- 一、第二含义与显著性
- 二、第二含义的认定
- (一)标志本身的特性
- (二)使用方式
- (三)同行业的使用情况
- (四)使用的商品和地域
- (五)其他使用情形
- 第八节 颜色商标的可注册性
- 一、颜色组合商标的可注册性
- 二、单一颜色商标的可注册性
- 三、颜色商标与指定颜色商标
- 第九章 商标法中的在先权保护
- 第一节 商标法保护在先权制度概述
- 一、我国商标法保护在先权利制度的由来
- (一)2001年《商标法》以前的在先权保护
- (二)2001年修订《商标法》的制度飞跃
- (三)2013年修订法律的继续完善
- 二、条约中的在先权利保护制度
- 第二节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商标问题
- 一、法律条文的演化过程
- (一)2001年《商标法》时期
- (二)2013年《商标法》时期
- 二、扩张解释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实践由来
- (一)考虑立法本意和立法沿革
- (二)与条约规定相一致的解释
- (三)《商标法》第15条的文义
- 三、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扩张解释
-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扩张解释
-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扩张解释
- (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操作性规范
- (四)对扩张解释和适用的评价
- 四、其他特定关系人的抢注行为
- 第三节 《商标法》第32条规定的在先权利
- 一、《商标法》第32条规定的由来
- 二、在先权利的兜底性规定
- 三、确定在先权利的时间节点
- 第四节 各种主要的在先权利
- 一、著作权及其适当的限制
- (一)侵犯在先著作权的判断
- (二)在先著作权的证明
- (三)在先著作权的适当限制
- 二、姓名权
- 三、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 四、作品名称等权益
- 五、肖像权
- 六、商品化权益
- 第五节 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一、此类商标权益的定位和构成
- 二、所保护的是未注册商标
- 三、在先使用的两要素
- (一)时间上的在先
- (二)持续的和自主的实际使用
- 四、“有一定影响”的低门槛
- (一)“有一定影响”及其举证要求不宜太高
- (二)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一定影响”的关系
- (三)“有一定影响”与恶意的关系
- (四)出口境外的情形
- 五、“不正当手段”中的明知和应知
- 六、“不正当手段”中的恶意元素
- 七、外国等在先商标的保护
- 八、对于恶意注册能否既往不咎
- 第十章 姓名权与姓名的商品化权益
- 第一节 在先权利中的姓名权
- 一、《民法典》与商标授权确权中的姓名权
- 二、乔丹案引发的思考
- 第二节 财产化的姓名权保护
- 一、姓名权的保护思路
- 二、乔丹案在姓名权保护上的额外考量
- 第三节 商品化意义上的姓名权保护模式
- 一、三种代表性的保护模式
- (一)关于姓名的“公开权”保护模式
- (二)关于人格权扩展保护模式
- (三)关于多种法律混合保护模式
- 二、我国法律采取二元分立保护模式之分析
- (一)原《民法通则》对姓名的人格权保护
- (二)《民法典》姓名权保护的新发展
-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姓名的商业化保护
- (四)相对地遵循各行其道的保护格局
- 第四节 二元分立保护的必要性与正当性
- 一、保护路径的选择与权利性质的差异
- 二、姓名的商品化法益具有独立的构成元素
- 三、定位为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
- 第五节 商品化权益保护中的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
- 一、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
- 二、商品化权益保护的公共政策性
- 三、两种因素与外国人姓名的商品化权益
- 四、两种因素与道德评价和道义观
- 第六节 结语
- 第十一章 作品元素的商品化权益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司法保护态度的演变
- 一、由全面的否定保护到反不正当竞争保护
- 二、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的商品化权益保护
- 三、由个案裁判到一般规则: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
- 四、保护态度在演变中的质变
- 第三节 作品元素商品化权益的构成
- 一、作品元素具有较高知名度
- 二、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特定联系的误认
- 三、作品名称以外的作品元素的慎重保护
- (一)一审判决中的两种意见
- (二)二审判决的意见
- (三)两个层面的问题
- 第四节 保护正当性之主流观点的质疑
- 一、先存的还是后生的在先权利
- 二、对于“两类作品”商品化权益正当性的主流认识
- 三、不是著作权的延伸保护和衍生权利
- 四、劳动价值论和商业价值侵占论能否作为正当化理由
- 五、遏制混淆的正当性理由
- 六、对于保护正当性主流观点的总体评价
