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用户推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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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9.1
豆瓣评分
不可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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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千字
字数
2023-05-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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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研究清代性犯罪的法律史经典,讲述微观视角下的平民婚姻和社会现象。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法律史领域研究性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书中运用了唐代以来的大量法律史文献,聚焦清代社会中寡妇、娼优、雇工、乞丐等底层人物,用比较史的眼光对性行为管制、寡妇守贞、“光棍例”、“卖娼”等问题进行分析,还原真实案例,展现了微观视角下的平民婚姻,以及女性短缺、妇女歧视等现象。
作者将性别史、法律史和社会史等不同研究进路熔为一炉,将性犯罪与法律问题进行宏观考察,探讨了清代对性行为和性观念的规制与引导。书中案例生动鲜活,人物形象立体丰满,语言流畅,展示了一个复杂且富于动态变化的中华帝国晚期社会。
目录
- 版权信息
- “实践社会科学系列”总序
- 简体字版中译本序
- 英文版序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论题
- 第二节 资料
- 第二章 一种关于性秩序的愿景
- 第一节 “奸”的概念界定及其涵盖范围
- 第二节 父亲和丈夫所享有的特权
- 第三节 主人与其女性奴仆发生的性关系
- 第四节 义绝:夫妻间道德纽带的断绝
- 第五节 “凡女必归于男为妇”
- 第三章 强奸罪相关法律的演变:女性贞节与外来男子的威胁
- 第一节 对强奸罪受害者的资格审查
- 第二节 是否被男性性器官侵入下体至为关键
- 第三节 强奸与和奸的对比
- 第四节 关于危险男子的刻板印象
- 第五节 清代中央司法官员的实际做法
- 第六节 结语
- 第四章 关于被鸡奸男性的问题:清代针对鸡奸的立法及对男性之社会性别角色的加固
- 第一节 论题
- 第二节 立法史
- 第三节 异性性犯罪的标准被适用于鸡奸罪行
- 第四节 那些易受性侵的男性和危险的男性在司法中的刻板印象
- 第五节 大众观念中的等级体系和污名化标签
- 第六节 阶层分化与男性之“性”
- 第七节 男性性器官侵入对方体内之行为的含义
- 第五章 贞节崇拜中的寡妇:清代法律和妇女生活中的性与财产之关联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官方对贞节的评判标准
- 第三节 寡妇作为一种有性欲的生物个体
- 第四节 强迫再嫁、自杀和贞节的标准
- 第五节 没有资财的寡妇
- 第六节 拥有财产的寡妇及其姻亲
- 第七节 争斗的诸种情形
- 第八节 结论
- 第六章 作为身份地位展演的性行为:雍正朝之前对卖娼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 第二节 立法层面对不同身份群体的区分
- 第三节 推行身份等级原则:明代和清初的实践
- 第四节 适用于娼妓的宽松刑责标准
- 第五节 法律拟制与社会现实
- 第七章 良民所应遵循的诸标准在适用范围上的扩张:雍正朝的改革与卖娼入罪化
- 第一节 学界以往对雍正元年“开豁贱籍”的解读
- 第二节 “广风化”
- 第三节 雍正元年之后在法律上如何处置卖娼
- 第四节 雍正朝以降一些经中央司法机构审理的案件
- 第五节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第一节 法律的阳具中心主义
- 第二节 从身份地位到社会性别的变化,以及对小农家庭的新关注
- 第三节 含义发生变化的“良”
- 第四节 生存逻辑与性事失序
- 附录A:针对性侵犯的基本立法
- 附录B:清代针对鸡奸的相关立法
- 附录C:针对强迫守志寡妇再嫁的处刑
- 附录D:吕坤的“禁谕乐户”举措
- 参考文献
-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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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11月成立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主要出版教育、学术人文、珍稀文献等图书,业务范围涉及图书、期刊、电子音像及数字出版,文化产品的设计制作、印制、销售,以及教育培训、会展、咨询、地产、旅游、艺术品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