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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内容与法律、司法解释同步,司法解释更新至2021年3月。

内容简介

本书以学生为本位,摈弃以往教科书中大篇幅域外学说介绍,只介绍域外已达成共识的民诉法概念及理论,能够满足法学本科阶段民诉法学习需求;从读者视角出发,以真实案例、图、表、脚注与正文相结合,尽可能在不失严谨之下将措辞用语通俗化,重要概念“一句话”归纳,力求做到轻松阅读、快速理解,准确记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书穿插实务。可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工具书使用。

目录

  • 版权信息
  • 本书常用法律文件缩略语
  • 作 者 简 介
  • 内 容 简 介
  • 实话“石”说
  •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绪论
  • 第一节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 一、民事纠纷
  • 二、民事纠纷处理机制
  • 第二节 民 事 诉 讼
  • 一、民事诉讼概述
  •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
  •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
  •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
  •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 五、民事诉讼法的学习方法
  •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
  •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事实
  • 第四节 法院的职权
  • 第五节 诉 讼 模 式
  • 第三章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 第二节 共 有 原 则
  • 一、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
  • 二、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原则
  • 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 四、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 五、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 六、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变通或补充规定原则
  • 第三节 特 有 原 则
  • 一、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对等原则
  • 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 三、自愿和合法调解原则
  • 四、辩论原则
  • 五、处分原则
  • 六、诚实信用原则
  • 第四节 其 他 原 则
  • 一、支持起诉原则
  • 二、人民调解原则
  • 第四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第一节 合 议 制 度
  • 一、合议制度概述
  • 二、合议庭组织形式
  • 三、合议庭中的审判长
  • 四、合议庭评议案件规则
  • 五、审判委员会
  • 第二节 回 避 制 度
  • 一、回避制度概述
  • 二、回避的主体、情形、方式及程序
  • 三、回避决定及法律后果
  •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 一、公开审判概述
  • 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 第四节 两审终审制度
  • 一、两审终审概述
  • 二、第二审程序审理模式
  • 第五章 诉 权 与 诉
  • 第一节 诉 权
  • 一、诉权概述
  • 二、滥用诉权的规制
  • 第二节 诉
  • 一、概述
  • 二、诉的要素
  • 三、诉的种类
  • 四、诉的利益
  • 五、诉的合并
  • 六、诉的变更
  • 第三节 反 诉
  • 一、反诉概述
  • 二、提起反诉的条件
  • 三、反诉的审理
  • 四、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 第六章 主管与管辖
  • 第一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
  • 一、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 二、不属于法院主管的民事纠纷
  • 第二节 民事案件的管辖
  • 一、管辖概述
  • 二、确定民事案件管辖的原则
  • 三、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
  • 第三节 级 别 管 辖
  • 一、级别管辖概述
  • 二、《民诉法》规定的各级法院管辖标准
  • 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标的额管辖标准
  • 四、管辖权的转移
  • 第四节 地 域 管 辖
  • 一、地域管辖概述
  • 二、一般地域管辖
  • 三、特殊地域管辖
  • 第五节 协 议 管 辖
  • 一、明示协议管辖
  • 二、默示协议管辖
  • 第六节 管辖中的基本制度
  • 一、专属管辖
  • 二、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 三、合并管辖
  • 四、移送管辖
  • 五、指定管辖
  • 六、管辖恒定原则
  • 第七节 管辖权异议
  • 一、管辖权异议概述
  • 二、管辖权异议的排除适用
  • 三、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与救济
  • 第七章 诉讼当事人
  • 第一节 当 事 人
  • 一、当事人概述
  •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
  •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 四、当事人适格
  • 五、当事人的变更
  • 六、原告与被告的确定
  • 第二节 共 同 诉 讼
  • 一、共同诉讼概述
  • 二、必要共同诉讼
  • 三、普通共同诉讼
  • 第三节 公 益 诉 讼
  • 一、公益诉讼概述
  • 二、公益诉讼的诉讼程序
  • 第四节 诉讼代表人
  • 一、代表人诉讼制度
  • 二、诉讼代表人
  • 三、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
  • 第五节 诉讼中的第三人
  • 一、第三人概述
  •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第六节 第三人撤销之诉
  •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概述
  •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与受理
  •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
  •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裁判
  • 五、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协调
  • 六、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的协调
  •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概述
