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不被眼前利益所惑,立足当下,注重长期主义
生活中充满着矛盾与不确定性,我们既想追求内心的梦想,也会看重实际利益的得失。不同的选择会导致我们不一样的人生你是选择月亮还是便士呢?月亮皎洁明媚,离我们很近也很远,但选择月亮,则代表我们要走一条艰难的路,需要靠自身不断的努力,日复一日的坚持,才有可能触碰到心中的月亮。六便士代表眼前的利益,选择六便士意味着我们能立刻获得物质上的满足。一个人在物质层面的满足并不能持续获得幸福感,真正能让人们持续幸福的是精神上的不断满足。追逐梦想有时候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要保持初衷,善待自己,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有时候,人们把面具佩戴得天衣无缝,连他们自己都以为在佩戴面具的过程中自己实际上就成了和面具一样的人了。不管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我们需要做回自己,尊重每个人的差异性,不用有色眼睛看待他人与自己,发现自身的闪光点,让自己持续的幸福下去。
8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377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这是英国文学名家毛姆的经典作品。书名里的六便士,是当时英国面额最小的钱币,它和月亮一样,圆圆的、亮亮的。毛姆选择用六便士来比喻现实与悲哀,用月亮比喻理想和崇高,借书名提出了每个人都必须要面对的永恒问题:到底应该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小说的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突然放弃安稳的工作、美满的家庭离家出走,去巴黎追求绘画理想,在异国经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在一番离奇的遭遇之后,他决定离开文明世界,在塔希提岛上度过余生。在岛上,他终于能够安心创作,画出了使后世震惊的杰作,但在去世之前,他却留下遗嘱,让妻子把画作全部烧毁。日常和理想,世俗和艺术,平庸和天才,这些激烈的冲突在毛姆笔下显得那样尖锐。他之所以把人物写得那样极端,实际上就是逼着我们思考这些问题。是选择生活中的苟且还是诗与远方,并没有任何标准答案,对它们的思考本身,就构成了文学的部分意义。〈关注公众号 DoctorCC,获取听书分享红包。〉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117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管它是月亮还是六便士呢👀“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 这可能是全书最广为人知的一句。的确,它确实也传递出了这样的价值观。我无法否认理想梦想对于人类的重要性,但是可能因为年纪大了,加之也看多了一些世事,从里面又看出来一些其他想法。斯特勒克兰夫人,我对她其实是钦佩的,从刚开始她的生活状态其实就是蛮不错,甚至在经历了打不赢的丈夫追求理想后,依旧积极地生活。有人说,最后在描述她们一家人的生活现状时,有一些虚伪的成分。这怎么了?碍着谁了嘛?尽力维持一份自己的体面生活有问题嘛?当初是谁一走了之了?追求理想了不起?行,追求理想,是了不起。但斯特勒克兰夫人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合情合理。布兰奇,挺可悲的,追求不到自己想要的爱情,最后以为抓住了,却只是别人痛恨的情欲。最终自杀了。也是我最不太能理解的。爱塔,可以说她是圣母嘛?好像又不到这个程度。最后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走到了结局,反正我是不理解她的无畏付出,可能只是想求个搭伙过日子吧,也许,她本人会觉着倒也是度过了一段也许不错且快乐的日子吧。那就无法置评了。写到这里,我在想我到底收获到了啥?也许就是,有啥想干的就去干吧, 管它是月亮还是六便士呢。