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4.0
当作者仓知淳强调两三遍 “侦探” 不可能是案件凶手的时候,已经足以引发读者疑窦。这本书初版发行时间为 1996 年,所以里面有诸如:手机、录音机等看上去 “过时” 的设定。然而,其高纯度的逻辑流推演和叙述诡计都值得反复品读。整体而言,本书前期无法满足阅读期待的细节描述过多,后期又戛然而止地留白。有种坐热气球上天,前半段不断点火吹风累到虚脱,终于升天,下一秒却 “咣当” 撞到头的尴尬。读完半晌,感叹地却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真厉害。她的《罗杰疑案》把叙述者是凶手的套路彻底写透了,后来者的推理小说作家应该都很困扰吧。一个套路被 “写尽了”,后来者只能通过转换视角、纯逻辑推演、玩文字诡计等来弥补。也别有一番滋味。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4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3.0当读者期待有转折的时候,最好真的有转折(剧透)作者提了‘位置关系’‘凶器选择’‘不在场证明’‘心理因素’‘身体特征’‘行为’六项,然后推翻‘不在场证明’‘心理因素’,可问题是除了‘身体特征’其余 5 项完全站不住脚。如凶器选择,就因为草吹和麻子知道绳子在杂货间而凶手没去拿,从而排除两人,但这种逻辑解释完全是螺丝上升的,再上一层的逻辑完全有可能是凶手就是两人中,为避免范围缩小,而故意不拿。位置关系和行为也是一样。此外,按作者的逻辑,凶手把警报装置复原是为了不让嫌疑人从 7 个变成 5 个。结果作者安排凶手事后跳出来讲一通道理,利用警报装置从行为和身体特征两方面把嫌疑人直接减少到 3 个,这是什么操作。作者只顾让凶手出人意料,却没让情节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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