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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是理解与适用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必备,资深专家编写,帮你指导快速衔接新法开展工作,全面把握安全生产制度。

内容简介

本书以2021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文为据,逐条作出解读:
【条文主旨】高度概括,说明条文的核心要义
【理解与适用】在深入阐释条文的基础上着重解决实务问题,对新法的适用进行深入讲解
【相关规定】 标注相关规范索引,打造安全生产“一本通”

本书为应急管理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执法人员提供了兼具高度与深度的工作指引,是执法办案的必备参考书,也可以帮助相关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广大读者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知识,是一部适时的实用教材。

目录

  • 版权信息
  • 导言 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重点与体系性理解适用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立法目的】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条 【管理理念和工作方针】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五条 【经营单位的责任主体】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七条 【工会的监督职责】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条 【政府的工作原则】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条 【政府工作职责】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十条 【监督管理体制】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十一条 【标准化工作原则】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十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十四条 【行业自律】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十五条 【服务机构】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十六条 【法律责任】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十七条 【社会监督】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十八条 【科技支撑】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十九条 【奖励制度】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条件】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十三条 【资金投入及其安全生产费用】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和履职保障】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十七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识、管理能力要求】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十八条 【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二十九条 【技术更新的教育和培训】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二条 【特殊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三条 【设计和审查责任】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其监督核查】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五条 【安全警示标志】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管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七条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部分特种设备的管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八条 【淘汰制度】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十九条 【危险物品的监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十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要求】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十三条 【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十四条 【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十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报告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十七条 【经费保障】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安全生产责任】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五十条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五十一条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第五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安全条款】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五十三条 【知情权和建议权】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五十四条 【批评、检举、控告权】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五十五条 【紧急情况处置权】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五十六条 【获得救治及赔偿权】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五十七条 【落实安全责任和服从安全管理的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五十八条 【接受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五十九条 【从业人员的报告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六十条 【工会的职权】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六十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第六十二条 【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六十三条 【审批与验收】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六十四条 【禁止收费和要求购买指定产品】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六十五条 【监管部门的职权】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六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配合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六十七条 【监督人员的执法准则与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六十八条 【检查记录】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六十九条 【联合检查和分别检查】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七十条 【强制措施】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七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察】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七十二条 【检评机构的条件和责任】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七十三条 【举报制度】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七十四条 【报告、举报与公益诉讼】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七十五条 【报告制度】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七十六条 【奖励制度】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七十七条 【生产公益宣传教育义务和舆论监督权利】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七十八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 第七十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和救援信息系统】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条 【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二条 【应急救援组织、设施】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置】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报告义务】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事故抢救】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六条 【事故调查】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七条 【责任追究】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八条 【不得阻挠、干扰事故调查处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八十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定期分析和公布】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九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十一条 【对指定购买、乱收费的处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十二条 【对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机构不当行为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十三条 【对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必需资金投入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十四条 【对未依法履职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十五条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罚款】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十六条 【对未依法履职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十七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履职行为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十八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验收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九十九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条 【对涉及危险物品、废弃危险物品的违规行为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一条 【对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二条 【对未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三条 【对违规发包、出租、未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四条 【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五条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不符安全要求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六条 【对订立违规协议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七条 【对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八条 【对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九条 【对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擅离职守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二条 【按日连续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关闭生产经营单位、吊销证照的特定情形】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罚款处罚】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行政处罚的决定主体】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对赔偿的执行】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七章 附则
  •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语解释】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八条 【重大事故及隐患的划分及判定标准】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相关规定】
  • 第一百一十九条 【生效日期】
  • 【条文主旨】
  • 【理解与适用】
  •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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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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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