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平庸的好看和奇异的美▶️引语《月亮与六便士》可以说是为印象派著名画家保罗・高更树碑立传的一本小说,但是又不仅仅于此。【月亮】指人的梦想、理想,甚至一切美好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六便士】指现实的、实际的生活,一切的鸡毛蒜皮、鸡零狗碎。【月亮和六便士】是摆在每一个人面前的人生课题。我们从何处来,向何处往;向什么妥协,放弃什么,得到什么。毛姆借画家斯特里克兰(也就是高更)的故事,向读者鲜明的指出何为 "平庸的好看和奇异的美"。这是关于 "月亮和六便士" 的第一个层次的涵义。1️⃣疯子画家和世俗画家小说中写到两个画家,主角斯特里克兰和他的朋友、崇拜者、情敌,施特罗韦。他们的画风就是 "平庸的好看和奇异的美" 的两个典型。🌹斯特里克兰是自我的、不可救药的 "疯子" 画家。他抛弃了家庭、工作、安逸的生活和正常的人生,去追求画画的梦想。从伦敦舒适精致的家,到巴黎的破旧阁楼,再到热带岛屿的椰林树影,斯特里克兰的人生动线一路放飞。小说的结构也是由这三部分串联起来。这个最不在乎物质生活,在精神上寻找 "形而上" 的男人,却自带一种致命的性感和吸引力。小说中写到【我知道他在斜着眼看我,脸上带着轻蔑的笑容。】画如其人,作者说他的画 "是在寻找另一种灵魂",另一种奇异的美。他的人生是由梦想和艰苦的工作构成的,他的妻子、情人、朋友以及其他人被如何惨烈对待,对他来说,所谓 "感情" 都微不足道。🌹而施特罗韦是一个平庸的画家。他是一个善良、诚实和快乐的人,他是一个好丈夫、好朋友,他是一个庸常的人。按小说中的说法,他的画是 "风景如画" 的风格,就像 "巧克力糖罐" 上漂漂亮亮的插图。他的画在市场上颇有销路。为什么颇有销路呢?【因为这种为人们所熟悉的、看着舒服的、给人信心的艺术总有广大的市场。他的画具有装饰性,并无挑衅性和挑战性,它们的受众是那些自鸣得意、生活舒适、自我满足的人。】小说中这一段话说的颇为隐晦。简而言之,施特罗韦的画风是属于 "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的类型。2️⃣时代的 "弃儿" 和 "宠儿" 把小说的故事放在时代背景中,"平庸的好看和奇异的美",就是当年的 "学院派" 和 "印象派" 之争。🌹在 19 世纪末期的巴黎艺术沙龙中,学院派绘画风格是主流。这些绘画作品的主题或者是帝国伟业的宏大叙事,或是美则美矣的贵妇娇娃,或是赏心悦目的风光景色。无论是什么主题,这些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 就如小说中描写施特罗韦的画所说,【描绘细致,用色细腻。连照片都不如它们真切。】而同时期的印象派在沙龙画展中屡屡落选,并且被大加嘲笑。印象派被主流艺术评论排挤的非常厉害,第一个原因是 "不像",第二个原因是 "不好看"。沙龙宠爱的画家们有话语权,也有富足的生活,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和幸运者。而大多数印象派画家就混得比较惨,贫病交加,画也卖得不好。🌹但是后来证明,印象派敏锐地把握到时代脉搏,他们才是超越时代的先行者,开辟出了一条新的道路。可说的原因有很多,最最主要的一点是,印象派摆脱了绘画要为 "画的像" 服务。在照相机问世以后,绘画的工具性功能终结,是印象派让它彻底作为一种视觉上的、美学的哲学而独立存在。我们每个人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一分子,我们借助符号跟伙伴们沟通,而这种符号的意义是模糊的。我们力图向别人传达自己心中宝贵的信息,但他们并不能完全接收到。我们能用符号抵达真相吗?是印象派第一次让人们知道,有一些无法用文字语言表达的情感,或者无力表达出来的东西,可以用绘画来传达。《局部》第二季专讲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博物馆收藏了很多印象派画家的作品,陈丹青在节目中讲到,当年那些风头无量的沙龙得奖画作,挂在走廊的一隅无人关注,而莫奈、梵高、高更、塞尚、马奈、德加们的作品辟有专门的展室予以展出,被供上至高无上的地位。3️⃣名著与名画的文本互读🌹小说中有一段非常精彩的篇章,是施特罗韦发现斯特里克兰画的一幅画,画的是施特罗韦的妻子布兰琦。