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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一书在手,掌握传统文化精蕴的宝钥,全面学习古人的修身、处世、齐家之道。

内容简介

针对普通家庭便捷学习的需要,从历代家训名著中择取了四部家训,堪称精华中的精华,冠以“中国四大家训”之名,分别为《颜氏家训》《温公家范》《袁氏世范》《训儿俗说》。

第一部,是号称家训之祖的《颜氏家训》。《颜氏家训》为历代所尊崇,为后世树立了家训的典范。

第二部,是北宋名臣司马光的《温公家范》。全书以儒家德育和礼教为宗旨和框架,同时广泛采择历史上的相关事例加以详细而生动的说明。因此也多为后世家训所仿效。

第三部是《袁氏世范》,作者是南宋的袁采。袁采生活的年代大致与儒家集大成者朱熹同时,《袁氏世范》可以看做是儒家精神和礼俗在家族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

第四部,是晚明名士袁了凡亲手编订的《训儿俗说》。袁了凡的声名主要来自一部广泛流传的《了凡四训》,《了凡四训》是后人根据袁了凡相关文章编辑而成,其“改造命运”的观念和方法,得到曾国藩等大家赏识,因而广为流传。《训儿俗说》的特色是将心性修养工夫与日常生活和礼仪融为一体,时代上也距今更近,因而更贴近现代生活,便于现代人学习应用。

全书每篇均分为“原文”“注释”“译文”“实践要点”四部分。其中“实践要点”或者是对正文内容进行材料补充,或者是对正文中某些重要的观点、现象进行阐释,但最重要的,则是结合近人案例和当前现实,探讨传统家训对我们当今教育实践的启示。