  • 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分类
  • 二、民事诉讼代理的作用
  • 三、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 第二节 法定诉讼代理人
  • 一、法定诉讼代理人概述
  • 二、法定代理人的确定
  • 三、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 四、法定代理权的终止
  • 第三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 一、委托诉讼代理人概述
  • 二、委托代理的分类
  • 三、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 四、委托代理权的终止
  • 第九章 期间与送达
  • 第一节 期 间
  • 一、期间概述
  • 二、期间的分类
  • 三、期间的计算
  • 四、期间的耽误
  • 第二节 送 达
  •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 二、送达的方式
  • 三、送达的效力
  • 四、送达回证
  • 第十章 证 据
  • 第一节 法官裁判案件的方法
  • 一、神明裁判
  • 二、现代法官裁判方法
  • 第二节 证据、证据能力、证明能力
  • 第三节 证 据 制 度
  • 一、法定证据制度
  • 二、自由心证制度
  • 第四节 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 一、证据的客观性
  • 二、证据的关联性
  • 三、证据的合法性
  • 第五节 证据的理论分类
  • 一、本证与反证
  •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 第六节 证据的种类
  • 一、当事人陈述
  • 二、书证
  • 三、物证
  • 四、视听资料
  • 五、电子数据
  • 六、证人证言
  • 七、鉴定意见
  • 八、勘验笔录
  • 第七节 证 据 保 全
  •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
  • 二、证据保全的申请
  • 三、证据保全的方法
  • 第八节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 一、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 二、依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 第九节 律师调查令
  • 一、律师调查令概述
  • 二、广东省律师调查令的申请、签发与持令调查
  • 第十一章 证 明
  •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明概述
  • 一、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及特征
  • 二、民事诉讼证明的要素
  • 三、民事诉讼证明的分类
  • 第二节 证 明 对 象
  • 一、证明对象概述
  • 二、法律要件事实与主要事实、间接事实、辅助事实
  • 三、证明对象
  • 第三节 无需证明的事实
  • 第四节 证 明 责 任
  • 一、证明责任概述
  • 二、客观证明责任的适用条件
  • 三、客观证明责任的负担
  • 四、客观证明责任与当事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关系
  • 第五节 证明责任的分配
  • 一、证明责任分配概述
  • 二、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
  • 第六节 证明责任的倒置
  • 第七节 证 明 标 准
  • 一、证明标准概述
  • 二、证明标准的分类
  • 三、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 第八节 举 证 时 限
  • 一、举证时限概述
  • 二、《民诉法》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
  • 三、举证期限的确定与延长
  • 四、新证据的认定与提交时间
  • 第九节 证 据 交 换
  • 一、证据交换概述
  • 二、证据交换的启动与操作
  • 第十节 质 证
  • 一、质证概述
  • 二、质证的主体、客体及内容
  • 三、质证的程序
  • 第十一节 认 证
  • 一、认证概述
  • 二、认证的方法
  • 第十二章 民事诉讼的保障机制
  • 第一节 保 全
  • 一、财产保全
  • 二、行为保全及其特别规定
  • 第二节 先 予 执 行
  • 一、先予执行概述
  • 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 三、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
  • 四、先予执行的程序
  • 五、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赔偿
  • 六、先予执行裁定的时间效力
  •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一、概述
  •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 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 四、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
  • 五、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采取措施时应注意事项
  • 第四节 诉 讼 费 用
  • 一、概述
  • 二、诉讼费用的分类
  • 三、收费标准
  • 四、诉讼费用的负担
  • 五、诉讼费用的交纳与退还
  • 六、对诉讼费异议的处理
  • 七、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
  • 第十三章 诉讼调解与和解
  • 第一节 诉 讼 调 解
  • 一、诉讼调解概述
  • 二、诉讼调解的原则
  • 三、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
  • 四、诉讼调解的启动与实施
  • 五、调解协议
  • 六、民事调解书
  • 第二节 诉 讼 和 解
  • 一、诉讼和解概述
  • 二、诉讼和解的结案方式
  • 第十四章 普 通 程 序
  •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 第二节 起 诉
  • 一、起诉的概念与条件
  • 二、起诉的方式与起诉状内容
  • 三、先行调解
  • 四、审查起诉
  • 第三节 受 理
  • 一、受理的概念及法律效果
  • 二、应予受理的特殊情形
  • 第四节 审理前的准备
  • 一、在法定期限内送达诉讼文书
  • 二、通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 三、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
  • 四、审查有关的证据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 五、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分流
  • 六、证据交换与庭前会议
  • 七、处理管辖权异议
  • 第五节 开 庭 审 理
  • 一、庭审准备
  • 二、审理开始
  • 三、法庭调查
  • 四、法庭辩论
  • 五、法庭调解
  • 六、合议庭评议
  • 七、宣判
  • 第六节 撤诉和缺席判决
  • 一、撤诉
  • 二、缺席判决
  • 第七节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 一、延期审理
  • 二、诉讼中止
  • 三、诉讼终结
  • 第十五章 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