【画面是一个女人躺在长沙发上,一只胳膊枕在头下面,另一只胳膊贴着身体,一条腿跷起,另一条腿伸出沙发外。】对照看一下高更的名作《精灵在注视》和《永不再》。毛姆在小说中有一大段文字,明为描写画着布兰琦的画,我觉得就是在评论《精灵在注视》和《永不再》:——— 不仅仅体现在构图线条的大胆简约,显示出那么丰富、那么独特的人格特性;—— 不仅仅体现在油画的技法,尽管肉体被画得带有强烈的性感,具有神奇的成分;—— 也不仅仅体现在画作的实体感,让你意外地感受到人体的重量;—— 还在于一种令人不安的崭新的精神特质,把想象力引上不可预知的路径,并暗示出一些昏暗空旷的空间,那里只有永恒的星辰在闪烁,赤裸的灵魂在那里探险,诚惶诚恐地去发现新的奥秘。高更后期的重要作品,包括《精灵在注视》和《永不再》都是他在塔希提岛居住期间的作品。在这一时期的画作中,无论是人、物、还是风景,都成为画家笔下的 "象征物",是人非人,是景非景,【仿佛他在宇宙的混沌之中找到了一种新的图案,正忍受着灵魂的痛苦试图笨拙地画下来。】(也可以说高更由印象派走向了象征主义。)🌹而在施特罗韦的观念中,他的妻子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是像一幅学院派名作《餐前的祈祷》中的女人,那么宁静、温馨,那么虔诚,又安然于自己所生活的一方天地。相比之下,你是喜欢《永不再》,还是《餐前的祈祷》?如果你没有感受到《永不再》这幅画有什么地方是美的,也一定感受到了一种 "困惑"。在余生中你会记住它,想起它,想弄懂它。不过无所谓。无论是小说中的斯特里克兰还是真实中的高更,他们根本不在意观众们的看法。他们在画 "自己的心灵看到的东西","用自己强烈的人格的力量在画布上作画,对一切置若罔闻"。🌹施特罗韦初看到斯特里克兰的画中 "他的妻子",又愤怒又嫉妒,他本来决心毁了这幅画。但是他最终看出来,这是一幅真正伟大的作品。斯特里克兰笔下的女人,才是 "真实的" 布兰琦,甚至不仅仅限于此,还是所有的女人、所有的人类的 "本真"。这幅画自它诞生起,既不属于画家,更不属于模特儿,而成了 "人类共有的财产"。所以真正的美是不需要得到每一个人的认可和理解的。【美是美妙而奇异的东西,是艺术家经过灵魂的痛苦折磨之后从世界的混沌之中创造出来的。他创造出美,不是为了让所有的人都知道的。】【要认识美,必须重复艺术家的冒险历程。美是他唱给你的旋律,你要在自己的心里再听到它,就必须有知识,有感知力和想象力。】看到真正的美,你需要有经历、有感知,或者什么也没有,只有天分。4️⃣"月亮和六便士" 的 N 个层次🌹从 "月亮和六便士" 的第一层次 —— 平庸的好看和奇异的美,可以深入拓展到很多层次。比如:长远和当下;他人和自我;谋生和兴趣;婚姻和爱情;物质和精神;做自己和考虑别人;庸常人生和特立独行;……🌹在高更晚年或者说生命结束之前,他最看重的一幅画就是著名的《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描绘的就是高更理想中的伊甸园。小说中反复出现这个主题:【谁都不知道我们为什么来到世上,谁都不知道我们去向何方。】从何处来、往何处去?放弃什么、得到什么?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小说中的高更(斯特里克兰)说【我不想 "过去"。唯一重要的是永远延续的 "现在"。】高更们彻底的活在当下,为自我而活。不过对于我们大多数平凡之人来说,恐怕还是要做一个 "长期主义者",为了爱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活着,为了别人的看法活着。【我们必须非常谦卑。我们必须看到寂静之美。我们必须低调地走生活之路,让命运女神注意不到我们。】也许我们终其一生,只能做到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结语即使这样,为什么仍要 "仰望星空" 呢?因为当我们读着毛姆们的小说,欣赏着高更们的画作,还有诸如此类…… 那些伟大的星星的光辉,穿透卷着生活琐碎的密云,照耀着在地上行走的我们,这是多么难得的,一种跳脱的幸福。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3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做自己的主人,不要被他人的期待所束缚难得清醒的人,弯腰拾起遍地的六便士;难得糊涂的人,抬头看见遥远的月亮。