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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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我差点就以为自己看的不是推理小说了

    一开始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也许有作者有意无意的引导,我还以为读了一部关于超自然的小说(差点以为自己读了一部斯蒂芬・金的作品)作为 “密室讲义” 的作者,被誉为 “密室之王” 的推理小说 “黄金时期三巨头” 之一的约翰・迪克森・卡尔,怎么也不能用超自然来解释密室杀人,只能说是,越离奇,越无法实现的密室杀人,才越是能显示作者的厉害之处果然,读到最后,虽然离奇的感觉还没有远去,但是真实的情况已经呈现在眼前,不得不佩服作者构思的巧妙,推理的严密好的作者,他的作品是不会让人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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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雨丝飘落,与其说是雨,更像是黏腻的雾气。迈尔斯・哈蒙德从沙夫茨伯里大街转弯,进入迪恩街。尽管难以根据昏暗的天色判断时间,但肯定快九点半了。他受邀参加谋杀俱乐部晚宴,却在将近一个小时后才出席,这已不是失礼,简直是可憎。就算有再充分的理由,这种厚脸皮行径都让人无法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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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这本书评了
        5.0

        在这世上,引起最大麻烦的事,往往就是那些太荒唐而不值得谈论的事。人生已然如此艰难,每一寸光阴都值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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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牵强附会的故事

          结局大出意外,琢磨一下又觉得牵强附会,理由很多,举几个吧:1. 谋杀父亲 这太不可思议了。一个原本和睦的家庭是不会这样的(理由很多,家庭和睦的表现很多,培养出的孩子的本性也不会,激情犯错后,这么多年也会悔恨而不是更异化为魔)2. 大部分人或正常人会远离危险,更不会对危险人的照片一见倾心,引火烧身,除非变态。女主如果真漂亮如西施,勾魂摄魄,就不会六年仍在人生谷底。3. 凶手掐断保险丝拿包包逃,这段太假。隔着墙,没有灯,在没来过的房间里探囊取物,轻松自如,真是惊叹号。4. 那个年代要血衣?血?有什么用,当时科技没有办法检查 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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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时隔多年再读迪克森卡尔,古典味十足,诡计算不上惊人,但足够合理,美中不足的是翻译腔太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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