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4.0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刑杀不赦,则民不偷于为善
大道至简,万事万物都有其自然规律,看似冰冷、威严、让人束手无策的法律,同样能理出清晰的脉络迅速入门。看了这本书后觉得我们先应该做到的是懂法,这比守法更重要。懂点法律,是让我们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法律能够实施,充分了解法律实施的外在客观环境,将正确的法律用在最适合的地方。罗翔老师说:从朴素的正义观来看,为坏人辩护的律师就该骂。但如果有一天,你也成为了被告人,你是否希望律师为你做辩护?我们的人性本就复杂,其中有试图帮助别人,怜悯别人的天使,也有审判别人,攻击别人的恶魔,可怕的是,我们有时是不自知的。而法律的意义就在于它划清了我们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界限,那些人性中丑恶的怜悯和审判,都应该被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法制精神和法制意识的光芒,能照亮更多阴暗角落,那么,包括作者,罗翔老师在内的所有普法者做的这一切就都是有意义的。
5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9187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不一样的思维模式不一样的生活在得到,学到了金融学思维、经济学思维、批判思维、数学思维、系统思维……,法律思维,种种思维,融于生活,应用于遇到的事件、问题,可以给自己带来不一样的对待事件解决问题的思考方式和行为结果。家里的主任医师,有时会收到病人或其家人送的所谓土特产自家做的等礼品,学习了《你是你吃出来的》等饮食营养方面的书,我们知道人们很多疾病与常年的饮食结构相关性很大,那么来了,一个人常年自己吃的食物致使自己健康受损,自己还不知,还拿这种自认为好的食物送人,那么这种食物能吃吗?如果自己养成了逻辑思维思考问题对待问题的习惯,就应该仔细研究一下这种食物是否对身体健康有益。前天,他拿来一袋食品,有一公斤,他都没仔细看,告诉我是龙眼干,而我仔细查看,简陋的包装袋一无生产厂家二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三无联系方式,只有简单的成分配料表:白砂糖……(几种添加剂),这就是一种做成龙眼干样子的糖果。我就给她讲了拿到一样吃的东西,首先要看成分表,白砂糖排在前三位的就不要吃了,这种所谓的自家生产的自产自销的食物,就是三无产品,就不要接收了。生活中天天都有很多事情需要应付对待处理,多一种思维方式,多一种应对方式,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长期以往,一定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212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最高级的法律思维是备而不用看此书学习怎样去理解 “戴着镣铐跳舞的大思维,约束之下破局的创造力。” 的法律思维。 善恶是价值判断,而法律是维护秩序;善恶是相对主观的共识,而法律必须是客观的共识。主观共识形成了道德和文化,引导文明前进;客观共识形成了规矩和秩序,保障文明稳定。 “希望允许安乐死” 这个想法背后的价值观,是尊重个人的自由意志和自主选择;“希望禁止安乐死” 这个想法背后的价值观,是尊重生命(权),防止合法的杀人。 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 的名言:“我的语言的边界意味着我的世界的边界。”“The limits of my language mean the limits of my world.” 多变的法治会令人感觉是人治。朝令夕改不但会增加巨大的社会成本,而且会极大地破坏规则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历来已久的名言,都有简而有力,有普遍性。法律规则也是一样的,不是普遍性的法律本身不好,而是利用普遍性法律做坏事的人不好。 法律思维方式之一后果主义 法律思维总是存在诸多矛盾:既要追求正义,又要考虑终局;既要追求古老稳定的权威性,又要有适应变化的灵活性;既要考虑个案结果,又要顾及长远预期;既要努力发现事实,又要减少对事实的依赖…… 不一而足。 约束之下破局的创造力,智者的远见,不仅要看能看到的东西,也要洞见看不到的东西。 想要更好了理解事物本质,需要了解事物的起源及它的发展历史,才可以 “一滴水中看到大海,并且在大海的视野中重看那一滴水。” 法律起源于复仇,而超越了复仇;它起源于人类本能的正义感和报复性,但却以理性的、规则化的程序正义,疏导了报仇的激情。 “你的决定可能是正确的,但你的理由肯定是错的。” 