- 第五节 商业标志性权益的定性与制度设计
- 一、商品化行为(活动):保护的基础和桥梁
- 二、纳入商业标志性权益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 三、纳入商业标志性权益的制度构造
- 第十二章 商品的相同与类似
- 第一节 相同与类似商品的认定
- 一、相同商品的认定
- 二、商品类似的判断标准
- 第二节 商标授权确权中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 一、注册商标使用商品范围的核定
- 二、条约的规定与国外的情形
- (一)商品分类的作用
- (二)商品分类的效力
- (三)我国的情况
- 三、类似商品区分表的法律定位
- (一)一般标准与个案突破
- (二)三种学说
- 四、确定商品类似的客观说与主观说
- 五、确定类似商品的几个特殊问题
- (一)商品分类表中不存在的商品
- (二)分类表变化后消失的商品
- (三)商品或者类似群划分有误
- (四)类似商品的逐一对比
- (五)类似商品的使用群体
- 第三节 商标侵权构成中的商品类似
- 一、司法解释对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态度
- 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否具有推定作用与判断思路
- 三、网络环境下商品或服务类似认定的特殊性
- 第四节 关联商品与管制商品的类似性判断
- 一、商品相同或者类似判断的特殊形态
- 二、关联商品的类似性判断
- (一)关联商品与类似商品的关系
- (二)将关联商品纳入类似商品
- 三、涉及管制性等特殊商品服务的类似性判断
- (一)管制性商品服务的类似性判断
- (二)其他特殊行业的商品和服务类似性判断
- 第十三章 商标的相同与近似
- 第一节 商标相同与近似的界定及比对
- 一、商标的相同
- (一)我国相同商标的含义
- (二)国外相同商标的界定
- 二、商标的近似
- 三、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比对对象
- (一)不同的观点
- (二)本书的观点
- 第二节 商标近似与商标标识近似
- 一、商标近似与商标标识近似的区分
- 二、对区分两种近似的分析
- 第三节 商标近似的构成和认定
- 一、商标近似的综合认定
- (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
- (二)形、音、义的相对重要性
- (三)商标近似判断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 二、我国商标近似的认定规则
- (一)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标准
- (二)通体观察及比较主要部分原则
- (三)隔离观察原则
- (四)考虑显著性和知名度
- (五)商标近似认定中的历史因素考量
- 三、商标相同的民事认定与刑事认定
- 第四节 商标近似与混淆的关系
- 一、判断商标近似的法律精神
- 二、构成商标侵权的混淆性近似
- 第五节 商标近似的三种基本形态
- 一、商标近似判断的复杂性
- 二、视觉上近似而构成混淆性近似的情形
- 三、视觉上不太近似而构成混淆性近似的情形
- 四、不构成混淆性近似的视觉上近似的情形
- 第六节 商标授权程序中的商标近似
- 一、商标授权程序中商标近似的判断规则
- 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与混淆
- (一)来源共同与混淆、误认
- (二)长期共同使用与混淆、误认
- 第十四章 非使用性恶意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缘起与演变
- 一、导言
- 二、非使用性商标囤积等:由来和应对
- 三、适用《商标法》第4条规制的由来
- (一)2001年《商标法》第4条的适用
- (二)否定“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
- (三)直接适用《商标法》第4条的司法探索
- 四、司法裁判的后续发展
- 五、小结
- 第二节 事实与价值的二元制度构造
- 一、“修正草案”与“修正案”的重大差异
- 二、法律规定的歧义
- 三、“修正案”规定的立法意图
- 四、事实与价值的关系
- 第三节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构成与判定
- 一、“不以使用为目的”的事实要件定位
- 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制度空间
- 三、“不以使用为目的”的范围
- 第四节 “恶意”的价值性
- 一、商标法中的“恶意”
- 二、“恶意”的价值限定功能
- 三、不构成“恶意”的情形
- 四、注册之后的使用能否阻却恶意
- 第五节 禁注非使用性恶意商标注册的法律定位
- 一、独立的绝对禁注事由
- 二、非其他禁注事由的补充和替代
- 三、与商标注册制度基本定位的协调
- 四、与“撤三”制度的协调
- 第六节 结语
- 第十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与撤销
- 第一节 注册商标无效与撤销概述
- 一、注册商标无效与撤销的区分
- (一)2001年及以前《商标法》的注册商标撤销
- (二)2013年《商标法》之后的注册商标无效与撤销
- 二、注册商标的无效
- (一)注册商标无效的事由
- (二)注册商标无效的效力
- (三)无效程序的启动
- 三、注册商标管理中的撤销
- (一)注册商标撤销的事由
- (二)注册商标撤销程序的启动
- (三)注册商标撤销的效力
- 四、行政终局与司法审查
