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看毛姆的书📚时间最长的一次
用了近 19 个小时,把毛姆《人性的枷锁》看完了。这本书从菲利普 9 岁一直写到人近中年,仿佛过了很久很久。我的心情像过山车一般,为菲利普每一次的经历或喜或悲,犹如体验了另一种人生。父母过世后,无依无靠的菲利普来到了伯父家。谨小慎微地看着大人的脸色,一个孤独的小孩,一个懂事的小孩,总是免不了让人更加心疼。伯父把菲利普送进了学校,在某种程度上伯父自己得到了解脱。但对于菲利普来说,他进入了一个看不到尽头的复杂世界,同学嘲笑他跛了的那只脚,他的羞辱感、无力感、绝望感没有人知道。好在他找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 书籍,真替他开心,但又替他难过。开心的是他在阅读中找到了一个逃离生活种种痛苦的避难所,难过的是他依旧要继续面对这个现实世界中所有的失望。他把友谊当做恩惠,小心呵护,却还是被朋友罗斯背叛,根本没人在乎他,生性敏感的他只能感受到无尽的嘲讽讥笑。他找不到生活的曙光,直到伯父说只要信仰上帝,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于是每天睡前他俯身跪在地上,把脸埋在手心,祈求上帝可以治好他的跛脚。坚持了几周,又几周,但还是没有任何变化。我想起自己小时候,把大人的话当做绝对的权威,即使是错的也不敢质疑,而菲利普虽然不再相信上帝,但也不敢忤逆伯父的意志,直到他长大成人,经历了无数的波折,他终于卸下了信仰的负担,决定按照自己的意愿过一生。当他真正走到外面的世界,生活的风暴一刻也不停息地向他袭来。在伦敦学了一年的会计,在巴黎学了两年的绘画,之后用七年的时间拿下了医师执照,中间因为炒股把仅有的父亲留下来的几百磅全部打水漂,沦落到食不饱腹、露宿街头的地步,在商场领着微薄的薪水做导购员和服装图纸设计师,和米尔德里德反反复复纠缠着一段支离破碎的感情,经历了亲人伯父伯母、朋友克朗肖和海沃德的相继离世,终于看清了生命的本质,不再纠结于人生的意义,菲利普最后遇到了自己的挚爱,萨利的出现,让他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人爱他的,他是值得被爱的。有点心酸,他一直对人友善,但回馈他的总是冷嘲热讽和背后的闲言碎语。在这个世界仿佛他是多余的,当他开始行医,当病人信任他时,他才发觉被人肯定是一件多么让人满足的事情,这也许就是最后他选择学医的原因吧,被需要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这本书不单单在讲一个人的成长史,而更多地是描述一个人找到自我的过程。这本书刻画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人物,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多元化。这本书没有所谓的主角光环,没有至善至美,菲利普是一个本性淳朴但被社会磨砺得也有自己邪恶黑暗的一面,这就是人,复杂立体。在菲利普的身上,我看到了毛姆《面纱》里的凯蒂和《刀锋》里的拉里的影子,他们都在追寻自己,与自己和解,这是人生最根本的命题吧。而回到书名:人性的枷锁,从始至终,菲利普最烦恼的就是自己腿瘸了,这是他在人群中的敏感脆弱点,但这也许只是最表面的一层桎梏吧。最深的是什么?他为什么付出的一切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他为什么要经历那些痛苦的体验?这些问题,何止是菲利普,我们芸芸大众每天可能都会问自己,无解那就进入到一种沉沦的生活中,参悟了就可以过一种本真的生活。毛姆的书,至少我看的这几本,都带有一种对哲学问题的思考,菲利普渐渐变成了一个斯多葛主义者,“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只要他接受所有屈辱,面对厄运迎头而上,他就是在扭转那只看不见的命运之手。” 做好最坏的准备,坦然面对一切,仅此而已。我想起了有次看罗翔老师的视频,他说了一句话,“做自己该做的,并接受事与愿违”。后来的菲利普开始把人生看做编织图案,痛苦或者快乐都只是图案上的一小部分内容,接受所有的一切,当人生落幕的时候,回顾这一生,至少自己的图案是丰富多彩的。