  •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 二、简易程序的功能
  • 三、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特点及适用
  • 一、起诉与答辩
  • 二、传唤、送达
  • 三、简易程序的审理前准备
  • 第三节 小额诉讼程序
  • 一、小额诉讼程序概述
  •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 三、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
  • 四、小额诉讼案件的再审
  • 第十六章 民事判决、裁定与决定
  • 第一节 民 事 判 决
  • 一、民事判决概述
  • 二、民事判决的分类
  • 三、民事判决的制作要求
  • 四、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 五、民事判决书的效力
  • 六、判决的既判力
  • 七、民事判决书的补正
  • 第二节 民 事 裁 定
  • 一、民事裁定概述
  • 二、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
  • 三、民事裁定书的形式、内容与补正
  • 四、民事裁定的效力
  • 第三节 民 事 决 定
  • 一、民事决定概述
  • 二、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
  • 三、民事决定书的内容与补正
  • 四、民事决定的法律效力
  •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 一、第二审程序的内涵
  •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 三、第二审程序的意义
  •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 一、上诉的提起
  • 二、上诉的受理
  • 三、上诉的撤回
  • 四、第二审程序中的撤回起诉
  •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 一、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 三、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 四、上诉案件的调解与和解
  • 五、第二审程序中增加诉讼请求与反诉
  •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 二、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 第二节 当事人、案外人申请再审
  •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内涵
  • 二、申请再审的主体
  • 三、申请再审的客体
  • 四、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
  • 五、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
  • 六、申请再审的期限
  • 七、申请再审的程序
  • 八、再审审查的裁定结果
  • 第三节 法院决定再审
  • 一、法院决定再审的概念及条件
  • 二、法院决定再审的程序
  • 第四节 检察院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再审
  • 一、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及申诉审查手段
  • 二、提起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条件及范围
  • 三、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提出
  • 四、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受理与审理
  • 五、检察机关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
  •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理
  • 一、再审案件的中止执行
  • 二、合议庭的组成及审理程序
  • 三、再审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 第十九章 特 别 程 序
  • 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述
  • 一、特别程序的概念
  • 二、特别程序的法律适用与转化
  • 三、特别程序的特点
  • 四、特别程序判决、裁定错误的救济
  •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 一、选民资格案件概述
  • 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
  •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 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 二、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申请
  • 三、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
  • 四、公民失踪的财产代管人与法律后果
  • 五、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 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 二、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 三、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
  • 四、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 五、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 一、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概述
  • 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申请
  • 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
  • 四、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判决
  • 五、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判决的撤销
  •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 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条件
  • 三、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与判决
  • 四、认定财产无主判决的撤销
  • 第七节 调解司法确认程序
  • 一、调解司法确认程序概述
  • 二、司法确认案件的申请及受理
  • 三、审查程序
  • 四、审查结果
  • 五、司法确认案件的法律文书
  • 六、司法确认裁定的效力
  • 七、确认裁定错误的救济
  • 第八节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 一、担保物权实现概述
  • 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
  • 三、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
  • 四、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强制执行
  • 第二十章 督 促 程 序