- 第二节 注册商标无效的公法事由与私法事由
- 一、公法事由与私法事由划分的演变
- (一)2001年及以前的《商标法》
- (二)2013年及以后的《商标法》
- 二、无效事由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
- (一)2001年及以前的《商标法》
- (二)2013年及以后的《商标法》
- 三、无效事由的文义解释
- (一)2001年及以前的《商标法》
- (二)2013年及以后的《商标法》
- 四、无效事由的立法意图解释
- 五、实体效果角度的考虑
- 第三节 欺骗手段和其他不正当手段
- 一、法条的解读过程与曾经的争论
- (一)所有撤销事由的兜底条款的主张
- (二)侵犯私权外的撤销事由兜底条款
- (三)最高人民法院判例和司法解释的澄清
- 二、欺骗手段的界定
- (一)欺骗手段的构成要件
- (二)“欺骗手段”的具体情形
- 三、“其他不正当手段”的适用边界
- (一)不知名的在先使用商标的保护
- (二)非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 (三)小结
- 四、现行商标法中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 五、其他不正当手段与申请注册多件商标
- (一)当前实践中的做法
- (二)2019年《商标法》施行以后:重新归类和处理
- 六、“不正当手段”的扩张适用问题
- 第四节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
- 一、“撤三”的立法精神
- 二、使用行为的法律解读
- 三、商标使用的具体认定
- (一)使用意图与使用行为
- (二)公开、真实与合法的使用
- (三)商标标识的使用限度
- (四)自己使用与许可使用
- (五)使用的证据
- 四、不使用的时间起算点
- 第十六章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 第一节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概述
- 一、商标侵权行为法律演变述评
-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划分
- (一)直接妨碍商标功能的侵权行为
- (二)延伸的商标侵权行为
- 三、不涉及商标使用的直接侵权行为
- 四、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中的利益平衡
- 第二节 商标法上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 一、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区分
- 二、直接侵权与直接使用侵权标识
- 三、间接侵权的构成和运用
- 四、间接侵权不是共同侵权
- 第三节 构成商标侵权的“商标”与标识
- 一、被诉标识为“商标”的商标法限定
- (一)被诉标识为“商标”
- (二)平面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延伸到商品形状
- 二、被诉标识与企业名称字号和域名
- 三、被诉标识是否包括注册商标
- (一)不包括注册商标的一般态度
- (二)涉驰名商标保护的例外
- 第四节 “其他商标侵权行为”的界定与适用
- 一、概括性规定与非穷尽性列举
- (一)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 (二)司法解释的规定
- 二、将注册商标用作商品名称和装潢的定性转换
- 三、兜底性侵权条款的适用思路之转变
- (一)可能导致同一事物的人为割裂
- (二)可能导致案件处理结果的差异
- (三)兜底性商标侵权条款的适用限制
- 第十七章 混淆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 第一节 混淆与商标的权利边界
- 一、混淆可能性在商标侵权中的地位
- 二、混淆与商标权的边界
- 三、我国商标法中的市场混淆
- 四、混淆可能性与混淆盖然性
- 第二节 混淆概念的变化与商标权的扩张
- 一、商标权伴随混淆概念而扩张的历程
- 二、混淆概念及其扩张的比较
- (一)混淆的概念
- (二)美国的混淆概念及其扩展
- (三)欧盟及其成员方商标法的混淆概念与其扩展
- 第三节 我国商标侵权判断中混淆的作用
- 一、《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混淆与误导
- 二、商标侵权中的“容易导致混淆”
- 三、混淆含义的界定
- 四、反向混淆
- (一)反向混淆的界定
- (二)反向混淆的具体判定
- (三)反向混淆的思考
- 第四节 混淆的核心问题
- 一、实际混淆与混淆的可能性
- 二、混淆的确定方式
- (一)关于法官的直接认定
- (二)关于实际混淆的证据
- (三)关于市场调查的证据
- (四)关于专家意见
- (五)我国认定混淆的方式
- 三、需要多大的混淆可能性
- 四、需要多少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 五、认定混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 六、发生混淆的时间
- 七、发生混淆的地域
- 第五节 认定混淆的方法和考量因素
- 一、认定混淆可能性的具体方法
- (一)隔离考虑
- (二)第一印象
- (三)考虑相关公众的认识能力
- 二、判断混淆可能性的考量因素之比较
- (一)欧盟认定混淆的考量因素
- (二)美国认定混淆的考量因素
- (三)加拿大认定混淆的考量因素
- 三、我国认定混淆的考量因素
- 四、相关因素的综合考虑
- (一)不能机械地考量各种因素