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29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人性的枷锁》是毛姆的扛鼎之作。非常值得当代人认真阅读。主人翁菲利普由于身体残疾所带来的困扰是其人生路上遭遇的众多苦难的主要源头,但最终通过其自身的努力获得了幸福,也算是终成正果。所谓枷锁就是约束和束缚,人性的枷锁就是约束人自由或者发挥其潜能的弱点。通观本书至少有如下几道枷锁:第一是人自身健康问题。菲利普从小跛足便受尽了欺负和遭人鄙视,这是人菲利普的不幸更是常人的不足。菲利普也曾期望通过宗教的力量和上帝的奇迹来回复健全之身,但并不可能。直到他在自信和成熟的心智下接受了自己的跛足,才成长起来。事实上,我们有各种各样的不是,比如我没有他人跑的快,或者没有他人帅或美,又或者我的成绩没有他人好等,但这又有什么。因为直面所以接受;因为接受所以坦然,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开的一道枷锁。第二是家庭问题。菲利普父母早早双亡,从小寄宿在伯父母家。伯父母虽然没有小孩,但伯父的比较冷淡、伯母的爱,以及信仰英国国教的情结,对菲利普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人生路上的一道枷锁,只有冲破家庭才解开枷锁。第三是宗教信仰问题。菲利普心性安静又爱读书,因此被做牧师的伯父认为是接任其教区之职的最佳人选。从小他就被送到教会学校学习,寄养家庭给他的宗教思想灌输让他自以为信仰上帝。曾经是非常虔诚的信徒,曾经希望用苦行僧般的自我折磨来求得上帝的顾怜,后来发现虔诚也换不来修复跛足的失落他在从医的道路上获得了成功的满足感,并因此也获得了社会的认可。第四是爱情问题。菲利普有很多段感情,先是喜欢他且被他莫名逃避的威尔金森小姐、神经质的画室女同学普莱斯小姐、对他充满母性之爱的作家诺拉,都曾短暂占据过菲利普的感情空间。但他的第四段感情,即和酒吧女招待米尔德里德的纠葛却是他最大的麻烦。在这段关系里,菲利普受到的是米尔德丽德一次又一次的欺骗、戏弄、侮辱和嘲弄,然而他仍是一次又一次地接受她容忍她,即便她沦为娼妓之时仍未其提供食宿。因为她,他走上投资股票之路,因此亏掉所有积蓄并差点断送了继续学医的可能。时过境迁之后,菲利普在结识善良而稳重的萨莉一家并和其相爱之后,他才回到正常人生并迎接真正的两情相悦的爱情。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9.1《人性的枷锁》毛姆读书感读书时间:8.31~9.1,近 12 小时。今年度毛姆的第四本书,篇幅 48 万字,故事平铺直叙,情节跌宕,直触人心。很久没有大段时间集中阅读了,读完这部 50 万字的长篇,感叹这部最像毛姆作家本人自传的小说,再度剖析人性,因篇幅问题,没有面纱、刀锋和六便士那样紧凑,完整的描述了主人公菲利普童年、求学、学艺、至婚姻的人生历程。1、书中的故事是关于菲利普,幼时父母双亡、脚有残疾,在伯父家成长,形成了敏感孤僻的性格。伯父是牧师,菲利普对牧师职业的抗拒,为谋生学习会计、后去巴黎学画画,陷入一段与女招待员分分合合的情感纠葛。为维持关系,微薄的遗产消耗殆尽。后回伦敦学医,经历多份感情后遇到真爱,成家立业的故事。2、本篇故事所包含的题材每一段都可以写出多部小说,还涉及了多种哲学思想,以及与克朗肖二人关于斯多葛哲学的探讨,主人公菲利普对人生意义的孜孜探寻,最后放弃周游世界的梦想,回归生活的平淡。3、书中的重点还是菲利普的爱情经历,毛姆笔下人物的心理活动一直如此真实直率。敢写敢面对,将裹在内心上的面纱层层揭开,暴露内心底层的欲求、悲悯。阅读时想起朴树的《平凡之路》,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人生本没有意义,没有一个公理引导人们必须这样做,但是在追寻自己人生意义的过程中会慢慢发现自己人生的意义。陈晨,2024.9.1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赞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生命没有意义,但生命有美认真的把这本书看完了毛姆到底经历了多少故事那么多人生和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读着读着感觉身临其境写自己一样主人公生命体验比大多数人丰富他的痛苦和思考也格外深刻生命充满激情,灿烂丰富,它给人带来了许多,也叫人有了不尽的欲望,试图追求更多。