毛姆是聪明的作家,他懂生女人和生活更懂艺术和人性。一个做事中规中矩的股票经纪人,有着贤惠妻子和活泼健康孩子的平凡男人,有朝一日会抛妻弃子,跑到巴黎去做一个画家的梦,最后甚至跑到一一个孤岛上,只为追求永恒的艺术。一个在现实生活中常人觉得那样荒谬的故事,却在一颗孤独追求艺术之心的呼唤下徐徐展开了。随着年岁的渐长,越发的觉得勇气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不是每个人都具有清空一切,重头再来的决心和斗志的,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事务牵绊着你。“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在现实和理想之间如何抉择,一个 “却” 字道出了与众不同的坚守与执着。世上有无数个思特里克兰德穿梭于平淡无奇的日常之中,但不是他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根伸展的枝条,拼命地向月亮探去。正如罗曼罗兰说过: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最后,希望你我都可以做自己的主人,不要被他人的期待所束缚。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6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你怎么能甘心,就这样过一生一个年过四十的证券公司经纪人,和老婆孩子住在伦敦的一栋大房子里。老婆出生世家,结交社会名流,举手投足端庄典雅,无可挑剔,孩子体面有教养,丈夫虽然长相平平,沉默寡言,但忠厚老实。任谁看,这都是让人羡慕的一家人。 有一天,这个名叫查尔斯的证券经纪人,毫无征兆地,留一下一张 "晚饭准备好了" 的字条,抛妻别子,弃家出走,全身上下只有 100 块钱。等妻儿再得到消息时,他已经到了巴黎,身无分文,潦倒落魄,即使这样也坚决不回家,因为他自觉被命运扼住了喉咙,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一样,必须学画画。 看到这里,你一定觉得这个叫查尔斯的男人脑子坏掉了,人到中年,事业有成,家庭和睦,何苦这样折腾,一个从未画过画的人,哪里冒出这么荒诞的想法?或者,你会觉得这个人就是妥妥的渣男,妻子儿女没有做错任何事,就这样无缘无故地抛弃他们,还信誓旦旦地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再或者,你会换一个角度设想,这个人也许真的被命运击中了,历经艰难,功成名就,抱得美人归,走上人生的巅峰。这不就是传奇小说或是现代爽文的套路吗? 不,聪明傲娇的毛姆不会写一个你能猜到的故事,这本《月亮与六便士》也不可能凭着这种烂俗的故事而声名赫赫。主人公查尔斯绝不是正统男主角,他长得一点都不好看,整张脸充满肉欲,显得十分粗野;虽说他在神谕的呼唤下,走上了绘画的道路,但是毫无艺术气质;为人冷漠,连告别也没有,就离开一起生活了十七年的老婆;自私而无耻,奄奄一息时,朋友好心把他接到家里照顾,谁知道病刚好就抢了朋友的老婆,过后又抛弃她…… 离家十五年,查尔斯一直都被穷困潦倒所缠绕,他住在破旧的旅馆,和妓女同居,当码头工人,种植园监工,吃了上顿没下顿,毫无廉耻地蹭别人的吃喝…… 和以前的生活相比,简直不堪,但是他一次也没有动摇过,只要能画画就可以了,那种所谓幸福的生活,哪怕是爱情都是画画道路上的绊脚石,都可以被他轻而易举地抛弃掉。 他好像也不在意是否成功这件事,这些都不重要,所有的内核只有一个就是画画,似乎一双无形的手掐住他的脖子,不停地在逼着他画画。在人生的最后几年,他连城市都抛弃了,流落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今天的大溪地,当年却是蛮荒之地),依靠着女人生活,每日不停地画来画去。 他被一种谜一样的创作欲缠绕着,热切地想要创造出一种美来,这种激情让他无法停止。"他好像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 他得了麻风病,面目全非,但是他感觉不到,或者说根本不在意,依旧像被魔鬼施了魔法似的,不停歇地画着画;他开始在墙壁上作画,好像这一生所受的折磨都在画画中消除了,缠绕他的魔鬼终于拔除了,他终于成了一个平静的人。