- (二)注意考量主要因素
- (三)记忆的不完全性
- 第十八章 不以混淆为要件的商标侵权
- 第一节 两种基本的调整态度
- 一、以混淆一以贯之的法例
- (一)美国的法例
- (二)TRIPs第16条第1项的要求
- 二、区别对待的法例
- (一)欧盟商标法的规定
- (二)Arsenal v.Reed案
- (三)Adidas v.Fitnessworld案
- (四)Celine商标案
- (五)欧盟成员方的落实情况
- (六)其他国家的情况
- (七)小结
- 第二节 我国商标法中的分类调整
- 一、TRIPs第16条的推定规定
- 二、我国相关理论与实务态度
- 三、“双相同”下的绝对保护
- 第三节 商标的固有权利与商标侵权行为
- 一、商标的功能与商标侵权
- 二、混淆可能性与价值衡量
- 三、两种权能与两种判断标准
- 四、实质性损害或者妨碍的界定
- 五、反向混淆侵权性质的再认识
- 六、结语
- 第十九章 商标使用行为
- 第一节 商标使用行为的法律价值
- 一、商标使用与权利维持
- 二、商标使用行为与商标侵权构成
- 三、商标使用与商标权边界
- 四、商标使用的其他价值
- 第二节 商标法中的“商标的使用”
- 一、“商标的使用”规定的商标法定位
- 二、商标法界定商标使用行为的由来
- 三、“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定位
- 第三节 商标使用构成要素分析
- 一、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 二、使用的具体方式
- 三、用于识别商品来源
- 第四节 商标使用的国外立法例之比较
- 一、商标使用行为国外立法概述
- 二、美国法上的商标使用
- 三、欧盟:不限于商标使用
- 四、其他国家商标使用行为之比较
- (一)英国:传统与现实的矛盾
- (二)加拿大:限于商标使用
- 第五节 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与保护
- 一、实际使用影响注册商标保护的由来
- (一)注册商标的授权性
- (二)使用状况影响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
- (三)使用状况影响侵权责任的承担
- 二、商标法中三年不使用不予赔偿的制度
- 第二十章 涉外贴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
- 第一节 20年来的法律争议
- 一、贴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的由来
- 二、裁判标准的循环往复和雾里看花
- (一)构成侵权居多的早期
- (二)不侵权渐成主流的时期
- (三)构成侵权的近期反转
- (四)雾里看花的裁判标准
- 三、回归商标使用的法律原点
- 第二节 贴牌加工侵权判断与商标使用
- 一、商标使用的形式与实质
- 二、商标使用的主观与客观
- 三、商标使用的客观事实与法律评价
- 四、商标使用的现实与可能
- 五、模糊判断与精准定性
- 第三节 贴牌加工侵权判断与商业标识属性
- 一、商标权的商业标识属性
- 二、商标的功能与侵权判断
- 第四节 市场公开性使用与侵权判断
- 一、市场公开性使用
- 二、商标使用的场景和方式限定
- 第五节 适用地域性的原则与例外
- 一、地域性的默示适用前提
- 二、属人原则与效果原则的例外
- 第六节 直接行为、间接行为与注意义务
- 一、归责原则与裁判思路
- 二、注意义务与侵权判断
- (一)ZENG PERRY与弘企公司商标案
- (二)“东风”商标案
- (三)“GCIOUTDOOR”商标案
- (四)“PEAKSEASON”商标案
- 三、两种意义上的注意义务
- 四、国内承揽与涉外贴牌加工的差异
- 第七节 法律因素与政策因素
- 一、法律标准还是政策选择
- 二、行业性排除与法律定性
- 三、涉外贴牌加工商标侵权判断的非例外性
- 第二十一章 平行进口商标侵权问题
- 第一节 平行进口商标侵权概述
- 一、平行进口的界定
- 二、平行进口中的商标侵权问题
- 第二节 平行进口商标侵权判断的学说
- 一、商标权理论:普遍性、地域性与权利穷尽
- 二、消极说:地域性与商标侵权
- 三、积极说:不构成商标侵权
- (一)消耗说或者穷尽说
- (二)商标功能说
- 第三节 平行进口商标侵权判断之比较
- 一、TRIPs、权利用尽与平行进口
- 二、美国法上的平行进口商标侵权问题
- 三、其他法域的平行进口商标侵权问题
- 第四节 我国平行进口的商标侵权问题
- 一、构成商标侵权的裁判及其分析
- 二、不构成商标侵权的裁判及其理由分析
- 三、改变进口商品品质或者标识的商标侵权认定
- (一)以是否损害质量保证功能而认定构成商标侵权
- (二)自行加贴中文标签销售的行为
- 四、涉指示性使用的平行进口商标侵权问题
- 五、似是而非的平行进口商标侵权案
- (一)非相同商标权源的非平行进口商标侵权情形
- (二)改造进口商品而不再视为平行进口的情形
- 第五节 平行进口商标侵权的政策与法律
- 一、政策选择与侵权判断的关系
- 二、平行进口的反对与支持理由
- 三、我国平行进口态度的政策选择
- 四、技术层面的商标侵权判断
- (一)是否仍立足于区分国内外商品来源
- (二)是否附加区别性标识
- (三)是否避让国内注册商标
- (四)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
- 五、平行进口商标侵权判断的定位
- (一)权利用尽的裁判依据问题
- (二)实质性差异标准问题
- 六、政策选择与法律标准的司法实践
- (一)不构成侵权的宏观政策考量
- (二)法律标准上的侵权判断
- 第二十二章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 第一节 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由来
