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每个社会都需要终结的力量
这是一本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的书,也是一个从最高法院视角来审视美国政治格局的书。在三权分立的政治格局设计体系中,最高法院的职责是执法,也就是手握对法律的解释权。书中说:“关于最高法院,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他们的决定是终局性的。” 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每个社会,都需要一个最终解决问题的途径。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经任命就是终身制的。这个设计的目的是试图让大法官免于陷入政治斗争的权衡,但是,由于大法官的提名来自于总统,因此,实际上,大法官的选择也不可避免的与政治立场是紧密相关的。每一个总统都希望自己提名的大法官是跟自己站在同一个立场之上。本书从奥巴马就职总统开始,写到医保法案的审理结束,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串联起对九位大法官的具体描写和分析,既让我们认识了九位大法官不同的个性和风格,也通过观察他们在面对具体案件时候的表现,了解到大法官们如何通过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来影响美国的政治格局和政策走向。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大法官们也是人,他们也有弱点,也会犯错,也有自己的一些计算。而所有的组织制度,最终都是由人来执行的,因此也就不可避免的因人而异。通过完美的制度设计来规避人性的弱点,显然是过于理想主义了。因此,也就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度,可以适应所有的国情和文化,因为在那背后,其实是一个个具体的人。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17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誓言》中的法治思考《誓言》中的法治思考最近在读《誓言:白宫与最高法院》一书。得先说的是,我对美国的司法制度并不了解,虽然我是律师,但我有关美国司法实践的认知与大众并无太大区别。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我每日与中国法院、检察院打交道,属于亲身体验中国司法实践的一员,常有思考,常有懊恼,愤怒多、喜悦少,很多事情常事与愿违、无可奈何… 但,在读这本《誓言:白宫与最高法院》的时候,情绪平静了很多。竟连美国大法官们也是身不由己,也得靠自己的专业能力、业务实力(有的时候还得使上一些小手段),才能影响最终裁决。要注意的是,我说的是 “影响” 而不是 “决定”。大法官们是可以影响最终判决的一群人,而不是决定最终判决的人,因为最终判决是大法官投票的决定,而不是某一个人的决定。这其实和我们国家设置审判委员会制度的目的并无二致,只不过运用起来的效果差异巨大而已。在看《誓言》这本书时,公平正义很少被提及,作者更不会说哪位大法官代表公平正义,更多的时候,作者是在阐述大法官的各自立场以及大法官们坚守各自信仰的背景原因。所以,在读这本《誓言》的时候,我也常常扪心自问一个我执业过程中反复思考的问题,我们口口声声所称的公平正义真的存在吗?输了官司的当事人,常常强调公平正义、控诉枉法裁判…… 但事实又如何呢?你口中的正义,我口中的正义,真的就是法律上的正义吗,哪个又能代表社会正义呢?我不知道,似乎美国大法官们也没有统一答案。九位大法官一人一票,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思路、喜好和坚守,所以即便是美国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大多数时候也代表不了每位大法官的个人意见。大法官们都希望自己的意见成为判决结果,所以他们之间也在竞争,乃至斗争,他们发表各自意见,不惜通过宣读异议意见的方式质疑最高法院的生效判决,甚至出现呼吁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的方式否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 这些都被允许,也实实在在发生着…… 法治就是在一次次争议、质疑的过程中得以良性生长…… 琢磨一下美国大法官们的生活,觉得这与我们律师工作也有太多相似之处。我们代理案件本质上就是两个字 “说服”,一切代理行为的目的就是在于说服法官,使法官做出有利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决。这样看来,美国大法官们是在运用律师的工作方式,影响判决,施加自己的影响,宣扬自己的信念。这或许是因为美国法官们大多来源于成功律师的缘故吧。看看他国司法实践,司法制度、法治水平或有高低,但法庭内外的斗争、司法过程之艰辛、各方的坚守,似乎并无二致。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2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誓言并未随风去其实,如果仔细观察书里提到那些人,那些言论、法律和争议,我们就会发现在很大程度上这些都是好事情,即使其观点有时候看起来是对立的。就拿联合公民案来说,一方主张持枪权是基本权利,不容限制,而另一方则主张该有限制。但这不是完全对立的观点。只是对自由和权利的边界该如何划分、又该如何扩展的阐释的争论。有点类似吃肉和吃素到底哪个更健康的争论的意思;而这样的争论只有在面对丰足的食物时才是有意义的。两党的法律议程都是在谋求所谓 “最多数人的最大善”,从伦奎斯特法院到罗伯茨法院,这个底色从传统而来、并且一以贯之。即使 “奥巴马医保” 有对国民买医保进行强制的缺点,但毕竟这是一个由开放透明的制度所保证的、会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事情。至于堕胎案,只要没把国家吵散伙了,就不妨一直吵下去。《独立宣言》里说:人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从美国最高法院这个窗口看进去,人们追求幸福的方向和轨迹就更清楚一些。个人、团体、政府的各种理念必须一直接受千锤百炼、时时刻刻面对新陈代谢。所以每一代、每一个美国人的追求幸福的权利便不会被窒碍,至少理论上是这样的。奥巴马总统的就职誓言是可以重来一次的,因为这无关紧要;而那部活着的美国宪法所保护的 “人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的誓言并未随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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