渐渐地,他的眼睛瞎了,骨瘦如柴,每天坐在屋子里,一动不动地用已经失明的眼睛看着自己的作品。临死前,他让人把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付之一炬。 我好像没有办法可怜他,甚至有点羡慕他,更多的是一种敬畏。我们低头看见六便士,有时候也可以抬头看看月亮。月亮与六便士没有好坏优劣之分,但是偶尔我也会向往那种孤注一掷的生活,羡慕那种抛弃一切,无所顾忌追求梦想的人,也会不甘心就这样过一生,但却没有勇敢到放弃一切,也不知道自己的月亮到底是什么。因此,我很敬畏查尔斯们,他们生活在我们的评价体系之外,过着另一种高度的生活。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16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一得一悟一结晶——认真与此书构建深度关系后的启发与独立思考这些天的我有许多宝贵的闲暇,我认真品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和 ta 构建了深度关系,从中领会了好多好多美好,特别想分享一下。内容简单说就是:一个心得,一个感悟,一个我个人的思考结晶。一个心得: 我发现在图书馆有一个隐性好处,因为藏书量很大,你可以从中找到一本外国原著的好几本不同的译本。在这个好处下把不同译本对照着读,这个过程非常非常有意思,体验在:对比各个译本翻译的流畅否?在不同用词间译者如何取舍?(取舍的智慧在比较中我隐约领悟到了一点)为什么有些译者翻译得这么晦涩难懂,有些翻译者翻译得却赏心悦目、阅读体验极佳?英文原著骂人的部分各个翻译者怎么翻译的,哪个最符合我的心意?我在这些自主思索的内心过程中是嬉笑怒骂,主观带着一些理性,可谓是站着读书,玩得十分过瘾。 在学校的图书馆我找到四个译本和英文原版,翻译者分别是:刘勇军、王晋华、苏福忠、詹森。其中阅读体验最好的无疑是刘勇军的译本,通俗流畅却又不乏典雅,真实又不造作,可以一口气没有障碍地读下来,特别好看;王晋华的译本中规中矩,有点像在上语文课读到的那种删改版文章的感觉,让人会有点不快(好像看删减版的电影一样);苏福忠的译本我感觉翻译得很不好(判断特别主观),我可以认同他用词很雅,但是他的译本巨难读,因为他不好好说人话(那感觉像是外国人再对我们说英式中文一样(中式英语应该也会让外国人抓狂吧),让人看几页就想扔一边去,虽然我理解他是想最大程度贴合原著的文风和感觉,但是我们中文和英文的语法差异很大呀,你照着原著翻不是折磨人吗,搞流畅点多好呀,一口气读下来不知多爽(在这个比较下我对刘勇军的译本又生出了很多欣赏和喜爱);詹森的译本感觉像是机翻的,没有灵魂,不谈也罢。一个感悟: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好几个参悟时刻,在那些时刻我总会会情不自禁把书放下然后抬头发呆,感觉心里荡漾着朦胧且不可言喻的触动感。其中有一个参悟时刻给我的印象最深,那时我脑海萦绕着几个问题:为什么斯特里克兰可以有这么强大的内心,可以泰然自若地独自对抗所有道德和社会的羁绊?为什么他可以丝毫不顾别人的眼光,可以心平气和地只专注于自己想追求的梦想?联想到万维钢老师解读过的一本书,我觉得是因为他找到了 “Something bigger than himself”,也就是超越他自身的、人类永恒在追求的 “美”。当一个人有了超越他自身的价值观,有了一个能从中获取无限能量的 “Vision”(刘勇军翻译成 “理想”,我觉得苏福忠翻译的 “幻象” 更准确),那么他自然就可以超脱于世俗,超脱于那个社会共有的道德感、社会羁绊的想象共识。这种 “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 除了是 “美” 之外,还可以是 “真理”、“信仰”、“成长”、“自然”、“宇宙”…… 很多人的幸福感是基于比较上的,不幸感也来源于比较。李笑来老师说,比较永远是相对的,或者干脆认为:比较就是个大坑。我们的道德感、社会的舆论本质都存在 “比较” 这一标准,难怪那么多人会痛苦万分、感觉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既然认识到比较就是个大坑,那么要跳出去,我觉得就应该找到 “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选择那些无需比较就能获得幸福与快乐的价值观。