人类的特性就是不知满足,他们把孜孜不倦的活力化作对某种不可言喻的实体的追求。凡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就被标榜为一种美德,而对社会不利的行为则要贴上罪恶的标签。善与恶无非就是这样来的。社会有三把利剑专门用来对付人:法律、舆论和人们心中的道德良知。第一阶段:苏醒,质疑。"活着有什么意义?人生在世,所作所为皆是徒劳。" 第二阶段:探寻,解谜。"生命没有意义,地球只是一颗飞速运转的行星。生命发源于此,产生在一片混沌之中。而这只是这颗星球的一段历史。" 第三阶段:看透,自在。"生命微不足道,死亡更无足轻重。" 当发现万事万物的一切都是偶然而已,也就不再被其束缚,卸掉了人生的最后一道枷锁。之前为了成为更好的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而提升自己,有一天发现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毫无意义,便陷入了深深的迷惘。""最终,菲利普意识到纵使一切都将归于虚无,一生的每个瞬间却都是真真切切的,最美的恰恰是寻常生活中的点滴。如何才能挣脱生命的枷锁,拥抱自己的人生?1. 与智者为伍,广交朋友,虚心求教在人生不同的阶段,朋友对其都有巨大的引导意义,他们滋养了菲利普的生命,也成全了他的人生。让他从自卑变得自信,从混混沌沌变得思想独立自由。2. 与好书相伴,坚持阅读,与圣贤对话。" 因为读书有乐趣,我已经习惯读书了,如果不看书就像不能抽烟一样浑身不自在。另一部分是想从书里认识自己。"对菲利普而言,书不仅仅是白纸黑字,它们既是智慧又是陪伴,也带给他无尽的力量,支撑他度过最艰难的一段路,在无形之中丰富了他的头脑和内心。通过知识武装自己,是一个人最大的底气,让自己闪闪发光,才能和优秀的人相互照耀。3. 与勇气并存,逆流而上,不轻易放弃菲利普身上最大的能量也许就在于他的勇敢,他总是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然后不管有多难也要硬着头皮上。他放弃了康庄大道,选择了荆棘丛生的小路,遍体鳞伤,却采摘到更艳美的鲜花。比起顺风顺水、毫无波澜的一生,逆流而上的菲利普,他的生命是无可复制的多姿多彩。4. 与善良共生,生命之痛报之以歌。他承载了这世界太多的恶意,但他没有怨天尤人,当别人拿他的软肋攻击自己时,他选择沉默,而非攻击对方。菲利普善良得有些让人心疼。他在朋友落魄的时候倾囊相助,对自己心爱的女人有求必应,对家人尽心尽力。无论受到多少谩骂、诋毁、欺骗,他都没有让自己变成一个冷血的人,他是寒凉世间的一团微光,用自己的爱和善意给他人温暖和明亮。经典语录摘抄:他让她痛苦,而她则因此更加爱他。如果你对自己的处境总是心存不满,企图反抗,那只会给你带来更深的羞耻。你的悲惨遭遇只是上帝让你背上的十字架,而之所以选择由你来负担,是因为你的肩膀比其他人都更强壮。这是上帝的好意,你应该乐在其中,不能把它视作悲伤的源头。其实,只要能和罗斯继续当朋友,让他做什么都愿意。菲利普最不愿和罗斯拌嘴,看到他受了伤害,自己心里也会跟着作痛。每次到了气头上菲利普都会失去理智,好像那一会儿自己的思想被魔鬼牢牢地控制住,伤人的话总是不受理智地脱口而出。他明明想和罗斯握手言和啊!但是想要报复的欲望太过强烈,这些日子他忍受的痛苦和屈辱都要加倍奉还给罗斯。这样做看似是白尊心使然,实则是愚套透顶的表现。他心里清楚罗斯根本不会把今天的手吵当回事,唯一在乎、痛苦的人,只有他自己。迫切想要提升自己,感觉自己就像井底之蛙一样无知又渺小。戏剧就是真实的生活。这种生活古怪、阴暗,充满痛苦,男男女女向冷眼旁观的观众展示内心的邪恶,漂亮的脸蛋下隐藏着堕落腐朽的灵魂,有德之人用道德的面具来隐藏自己的罪恶,外强中干之人惶惶不可终日,诚实之人腐败,贞洁之人淫荡。开始真正的生活,我想去经历,我已经受够了为生活做准备,我想现在就开始生活。在人生的旅途上,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荒芜险峻的漫漫荒野,才能终于学会接受现实。青春无限好只是一个幻觉,是青春不再之人的幻觉;年轻人只觉得痛苦,因为他们的头脑中满是被人灌输的不切实际的理想,每次都在和现实的碰撞中遍体鳞伤。他的危险之处在于,他已经自欺欺人到了诚心诚意的地步。他真心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情愫,把优柔寡断当作艺术气质,把游手好闲视为超然物外。