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4.7
149个评分
  •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3.0
    刑法是统治意志的导向

    《四面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讲一个读书人因为哥们儿义气误入歧途,被投入到监狱的一段历程,其中比较震撼的,是他通过在监狱的生活,思考刑罚对犯罪人是否过于严厉。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刑法一定是从严的,这样才能起到威慑的力量。我小时候生于比较动乱的时期,上学书包里都是带三棱刮刀的,社会上到处打群架。而每当社会由乱到治的时候都是首先 “严打”,用来威慑和整顿秩序,邓大人第一次复出的整顿,我初中班上的几个同学也就是因为菜场偷筐黄瓜就被劳教了,等到 83 年的 “严打” 时,就有中学同学因流氓罪被枪毙了。本书作者是网红,说的观点都义正辞严没毛病,可角度不对,一味的强调 “人权和平等 “。教员讲的是真理,在阶级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是国家强制力的象征。因此,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的法律规范有明显的阶级性。同时,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法律规范也有阶级性。这是因为不同阶级的人对法律的理解和利用方式不同,法律的实际作用也会因此而有所不同。新加坡李光耀在日本占领期间看到日本人用大鞭子暴力,迅速恢复维持了社会秩序,所以他在治国期间,新加坡以 “罚 “闻名全球。保留鞭刑,还有不经审判可 “双规 “和不可集会的内安法,让新加坡一直在西方的眼里不是一个民主社会,但新加坡没有各种邪教轮子的生存土壤。而且是公认的安全社会,得到多数人民和投资者的拥护。书中作者有讨论拳王泰森的强奸案。但是看睡王儿子的认罪协议,和目前对懂王的各种刑事起诉,漂亮国的司法体系在王朝末期也是一场闹剧。作者这一代知识分子推崇村上春树的墙和鸡蛋要站在鸡蛋这一方,可先贤孔子说过,“君子不立于危墙 “,对代表国家意志的刑法要敬畏。今天城邦中看到一段金句抄录如下:聪明意味着会批判。但要提防不要教出一群自鸣得意的 “揭穿者”。或许会展现超凡的批判力出风头,助长了一种风气 —— 知识分子以能证明他人不靠谱而得到 “赞美”。但这种愤世嫉俗绝不是什么成就。

      3
      10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带着罗盘,走向更好

      这本书是罗翔老师另一本随笔的集合,罗盘的含义也是圆,跟上一本圆圈正义异曲同工。这本书的干货信息量虽然没有刑法学讲义大,但同样能感受到老师的思辨、自省与一针见血能力很高的。老师在书中通过给我们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充分的感受到了老师的用心。读这本书不仅启蒙我们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法律在我的概念中一向是以是冷酷、教条和无趣著称。罗老师出现之后,彻底颠覆了法律在我心中的这些标签。罗老师也是我在 B 站上少数几个订阅更新的∪P 主。在罗老师充满人文精神的法律讲堂中,我感受到了罗老师丝毫不带有精英主义的傲慢,充满了对人性的悲悯。在如今这个时代,像罗老师这样充满良心的知识分子非常可贵。罗老师称 “法律惩罚的正当性来源于民众朴素的道德期待,法律只是道德的载体,而不能任由权力意志天马行空。如果说一种行为在道德上值得鼓励,那无论如何都不能发动刑罚权。” 好的法律一定是顾念普罗大众的常情常感,庇护人性中柔弱的一面。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珍惜现在!做个善良的人!

          斯人远去,岁月如梭,人生如尘土飘逝。追忆似水流年,回忆让人伤感但却又有前行的力量。每天都是一个礼物,让我们在回忆与期待中承受每天的苦楚,也感恩每天的幸福。总有一天,我们会来到尘世的终点,成为后人的记忆。

            1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法治之光照亮前路

            这本书是罗老师根据当下我国社会生活中的热点事件汇编的案例集。书中用朴实的语调将一个个案例娓娓道来,有事实有观点。书中处处闪耀着人文的光芒,法律不是机械的、工具化的。法律人不能僵化的运用法条,每一个案子都要经历时间的考验。人的认识可能不统一,但是每一个案件都是当时社会的某种映射。

              转发
              2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没有规则的自由将是一场重大的灾难

              自由是什么?在此前很多时候我认为这是一个名词,萨特说自由本身就是不自由,之前不太明白以为是物理空间属性的自由与不自由之间的关系,其实背后无关物理还是心里上意义的自由与不自由之分。这个不自由的框架更大,是规则层面的不自由和自由之分。一个知道边界爱好自由的人不论做什么都是自由的,但是一个喜欢自由但是不知道边界不明白规则的人这种自由本身就是灾难性的区别在于灾难什么时候来临。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深入浅出,值得一读