试想,有多少人还在低头捡六便士捡得心力交瘁,到头发现自己既没走远甚至还没捡的没别人多;又有多少人醒悟选择起身抬头迈开腿追向月亮,一路平静坚定,安然自若?这般看来,我情愿愿选择追寻超越我自身的月亮,笃定地去迈向离 ta 更加接近的道路。一个我独自思考的结晶: 有一句话流传很广:“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很文艺,挺动人。这句话并不出自本书,而是出自刘瑜的一篇文章《另一种高度》(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这句话说出自这本书,一看就知道那个人绝对没认真看过这本书)。在读完这本书后,我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这句话是很好,从流传度和打动人的程度就能看出来,但是我感觉太平淡了,与毛姆想要传递的那种感觉相去甚远。我觉得 “他” 不只 “抬头望见了月亮:不仅仅只是 “望见” 那么简单,斯特克里兰可是非常笃定的做出了行动的:抛弃家庭、对外界的评价无动于衷、疯狂、不知感恩、残忍、决绝… 要我说,基于这句话的意境,我脑海中的画面是这样子的:“在夜色中一艘巨大的轮船上,甲板上挤满了密密麻麻一堆弯腰低头在捡六便士的人,圆月明晃晃地挂在天空。在一个特定的时刻,有一个人起身望见了月亮,在心里经历了一系列震撼且彭湃的冲击后,他发觉了自己内心难以抑制的渴望和热情,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奔跑、从船上一跃而下,随后径直扑向海中的映月,最后精疲力尽,心满意足地在那晃动的映月自溺而亡,一丝不悔。” 对比而言,我认为这才是书里传达出来的感受:在我们不能理解的层面上,“他” 的做法是带有 “自毁” 倾向的,因为他已经决心要脱离社会,毁灭是必然的趋势。书读到最后理解到斯特克里兰 “自毁” 的那种决绝的强大,我心中的震撼是难以言喻的,所以对这句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感觉很不满,我认为无形中这句话拉低了斯特克里兰的境界,这不对,我认真思考后深深地觉得,这不对。由此我也领悟到,所谓独立思考,具体行动就是在人云亦云的时候,切身地去体验一下源头。体验之后就会明白,有些话听听就好了,其实并不值得信,因为自己有更好的理解。——— 分界线 ——— 写在最后:经典值得一读再读,也许明年的我又会在这本书上获得更大的体悟,获得更多思考,毕竟人是会变的,不知道我那时候的境地会给我怎样的启发。有了这层期待后,我觉得与《月亮与六便士》建立深度关系是我今年最高兴的事情之一了,太多美好的体验与美好的期待 —— 也许读书的乐趣就在于此吧,从书中见识到更广阔世界,领略到一种更深刻的人生,觉知到自我的一种更幽深的渴望… 嗯,这样子一想,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幸运的家伙。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5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月亮与六便士》书的封皮上写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的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 一句话揭示了整本书的主题,又写出了大家心中的脆弱的地方。 第一个打动我的是书中当斯特里克兰毫不犹豫的离开自己的家到巴黎,而所有人都认为他变心了的时候,他太太让作者帮忙去看一看究竟,所以作者到达巴黎与斯特里吃饭时候的质问中问到:“那你到底为什么离开她?” 他说:“我想画画。” 这四个字的冲击力是极大的,现实中,他不论一切,心中只有梦想。 人的一生本就是纠结的,人也总会受到外界的影响,我们会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会在意别人的评价,以至于最后失去了自我,斯塔里克兰从生活中剥离出来,变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但生活中的我们,许多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被家庭束缚,被社会束缚,还有被欲望束缚,终此一生。