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类型
可以朗读
语音朗读
1209千字
字数
2021-01-01
发行日期
展开全部
主编推荐语
《安全生产法律政策全书(第六版)》是广大公众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安全生产业务,主要收录了自2017年以来颁布的涉及各生产类型安全的各项法规、政策性文件,结合实务操作的需要,对我国现行有效的涉各类生产安全的法律、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通过合理的分类方便读者检索与应用。
目录
- 版权信息
- 导读
- 一、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
-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
-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
-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 应急管理部关于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 应急管理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归口事宜的通知
- 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 二、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
- 1.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 2.煤矿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
-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 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办法
-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 煤矿安全监察罚款管理办法
- 3.非煤矿山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
- 三、交通运输安全
- 1.航空运输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
-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 2.铁路运输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 铁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告办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3.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4.水路运输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
-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
-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 高速客船最低安全配员
- 5.危险物品运输安全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统一编码规则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填写说明
-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四、建筑施工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建筑许可
-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八章 罚则
- 第九章 附则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注册
- 第三章 执业
-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 第五章 继续教育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罚则
- 第八章 附则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罚则
- 第六章 附则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第四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五、消防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火灾预防
- 第三章 消防组织
- 第四章 灭火救援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设置
- 第三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编制
- 第四章 消防救援衔的首次授予
- 第五章 消防救援衔的晋级
- 第六章 消防救援衔的保留、降级和取消
- 第七章 附则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 第三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 第四章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 第五章 责任落实
- 第六章 附则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 第三章 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 第四章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 第五章 执法监督
- 第六章 附则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管理职责
-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 第五章 奖惩
- 第六章 附则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管辖
- 第三章 简易程序
- 第四章 一般程序
- 第五章 火灾事故调查的处理
- 第六章 附则
- 森林防火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 第四章 灾后处置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草原防火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草原火灾的预防
- 第三章 草原火灾的扑救
- 第四章 灾后处置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 第三章 使用安全
- 第四章 经营安全
- 第五章 运输安全
-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 1 总则
- 2 基本要求
-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 4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内容
- 5 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 6 特殊条款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 第三章 安全管理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第四章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 第五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 第三章 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 第四章 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
- 第三章 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申请
- 第四章 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登记机构
- 第三章 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
- 第四章 登记企业的职责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 第三章 购买管理
- 第四章 运输管理
- 第五章 进口、出口管理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购销管理
- 第三章 运输管理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
-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 第三章 生产、经营备案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罚则
- 第六章 附则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 第三章 应急准备
- 第四章 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
- 第五章 应急状态的终止和恢复措施
- 第六章 资金和物资保障
-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 第八章 附则
-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标准
- 第三章 许可
- 第四章 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
- 第五章 进出口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
- 第三章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第四章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监造、装运前检验、监装和验收
- 第五章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证书申请与颁发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证书申请与颁发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许可
- 第三章 质量管理与控制
- 第四章 报告与备案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定期报告
- 第三章 重要活动报告
- 第四章 建造阶段事件报告
- 第五章 运行阶段事件报告
- 第六章 核事故应急报告
- 第七章 附则
- 七、水文与水利设施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 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 第四章 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 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防洪规划
-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 第五章 防汛抗洪
- 第六章 保障措施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 第三章 河道保护
- 第四章 河道清障
- 第五章 经费
- 第六章 罚则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三章 监测与预报
- 第四章 资料的汇交保管与使用
- 第五章 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陆域安全保卫
- 第三章 水域安全保卫
- 第四章 空域安全保卫
- 第五章 安全保卫职责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大坝建设
- 第三章 大坝管理
- 第四章 险坝处理
- 第五章 罚则
- 第六章 附则
- 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三章 蓄水安全签定的组织
- 第四章 附则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 第三章 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 第七章 附则
- 水利部、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水利设施犯罪活动的通知
- 八、民用爆炸品安全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
- 第三章 销售和购买
- 第四章 运输
- 第五章 爆破作业
- 第六章 储存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安全
- 第三章 经营安全
- 第四章 运输安全
- 第五章 燃放安全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 第四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和延期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培训组织与管理
- 第三章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
- 第四章 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附则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批发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 第三章 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爆破器材的管理
- 第三章 爆破器材的储存
- 第四章 爆破器材的仓库
- 第五章 爆破器材的购买
- 第六章 爆破器材的运输
- 第七章 爆破器材的使用
- 第八章 爆破器材的加工
- 第九章 爆破器材的检查监督
-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 第十一章 附则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
-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 九、石油天然气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 第四章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第四章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 第五章 罚则
- 第六章 附则
-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设施的备案管理
- 第三章 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
- 第四章 安全培训
- 第五章 应急管理
- 第六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八章 罚则
- 第九章 附则
- 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设计审查的备案内容和程序
- 第三章 安全竣工验收程序
- 第四章 附则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职责划分
- 第三章 分工负责
- 第四章 工作决策和部署
- 第五章 公文处理和请示报告
- 第六章 会议制度
- 第七章 其他工作
- 第八章 工作要求
- 第九章 附则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 十、劳动安全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第五章 工资
-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第八章 职业培训
-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 第十章 劳动争议
-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三章 附则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
- 第三章 劳动过程的防护
- 第四章 职业健康监护
- 第五章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罚则
- 第八章 附则
- 工伤保险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 第三章 工伤认定
-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前期预防
-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
- 第三章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 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第五章 职业健康监护
- 第六章 粉尘危害防治
- 第七章 噪声危害防治
- 第八章 热害防治
- 第九章 职业中毒防治
- 第十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一章 附则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第三章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防尘
- 第三章 监督和监测
- 第四章 健康管理
-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 第六章 附则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第三章 职业健康检查规范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诊断机构
- 第三章 诊断
- 第四章 鉴定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从业条件与培训
- 第三章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 第四章 职业健康管理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
- 第四章 工伤保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 第三章 检验、检测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特种设备的生产
-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使用
- 第四章 检验检测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六章 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则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培训
- 第三章 考核发证
- 第四章 复审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罚则
- 第七章 附则
- 特种作业目录
- 十一、应急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分类和内容
- 第三章 预案编制
- 第四章 审批、备案和公布
- 第五章 应急演练
-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 第七章 培训和宣传教育
- 第八章 组织保障
- 第九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应急准备
- 第三章 应急救援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
-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 第六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事故信息的报告
- 第三章 事故信息的处置
- 第四章 罚则
- 第五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事故报告
- 第三章 事故调查
- 第四章 事故处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 3 预警预防机制
- 4 应急响应
- 5 后期处置
- 6 保障措施
- 7 附则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1 总则
- 2 组织体系
- 3 运行机制
- 4 应急保障
- 5 监督管理
- 6 附则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
-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绩效目标管理
- 第三章 绩效目标执行监控
- 第四章 绩效评价
- 第五章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
- 第六章 附则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的通知
- 十二、安全监管
-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 第三章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 第四章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 第五章 附则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适用
-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 第六章 附则
-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
-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与承担责任的主体
- 第四章 责任追究的方式与适用
- 第五章 责任追究的机关与程序
- 第六章 附则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考量原则
- 第三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适用规则
- 第四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审核与监督
- 第五章 附则
-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四章 罚则
- 第五章 附则
-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音像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归档
- 第三章 整理和著录
- 第四章 存储、保管和利用
- 第五章 附则
-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
展开全部
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