他一心提升自己的思想,却只是变得更加庸俗。万事万物在他眼中都比实际略大,轮廓模糊不清,隔着一层感伤的金色迷雾。他撒谎时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如果有人点破,他就说谎言是美丽的。他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伯母的身子单薄如蝉翼,搂着他脖子的两条胳膊仿佛一折就断,就像鸡骨头一样脆弱;那张暗淡无光的脸上,布满了多少皱纹啊;一头灰白的卷发还是梳成年轻时的样式,看上去怪异又悲凉;那瘦小干瘪的身体就像秋天的一片枯叶,仿佛第一阵寒风就能把她卷走。菲利普意识到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这两个安静卑微的老人已经是过去式了,他们能做的只是耐心地、傻傻地等待死亡。不要离开我。你不知道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我的生活太痛苦了,是你让我觉得这么幸福。好好珍惜这些时刻吧,永生的神灵已将世间最好的礼物赐予了你,而在你临终之际,这将是一份甜蜜又哀伤的回忆。这种不顾一切的热恋将永不再来。这世间只有两样东西让人生值得一过,那就是爱与艺术。他一根筋地认为,任何事只要开了头就要一条路走到黑。正如所有性格软弱的人一样,他偏执地觉得,一旦做了决定就不能更改。他决定在这段宝贵的时光里享受尽可能多的乐趣,至于谈情说爱,他在乎的不是关系长久而是体验丰富。如果我的行为是无法避免的,又有什么后悔不后悔的呢?社会用荣誉、财富和他人的认可来引诱我效忠于它,但我并不在乎他人的看法,荣誉对我来说就是狗屁,没钱我也照样活得很好。随着年纪渐长,你会发现,要能勉强栖身于世,第一要务就是认清人性必然是自私的。你要求别人无私奉献,要求他们牺牲自己的愿望来满足你的愿望,这是荒渗透顶的想法。别人为什么要来满足你?世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等你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一点的时候,你对别人的索求就会变少,你也不会对他们感到失望,你就会用更加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人终其一生都是为了一个目标,那就是享受快乐。只见世人追逐快乐,却不见他们追求幸福。无论践行哪一种美德,背后的动机都是享受快乐。人类的行为都是出于利己的目的,如果这为正好也利他,我们就认为这些行为是高尚;如果施舍财物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乐善好施;如果帮助别人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心地善良;如果奉献社会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心系社会。但是你施舍乞丐两便士,跟我添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一样,都是在追求自己的快乐。我没你这么伪君子,我不会为追求自己的快乐而扬扬自得,也不会要求你对我大加赞赏。他突然很焦虑,一阵恐惧感向他袭来一一也许爱情永远都不会降临在他身上了。他多么渴望被强烈的激情俘获,他多么渴望有一个人让他神魂颠倒,让他在巨大的狂喜中感到虚弱无力,不在乎自己身在何方。不在她身边的时候,他觉得她美丽动人,脑海中全是她顾盼生姿的双眸和奶油色苍白的面孔;可是在她身边的时候,他只看得见她的平胸、轻微蛀蚀的牙齿,还有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鸡眼。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他一辈子都只能这样远远地爱着一个人吗?他那畸形的视角把一切丑陋都扭曲放大,难道他要一辈子都无法享受触手可及的浪漫吗?既然生命只有一次,那就要尽量过得成功。但他觉得成功并不是挣很多钱,也不是扬名立万,到底是什么他还不太清楚,也许是拥有丰富多彩的经历,发挥出自己最大的能力吧。钱就像人的第六感,没了它,别想把其他五感发挥到极致。如果没有足够的收入,人生一半的可能性都会被堵死。