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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生物成为基因的载体

    自私的基因是什么生物是基因不断制造和传播自己的工具基因和生物个体之间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两个标准这个对象要有自我拷贝的能力这个被大自然选择的对象一定要稳定因为生物个体一旦死亡,它的完整拷贝就永远消失了。其次是生物个体几年到几十年的寿命太过短暂生物好比是一条船,基因则是这条船上的乘客而基因的选择是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趁着当前这条船还没沉的时候,赶紧制造更多新船,然后跳到新船上去。真实的情况恰恰相反:我们是基因的载体,基因则是我们的宿主。了解 “自私的基因” 概念有什么用社会性昆虫的登记,职虫付出是为了更好的复制自己的基因鸟类生育计划,基因控制鸟类识别自然信号如雌性欧椋鸟一旦发现栖息地里的鸟类叫声特别大时会认为种群成员数量太多,于是会减少自己孵蛋的数量,反之则会增加。实验发现听到洪亮鸣叫声的那组欧椋鸟的下蛋数量,要明显少于另一组。人类亲缘关系指数指的是两个亲属之间拥有某个相同基因的可能性如父母和子女的亲缘关系指数是 1/2,兄弟之间的也是 1/2,但考虑到存在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以对每个人来说,父母比兄弟亲。而亲缘关系指数的差别,刚好和人类面对不同血缘关系亲属的亲近程度保持了完美的一致,说明了人类亲情受到自私基因的调控为什么在大自然里有那么多并不自私的行为基因自私不等于全部自私行为自然界有大量不固定次数重复博弈的情形,自私基因也可以演化出利他行为。如大猩猩相互整理毛发、鸟类给同伴去除寄生虫因为在针锋相对占主流的情况下,生物之间可以产生稳定的互利行为,习惯背叛的生物则更容易被淘汰。感言不同的文化现象也和基因一样会彼此竞争,那些对人类更有工具价值或者更有感染力和号召力的文化现象,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保存下来,并传播给更多的人。而文化现象就是人类大脑的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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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自此與生物的神壇絕緣

      本書也是查理芒格推薦給年輕人的 21 本神書清單在列仙班之一,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擱在今日也已經是大神級作者了。他破除了人類以自我為中心的幻覺。書中指出人類和其它生物一樣,都只是基因的載體,生物體的存在只是為了更好地複製和傳播體內的基因而已。在一些極端情況下,基因為了傳播自己甚至會傷害攜帶它的生物,這就是自私基因假說。其次,自私基因假說為我們開啟了認識大自然的全新視角。在這個假說的幫助下,我們對自然界的計劃生育等複雜現象可以給出更加簡潔優美的解釋。最後,作者認為,儘管基因是自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大自然裡只能充斥各種自私自利的行為。這是由於自然界有著大量不固定次數重複博弈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下,自私的基因也可以進化出利他行為。道金斯在書中也埋下的一個伏筆。其實本書並不是只說了生物學上的事,作者的視野沒有局限在自然界,他大膽地將進化論推廣到了人類文化領域,並提出人類文化中的大量現象,比如語言、歌曲、宗教、時裝、飲食習慣乃至工程技術這樣的科技知識,其實也經歷了和自然界類似的進化過程。基因可以通過生殖細胞,從一個個體轉移到另一個個體,文化現象也能通過人類所特有的模仿能力,從一個大腦轉移到另一個大腦。不同的文化現象之間也和基因一樣會彼此競爭,那些對人類更有工具價值或者更有感染力和號召力的現象,就會在激烈的競爭中保存下來,並傳播給更多的人。如果說基因是生物體的宿主,那麼這些文化現象就是人類大腦的宿主。作者還給它們起了一個名字 “meme”,這個詞在中文裡有各種翻譯,其中傳播最廣的叫法是 “模因”。到現在模因這個概念已經被收錄到了《牛津英語詞典》中,它的影響力也不低於自私的基因這個詞本身了。所以我們今天已經不會再覺得用進化論的視角去分析人類社會是件多麼了不得的事情。對世界影響這麼大的一個概念,其實道金斯只在書裡說了短短一章,毫不誇張地說,這一章就開創了一個全新的領域。在針鋒相對占主流的情況下,生物之間可以產生穩定的互利行為,習慣背叛的生物則更容易被淘汰。我們以為基因是為生物個體的生存而服務的,但這只是我們的錯覺,真實的情況恰恰相反:我們是基因的載體,基因則是我們的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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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私和无私都是为了永生

