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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索多玛到卡罗尔

    同性恋:曾经的惊世骇俗,如今的政治正确


    美国女作家帕特里夏・海史密斯的小说《卡罗尔》最大的卖点之一就是它的 “女同” 体裁,这类体裁放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或许是惊世骇俗的,但在今天这根本不算个事儿。2015 年 6 月 26 日,美国的最高院法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在今天不要说在美国就是在中国同性恋也不再被看作另类,也不再惊世骇俗,然而同性恋从大逆不道到逐渐为人们接受却走过了漫长的道路,几乎与人类的历史一样漫长。

    众所周知,西方文明有两大渊源古希腊文明与《圣经》文明,很难就这两大文明的优劣做出比较,两大文明都试图让人类过上幸福生活,但对待人类性的态度上却大相径庭。源于《圣经》的犹太教及基督教视一切婚外性行为为恶,而同时拥有日神与酒神精神的希腊文明对待性却宽容得多,基督徒视同性恋如水火,而古希腊却是同性恋的伊甸园,正是对性的不宽容酝成了欧洲历史上无数个性悲剧。
    因为人类在包括同性恋在内的越界行为人类受到的惩罚可谓千奇百怪,人类的性冒险是如此疯狂,与之针锋相对的教会、俗世管理者、卫道士为了使其就犯自然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在以宽容而著称的古希腊丈夫发现妻子出轨时,可以用异物插入引诱者的肛门以示羞辱,而教会、俗世政权一方面对一切婚外性行为严惩不贷,又同时从人们的放荡生活中捞取现实的好处。惩罚虽然可以暂时吓退人们的冒险,一旦有所松㢮,性的火焰必重新熊熊燃起,猫捉老鼠的游戏必将永远上演下去。
    埃里克・伯科威茨《性审判史:一部人类文明史》里这样写道:
    “自有历史记载以来,立法者就一直试图确定人们享受性快乐的界线,他们颁布各种规定和惩罚措施来推行形形式式的法律法令,从美索不达米亚把偷情的妻子钉在尖桩上让她慢慢死去,到美国阉割手淫者,推行的惩罚措施可谓林林总总。”
    早在《圣经・创世纪》里,上帝因发现索多玛和蛾摩拉居民有同性恋行为,从天上降下硫磺与火 “ 把那些城和全平原,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连地上生长的,都毁灭了。” 在《新约》中,同性恋也在保罗谴责的恶行之列:“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孪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新约・哥林多前书》) 在中世纪,鸡奸者被绑上 “正义之柱” 烧死是最寻常不过的惩罚。
    十九世纪末,著名作家王尔德曾这样形容自己的同性恋人阿弗雷德・道格拉斯:“你那玫瑰叶似的红唇不仅是生来为了歌唱的,而且是为了接吻的,这真是个奇迹。你那纤细的金色灵魂行走在诗歌和激情之间,我知道,为阿波罗所钟爱的雅辛托斯就是在希腊时代的你呀。” 在法庭上他引用《会饮篇》为自己辩护,终没有逃过牢狱之灾,进而过早地结束了生命。
    实际上,被人们所称道的 “柏拉图式爱情” 按照《会饮篇》理解,主要是指同性之间的爱情。希腊学者认为同性之间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而异性的婚姻制度不过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相对于西方对待同性恋的两个极端态度,中国古人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则有些含混不清,纪晓岚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里称:“杂说娈童(男同性恋)始黄帝”,而同性恋真正有史料记载则始自商朝,中国历史上也不乏 “龙阳之好”(《战国策・魏策》)、“断袖之癖”(《汉书・佞幸传》)这样的同性恋典故,我国古典名著《金瓶梅》《红楼梦》里都有关于同性恋的描述,读者也看不清作者对同性恋的态度。
    近代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发现,同性恋既非一种生理上的病态也非一种道德上的堕落,而是具有深刻的生物学基础,就连在动物界大约都有 400 种动物存在同性性行为,包括倭黑猩猩(雌雄皆有)这种与人类有近亲关系的动物,所以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越来越开明和宽容几乎是一种必然。加拿大作家伊丽莎白・阿伯特在她的《婚姻史》中表明的正是这种开明与宽容:
    “我不相信婚姻适合每一个人,我反对胁迫、剥削、严重不幸福和令人不满的结合…… 首先要承认婚姻只是众多生活方式之一,此外还包括同居和单身,…… 我们还应承认同性婚姻是一种人权,它的合法化会使社会受益。”
    并不新鲜的《卡罗尔》
    比《卡罗尔》的作者帕特里夏・海史密斯小十几岁的苏珊・桑塔格也是一个著名的同性恋,但在她的日记中我们只看到她的爱情体验,与异性恋体验并无二致,与桑塔格的亲身体验一样,《卡罗尔》里的特芮丝在卡罗尔的身上体验的是所有爱情的感觉:幸福,甜蜜,痛苦,挣扎、成长、复原,抛开卡罗尔的女性身份,具体地说,《卡罗尔》是一本关于婚外恋的小说,它也确实具有婚外恋小说的一切元素。