因为凡是论证都存在反驳空间,所以判决书里基本只给决定,不太表明理由的原因。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60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读起来不累的好书刘晗老师的文字深入浅出,没有用艰难生涩的语言,也没有绕来绕去的逻辑,却把法律思维这件事缕清晰讲明白了。无论什么职业,什么年龄,想来读这本书都会有所收获,这是一本难得的可以改变我们思维范式的好书。 有的书籍强化你的认知,世界观、价值观;有的书籍颠覆你的思想、价值观、世界观。《想点大事 - 法律是种思维方式》显然是后者。 中国人有着朴素的正义感,觉得世间总有正义在,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社会不公不是法律的问题,是人的因素。然后,法律却可能如本书所言,讲妥协、讲稳定、追求大多数公平。 追求正义是有成本的,在技术水平有限的情况下,法律做了很多妥协。例如囿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欧洲国家法律规定婚内生子默认是父亲的孩子, 为了保持社会稳定,社会最大公平,法律有时候会牺牲个体,牺牲决定的公平与正义,两(三)审终结制,对程序正义而不是结果正义的追求等等不一而足。 社会在进步,法律也不能例外。法律也应该进行变革,例如当前的 DNA 技术很容易做亲子鉴定,还保持婚内生子默认是父亲的孩子明显不合时宜。 作者对当前的法律制度、律师、法官等不符合常人的认知模式、行为进行了充分的解释。这种解释不能说不有力,但是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有些取舍是否对整个社会有意,需要经过社会实验,要反应当前社会学等学科前沿的认知。不能因循守旧,阻碍社会发展。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54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3.0让普通人理解法律思维对法律的本质是什么的扫盲之作,“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表面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质是为了提高社会运转的效率。书名和立意有偏差,对普通人并不应该 “想点大事”,近年我国越来越多的海归法律精英,对提高我国司法效率是好事,但有些缺少 “平视”,本书实例多认为美国法官的正确,国内法官的问题,司法体系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需结合适应本地政体国情。这些也不是百姓应该思考的 “大事”,百姓应该多看罗翔老师的节目,法律对百姓来说是底线。英美传统的小政府模式,自然需要司法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级,但现在也造成诉讼频繁,成本高昂,这次美国高院法官的推选,也把政治的丑陋推到前台。欧美强调程序正义,推己及人和我们传统的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是一致的,但当年击鼓鸣冤也要滚钉板也是大国减少诉讼降低行政成本无奈,如何在维护正义和提高社会运转效率间平衡是精英要想的 “大事”,百姓应该抛弃幻想,不要掺合 “大事”,希望政府能结合人工智能推出如新加坡的柜员机式样的快捷法庭,提高社会效率。(新加坡如交通罚款,小额经济纠纷,滞纳金等都提请快捷法庭),中文比英文优势在于大部分人也能看懂明晰法律条款和判决书,对大量民事纠纷推出制式文书文本,提高司法效率。希望《得到》课程和作者关注法律定制范本这些 “小事”,减少如租房受骗,P2P 爆雷,遗产和婚姻财产这些日常纠纷的处理。社会需要搞好这些 “小事”,不需要大多数人去想司法体系的 “大事”。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139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用法律思维来助推自我成长1、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而且在于生活的实践 生活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思维源于生活,实践生活,而不仅仅只是法律本身的含义,这也告诉我们,是非对错,不能靠双眼与耳朵,不单单只看到表面,而要更多的进行联想类比,找到事情背后的逻辑,做到举一反三。只有寻求客观的证据,才能作出有效的判断。法律思维强调凡事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求证与结果才是我们更应了解的。不忘初心,追求真理,执着于既定的事实,勇于实践,探索真知,才可发掘背后的秘密。