做任何事情都担心自己得不偿失,绝不会为了一先令付出两先令的成本。有些人说贫穷是对艺术家最好的鞭策,那是因为他们从来没体会过贫穷的切肤之痛。他们不知道贫穷会让一个大变得多么刻薄,它会让你遭受无尽的羞辱,它会斩断你的翅膀,它会像癌症一样吞噬你的灵魂。一个艺术家想要的并不是家财万费,他不过是想有足够的钱财来维特自己的尊严,能够心无旁骛地工作,能够慷慨,坦诚,不伸手求人。等到为时已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平庸,那就太残酷了,还容易变成暴脾气。在一群陌生人中间,他努力长成了现在的样子,但很少有人宽容、耐心地对待他。他的自控力是他引以为傲的东西,殊不知这是被同伴的讥笑和嘲讽逼出来的,结果他们又反过来说他冷酷无情。他已经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多数情况下都能保持波澜不惊的样子,以至于现在已经不知道怎么表露自己的情感了。别人说他性格冷漠,只有他知道他其实是自己情感的奴隶:一个不经意的善举就能让他感动不己,有时候他甚怕是人听出来他的声音颤抖。" 我穷尽一生,只为寻找你。""你終于来了。" 他曾经想过爱情的到来必定气势汹汹。一旦坠入情网,整个世界都会春暖花开。他曾经期盼爱情能够带来如痴如醉的幸福,可现在当爱降临,品尝到的却只有灵魂的渴求和痛苦的欲望,这般苦涩是他从不曾想过的。他试图回忆究竟在何时开始有了这样的感觉,可实在记不得。他痴狂地爱着米尔德里德。直到遇见她,才发觉原来之前有过的那些感情都不算爱情。她远远称不上完美,可他爱她的所有瑕疵。尽管自己好像也没有很在意这件事,却像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支配。这股力量控制看他违背自己的意愿,放弃自己的利益。可他偏偏心向自由,讨厌被枷锁束缚。他渴望体验一把这种令人难以抗拒的激情,但却又嘲笑自己,咒骂自己屈服于内心的欲望。事已至此,这段孽缘今晚算是被彻底指断了。他是不会再去找她了,除非真的连一点颜面都不要。现在只一门心思地想眷怎样才能摆脱那种让他疯狂的迷恋,可耻可憎的迷恋。不能再想着她了,过不了多久,痛苦一定会越减越少的。他开始想过去的事,不知艾米丽.威尔金森和范宁・普里斯是否曾经也承受了一样的折磨。他感到一阵悔恨。"我当时不知道爱一个人是这么的苦啊!" 他自言自语道。你真的无法想象,能坐在对面这样看着你,我就已经幸福得要升天了。我大想见到你了。见不到你,我都害了相思病。爱她已经爱到不怕疼痛,愿意把心掏出来,赤裸裸地让她检视,把所有弱点都昂首挺胸地呈现在她面前。她有时候跟个骂街的泼妇一样歇斯底里。"成天和你出去真没劲。老是" 你爱我吗 ""你爱我吗?,听得我耳朵起茧。" 菲利普也知道这样一直问她很烦,只是把持不住自己。"嗯,我是喜欢你的。" 她每次都这样回答。"只是喜欢吗?我已经爱你爱得无法自拔了。"" 我不是那种嘴甜的人。"你知道说句爱我会让我多么高兴吗。"〝我不是一直说嘛,我爱怎样就怎样,要是你不喜欢,那就忍着吧。有时候他又提出这个问题时,她的答案更干脆利索:〝别再问来问去了。"他的脸一下垮了,再也不说话。他恨她。菲利普不甘心就这样向心中的激情投降,这股激情害得他夜不能麻,食不知味。他懂得人生万事终有结束那一天,即便是爱情也没有例外。他眼巴巴地盼着那一天的到来。爱情像生在他心里的省生虫,以其血液为食,可恨而茁壮地生长着,吸食他的精气,让他无所适从,唯有从它身上才能祈求到一丝快乐。只要旁开米尔德里德身边,他就心神不宁,坐立难安。有时他想,也许看看画就能分散注意力,让自己不那么痛苦,但等他真的到了国家美术馆,却根本无心浏览,没有一幅画能让他心里泛起波澜。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再对之前的爱好感兴趣。曾经嗜书如命,现在却也觉得读书毫无意义,只是闲暇时间会到学校的吸烟室翻翻期刊杂志。这样的爱情简直是种折磨,他痛恨让爱欲占了上风,仿佛自己已经成了囚犯,心心会念地渴求着自由。有时早上醒来,心里空荡荡的什么感觉也没有。灵魂不禁欢呼雀跃,庆祝终于得救 —— 看来,爱情已经从身上悄悄溜走了。然而,没过一会儿,随者他醒得越来越透,心里的痛苦也渐渐复苏。他知道自己的份还没完全好。虽然有无数理智而客观的原因表明自己不能和米尔德里德结婚,但他现在正在一一推翻。每一天他都更爱她一点儿,而这种得不到满足的爱情让他怒火中烧,愤愤不安。为了那被称作" 爱情 " 的疯狂情感,对世上多少乐趣置之不理。