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三百年前的观点,可以说是超前
尽管卢梭并非共产主义者,但是跟后来的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历史观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又不太一样,那就是本书核心 “人类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私有制”。通过文中各方面的阐述也得出了结论,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设定是不平等的第一阶段;官职的设置是第二阶段;而第三阶段,也就是最末一个阶段,是合法的权力变成专制的权力。正如卢梭书中所言 “根据我的说明,我们可以断言,在自然状态中,不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不平等才获得了它的力量并成长起来;由于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终于变得根深蒂固而成为合法的了”。自然赋予人类平等,人类自己却创造不平等。所有人都朝着镣铐的方向奔跑着,满心以为这样便可获得自由。这不禁让我们思考,什么是平等自由?是我们占用资源的能力,还是我们占用自己的能力。是应该等待上天的分配,还是自己的争取。一个人不论资质平庸还是智计无双,他都渴望拥有超越自己能力极限的地位和资源。少部分人占有的远超过他们所能充分利用的,正是这些多余,为自然保留一部分免遭随意践踏的资源,他们的做法,无异于从人类口中夺食,还归于自然,由此而见,在进入所谓的文明社会之后,自然会渴望人类平等吗?会渴望自己的资源被人类充分利用吗?除非我们不会把霸占的资源占为己有且随意分配。洛克哲言说:没有私有制,便不会有不公正。没有因为占有使用权而获得所有权和分配权,是原始的自然的平等,而在人类社会,财产权的出现,不论公有或是私有,人们必须依靠缔结契约来实现平等。卢梭应该让我们进一步思考,人类不平等的本源到底是什么?而我们也应该知道,法律的制定,大抵是维持当下人们的既有利益,尤其是利益集团的利益,权力可以更替,但财产将世代相传。所以唯有真正平等的社会才能制定出维护平等的法律。依靠制定法律走向平等社会本身就是可笑的,只有社会先行一步,法律才会跟上步伐,法律只维护既有利益集团和阶级的利益,唯有社会变革才能催生真正具有进步性的法律。当然让他们放弃自然权利而遵从公约,这首先要得到人类社会的允许,而不是大多数人的允许。在解决人类社会的共同问题时,人类本身能否成为真正的解铃人,亦是个值得深究的课题。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三百年前的观点,可以说是超前。重复致敬五四青年节。
2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279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人类把希望押在了科学的救赎本书观点 —— 野蛮人没有不平等本书关于自由和奴隶的论述一针见血 —— 累积的依赖导致生存环境逐渐寄生化 —— 依赖于可以提供保护的人或者组织 —— 自愿奴化,这一点与集权国家有利于修建大型灌溉工程的观点不谋而合。涉及到关于无意义工作的论述,确实是我没想到的 —— 公务员。关于人类历史的论述很有限,本文毕竟不是严谨的人类历史研究论文,作者运用的史料有限及,更多是推理。启发:人类把希望押在了科学的救赎人类是不能走回头路的,但对现代社会生活的思考没有停止过。我严重怀疑人类的思考是否仅仅对于发现自然科学有效,而对于人本身其实没用 —— 感性是没法严肃思考的,这个观点的假设 —— 科学只是人对自然规律的发现,科学本身并没有关于人类救赎的设定,毕竟人类唯一区别与其他动物的特点就有感情和会思考 —— 在意自己是否过得幸福,但科学本身不关心人类的幸福,而人最关心的是自己是否过得幸福。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2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私有与欲望卢梭的仍旧是亚里士多德的立足点,他说他找到了早于理智而存在于自然人身上的两种法则:第一个法则源于人类对自身幸福和生存的深切关注,第二个是在人类看到其他由知觉的生物,尤其是他的同类,在遭受痛苦和死亡时所感觉到的天然的不愉快。这让我想起了霍布斯的关注点在于自身安全感的需求,而卢梭的关注点在于人类共存的善。这些放眼至中国,无非就是法与礼,在冯友兰的书《中国哲学简史》当中,以哲学的角度就提出来过,秦以法夺以天下,却仍以法失心。汉吸取教训,外儒内法。这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在十八世纪的晚期,也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夜,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总有个惊人的特点,那便是革命往往代表着阶级差异的不公平已不可调和,非暴力不可解决。而当时的卢梭只能借助于博物学的知识结构去延伸对应的想象和推理,当然亚里士多德的方式在希腊城邦当中其实早已使用,往后延伸也不过是换个名词罢了。中间比较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的思想宿敌伏尔泰,他曾经就卢梭关于以否定的观点给予《论科学与艺术复兴是否有利于敦风化俗》进行了批判,伏尔泰挖苦道:“从没有人用过这么大的智慧企图把我们变成畜牲。读了你的书,真的令人渴望用四只脚走路了。” 显然,伏尔泰是在讽刺卢梭对自然状态的褒扬和对文明社会的贬抑。尽管伏尔泰的嘲讽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但它仍戏剧化地反映了卢梭和当时围绕在王公贵族身边的那批启蒙学者之间的极大距离。后者相信理性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带来人的自由和平等;而前者则正好相反,认为人类文明的进步恰恰伴随着纯朴感情的消失和道德的堕落。更为重要的是,人变得越来越不平等,越来越违反人的自然本性。。也许可以从与孟德斯鸠的对比中窥出卢梭思想激进色彩之一斑。孟德斯鸠出生的时间比卢梭略早,他们的个人背景也有着巨大的差别:前者是具有很高地位的贵族,而后者则是出身底层的平民。但在政治思想上,二者同样都诉诸 “自由”。孟德斯鸠认为欧洲君主国家的贵族传统是其能保持自由的关键原因,贵族的 “荣誉” 实际上是对君主权力的规范,贵族的独立地位保证了权力之间的分立和制衡,从而也保证了君主国的自由和法治。可以说,在孟德斯鸠看来,贵族传统才是欧洲国家自由的源泉,也是欧洲温和的君主国区别于东方专制国家的最主要因素。然而,在卢梭那里,这一切都极其荒谬。卢梭拒绝将贵族制与自由联系在一起。在卢梭的笔下,孟德斯鸠式的贵族的 “荣誉” 和令人尊敬的独立性都是 “不平等” 的表现,都是人类虚妄、骄奢、淫逸、道德堕落的象征。在卢梭看来,难以想象,当一部人依赖另一部分人,当人人都渴望攀附权贵从而有机会统治别人时,还有什么自由可言。这所有的一切,在卢梭那里都是荒谬的存在,孟德斯鸠式所谓贵族式的一切说法都不过是人类虚妄、骄奢、淫逸、道德堕落的象征。这让我想起了《社会契约论》中的名句 “人生来自由,却无处不身同奴隶”,并不是对有产者的控诉,而主要是对人心的失望。在这种社会状态之下,打破枷锁的人不过是为了回过头来把枷锁套在别人头上,这个枷锁并不是套在被剥削阶级、被压迫阶级头上,而是套在 “每一个人” 头上。事实上,有趣的是,尽管卢梭不遗余力地描述不平等的产生,但他对下层阶级的反抗事实上并不感兴趣。其原因主要在于,在卢梭看来,反抗的结果很可能是为社会确立一个新的主人。卢梭所要追求的是一个没有主人或者人人都是自己的主人的社会。显然,这一社会是以自然状态为参照的。卢梭虽然认为私有制式是万恶之源,却有明白这是生产力不断进步的结果,是必然之路,但文明不一定是诅咒,而是除却自然状态下,还有另外一条相对平等的命运。二次文艺复兴的本质其实就是神权压制下的反抗,而思想的爆发就是文艺复兴的开始。本书极其富有代表性,可阅读性极强,一千个风车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予置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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