而要更多的进行联想类比,富有同理心,但又不失原则,维护自身利益但也不迫害他人,运用法律思维推理找到事情背后的逻辑,做到举一反三。 看似美好的初衷,如果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可能是造福于民,一旦你从社会全人类的角度出发,就会滋生与之相悖的问题。 有时候虽然没有法律约束,我们却永远不会越界,只因我们心中的人性的力量在支撑着我们的信念。 2、法律追求的不是公平与正义,而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经济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成本,而追求公平和正义均不能无视成本。也就是说,在现实中法律是以成本为考量再追求公平和正义。因此,有的时候,法律的判决从表面上看,就不是那么的公平和正义。但是事实上,正义产生本来就是为了界定。正义不是凭空产生,正义是人类产生的一种判断的工具。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正义本身的内在实际上也在发生着变化,同时正义也在促进着社会的发展,总的来说,法律追求的确实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3、法律不是一个完美专业,不牺牲某些原则往往难以取得成功 "法律规则的确立要对长时段内的所有社会成员普遍适用,因此其追求的并非每一个具体事件中的合理与公平,而是整体的、全局的合理与公平。 法律人更看重整体规则是否稳定、统一,而不是个案的结果是否合理。法律人追求的不是每个案例中的正确结果,而是总体法律运作的最好结果。" 正如不存在绝对的道德一样,也不存在绝对的正义。但绝对的不公正却是现实存在的,而且让我们一见便知。 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即使这个手段要求客观、超然,激情依旧可以激发出运用该手段的最佳方式。成功的律师可以有选择、有节制地将激情最为辩护的工具。 追求问题的最优解决方案,可能会导致问题无法解决。法律接受次优的方案,甚至容忍个别看似错误的答案,并不是因为愚蠢和懒惰,而是因为法律是一项长久的事业,追求的是更大范围内、更长时间里的制度价值。 4、律法既要在既定的边界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同时也不能被规则所束缚 "人们常说,要突破边界束缚,才能找到问题的解决之道。但法律人的思维恰恰相反 —— 只有设定清晰的边界,才能找到问题的解决框架。法律人更相信精密的制度设计,同时保持对理性的有限尊重;法律人寻求的不是完美方案,而是相对不那么坏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在规则不明了的时候,就需要更多的运用类比思维将事实真相就可能的还原出来。 5、法律思维是人生的加速器法律思维让你看问题时,能够从更高的层面进一步思考,探索其他可能性,帮助我们成为解决问题的高手。" 在普通人眼里,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以我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静待人们去发现。但对于法律人来说,事实并不是关于真相的客观描述,而是对于事件的一种解释。既然是解释,就不是绝对客观的。🎙🎙🎙 时代赋予每个人不同的使命。但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自身的使命,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逾越法律及人性,在自己的阶层创造价值。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3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法律的终极使命是维护社会秩序,最高级的法律思维是备而不用。学习法律思维,是一次促进思维升级的旅程,它有助于你跳出被动的规则接受者格局,体会立法者和决策者面临的重重约束及其破局的深层思考。它会提醒你不仅要考虑当时当下,还要考虑过去未来;不仅要考虑单个案件的得失,更要考虑全局的长远利益。六个法律基本思维模型:凡事讲规则,凡事讲权利,凡事讲程序,凡事讲终局,凡事讲预期,凡事讲权威。我们普通人一般都会认为,法律的终极使命是维护社会正义、保证公平、促进平等、保护人权等等,但是,在法律人眼中,法律的终极使命是维护社会秩序,法律的安定性优先于正义性。正因为如此,法律人在考虑具体案件时,会现在全局的较高的视角去通盘考虑,作出不是最优但不会最坏的结论。我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能看到一些热点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不太符合大众的预期。