目录

  • 版权信息
  • 颜氏家训 壹
  • 写在前面的话
  • 导读
  • 卷一
  • 序致第一
  • 教子第二
  • 兄弟第三
  • 后娶第四
  • 治家第五
  • 卷二
  • 风操第六
  • 慕贤第七
  • 卷三
  • 勉学第八
  • 卷四
  • 文章第九
  • 名实第十
  • 涉务第十一
  • 卷五
  • 省事第十二
  • 止足第十三
  • 诫兵第十四
  • 养生第十五
  • 归心第十六
  • 卷六
  • 书证第十七
  • 卷七
  • 音辞第十八
  • 杂艺第十九
  • 终制第二十
  • 温公家范 贰
  • 写在前面的话
  • 导读
  • 卷一 引言 治家
  • 卷二 祖
  • 卷三 父母
  • 卷四 子上
  • 卷五 子下
  • 卷六 女 孙 伯叔父 侄
  • 卷七 兄弟 姑姊 夫
  • 卷八 妻上
  • 卷九 妻下
  • 卷十 舅甥 舅姑 妇 妾 乳母
  • 袁氏世范 叁
  • 写在前面的话
  • 导读
  • 卷一 睦亲
  • 1.1 性不可以强合
  • 1.2 人必贵于反思
  • 1.3 父子贵慈孝
  • 1.4 处家贵宽容
  • 1.5 父兄不可辨曲直
  • 1.6 人贵善处忍
  • 1.7 亲戚不可失欢
  • 1.8 家长尤当奉承
  • 1.9 顺适老人意
  • 1.10 孝行贵诚笃
  • 1.11 人不可不孝
  • 1.12 父母不可妄憎爱
  • 1.13 子弟须使有业
  • 1.14 子弟不可废学
  • 1.15 教子当在幼
  • 1.16 父母爱子贵均
  • 1.17 父母常念子贫
  • 1.18 子孙当爱惜
  • 1.19 父母多爱幼子
  • 1.20 祖父母多爱长孙
  • 1.21 舅姑当奉承
  • 1.22 同居贵怀公心
  • 1.23 同居长幼贵和
  • 1.24 兄弟贫富不齐
  • 1.25 分析财产贵公当
  • 1.26 同居不必私藏金宝
  • 1.27 分业不必计较
  • 1.28 兄弟当分宜早定
  • 1.29 众事宜各尽心
  • 1.30 同居相处贵宽
  • 1.31 友爱弟侄
  • 1.32 和兄弟教子善
  • 1.33 背后之言不可听
  • 1.34 同居不可相讥议
  • 1.35 妇女之言寡恩义
  • 1.36 婢仆之言多间斗
  • 1.37 亲戚不宜频假贷
  • 1.38 亲旧贫者随力周济
  • 1.39 子弟常宜关防
  • 1.40 子弟贪缪勿使仕宦
  • 1.41 家业兴替系子弟
  • 1.42 养子长幼异宜
  • 1.43 子多不可轻与人
  • 1.44 养异姓子有碍
  • 1.45 立嗣择昭穆相顺
  • 1.46 庶孽遗腹宜早辨
  • 1.47 三代不可借人用
  • 1.48 收养义子当绝争端
  • 1.49 孤女财产随嫁分给
  • 1.50 孤女宜早议亲
  • 1.51 再娶宜择贤妇
  • 1.52 妇人不预外事之可怜
  • 1.53 寡妇治生难托人
  • 1.54 男女不可幼议婚
  • 1.55 议亲贵人物相当
  • 1.56 嫁娶择配应适当
  • 1.57 媒妁之言不可尽信
  • 1.58 因亲结亲尤当尽礼
  • 1.59 女子可怜宜加爱
  • 1.60 妇人年老尤难处
  • 1.61 收养亲戚当虑后患
  • 1.62 分给财产务均平
  • 1.63 遗嘱公平维后患
  • 1.64 遗嘱之文宜预为
  • 卷二 处己
  • 2.1 人之智识有高下
  • 2.2 处富贵不宜骄傲
  • 2.3 礼不可因人轻重
  • 2.4 操守与穷达自两途
  • 2.5 世事更变皆天理
  • 2.6 人生劳逸常相若
  • 2.7 贫富定分任自然
  • 2.8 忧患顺受则少安
  • 2.9 谋事难成则永久
  • 2.10 性有所偏在救失
  • 2.11 人行有长短
  • 2.12 人不可怀慢伪妒疑之心
  • 2.13 人贵忠信笃敬
  • 2.14 厚于责己而薄于责人
  • 2.15 处事当无愧心
  • 2.16 为恶祷神为无益
  • 2.17 公平正直人之当然
  • 2.18 悔心为善之几
  • 2.19 恶事可戒而不可为
  • 2.20 善恶报应难穷诘
  • 2.21 人能忍事则无争心
  • 2.22 小人当敬远
  • 2.23 老成之言更事多
  • 2.24 君子有过必思改
  • 2.25 言语贵简寡
  • 2.26 小人为恶不必谏
  • 2.27 觉人不善知自警
  • 2.28 不肖子弟有不必谏者
  • 2.29 正己可以正人
  • 2.30 浮言不足恤
  • 2.31 谀巽之言多奸诈
  • 2.32 凡事不为己甚
  • 2.33 言语虑后则少怨尤
  • 2.34 与人言语贵和颜
  • 2.35 老人当敬重优容
  • 2.36 与人交游贵和易
  • 2.37 才行高人自服
  • 2.38 小人作恶必天诛
  • 2.39 君子小人有二等
  • 2.40 居官居家本一理
  • 2.41 小人难责以忠信
  • 2.42 戒货假药
  • 2.43 言貌重则有威
  • 2.44 衣服不可侈异
  • 2.45 居乡曲务平淡
  • 2.46 妇女衣饰务洁净
  • 2.47 礼义制欲之大闲
  • 2.48 见得思义则无过
  • 2.49 人为情惑则忘返
  • 2.50 子弟当谨交游
