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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千字
字数
2024-05-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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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聚焦触犯色戒的僧人、家庭内部争产的妾侍。
内容简介
即使是手握法典,也不见得能依法而判,时而依赖执法者运用情、理和礼,来补法之不足。
本书聚焦特殊身份的僧人、妾侍,试图发现各种影响宋代司法的人为因素,将大问题分解为若干小问题,着重探索僧人的宗教身分和妾的家属身分这两种因素的影响,并从司法者的角度,综合考虑法官做出裁判的复杂性。
基于对法典和案例的分析,阐释司法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当时人的命运、日常生活、司空见惯的概念、潜意识的观念,从司法的角度,以跨学科的知识互通与交流,直击传统中国治理的深层脉络。
此次出版——新增万字修订内容,以别开生面地形式呈现,读之犹如面对面聆听三代学人的交流讨论,了解多样学术观点与最新学术进展。
目录
- 版权信息
- 宋代的身分与审判(上)
- 序言
- 上编 僧人犯罪
- 前言
- 第一章 僧人所犯何罪:色戒
- 一、僧人为何犯罪?
- 二、僧人如何犯罪?
- 三、司法如何审判?
- 第二章 僧人为何犯罪:红尘浪里难修行
- 一、自律的问题
- 二、他律的问题
- 第三章 僧人如何犯罪:共业
- 第四章 影响审判的因素
- 一、士大夫作为治理者
- 二、士大夫作为排佛者和信仰者
- 附录 《折狱龟鉴译注》及《名公书判清明集》所收僧人案例
- 宋代的身分与审判(下)
- 下编 妾侍增权
- 前言
- 第一章 回顾
- 第二章 妾、婢岂难辨
- 一、礼之婚娶与丧服
- 二、法之株连与奸罪
- 第三章 妾与婢混淆的原因
- 一、大异之中的小同
- 二、名称混用:婢被泛称为妾
- 三、妾与婢的中间层:有雇期的妾婢
- 第四章 妾的司法遭遇
- 一、妾对己产的权利
- 二、妾对亡夫遗产的权利
- 三、妾对亡夫绝户的立嗣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新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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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天津人民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地方人民出版社之一。1950年5月,中共天津市委决定将解放前由地下党和进步知识分子创办的知识书店与读者书店合并,并称知识书店,从事图书销售和编辑出版工作。1952年9月,知识书店更名为天津通俗出版社,1956年3月,天津通俗出版社正式更名为天津人民出版社。多年来,天津人民出版社始终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文化知识、传承历史文明,出版了大量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