                对一些案例的解析与反思,深入浅出探讨法理,引人深思,值得一读。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道路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当今社会 守法的人总让人觉得很笨也有很多精明的人说钻法律空子是一种本领研习法律对某些人甚至是谋生发达的手段在商业社会里纵横捭阖罗翔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视角他充当了 “思辨的罗盘” 我们以为的认知往往还有另外的认知相对照正说 反说 折中说也都符合人性和不同群体的诉求人生需要灰度认知 黑白决策懂法 守法 用法治精神 和法治精神开这个商业社会有些事情豁然开朗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追求心中的正义

                    前不久和几个同事聊天,有人问我:“你学了七年法律,又听了那么多讲座,觉得现在法学界最好的老师是谁?” 我想了一下回答说:“罗翔。”    或许会有很多专业人士不认可我这个答案 —— 一个有时会出现在各种综艺节目中的 “网红” 老师,主业是搞司法考试培训,上课时会讲许多 “段子”,好像也没有许多学术专著,更没发过多少引用率高的论文,只写过几本大众普法的书,有什么厉害的呢?是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已经很多次地出现在比较 “火” 的节目里。去年,他还在深受年轻一代喜欢的视频平台网站哔哩哔哩拿下了 “年度最高人气” 大奖,还获得了中央电视台 “2020 年度法治人物” 称号。      这个法学老师的粉丝里,有的过了而立之年,因为喜欢他的课程而重拾法律梦想,并且成为成功走进律所的新人律师;有的全家上下都是他的忠实观众;有的把案例故事倒背如流,让刑法课变得更有趣味性、更吸引人…… 为什么罗翔可以如此受欢迎?      读完他的《刑法罗盘》《圆圈正义》两本书后,我找到了自己的答案。在有些专业学者一心追求发核心期刊、论文引用率的时候,罗翔却致力于写书向民众传播法治观念,甘于做一个 “不入流的外围学者”。在他看来,真正的知识一定要走出书斋,影响每一个愿意思考的心灵。而对于一些网络上对他的误解,他认为,既然自己总被人夸,那当在被别人批评的时候,就不应 “双标”,而是要保持清醒。因为从本质上来讲,过分的夸奖与过分的批评都是误解,而误解本来就是人生常态,不要只喜欢好听的误解,而厌恶不好听的误解。      在《刑法罗盘》《圆圈正义》这两本书里,罗翔的幽默背后,其实是理性乃至高尚的法律精神,中间有不少地方甚至让人感觉到人性的光辉。书中经常会举很多引人思考的案例辅助学生理解刑法条款,风趣幽默的同时,也散发出哲学意味。罗翔在书中对刑法的讲述,不是简单地讲刑法的条款、案件,而是透过这些让人了解更深层的法律思维以及背后的哲学思考,与其说是在写法律,不如说是在用法律的智慧,来拆解套路、看透陷阱。他认为法律的智慧,其实就是在承认人性幽深的基础上,努力地探索人性,是在承认无知中,追求更广阔的智慧,摆脱独断和傲慢,对抗虚无与虚荣。他在《刑法罗盘》中探讨一些 “口袋罪” 条文时写到,“对未来的合理预期,是所有生物存活的基本条件。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更是需要合理预期,法律必须保障人们的这种需要,让人免于恐惧。模糊性的法律很难避免司法官员根据自身偏好进行选择性执法,任意出入人罪。在某种意义上,它赋予了执法机关以绝对的权力去任意解释 “寻衅滋事”。然而,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从政策角度来看,“口袋罪” 的价值取向本是为了社会稳定,但是,模糊的法律最终会让人无所适从,牺牲了公民个人的权利,反而让社会更加不安。当法律模棱两可时,人们无法预知行为后果,司法者适用法律中则任凭主观好恶随意解释,那任何人甚至包括司法者自己的自由也都岌岌可危了。”      在《圆圈正义》里,他这样探讨人性 ——“我们很容易对他人的动机作出恶意的评价,严于律他、宽于律己是人之本性。批评他人可以让我们轻易地掩盖自己的道德丑陋,从容地逃避自己的道德责任。因此,每当想对他人的动机作出恶意的评价,我们要先有一个代入,去想一想在类似的情况下,我们的行为举止是否会比他人更高尚。” 他反思民族主义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我们很容易记起近代史的屈辱与伤害,但很少愿意思考我们曾经对外族,甚至是同胞犯下的罪过。” 鼓励人们追求正义 ——“在那么多引起关注的公共事件里,我们的每一次愤怒都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存在正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正义,你凭什么愤怒呢?只是,我们不要幻想在这个世界建立人间天堂,我们虽然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但这并不代表完美的圆不存在。去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然后接受它的事与愿违。”      罗翔自称是一个在海滩拾贝的拾贝者,想让人们看到海边那些贝壳的美丽,不是炫耀手中的贝壳,而是人们能看到贝壳后面的大海是那么广袤和美丽。他说,“对正义的渴望本身就存在于民众的内心,我们只不过用专业的刑法语言去召唤、去共情、去倾听、去启发人们内心对正义的向往”。法律无法消灭邪恶,也很难改造邪恶,它只能有限地约束邪恶,避免邪恶的泛滥。而刑法则是道德伦理的最低要求。正如罗翔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可能是人渣”。他看到刚性法律的柔软面,看到它对人性的体察与关怀。      通过他书,我看到了一个心底充满慈悲的法律人,看到他对世界的深情,对人的悲悯。而他本身,也在用 “做到” 去实践着 “知道”。罗翔为很多人提供过免费的法律援助,在他实习期间,曾遇到一个村里的农民,家中的一个一岁孩子被邻居用翻倒的拖拉机撞到高位截瘫,邻居逃跑了,没人知道该怎么办。罗翔认为,如果将其处理为交通事故罪,必须满足各种先决条件,实际上,可以将其直接认定为造成重大伤害的过失犯罪。他主动为农民免费写了法律意见书,很快警方提起诉讼,抓获了逃犯。这样一个身体力行的老师,真是很难不让人喜欢呀。      知识从来就不应当是高高在上、冷冰冰的。近年来,也活跃的罗翔、薛兆丰和刘擎,让法学、经济学、哲学成为普通人愿意讨论和追求的知识,这是多么美好的事。世界既复杂又有趣,难得活一次,为什么不借这些大神的眼睛看看它的妙处呢。      想起电影《无问西东》中有一句台词,“这个世界缺的不是完美,缺的是从自己心里发出的真心、正义、无畏和同情。” 也许,这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解药。罗翔追寻正义,就像小王子守护他的玫瑰,真正的爱是要用时间、真心、责任,甚至用牺牲去守护的。      既满腹学问、风趣幽默,又胸怀正义、自省自知,这就是我心中的最好老师的模样。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3.0
                      如果这门学问有一个年度颁奖典礼,那一定要授予给罗老师

