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4.0
16个评分
  •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4.0
    “我不要你以为,我要我以为”的英语

    先说结论:英语没那么高贵,更没那么严谨。 英语的形成,受到德语、拉丁语、意大利语、荷兰语等多种语言的影响,最主要的是法语。堪称 “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 英语曾经就是由一小撮人,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小地方,说的一种冷门的方言。要不是有人说着英语去了美国,英语早就 “不知所终” 了。 为什么称之为方言?一群讲英语的人刚从家走出几十里地,把一句话跟一个当地人重复了八百遍,对方听完后皱着眉头只回了一句:“我不会说法语”。 为什么莎士比亚的签名有几十种之多?英语是表音文字,并且早期严格按照拼写来发音。但后来越来越 “随意”,根据每个人 “以为的” 拼写去拼写。跟你想的一样,“我不要你以为,我要我以为。” 所以,同一个单词,拼写的方式却千差万别。 (从这一点上来看,汉语就比英语强太多了。即便一个上海人和一个福建人,双方都感觉对方在讲外语,但他们是可以用文字交流的。而英国人却是,说了听不懂,写了不认识。可见秦始皇在那么早的时期就推行 “车同轨,书同文”,是何等地英明神武!) 中国的百家争鸣是出新思想,英国百家争鸣居然是看谁 “创造” 的单词多!仅莎士比亚一个人就创造出高达 2000 个词汇,创造出的表达方式更是不计其数。莎翁对英语贡献巨大。但如果你了解那个时代,你就会脱口而出一句话:时势造英雄。不是莎翁伟大,而是他生在了那个语言变革的时代。 单词这么随意,语法总不至于吧?来看个例子。 “为什么独独 hopefully 不可以独立使用呢?原来,这是因为曾经有个在《纽约时报》工作的人,他的老板不允许用这个词。这位老板又是因为他的教授说过不能用,而他的教授是因为自己的爸爸说过不可以用。那么这位父亲为什么不让用呢?因为他博学的叔叔曾经评论这个词既不雅又丑陋。总之,就是一些类似这样的原因使这些人讨厌 hopefully 这个词。” 怎么样,你还觉得英语非常严谨吗? 和北京人说话吃字儿一样,说英语的英美人,方言也非常可怕。也有说话不张嘴的现象:凶柿炒鸡蛋,装垫儿台…… 真是让人云里雾里。 每种语言都在向着简化和方便演进。英语的名词复数和动词变形,已经比古英语简单多了。这要感谢时间。当然,这种变化也不是没有缺点,和我们的普通话一样,通用性强了,功能性就要减弱。 现代英语是一门年轻的语言,定形不过几百年时间。对学英语的中国人来说,这是个巨大的优势,好在它的语法相对简单。 了解了这些背景,你会对英语有不一样的认识。 祝你学习进步!

      2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5.0
      英语的发展过程史

      这个世界上的语言都是发展来的,了解一下这语言的发展史对学好一门语言也有很大的帮助!英语也是如此,可以了解一下英语的发展过程!这样学习起来可以事半功倍,学习任何一种语言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学会与时俱进!推荐大家看一下!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3.0
        英语也是一地鸡毛

        年过近半,终于看完今年第一本实体书,虽然是用电子设备碎片化读完的形式。距离个人 “2021 看完 10 本实体书” 的 OKR 计划只剩下 9 本的距离,然而已经年中,希望可惜继续加油,继续踮踮脚。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比尔・布莱森,写过多部畅销书,文风幽默诙谐,有别于刻板严肃的学院派作家。这是一本关于英语语言学的书,书中涉及英语的发展简史、特色、槽点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本书承袭了布莱森一贯的举重若轻的写作风格,虽然写的书语言学有这样颇为严肃的话题,但读起来却完全没有距离感。全书条理清楚,内容全面,各种鲜为人知的趣闻穿插其中。读者就像坐上通往英语发展的时光隧道。学英语的人都知道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存在很多差异,对于这一点作者也是花了好长的篇幅讲述了其中究竟,书中更有英美两国语言以及盎格鲁撒克逊圈子语言的渊源,在旁征博引的过程中,作者本人有时也会忍不住跳出来表达自己的看法,言之凿凿,让人看着十分痛快。对比之下,就想到了很多汉语方面的优势,我国虽然方言众多,但好在文字统一,大家就算听不懂也能看得懂,这跟我们统一汉字有着密切的关系。而英语的这种有字母组成的词汇则是在不断的演化,时常简化,变换,很难形成固定的写法,经常连自己人都容易出现差错,使沟通效率降低。

          转发
          评论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3.0
          英语需要多样性

          依旧是大神比尔・布莱森的书,这次说到了他的母语 —— 英文。比尔是美国人,但常年在英国工作,这让他可以更深入地研究英式与美式英语,虽然不是语言学家,但身为资深作家,他对语言的理解可谓深刻。但说实话,这本书是他所有作品里最不吸引我的。可能对于英语专业的人来说,这本书既不够专业又没有什么新鲜感吧,也许英语爱好者会对这本书产生兴趣。英语,之所以能成为 “世界通用语言”,应该跟美元一样,主要仰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文化向世界各国的强势渗透,Americanized,流行音乐、电影、快餐、时尚… … 几乎是全方位的文化笼罩。想来,即使不是美国,也会是其他国家,这种以语言文化使全球互联的趋势终是不可阻挡的。同时,也很欣慰的看到目前这种趋势在放缓,国家之间在努力彼此制衡,像捍卫主权一样捍卫自己的传统文化,包括语言,这是天大的好事。全球化是在流动变化的,英语做为媒介之一一直在吸收各个国家的文化来丰富语库,不断收录词典中的外来语和 “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 这类形象生动的中式英语就是很好的例子。同意作者说的:我们没必要担心英语被四分五裂,而是要警惕它成为全球统一的超级语言。保持语言文化的多样性才是王道啊!

            1
            1
            用户头像
            给这本书评了
            4.0
            告别大胡子

            从尊称布莱森教授到亲切的叫大胡子,今天要暂别老布了,你诙谐渊博的文字荡气回肠在我脑海。这本书花了十天读完了不但了解到英语从低等人群使用到如今全世界普及;作者还分析了法语汉字等等其他语言对比英语,以及影响,曾经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那么的格格不入。作者还饶有兴致的列举了还是颠倒起来意思一样的单词语句。最后感谢这一个月以来布莱森先生的陪伴。我读了您五本以上的书!

              转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