        得到同学伊美层提醒过我,这本书可不好读,这话不假。但是属狗的就喜欢啃硬骨头,虽然费时费力,还是让我啃下来了。它不像直觉泵那么烧脑,需要大量的思维训练,但是见面各种关于生物学和遗传学的名词实在让人抓狂,再加上道金斯这个学霸型的学者论证方式也对普通人并不友好。还好里面有大量的例子,帮助理解。不得不说,这本书里面是有真东西的。生物行为中的无私行为背后的根源是自私基因对生物体的控制,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基因的延续和不朽。看起来基因真的那么厉害?决定了一切,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然而基因决定的只是概率而已。作为人类,我们拥有可以对抗基因的暴政的武器,那就是意识。当你为了避孕而使用避孕套,当你为了减肥拒绝一块甜点时,你就是在对抗你的基因,成为自己生命的主人。今年的目标打算专注在进化论的专题,决心先把这个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理论读懂。开启阅读之后才发现,这个理论之中蕴含了太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底层逻辑,深藏着大量做人做事可以遵循的智慧,可谓是受益匪浅。《自私的基因》仅仅算是开了个头。下一部《盲眼钟表匠》已经在阅读清单中了,希望阅读体验能轻松一些,祝我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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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并不是讲的人类生而自私,更不是为 “自私” 这个词作辩解。本书讲的是:生物体只是基因的载体和生存机器,真正不断的延续以及不朽的是基因。当然这里讲的基因不是指的整个遗传 DNA 分子,也不是讲的每个最小的脱氧氨基酸,讲的是一个能够控制生物体性状并且不断遗传的最小单位基因片段,当然也有部分基因是不表达性状和制造蛋白的,但是也可以搭便车得以延续,事实上,要完成复杂生物体的繁衍和生存,需要众多的基因相互配合。所谓的基因也可能会在繁衍的过程中被分裂成数个小的基因体,或者合并为更大的基因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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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私的基因》

            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 我将要论证,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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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在世间活着,谁想到我们也只是基因的棋子?

              📕 我们的基因可以驱使我们的行为自私,但我们也不必终生屈从。如果我们在遗传上生来就是利他性的,再去学利他主义也许不那么困难。在动物中,只有人类受文化也受后天获得的以及继承下来的影响的支配。📕 每一物种之内,某些个体比另一些个体留下更多的生存后代,因此,这些得以繁殖的幸运者的可遗传特性(基因),在其下一代中的数量就变得更加可观。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分化生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自身的特性,就必须理解自然选择。📕 如果(按道金斯的论证)欺骗行为是动物间交往的基本活动的话,动物就一定存在对欺骗行为的强烈的选择性,而动物也转而必须选择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使某些行为和动机变成无意识的,从而不致因极细微的自觉迹象,让正在进行的欺骗行为败露。📕 对于生存机器来说,合乎逻辑的策略似乎是将其竞争对手杀死,然后最好把它们吃掉。尽管自然界会发生屠杀和同类相食的现象,但认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却是对自私基因理论的一种幼稚的理解。事实上,洛伦茨在《论进犯行为》一书中就强调过,动物间的搏斗具有克制和绅士风度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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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好的进化论思想的书籍

                如果你想了解进化论,不管你有没有生物学的相关知识背景,这本书都可以成为你了解进化论之美的读物,而且如果你想真正的认识达尔文之后进化论的发展,这本书是你无论如何都不能略过的重要著作。      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基因的自私性是普遍的,而动植物作为基因的生存机器,某些有限的利他主义从更深层次的方面是基因这个复制因子自私性的完美体现。      虽然基因是自私的,但是作者并不是人们所说的 “基因决定论者”,作者只是客观的写出了基因和生存机器的关系和特点,并没有那种主观性特别强的观点,这点特别难得。      书中关于人类文化的复制因子 “觅母” 的描述更是深入浅出,生动揭示出了人与其他生物之间的不同与相似,非常好的观点,特别有启发。强烈推荐每个人都读一下这本书,相信她会给你带来一个新视角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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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性本私