我们最常听到的话是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对于法律很重要。我们通常所认为的法官就是运用三段论推理方法,直接将法律规则和事实套进去,然后得出结论就行了。但是,事实是难以探知的。所以法律中的事实只能是被证据证实了的事实。现代法律体系用一整套制度设计来构建事实,这一套制度就是证据制度。法律的核心要素是规则。立法者制定规则,执法者和司法者使用规则解决具体纠纷和具体问题。我们通常会认为,规则制定得越清楚越精确就越好,然而,人类的规则都是用语言写成的,而语言本身具有模糊性,因而立法者有时会刻意制造模糊,让规则具有广泛适用性和长远适用性,反倒能够解决更多的问题。法律思维让我们想得大一些,我们必须超越自己追求美好理想和最优方案的小冲动,才能够创造和运用规则,来解决更大范围的问题。6. 即使一个案件最终实现正义,也只是弥补了一个悲剧,而不是创造了一个喜剧。法律提供的只是次优解决方案。这就启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但要学会用法律解决问题,还要学会不用法律解决问题。最高级的法律思维是备而不用。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特别精彩的内容,书中很少有艰涩的专业术语,基本都是用通俗语言和著名案例来解读法律思维,读起来较为容易。强烈推荐你读一读。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35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我们生活的时代,愈发强调透明、快速、低价、创新和市场化等价值。然而,法律体系却不能太透明、太迅速、太普惠、太灵敏、太商业化。否则对法律人不好,对法律不好,对社会也不好。法律毕竟代表了社会不完美的一面,突出了人性不完善的一面。即使一个案件最终实现正义,也只是弥补了一个悲剧,而不是创造了一个喜剧。一如既往,法律提供的只是次优解决方案。这就启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但要学会用法律解决问题,还要学会不用法律解决问题。最高级的法律思维是备而不用。从更大的意义上来说,任何一个行业,都有解决问题的独门秘诀,同时也有行业本身的内在限制。“请神容易送神难”:我们在解决任何问题的时候,都要考虑解决方案本身会带来什么新的问题。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2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想点大事:学会甩锅是一种能力学会 “甩锅”,用甩锅,也就是推卸责任的方法解决问题。现代的法律制度中,任何案子都不是法官一个人大包大揽说了算的,而是一整套程序的结果。警察侦查,搜集证据。检察院则检查证据,提起公诉。被告人找律师,提交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甚至还有可能找专家证人。最后才是法官依据两边提交的证据以及相互的辩论,根据程序做出判决。我们就会发现,程序其实是把法官做决策可能要承担的责任,甩锅给了整套的司法制度。如果没有这个甩锅机制,司法体系是无法运行的。法官也是人,他也有贪嗔痴,各种人性的缺陷。法官一想,我这一纸判决书写下去,马上就要牵涉到巨额的财富归属问题,甚至是定人生死的问题,这个笔怎么下得去?感想如果你将面对一个矛盾,特别难处理,如果你能够成功地把它推给了一个大家无法反驳、无法挑战的权威,解决了问题。历史上人类想要解决复杂的矛盾,甩锅是一个重要的方法,绝不是什么阴谋诡计。
7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2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3.0事事講預期的法律思維生活裡的很多問題都是因為我們把事情想得太小而出現的,法律思維能改變這種思維方式。書裡就講了這樣一個案例:有家公司的一個員工在春節放假之前,說買不到放假當天的票就向領導打報告,問自己能不能買提前一天的票,早走一天。領導覺得這是人之常情,也就同意了,而且沒把這次請假計入考勤。但問題就跟著來了,之後這個部門的領導發現,每次放假之前,總是有人買好提前一天的票,跟他請示早點走。搞得這個領導很被動。這個問題乍一看就是個人情的問題,也就是領導抹不開面子沒拒絕別人才搞出了這麼多問題。但是作者在書中說這其實是領導缺少法律思維。因為法律上事事講預期。領導在最開始答應請假的時候就該想想,事後如何管理其他員工的預期,是不是應該設立相關的制度?由此可得,法律思維關心的不僅僅是當下的對和錯,還是在關心未來的人會怎麼做,這是不是一件大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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