他受够了,如果这就是爱,那宁可不要也罢。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2赞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生命没有意义,但生命有美很认真的把这本书看完了毛姆到底经历了多少故事那么多人生和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读着读着感觉身临其境写自己一样主人公生命体验比大多数人丰富他的痛苦和思考也格外深刻生命充满激情,灿烂丰富,它给人带来了许多,也叫人有了不尽的欲望,试图追求更多。人类的特性就是不知满足,他们把孜孜不倦的活力化作对某种不可言喻的实体的追求。凡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就被标榜为一种美德,而对社会不利的行为则要贴上罪恶的标签。善与恶无非就是这样来的。社会有三把利剑专门用来对付人:法律、舆论和人们心中的道德良知。第一阶段:苏醒,质疑。"活着有什么意义?人生在世,所作所为皆是徒劳。" 第二阶段:探寻,解谜。"生命没有意义,地球只是一颗飞速运转的行星。生命发源于此,产生在一片混沌之中。而这只是这颗星球的一段历史。" 第三阶段:看透,自在。"生命微不足道,死亡更无足轻重。" 当发现万事万物的一切都是偶然而已,也就不再被其束缚,卸掉了人生的最后一道枷锁。之前为了成为更好的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而提升自己,有一天发现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毫无意义,便陷入了深深的迷惘。""最终,菲利普意识到纵使一切都将归于虚无,一生的每个瞬间却都是真真切切的,最美的恰恰是寻常生活中的点滴。如何才能挣脱生命的枷锁,拥抱自己的人生?1. 与智者为伍,广交朋友,虚心求教在人生不同的阶段,朋友对其都有巨大的引导意义,他们滋养了菲利普的生命,也成全了他的人生。让他从自卑变得自信,从混混沌沌变得思想独立自由。2. 与好书相伴,坚持阅读,与圣贤对话。" 因为读书有乐趣,我已经习惯读书了,如果不看书就像不能抽烟一样浑身不自在。另一部分是想从书里认识自己。"对菲利普而言,书不仅仅是白纸黑字,它们既是智慧又是陪伴,也带给他无尽的力量,支撑他度过最艰难的一段路,在无形之中丰富了他的头脑和内心。通过知识武装自己,是一个人最大的底气,让自己闪闪发光,才能和优秀的人相互照耀。3. 与勇气并存,逆流而上,不轻易放弃菲利普身上最大的能量也许就在于他的勇敢,他总是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然后不管有多难也要硬着头皮上。他放弃了康庄大道,选择了荆棘丛生的小路,遍体鳞伤,却采摘到更艳美的鲜花。比起顺风顺水、毫无波澜的一生,逆流而上的菲利普,他的生命是无可复制的多姿多彩。4. 与善良共生,生命之痛报之以歌。他承载了这世界太多的恶意,但他没有怨天尤人,当别人拿他的软肋攻击自己时,他选择沉默,而非攻击对方。菲利普善良得有些让人心疼。他在朋友落魄的时候倾囊相助,对自己心爱的女人有求必应,对家人尽心尽力。无论受到多少谩骂、诋毁、欺骗,他都没有让自己变成一个冷血的人,他是寒凉世间的一团微光,用自己的爱和善意给他人温暖和明亮。经典语录摘抄:他让她痛苦,而她则因此更加爱他。如果你对自己的处境总是心存不满,企图反抗,那只会给你带来更深的羞耻。你的悲惨遭遇只是上帝让你背上的十字架,而之所以选择由你来负担,是因为你的肩膀比其他人都更强壮。这是上帝的好意,你应该乐在其中,不能把它视作悲伤的源头。其实,只要能和罗斯继续当朋友,让他做什么都愿意。菲利普最不愿和罗斯拌嘴,看到他受了伤害,自己心里也会跟着作痛。每次到了气头上菲利普都会失去理智,好像那一会儿自己的思想被魔鬼牢牢地控制住,伤人的话总是不受理智地脱口而出。他明明想和罗斯握手言和啊!但是想要报复的欲望太过强烈,这些日子他忍受的痛苦和屈辱都要加倍奉还给罗斯。这样做看似是白尊心使然,实则是愚套透顶的表现。他心里清楚罗斯根本不会把今天的手吵当回事,唯一在乎、痛苦的人,只有他自己。迫切想要提升自己,感觉自己就像井底之蛙一样无知又渺小。戏剧就是真实的生活。这种生活古怪、阴暗,充满痛苦,男男女女向冷眼旁观的观众展示内心的邪恶,漂亮的脸蛋下隐藏着堕落腐朽的灵魂,有德之人用道德的面具来隐藏自己的罪恶,外强中干之人惶惶不可终日,诚实之人腐败,贞洁之人淫荡。