                      有很多书已成为了经典,我看罗老师的第一本书就是《圆圈正义》,于是就把罗老师的书都看一遍,读完他的书,你会有一种满足感,里面的很多小故事精彩到绝对不会让你失望,内心的理性正义被唤起,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的正途,所以更应该关注法律,在懂法的情况下才知道如何行事才符合社会价值所认同的正确与正义。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感谢罗老师

                        了解刑法,了解人生。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非逻辑。正如法治社会的建设,不是靠法律文本,而要靠法律实践。只有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认同并且实践法治所倡导的理念,法治才能真正的存在于社会生活。看法治社会建设,不是看法律文本是否完善,重要的是法律实践是否,贯彻法治。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看完电子书,马上去买一本实体书收藏

                            罗翔老师兼具法律人常备的理性和法律人常常缺乏的温暖。强烈推荐每一个人都来阅读和感受。这是一本有关刑法,又超越法律的好书。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刑法如此智慧

                              很多案例刑法学讲义中提到过,每个人都要懂点刑法的知识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学习《刑法罗盘》

                                本书分为 5 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 和 “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 40 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法规、义理及其适用,盘点出丰富的法学知识与法治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不乏有法治警句和法律典故,行文中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不仅能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又看完了了一本书

                                  发这样的朋友圈就是为了激励自己不断读书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罗翔盘刑法

                                    盘点真实案例,法律与哲学交融,反应了法律人的价值追求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合上书,可以在白纸上断断续续地画出一段刑法的基线,不完整,却清晰。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4.0

                                        法治的基本假设是人性有幽暗的成分,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时刻面临着各种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并且事实无数次的证明,我们的人性最终无法抵制这些致命的诱惑。权力越大,越能激发人性的邪恶。人心都有幽暗的成分,这是法治的前设。 法治的使命,在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将人性的这种破坏性的危害降至最低。 人们在追求公益的时候,很容易忘记人性的幽暗。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这个世界上没有百分之百的真实,即便是 24K 的黄金也有杂质,不能因为所发布的信息含有虚假的成分就想当然地评价为虚假信息。如果这样,那么所有的文宣广告、热点追击似乎都是虚假的。说某某山泉有点甜,这不是欺骗,而只是一种宣传手法,但若说某某山泉可让脱发再生,就属于欺骗。宣传和欺骗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是否足以使人产生误解。如果一种信息并未使人产生根本性地误读误判,那就不宜认定为虚假信息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轻易使用。在很多时候,谦抑应当成为司法人员的内心自觉。因此,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只有经过根本性的歪曲编造,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编造虚假信息,才有治罪的必要。

                                            转发
                                            评论
                                          •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