- 一、条约与国内法的交互作用
- 二、《巴黎公约》第6条之二的规定
- 三、TRIPs第16条的规定
- (一)TRIPs第16条第2项的规定
- (二)对TRIPs第16条第3项规定的理解
- 四、WIPO驰名商标联合建议
- 第二节 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例比较
- 一、术语与层次:相关公众熟知与驰名
- 二、两种基本的立法例
- 三、美国的纯粹淡化型驰名商标保护
- (一)联邦反商标淡化法的立法目的
- (二)联邦反商标淡化法的适用范围
- (三)美国联邦反商标淡化法的修订
- (四)淡化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关系
- (五)小结
- 四、欧盟的驰名商标有限扩张保护
- 第三节 我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 一、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由来
- (一)早期的驰名商标保护
- (二)2009年驰名商标司法解释
- (三)2013年《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制度的完善
- 二、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定位
- 三、我国驰名商标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
- 四、我国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特殊制度
- 第四节 保护驰名商标的原则
- 一、被动认定原则的适用
- 二、个案认定原则的适用
- (一)个案认定的法律含义
- (二)个案认定与个案有效
- 三、按需认定原则的适用
- (一)在案件类型上的必要性
- (二)穷尽商品类别和法律规范的可能性
- (三)优先选择援引同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
- (四)一些延伸的必要性要求
- 第五节 驰名商标的界定及其权利属性
- 一、驰名商标的界定
- (一)由“广为知晓”到“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 (二)驰名商标与其他知名度商标的称谓
- 二、按照相关公众界定驰名商标
- (一)欧盟要求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
- (二)美国要求一般公众中的知名度
- (三)我国要求“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 三、按照知晓程度界定驰名商标
- 四、按照地域性界定驰名商标
- (一)在中国境内的驰名程度
- (二)在中国境内较大部分地区的知名度
- 五、按照声誉界定驰名商标
- 六、驰名商标权利的性质
- 第六节 驰名与使用的关系
- 一、条约和外国法中驰名与使用的关系
- (一)《巴黎公约》和TRIPs的相关规定
- (二)美国法中商标的驰名与使用
- 二、我国是否以实际使用为必要
- (一)是否以在商品上实际使用为必要
- (二)是否以在中国境内的实际使用为必要
- 三、是否要求在请求保护国家以外驰名
- (一)条约谈判中的争议
- (二)一些国家的做法
- (三)我国的态度
- 第七节 驰名商标的认定
-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时间点
- 二、认定方法与考量因素
- 三、驰名商标认定因素的比较
- (一)条约中的考量因素
- (二)国内法等中的考量因素
- 四、综合考量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
- (一)商标是否驰名的综合判断
- (二)考量因素的个案性
- (三)考量因素的相对确定性
- (四)商标驰名事实认定中的主动性和职权性
- 五、互联网时代驰名商标认定的特殊考量
- 六、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的适度把握
- 第八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 一、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类型
- (一)涉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情形
- (二)涉及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的情形
- (三)涉及域名与驰名商标冲突的情形
- 二、条约中的跨类保护
- (一)巴黎公约的非跨类保护
- (二)TRIPs第16条第3项的跨类保护
- 三、我国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
- (一)跨类保护的价值衡量
- (二)适度的跨类保护而非全类保护
- (三)跨类保护范围大小与驰名度和显著性高低的关系
- (四)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是否应当避让他人的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 四、驰名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 第九节 “误导”与“损害”的认定
- 一、侵犯驰名商标权利的后果性要件
