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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聚焦触犯色戒的僧人、家庭内部争产的妾侍。

内容简介

即使是手握法典,也不见得能依法而判,时而依赖执法者运用情、理和礼,来补法之不足。

本书聚焦特殊身份的僧人、妾侍,试图发现各种影响宋代司法的人为因素,将大问题分解为若干小问题,着重探索僧人的宗教身分和妾的家属身分这两种因素的影响,并从司法者的角度,综合考虑法官做出裁判的复杂性。

基于对法典和案例的分析,阐释司法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当时人的命运、日常生活、司空见惯的概念、潜意识的观念,从司法的角度,以跨学科的知识互通与交流,直击传统中国治理的深层脉络。

此次出版——新增万字修订内容,以别开生面地形式呈现,读之犹如面对面聆听三代学人的交流讨论,了解多样学术观点与最新学术进展。

目录

  • 版权信息
  • 宋代的身分与审判(上)
  • 序言
  • 上编 僧人犯罪
  • 前言
  • 第一章 僧人所犯何罪:色戒
  • 一、僧人为何犯罪?
  • 二、僧人如何犯罪?
  • 三、司法如何审判?
  • 第二章 僧人为何犯罪:红尘浪里难修行
  • 一、自律的问题
  • 二、他律的问题
  • 第三章 僧人如何犯罪:共业
  • 第四章 影响审判的因素
  • 一、士大夫作为治理者
  • 二、士大夫作为排佛者和信仰者
  • 附录 《折狱龟鉴译注》及《名公书判清明集》所收僧人案例
  • 宋代的身分与审判(下)
  • 下编 妾侍增权
  • 前言
  • 第一章 回顾
  • 第二章 妾、婢岂难辨
  • 一、礼之婚娶与丧服
  • 二、法之株连与奸罪
  • 第三章 妾与婢混淆的原因
  • 一、大异之中的小同
  • 二、名称混用:婢被泛称为妾
  • 三、妾与婢的中间层:有雇期的妾婢
  • 第四章 妾的司法遭遇
  • 一、妾对己产的权利
  • 二、妾对亡夫遗产的权利
  • 三、妾对亡夫绝户的立嗣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新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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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4.5
15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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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宗教和身分这两个因素与宋代司法的关系。这是一个很广泛的问题,必须一步一步分解为众多的小问题,才能给出较完备的答案。如用今天的法律概念,第一步便是分出刑事和民事案件,第二步是针对两者提出各自专属的问题,有时是互不相通的。众所周知,虽然没有绝对的划分,宋代已具备民刑有别的意识和相应的审判流程,故本书亦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当人犯罪时,如杀人放火强盗奸淫,其身分对司法有何影响?二是当人们主张自身的权利时,如承受遗产、监护子女和立嗣,其身分对司法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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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柳先生在自序中曾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条文表述,如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提出一个 “大哉问”:所谓性别、宗教、种族和出身等因素与法律执行的关系为何?随后,他将此问拆解为刑、民两个部分,分别以僧人的犯罪与妾侍的权利为例,辅以 “历史六问”(whenwherewhowhatwhyhow),尝试呈现宋代身分与司法互动的一个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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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这本书评了
        5.0

        本书以宗教和身分作为引子,试图回答法律史上一个重要的问题:什么因素影响审判?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假如读者正好面临司法审判,也会有兴趣知道法官将根据什么来作出判决。他是理论型法官吗?务实型吗?法条型吗?神谕型吗?政党型吗?财可通神型吗?女权运动型吗?这些倾向对审判的影响大不大?作出审判的是人,但无论过去或现在,我们是否因为囿于法律的迷思(myth),把法律追求的理想(未然)当作已然或必然,以致有意低估了个人因素对审判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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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天津人民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地方人民出版社之一。1950年5月,中共天津市委决定将解放前由地下党和进步知识分子创办的知识书店与读者书店合并,并称知识书店,从事图书销售和编辑出版工作。1952年9月,知识书店更名为天津通俗出版社,1956年3月,天津通俗出版社正式更名为天津人民出版社。多年来,天津人民出版社始终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文化知识、传承历史文明,出版了大量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