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4.0
这是詹姆斯。凯恩的作品,电影则是 1946 年的版本,还有一个 1981 年的版本,是杰克。尼克尔森主演的,就是演《闪灵》的那位。 这本书名气很大,书名很新奇,两次改编都得了奥斯卡,加缪说《局外人》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才写的…… 哇塞,可以可以!但你说这是本硬汉派推理小说?这不像啊!小说根据一个新闻改编,有人说这就是美国版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故事,但但男主的家世实在不够格当西门大官人。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 “流浪汉”,但不是说穷,而是原著里说他就喜欢流浪,到了一个餐馆,被老板娘的美貌吸引,于是留下做伙计,二人勾搭成奸合谋要弄死又老又丑一心只想着挣钱的老板。这老板确实很像武大郎。第一次谋杀,他们准备趁老板洗澡的时候,男的把风,女的进去用一个装满了钢珠的袋子砸死老板,就说是摔倒了。结果一只夜猫撞到了保险丝,屋里停电,老板也不知道是被砸了还是真摔倒了,就晕了!老板住院一周,这两个人良心发现,发誓不再谋杀,快快乐乐没羞没臊的干了七天。等到老板回来,小伙子立即决定离开。 其实小伙子不愿意走,过了段时间又被老板给找了回来,一下子和老板娘旧情复燃,他们决定再次谋杀!这次他们把老板灌醉,说是开车出去度假,走到悬崖边男的用酒瓶打死老板再把车推下山崖,结果男的推车时没掌握好力度,自己也跟着下去了。警察来了以后,发现老板死了,男的受伤,于是把他送进了医院。 书中,这是检察长才出现,但电影里检察长居然是开头男人搭顺风车时的司机,可能是为了制造一种宿命感。电影中,第一次谋杀时检察长也出现了,但没有证据,而这次他笃定是谋杀。最后检察长认为是老板娘要杀老板骗保险,其实老板买保险他们俩都不知道,连同男人一起灭口!所以逼迫男人签了口供,准备起诉老板娘。然后出现了一个律师,是检察长的老对手,在预期时让老板娘认了罪。老板娘知道了男人也签了供词以后,认为被所有人骗了,于是她要把知道的都供述出来,谁知道打字员是律师安排的,于是他俩的罪状就到了律师手里。其实我不是很理解,这律师干嘛要这么做呢? 第二天正式审判时,律师让老板娘推到了认罪,这让检察长措手不及!电影里比较简单,律师认为检察长没有直接证据,所以才逼迫男人签供词,但小说里律师是找了老板投保的保险公司才解决问题的。因为检察长找了一家保险公司,让他们提供调查结果,认为车祸是人为的,他觉得胜券在握都没找其他两家保险公司了。老板一共投了三家保险。根据美国的规定,因为投保人的问题导致别人受伤,保险公司也要赔,而老板娘是受益人,男人受了伤,老板娘被控谋杀,所以要赔男人一大笔钱。于是律师提议,让剩下两家保险公司一家出了五千赔给第一家保险公司,让第一家保险公司撤销原来出具的调查结果,那么这家公司也不用陪男人钱了。很绕吧…… 现在,老板死了,老板娘被判过失杀人缓刑六个月,男人无罪释放!可是因为女人觉得男人出卖了她,对他不信任,不愿意离开,坚持要继续经营餐馆,男人没办法也留了下来。六个月以后,女人回老家去给母亲奔丧,男人则趁机出轨了另一个小姐姐。电影里的礼物变成了一条领带,原著里这小姐姐是养豹子的,给男人送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豹子!他们俩收拾了律师原来的一个手下,因为他用女人的供词勒索他们,然后他俩重归于好,一起去大海游泳,仿佛一切都被净化了。两人开车离开时,出了车祸,女人当场死亡!这回检察长再次以谋杀的罪名起诉了男人,律师再怎么辩护也没用了,男人被送上绞刑架!小说应该是用男人的临终祷告的形式写成的,算…… 叙述式诡计?电影里还有检察长告诉男人发现了女人留下的诀别信,也证明了他们一起谋杀了老板,所以他即使被判无罪出去了也会被逮捕再次进来接受死亡! 男主在电影最后说,这种感觉就像清晨的邮差,总是会按两次门铃,这下他知道该来的总还是来了!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6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这本书相当精彩,我昨天一口气就看完了。看的时候就觉得怎么故事读着有些像《局外人》,最后译后记的时候才知道有了这本书才有《局外人》。说实话,我不太喜欢《局外人》,因为作者为了让读者接受他的想法实在是做了太多太多的铺垫,显得过于刻意。这本书要比《局外人》精彩很多,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通篇看下来感受很舒服,故事进展节奏很快,作者也不会要我学点什么,不像《局外人》作者总想教我点什么。主人公在故意杀人时逃脱了,还获得了婚姻和财富,从一个流浪汉摇身一变成为店主。结果在一场真的车祸中,他被指控谋杀,他失去了一切,婚姻家庭财富,他又变回了他一开始的身份 —— 流浪汉。只是他还得付出他的生命,他最后被判绞刑。我觉得这就像是人生一样,我们那么努力最后都是回到原点而已,为什么过程中要那么努力呢。其实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在想。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其实什么都带不走,就连体验都化为虚无,这个问题我现在还是没想明白,但是我有了孩子后,我突然就又有了干劲,想要成为更好的自己了。我为了配合孩子的学习,现在在学习弹琴还计划把忘了的英语捡起来。我以前工作完回家都是刷剧追星,现在我都用来看书练习,其实时间还是这些时间,但是带给我的快乐持续性很长。我发现自己还有学习能力的,不是到了四十就这样了,不可能有向上的变化,只能不停的走下坡路。虽然我的工作没变,收入没变,但是我的感受好很多,不再觉得自己毫无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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