开始真正的生活,我想去经历,我已经受够了为生活做准备,我想现在就开始生活。在人生的旅途上,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荒芜险峻的漫漫荒野,才能终于学会接受现实。青春无限好只是一个幻觉,是青春不再之人的幻觉;年轻人只觉得痛苦,因为他们的头脑中满是被人灌输的不切实际的理想,每次都在和现实的碰撞中遍体鳞伤。他的危险之处在于,他已经自欺欺人到了诚心诚意的地步。他真心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情愫,把优柔寡断当作艺术气质,把游手好闲视为超然物外。他一心提升自己的思想,却只是变得更加庸俗。万事万物在他眼中都比实际略大,轮廓模糊不清,隔着一层感伤的金色迷雾。他撒谎时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如果有人点破,他就说谎言是美丽的。他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伯母的身子单薄如蝉翼,搂着他脖子的两条胳膊仿佛一折就断,就像鸡骨头一样脆弱;那张暗淡无光的脸上,布满了多少皱纹啊;一头灰白的卷发还是梳成年轻时的样式,看上去怪异又悲凉;那瘦小干瘪的身体就像秋天的一片枯叶,仿佛第一阵寒风就能把她卷走。菲利普意识到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这两个安静卑微的老人已经是过去式了,他们能做的只是耐心地、傻傻地等待死亡。不要离开我。你不知道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我的生活太痛苦了,是你让我觉得这么幸福。好好珍惜这些时刻吧,永生的神灵已将世间最好的礼物赐予了你,而在你临终之际,这将是一份甜蜜又哀伤的回忆。这种不顾一切的热恋将永不再来。这世间只有两样东西让人生值得一过,那就是爱与艺术。他一根筋地认为,任何事只要开了头就要一条路走到黑。正如所有性格软弱的人一样,他偏执地觉得,一旦做了决定就不能更改。他决定在这段宝贵的时光里享受尽可能多的乐趣,至于谈情说爱,他在乎的不是关系长久而是体验丰富。如果我的行为是无法避免的,又有什么后悔不后悔的呢?社会用荣誉、财富和他人的认可来引诱我效忠于它,但我并不在乎他人的看法,荣誉对我来说就是狗屁,没钱我也照样活得很好。随着年纪渐长,你会发现,要能勉强栖身于世,第一要务就是认清人性必然是自私的。你要求别人无私奉献,要求他们牺牲自己的愿望来满足你的愿望,这是荒渗透顶的想法。别人为什么要来满足你?世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等你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一点的时候,你对别人的索求就会变少,你也不会对他们感到失望,你就会用更加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人终其一生都是为了一个目标,那就是享受快乐。只见世人追逐快乐,却不见他们追求幸福。无论践行哪一种美德,背后的动机都是享受快乐。人类的行为都是出于利己的目的,如果这为正好也利他,我们就认为这些行为是高尚;如果施舍财物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乐善好施;如果帮助别人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心地善良;如果奉献社会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心系社会。但是你施舍乞丐两便士,跟我添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一样,都是在追求自己的快乐。我没你这么伪君子,我不会为追求自己的快乐而扬扬自得,也不会要求你对我大加赞赏。他突然很焦虑,一阵恐惧感向他袭来一一也许爱情永远都不会降临在他身上了。他多么渴望被强烈的激情俘获,他多么渴望有一个人让他神魂颠倒,让他在巨大的狂喜中感到虚弱无力,不在乎自己身在何方。不在她身边的时候,他觉得她美丽动人,脑海中全是她顾盼生姿的双眸和奶油色苍白的面孔;可是在她身边的时候,他只看得见她的平胸、轻微蛀蚀的牙齿,还有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鸡眼。