梦想与现实本就互为对立,不可兼得。 第二个打动我的是施特罗夫太太要离开他的时候,施特罗夫在这个时期说 “在我看来,一旦涉及爱情,若是还考虑自尊,那只能说明你最爱得人其实是你自己。” 施特罗夫对他太太的爱超过了爱他自己,即使最后爱的无比卑微,但他真的很爱她。 最后,斯塔里克兰成功了,像大多数成名者一样,在去世之后被人们所传诵。他大概真的就像作者所说,他的灵魂深处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创作本能,也就是他灵魂深处有一股力量支持着他,他不怕贫穷和艰苦,不再回别人的看法,不在乎名利,只是在寻求自己内心的一份平静和满足,所以他在最终得病将要死去的时候,对陪伴在自己身边的艾塔说要她一把火把房子烧了,而且,除非房子烧成了灰烬,每一块木头都化为了乌有,否则,绝不能离开,艾塔答应了,也这样做了,所以最后,他在墙上画出来的旷世奇作也就此毁灭。 斯特里克兰的后半生都在自己的梦想中遨游,即便自己吃不饱穿不暖,无人赏识,但我想他是快乐的,他安睡去的时候内心是毫无遗憾的。 故事是以画家高更为原型写的,真的是钦佩他的勇气,也震撼他对艺术强烈的超出生命的热爱。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4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作者的主人公是一个证券公司的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他 40 岁之前过的跟当时大多数人是一样的,有着固定稳定的收入,有一位美丽的妻子,一对可爱的男女,家里有着服侍的佣人,他的美丽的妻子,喜欢结交文化圈的人,经常宴请他们来家里聚会,"我" 就是在这样的机会跟情况下,认识了他们。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十七年。 原话:很明显,他没有社交天赋,但这也算不上人人必备的能力。他甚至没有什么怪癖,以使他有别于芸芸众生。他就是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普通人。别人会称赞他的优秀品质,却避免与之共处。他是个没有个性的人。他多半算得上是一个社会的称职成员,一个优秀的丈夫和父亲,一个可靠的经纪人,但是却没有理由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他就是这么平常,没有什么值得让人称赞,也没有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气质,如果当时有人说,他以后会是成为一个天才,你肯定会像我一样对此不屑一笑,觉得要么是你疯了,要的就还是你疯了。原文:现在回想起来,后来发生的所有的事情时,"我" 问自己,是否当初自己的感知迟钝,没有看出思特里克兰德身上的异乎寻常之处。 在 "我" 又一次回城之后,听到了思特里克兰德与一个美丽女人离家出走巴黎的故事,后来在我受他夫人之托,去巴黎把他劝回来,并且告诉他,只要他愿意回来,他美丽的妻子会选择原谅他,于是,"我" 在巴黎一个简陋的宾馆里见到贫困邋遢的他之后,我才知道他舍弃自己的家庭,舍弃自己优越稳定的生活,是因为对画画的执着,并不是因为什么茶馆的年轻的女人。"我" 试图将他劝解回来,可是他并不愿意,并且告诉 "我" 他愿意离婚,他并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他也不在乎自己过着怎么样的生活,只要有钱去买画笔画布,并且不至于饿死自己就足够了,"我" 知道我并不能完成思特里克兰德夫人的委托,"我" 返回伦敦,原本的告诉了他的夫人,他夫人告诉 "我" 不要将这个他真实离开的原因告诉任何人,就让别人以为他跟一个美丽的女子私奔吧,不必解释。 如果你问他,舍弃这么多,去追求一个一片迷茫的前途,后悔吗?或许他会回答你 "子非鱼只鱼之乐" 我们无权去责备他的选择,如果非要说什么,我们只能说他冷漠,不近人情,这也是作者对他的大部分的看法,在他去塔希提岛之前的大部分看法。 我与他的第二次见面,是在他在巴黎又艰苦的过了五年之多之后,"我" 去见了我的亲爱的朋友,"我" 的朋友施特勒弗,(这是一个我喜欢的人物)他是 "我" 在罗马认识的。