  • 2.51 家成于忧惧破于怠忽
  • 2.52 兴废有定理
  • 2.53 用度宜量入为出
  • 2.54 起家守成宜为悠久计
  • 2.55 节用有常理
  • 2.56 事贵预谋后则时失
  • 2.57 居官居家本一理
  • 2.58 子弟当习儒业
  • 2.59 荒怠淫逸之患
  • 2.60 周急贵乎当理
  • 2.61 不可轻受人恩
  • 2.62 受人恩惠当记省
  • 2.63 人情厚薄勿深较
  • 2.64 报怨以直乃公心
  • 2.65 讼不可长
  • 2.66 暴吏害民必天诛
  • 2.67 民俗淳顽当求其实
  • 2.68 官有科付之弊
  • 卷三 治家
  • 3.1 宅舍关防贵周密
  • 3.2 山居须置庄佃
  • 3.3 夜间防盗宜警急
  • 3.4 防盗宜巡逻
  • 3.5 夜间逐盗宜详审
  • 3.6 富家少蓄金帛免招盗
  • 3.7 防盗宜多端
  • 3.8 刻剥招盗之由
  • 3.9 失物不可猜疑
  • 3.10 睦邻里以防不虞
  • 3.11 火起多从厨灶
  • 3.12 焙物宿火宜儆戒
  • 3.13 田家致火之由
  • 3.14 致火不一类
  • 3.15 小儿不可带金宝
  • 3.16 小儿不可独游街市
  • 3.17 小儿不可临深
  • 3.18 亲宾不宜多强酒
  • 3.19 婢仆奸盗宜深防
  • 3.20 严内外之限
  • 3.21 婢妾常宜防闲
  • 3.22 侍婢不可不谨出入
  • 3.23 婢妾不可供给
  • 3.24 暮年不宜置宠妾
  • 3.25 婢妾不可不谨防
  • 3.26 美妾不可蓄
  • 3.27 赌博非闺门所宜有
  • 3.28 仆厮当取勤朴
  • 3.29 轻诈之仆不可蓄
  • 3.30 待奴仆当宽恕
  • 3.31 奴仆不可深委任
  • 3.32 顽很婢仆宜善遣
  • 3.33 婢仆不可自鞭挞
  • 3.34 教治婢仆有时
  • 3.35 婢仆横逆宜详审
  • 3.36 婢仆疾病当防备
  • 3.37 婢仆当令饱暖
  • 3.38 凡物各宜得所
  • 3.39 人物之性皆贪生
  • 3.40 求乳母令食失恩
  • 3.41 雇女使年满当送还
  • 3.42 婢仆得土人最善
  • 3.43 雇婢仆要牙保分明
  • 3.44 买婢妾当询来历
  • 3.45 买婢妾当审可否
  • 3.46 狡狯子弟不可用
  • 3.47 淳谨干人可付托
  • 3.48 存恤佃客
  • 3.49 佃仆不宜私假借
  • 3.50 外人不宜入宅舍
  • 3.51 溉田陂塘宜修治
  • 3.52 修治陂塘其利博
  • 3.53 桑木因时种植
  • 3.54 邻里贵和同
  • 3.55 田产界至宜分明
  • 3.56 分析阄书宜详具
  • 3.57 寄产避役多后患
  • 3.58 冒户避役起争之端
  • 3.59 析户宜早印阄书
  • 3.60 田产宜早印契割产
  • 3.61 邻近田产宜增价买
  • 3.62 违法田产不可置
  • 3.63 交易宜著法绝后患
  • 3.64 富家置产当存仁心
  • 3.65 假贷取息贵得中
  • 3.66 兼并用术非悠久计
  • 3.67 钱谷不可多借人
  • 3.68 债不可轻举
  • 3.69 赋税宜预办
  • 3.70 赋税早纳为上
  • 3.71 造桥修路宜助财力
  • 3.72 营运先存心近厚
  • 3.73 起造宜以渐经营
  • 附录 序跋提要
  • 《袁氏世范》序
  • 《袁氏世范》后序
  • 重刊《袁氏世范》序
  • 《袁氏世范》跋语(一)
  • 《袁氏世范》跋语(二)
  • 《袁氏世范》跋语(三)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袁氏世范》
  • 训儿俗说 肆
  • 写在前面的话
  • 导读
  • 训儿俗说
  • 原序
  • 立志第一
  • 敦伦第二
  • 事师第三
  • 处众第四
  • 修业第五
  • 崇礼第六
  • 报本第七
  • 治家第八
  • 附录一 了凡四训
  • 立命之学
  • 改过之法
  • 积善之方
  • 谦德之效
  • 附录二 庭帏杂录
  • 上卷
  • 下卷
  • 附录三 袁了凡年表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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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11月,其前身为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6月改组为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78年1月改名为上海古籍出版社。设有七个编辑室、编审室、美编室、出版科、校对科、发行一、二科、宣传信息科及办公室、人事科、行政科、储运部等部门。该社以出版古典文学、历史、哲学、语言、科学技术、医学、军事、工具书、画册、大专教材等古籍的整理和学术研究著作为主,兼及普及传统文化的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