                  人都是自私的,这是本性。能改变这个本性的,不是基因,而是信仰。信仰佛教可以积德,信仰共产主义可以抛头颅洒热血去革命,现在的人想不到人们当年怎样为了信仰奉献出生命。好在世界是发展的,文明是进步的,写在基因里的自私,并未阻碍本体的进步。所以,别找劣根性,找你自己的发展不足,找你自己哪里没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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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酷地揭穿生命真相

                    这本书以及书中的主要观点都很有名了,我就不赘述了。除了观点本身大胆独到,我推荐它还有另外几个理由。首先书中应用了博弈论的思想,引用了大量的数学论文。书中有很多实实在在的数学计算,所以严谨有逻辑是这本书最大的特色。其次,这本书的观点激起了很多人的反驳,而作者也没有回避它。在书的后记里又记录了大量作者对于质疑者的精彩反驳,大大的延伸了他的观点。其内容量跟正文不相上下。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科学圈子里的命题是如何展开辩论的。最后这本书里提出了一个很新奇的概念,翻译为觅母或者叫模因。他是说人的思想本身就像生物体里的基因一样,也是不断的想要去复制繁衍自己。而持有思想的人就是这个思想繁衍自己的手段,或者说工具。众多的模因一同接受着变异和选择。能够广泛传播,被人反复提起使用的模因就是成功的模因。这些概念都能帮助我们打开看待思想的另一个有意思的视角。另外,这本书很多数学方面的结论来自《合作与进化》这本书,两本书搭配读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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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的、竞争的、变异的基因

                      读过或听说过《自私的基因》这本书的应该知道,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是从遗传基因的视角讨论现代进化论 —— 或称演化问题的。
                       
                      这个视角区别于达尔文等前人从生物个体、种群等视角所做的研究。
                       
                      出版以后,书名里的 “自私” 引发了很多读者的质疑。搞得作者在该书出新版的时候,一次一次在序言里解释,来来回回抛出一些新名称新说法,又是 “合作的基因” 又是 “永恒的基因”,等等。
                       
                      其实在笔者看来,来回倒腾这些形容词,还不如把它换成动词,也就是笔者从数字化、数据化的研究中推演出来的,也一直在写文章探讨的三个动词。
                       
                      就信息科技领域各种现象的内在动力来说,这三个概念是比特数据的通讯、计算和存储。
                       
                      对照生物演化领域各种现象的内在动力,这三种活动就是基因的复制、竞争和变异。
                       
                      实际上,基因的这三种活动本身也是信息活动。
                       
                      1. 复制:一次基因的复制意味着有一些原子、分子形成有序的排列,被复制的基因信息蕴含在这些物质的有序排列状态之间。
                       
                      2. 竞争:这些物质被你的基因占据,就意味着别的竞争基因无法使用这些物质。而且,用到的物质可能源于自然界的无机物,也可能来自其他有机体 —— 就像入侵了细胞的病毒在基因复制时,会抢夺细胞中原有的物质进行繁殖那样。
                       
                      3. 变异:动态变化的环境中,除了有可让基因复制的物质外,还有很多摧毁已复制上了基因的结构的机制。如果对某种基因结构的摧毁的效率大于该基因复制的效率,基因将逐渐走向灭绝。除非基因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基因通过复制、竞争能逃过环境的摧毁,存活下来并繁衍扩充。
                       
                      这三种活动是基因层面的,但也可以映射为生物个体层面、生物种群层面的活动和现象。
                       
                      很可惜,理查德。道金斯虽然在书里零散地讨论到了这三个现象,但像上面这样的明确概括却没在书里见到。笔者仅在第 2 章里看他提到过的复制因子的特性:长寿、生殖力和精确的复制能力。
                       
                      希望作者在之后修订该书的时候,能把这三个东西拎出来好好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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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私的基因的情况下,好人终有好报