- (一)对于结果性要件认识上的趋同性
- (二)对于驰名商标损害的经济分析
- 二、“误导”和“损害”的关系
- (一)TRIPs第16条第3项规定的“联系”和“损害”
- (二)美国反商标淡化法中的“淡化”
- (三)欧盟商标法中的“损害”标准
- (四)我国法中的“误导”与“损害”
- 三、“联系”与“误导”的界定
- 四、我国“误导”与“损害”的认定
- (一)“误导公众”与混淆的关系
- (二)“误导”必须达到“损害”的程度
- (三)“误导”与“损害”结合起来认定
- 五、司法解释对于“混淆”、“误导”和“损害”的界定
- 六、对于驰名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条件
- 七、驰名商标对于在先注册商标的禁用
- 第十节 注册商标无效程序中的驰名商标保护
- 一、除外规定的当然解释
- (一)文义解释产生的悖论
- (二)按照立法目的进行当然解释
- (三)欧盟法中类似情况的处理
- 二、“恶意”的界定
- 第二十三章 商标侵权阻却事由
- 第一节 商标侵权阻却事由概述
- 一、违法阻却事由的一般界定
- 二、TRIPs第17条的例外规定
- 三、国外商标侵权阻却事由的比较
- 四、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侵权阻却事由
- 第二节 商标构成要素的正当使用
- 一、国外法中商标正当使用之观察
- 二、我国商标法中的正当使用
- 三、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等特点的正当使用
- 四、通用名称元素的正当使用
- 五、地名的合理使用
- 六、商标构成通用名称的抗辩
- 七、构成正当使用的其他情形
- 八、法律规定以外的不侵权抗辩
- 第三节 商标的指示性使用
- 一、引言
- 二、商标指示性使用与正当使用
- (一)指示性使用的含义
- (二)指示性使用是否为商标使用
- 三、指示性使用的比较法观察
- (一)美国的司法实践
- (二)欧盟商标法的情形
- (三)承认指示性正当使用的原因
- 四、我国商标的指示性使用问题
- 五、指示性正当使用的构成要件
- (一)指示性正当使用的构成要件概述
- (二)必要与善意
- (三)使用限度的合理
- (四)是否易于产生市场混淆
- 第四节 商标先用权的抗辩
- 一、2013年《商标法》以前的探索
- 二、商标先用权抗辩的构成要素
- (一)商标在先使用的时间节点
- (二)商标意义上的连续和公开的使用
- (三)具有一定影响
- (四)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 (五)可以要求其附加区别性标识
- 三、被抢注商标的不侵权抗辩
- 第二十四章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商标侵权的三类法律责任
- 一、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
- 二、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
- 三、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 第二节 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
- 一、问题之提出
- 二、停止侵权与赔偿损失的不同归责
- (一)侵害与损害的联系与区别
- (二)绝对权请求权与侵权赔偿请求权的区分
- (三)商标侵权的归责问题
- 三、销售商的“不知道”问题
- 第三节 赔偿损失
- 一、认定赔偿、法定赔偿与惩罚性赔偿
- (一)认定赔偿
- (二)法定赔偿
- (三)惩罚性赔偿
- 二、赔偿损失的顺位性
- (一)“实际损失”“侵权所得”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的顺位
- (二)认定赔偿为原则和其他赔偿为例外
- 三、认定赔偿中损失数额的确定
- (一)司法实践中的积极探索
- (二)侵权所得的确定:线上线下计量与平均利润率
- (三)被告获利:举证与认定
- (四)确定赔偿数额时的特殊考量
- 四、实际使用与赔偿的关系
- 五、由重定性到重定量
- (一)防止盲目追求大额赔偿
- (二)知识产权的价值是确定赔偿额的基础
- 第四节 惩罚性赔偿
- 一、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定位
- 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 (一)恶意
- (二)“情节严重”的要件意义与具体认定
- 三、赔偿数额的确定
- 四、豁免惩罚性赔偿的情形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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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法律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由司法部领导和管理。法律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逾600种,产品包括法律法规、法学教材、学术专著、法律 实务、案例、法律词典、司法考试等,出版形式包括图书、活页、刊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产品,是中国政法院校师生、法律研究机构、法律职业者汲取法律知识、查询法律信息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