    19 岁的女孩特芮丝是一百公司售货员,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富婆、美艳动人的卡罗尔,于是从陌生到熟悉到相恋到热恋到分手到复合……
    《卡罗尔》在文本并没有玩什么新花样,全知、线性,故事情节也并不复杂和新鲜,像一本十九世纪的小说,《卡罗尔》里提到特芮丝在阅读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黄昱宁在《卡罗尔》的后记《我和你》中提到爱伦・坡是帕特里夏・海史密斯的文学偶像,但最少在《卡罗尔》里读者看不到这两位对现代文学有深远影响的大师对她的影响。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在小说的前言《关于本书》里说:“《卡罗尔》的吸引力在于,对书中的两个主角来说,结局是快乐的。” 我个人觉得这对于一本小说来说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大团圆结局” 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甚至认为是一种俗套和缺陷而为人所诟病。
    我认为《卡罗尔》的出彩之处不在文本、不在故事而在很少人注意到的细节,而正是这些细节让小说变得可信。
    特芮丝与卡罗尔后来的爱情刻骨铭心,但她们的爱情绝非一见钟情式的,并不像《传奇》里唱的那样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而是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特芮丝与卡罗尔初次见面卡罗尔并没有给她惊艳的感觉,直到第二次见面特芮丝才觉得卡罗尔很美、无法直视,进而 “她想要把桌子用力推开,投入她的怀中,把鼻子紧紧埋入她颈上那条金绿色相间的围巾,她们的手背偶尔在桌上轻触,特芮丝的肌肤就马上变成了独立的个体,有了自己的生命,而且一直发热。”
    有人说,男人是能将性与情分开的,女人则相反,很难说特芮丝对卡罗尔春心萌动是情感的渴望还是肉体的冲动。
    在卡罗尔的房间,特芮丝在弹钢琴,卡罗尔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我觉得这段描写是所有爱情描写里最美的乐章之一:“特芮丝可以在记忆中看见她的手,灵活而强壮…… 卡罗尔的双手移向她的颈项和下巴,时间似乎过了很久。卡罗尔把她的头稍微倾斜一点,在发际边缘轻轻吻了一下。那段时间心如潮涌,感觉太过强烈,甚至冲散了卡罗尔动作带来的愉悦。特芮丝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卡罗尔的吻。”
    再往后特瑞丝与卡罗尔的感情迅速升温,进而驾车穿越了大半个美国,有了无数个激情之夜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但我个人觉得,卡罗尔在两个人如胶似膝之际突然抛下特芮丝返回纽约并匆忙做出分手的决定有些唐突,因为凭卡罗尔的聪明,她完全可以意料到她和特芮丝 “私奔” 带来的一切后果从而未雨稠缪。但也正是她们短暂的分手,让特芮丝完成了一个随别人起舞的少女到一个成熟女人的转变,从而使她无论最终选择复合还是彻底分手都显得合理。
    《卡罗尔》因同名电影的热映在问世半个多世纪之后在中国大陆上市(上海译文,2016 年 3 月),看完小说和电影又看过不少关于《卡罗尔》的评论之后,我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电影《卡罗尔》为小说《卡罗尔》增色和加分不少,如果不是电影《卡罗尔》小说《卡罗尔》与伟大的小说(比如乔伊斯、爱伦・坡的作品)相比就是一部很一般的小说,当然作为一部 “类型” 小说,它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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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有得选才是最重要的

      美国、上世纪 50 年代、女性、禁忌。但是作为人,有得选。这次是最重要的,哪怕这个选择基于物质上的丰裕,但只要有得选,包容社会就有多种多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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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译文不够精彩

        看过电影才看的书,发现在许多细节场景的情感呈现上,电影表达的更细腻一些,或许是因为翻译的文字没有捕捉到原文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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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是没法被隐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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