                        理查德・道金斯以独到视角,深入浅出地揭示了基因如何驱动生物进化。他以生动语言,将复杂的生物理论化为通俗故事,让读者在享受阅读乐趣的同时,深刻理解基因的自利性与生物行为的奥秘。本书不仅拓宽了科学视野,更引发了对生命本质与道德伦理的深刻思考,是一本兼具科学性与哲理性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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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蛋白质似乎同制造人体还有一大段距离,但它却是向制造人体这一方向前进的最初一小步。蛋白质不仅是构成人体组织的主要成分,还对细胞内一切化学过程进行灵敏的控制,在准确的时间和准确的地点,有选择地使这种化学过程继续或停止。这一过程最后到底如何发展成为一个婴儿说来话长,胚胎学家要花费几十年,也许几世纪的时间才能研究出来。但这一过程发展的最后结果是个婴儿,却是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基因确实间接地控制着人体的制造,其影响全然是单向的:后天获得的特性是不能遗传的。不论你一生获得的聪明才智有多少,绝不会有点滴经由遗传途径传给你的子女。新的一代都是从零开始的,人体只不过是基因保持自己不变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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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因才是文明传承的基本单位

                            这本书本质上指的是:人类的文明传承不是以个体为单位的,而是基因为单位的。人类会通过模仿的形式不断地延续自身的基因。容易产生的误区是说,人类的所有行为都是利己的,但其实人类可以做利他行为,但这本质上也是为了基因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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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私的基因》

                              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可以当科幻小说看,这本书从基因的角度分析了人和其它生物存在的客观价值。生物是基因的载体,载体会死亡,但是基因会复制到下一代。之所以评 5 星,在于这本书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了这个客观现实世界,对人有启发作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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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仙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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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脑对于还原论者来说是一个确定的生物体,其性质就产生了我们观察到的行为以及从这些行为中领会到的思想状态或者意图…… 这样的观点是,或应该是,完全与威尔逊和道金斯的社会生物学原理相符的。然而,要采纳这个观点就会将这些原理引入一个两难境地。首先是争辩对于自由的人,人们觉得毫无吸引力(怨恨、教条化等)的行为是先天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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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所有的经典都能永恒#

                                    本书很难读。其一,书中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和原创概念,而且把很多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进化生物学的理论研究及争论作为了 “无需专门说明” 的写作背景,导致今天的我们读起来云山雾罩。其二,道金斯的写作不以读者易读为目标,不只是这本书。有读者说道金斯写得很啰嗦,我读的时候也不时会有这样的感觉。而更要命的是,道金斯经常提出一个问题 a,这个问题很重要也很有趣,是很吸引读者们的,但他不直接回答 a,而是引出话题 b,然后推导出结论 c,进而去分析他人的某个意见 d…… 最后问题 a 的答案是什么?我不知道。是在 bcd 的过程中已经回答了么?我还是不知道。这样反复多次很打击读者的热情和耐心。考虑到本书写于近半个世纪前,其在当时的时代意义无庸置疑。我个人觉得书中最有价值的是提出了 “觅母” 的概念,到今天有个更流行的名字叫做 “模因”。最后,我觉得以今天的标准和资源,卓克老师就同样话题能写出更好的文字。当然,道金斯人家本来也不是写出来科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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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因会让我们更自私,这是对这本书最常见的一种误解。《自私的基因》并不是在说 “基因让我们更自私”。这本书的核心论点是:进化的基本单位是基因,不是生物个体。

                                        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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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是具有世界影响的英国资深动物学家道金斯,对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的、在观点上极具洞察力、在行文表达上又深入浅出的解读。诚如我读后发现的那样:这本书对于了解人类的由来,了解人的本质,人的生命意义,人的亲密行为,人的社会关系(比如亲情 爱情),社会行为(比如求偶 忠诚 背叛 性 自私 利他),以及对于 “生命有没有意义”“人是什么” 这诸多社会学问题的思考都有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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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自私基因读后感

                                          本书讲了物种进化的过程是由基因决定的包括鸟类照顾不是自己的小孩 刚出生的雏鸟会将自己的同胞的蛋壳推出 鸽子和老鹰的敌对方式都是由基因决定的 不能说都看得顺眼 存在既合理 兔子跑得比狐狸快,因为狐狸奔跑是为了晚餐,而兔子奔跑是为了活命。复制因子 —— 我们现在知道它们叫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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