他狂热的认为思特里克兰德是个无与伦比的天才。 原文:他是一个画家,然而是一个非常蹩脚的画家,他真心实意地钟情于平庸,他的灵魂因对艺术的热爱而悸动。他非常重感情,然而如此易于激发的感情又含有某种荒诞的成分,致使你接受他的好意却不觉感激,他不断地收到伤害,然而他天性如此善良,乃至不可能怀恨在心,他对艺术却具备非常细腻的感觉,他是一个天主教徒,他对大多数画家更有学养。 在巴黎的我们,我们三个经常在一次喝酒抽雪茄,我跟思特里克兰德经常在一起下棋,他非常喜欢下棋,他赢棋时的洋洋得意使输给他更加难以忍受,另一方面,他要是输了棋就会愉快接受,全然不恼,他是个坏赢家又是个好输家。 思特里克兰德偶然发了高烧,施特勒弗把他接到了自己的家里,并且跟家里他热爱的,且安静优雅的妻子吵了结婚以来最大的一场架。最后女人妥协了,两个人不留余力的照护他,终于,他好了,但是他亲爱的妻子,爱上了这个她曾惧怕的男人。施特勒佛这个懦弱且深爱妻子的男人,他离开了这个家,把家留给了他们,因为他舍不得妻子跟思特里克兰德去过清苦日子,但是他还是经常在他妻子必经的买菜路上堵她,想她能够离开他,回到自己的身边,他会原谅她,只要她愿意,就像思特里克兰德的夫人一开始面临他的离开是一样的,结果都一样,他们都不会回到曾经朝夕相处的曾经的爱人身边。 可是,施特勒弗好像知道什么似的,他觉得他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什么重大的事情,不久之后,就听到她自杀的消息,他悲痛欲绝,几乎都在医院里,渴望见她一面,可是她不愿意见他,不久后他终于见到她了,是在她死了之后,他终于见到了。他在也忍受不了了,于是他回了荷兰,回到了他父母身边。 这个时候的思特里克兰德,去了马赛,然后又去了塔希提岛。 原文:那是个高踞海面、绿草如茵的岛,有许多暗幽深的皱褶,可以想见那是些寂静的峡谷。它们幽暗的深处充满神秘的气氛,冰冷的溪流在谷底鸣溅。你于是感到,在那些浓荫密布的地方,远古以来,生活就一直按照古老的方式延续下来。即使在这个岛上,也有着某些可悲和可怕的东西。不过这种印象转瞬即逝,只会使当下的享乐愈加强烈。这就像一群快活的人听小丑插科打诨,捧腹大笑之际,你会在小丑眼中看到的悲哀一样。 他在这里度过了余生,他死于传染病也就是麻风病。也是在这里遇到了土著女人阿塔,并且生下了三个孩子,只有一个孩子活了下来。在他得病期间,这个女人也依旧没有离开他,并且坚定的完成他的遗愿,就是在他死后,烧了这个画满他最后遗画的小木屋。他终于完成了他的使命,他去找他的上帝了。他并不知道在他死后,他的画作誉满天下,使得多少人后悔没有收藏他的画。没能发现他的不同,不知道施特勒弗知道后会是怎么样的心情。我们无从得知。图片思特里克兰德是个充满矛盾的个体,他对除了画画之外的事情,无动于衷,可最后他又愿意将自己交给那个土著女人,他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对别人,他也漠不关心,他活在他的世界里,不闻不问。他不争名,不争利,他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将自己的余生全部奉献给艺术。如果他在那次高烧中死去了,他会在弥留之际后悔吗?会对自己还没有完成的艺术创作愕然惋惜吗?我不知道,也不愿意去猜测。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4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们的文笔不好,但 “伟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笔,而是激情和叙述欲”。他距离不朽,其实缺一点激情。他太聪明了,简直聪明到缺一点鲁莽。所以历史很难把他归类到托尔斯泰们中间去,但他估计也不在乎这个。到了 20 世纪,他还在写 19 世纪式的小说。但他写得确实好。那些"我有个朋友"式小说,莫泊桑就写得很好,但毛姆写得不下于前者。做个对比,董桥先生也喜欢 “我有个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写的,就明白毛姆写得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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