  •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
  • 二、督促程序的特点
  •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与受理
  •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 二、支付令的申请与管辖法院
  • 三、支付令申请的受理
  • 第三节 支付令申请的审理
  • 一、审理程序
  • 二、支付令的内容和效力
  • 三、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
  • 四、督促程序的终结
  • 五、支付令的撤销
  • 第四节 督促程序的后续诉讼
  • 第二十一章 公示催告程序
  •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 三、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 第二节 公示催告的申请与审理
  • 一、公示催告的申请
  •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审查和受理
  • 第三节 除 权 判 决
  • 一、除权判决的条件
  • 二、除权判决的效力
  • 三、除权判决的撤销
  •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概述
  • 一、涉外民事诉讼的内涵
  • 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及法律渊源
  •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原则
  • 第三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
  • 一、确定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普通管辖
  •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特殊管辖
  • 四、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冲突
  • 第四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与送达
  • 一、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
  • 二、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
  • 第五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司法协助
  •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及内容
  • 二、一般司法协助
  • 三、特殊司法协助
  • 第二十三章 涉港澳台民事司法协助
  • 第一节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概述
  • 一、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的概念
  • 二、涉港澳台民事司法协助的内涵
  • 三、港澳台法院设置及民事诉讼程序简介
  • 第二节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
  • 一、内地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香港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
  • 二、内地与香港法院之间的委托送达
  • 三、内地与香港法院之间代为调查取证
  • 四、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法院判决
  • 五、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
  • 第三节 内地与澳门之间民事司法协助
  • 一、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 二、内地与澳门之间相互委托调取证据
  • 三、内地与澳门法院之间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
  • 第四节 大陆与台湾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
  • 一、送达方式
  • 二、海峡两岸司法互助
  • 三、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
  • 四、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
  • 五、台湾地区法院认可和执行大陆民事判决及仲裁裁决
  • 第二十四章 执行程序总论
  •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 一、执行概述
  • 二、执行的特征
  • 三、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关系
  • 四、执行的分类
  • 第二节 执行机构、执行管辖与执行依据
  • 一、执行机构
  • 二、执行管辖
  • 三、执行依据
  • 第三节 执 行 救 济
  • 一、执行异议
  • 二、案外人异议
  • 三、执行回转
  • 第四节 财产分配及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 一、参与分配概述
  • 二、参与分配的条件
  • 三、参与分配的程序
  • 四、对分配方案的异议
  • 五、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 第五节 执行担保、执行承担与执行和解
  • 一、执行担保
  • 二、执行承担
  • 三、执行和解
  • 第六节 委托执行与协助执行
  • 一、委托执行
  • 二、协助执行
  • 第七节 执 行 监 督
  • 一、执行监督概述
  • 二、执行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 三、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与执行监督的竞合及其处理
  • 四、申请变更执行法院
  • 第二十五章 执行程序分论
  • 第一节 执行的开始
  • 一、执行程序的启动
  • 二、执行的准备工作
  • 第二节 金钱债权的执行
  • 一、对被执行人存款的执行
  • 二、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
  • 三、对被执行人非现金财产的执行
  • 四、对特殊财产权的执行
  • 第三节 非金钱债权的执行
  • 一、对强制迁出房屋和退出土地的执行
  • 二、对指定交付财物、票证和完成行为的执行
  • 第四节 特殊的执行措施与制度
  • 一、财产报告制度
  • 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 三、责令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 四、代位执行
  • 五、执行转破产
  • 六、对妨害执行行为强制措施的适用
  • 第五节 不予执行、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
  • 一、不予执行
  • 二、执行中止
  • 三、执行终结
  • 四、终结本次执行
  •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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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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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