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他一辈子都只能这样远远地爱着一个人吗?他那畸形的视角把一切丑陋都扭曲放大,难道他要一辈子都无法享受触手可及的浪漫吗?既然生命只有一次,那就要尽量过得成功。但他觉得成功并不是挣很多钱,也不是扬名立万,到底是什么他还不太清楚,也许是拥有丰富多彩的经历,发挥出自己最大的能力吧。钱就像人的第六感,没了它,别想把其他五感发挥到极致。如果没有足够的收入,人生一半的可能性都会被堵死。做任何事情都担心自己得不偿失,绝不会为了一先令付出两先令的成本。有些人说贫穷是对艺术家最好的鞭策,那是因为他们从来没体会过贫穷的切肤之痛。他们不知道贫穷会让一个大变得多么刻薄,它会让你遭受无尽的羞辱,它会斩断你的翅膀,它会像癌症一样吞噬你的灵魂。一个艺术家想要的并不是家财万费,他不过是想有足够的钱财来维特自己的尊严,能够心无旁骛地工作,能够慷慨,坦诚,不伸手求人。等到为时已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平庸,那就太残酷了,还容易变成暴脾气。在一群陌生人中间,他努力长成了现在的样子,但很少有人宽容、耐心地对待他。他的自控力是他引以为傲的东西,殊不知这是被同伴的讥笑和嘲讽逼出来的,结果他们又反过来说他冷酷无情。他已经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多数情况下都能保持波澜不惊的样子,以至于现在已经不知道怎么表露自己的情感了。别人说他性格冷漠,只有他知道他其实是自己情感的奴隶:一个不经意的善举就能让他感动不己,有时候他甚怕是人听出来他的声音颤抖。" 我穷尽一生,只为寻找你。""你終于来了。" 他曾经想过爱情的到来必定气势汹汹。一旦坠入情网,整个世界都会春暖花开。他曾经期盼爱情能够带来如痴如醉的幸福,可现在当爱降临,品尝到的却只有灵魂的渴求和痛苦的欲望,这般苦涩是他从不曾想过的。他试图回忆究竟在何时开始有了这样的感觉,可实在记不得。他痴狂地爱着米尔德里德。直到遇见她,才发觉原来之前有过的那些感情都不算爱情。她远远称不上完美,可他爱她的所有瑕疵。尽管自己好像也没有很在意这件事,却像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支配。这股力量控制看他违背自己的意愿,放弃自己的利益。可他偏偏心向自由,讨厌被枷锁束缚。他渴望体验一把这种令人难以抗拒的激情,但却又嘲笑自己,咒骂自己屈服于内心的欲望。事已至此,这段孽缘今晚算是被彻底指断了。他是不会再去找她了,除非真的连一点颜面都不要。现在只一门心思地想眷怎样才能摆脱那种让他疯狂的迷恋,可耻可憎的迷恋。不能再想着她了,过不了多久,痛苦一定会越减越少的。他开始想过去的事,不知艾米丽.威尔金森和范宁・普里斯是否曾经也承受了一样的折磨。他感到一阵悔恨。"我当时不知道爱一个人是这么的苦啊!" 他自言自语道。你真的无法想象,能坐在对面这样看着你,我就已经幸福得要升天了。我大想见到你了。见不到你,我都害了相思病。爱她已经爱到不怕疼痛,愿意把心掏出来,赤裸裸地让她检视,把所有弱点都昂首挺胸地呈现在她面前。她有时候跟个骂街的泼妇一样歇斯底里。"成天和你出去真没劲。老是" 你爱我吗 ""你爱我吗?,听得我耳朵起茧。" 菲利普也知道这样一直问她很烦,只是把持不住自己。"嗯,我是喜欢你的。" 她每次都这样回答。"只是喜欢吗?我已经爱你爱得无法自拔了。"" 我不是那种嘴甜的人。"你知道说句爱我会让我多么高兴吗。"〝我不是一直说嘛,我爱怎样就怎样,要是你不喜欢,那就忍着吧。有时候他又提出这个问题时,她的答案更干脆利索:〝别再问来问去了。"他的脸一下垮了,再也不说话。他恨她。菲利普不甘心就这样向心中的激情投降,这股激情害得他夜不能麻,食不知味。他懂得人生万事终有结束那一天,即便是爱情也没有例外。他眼巴巴地盼着那一天的到来。爱情像生在他心里的省生虫,以其血液为食,可恨而茁壮地生长着,吸食他的精气,让他无所适从,唯有从它身上才能祈求到一丝快乐。只要旁开米尔德里德身边,他就心神不宁,坐立难安。有时他想,也许看看画就能分散注意力,让自己不那么痛苦,但等他真的到了国家美术馆,却根本无心浏览,没有一幅画能让他心里泛起波澜。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再对之前的爱好感兴趣。曾经嗜书如命,现在却也觉得读书毫无意义,只是闲暇时间会到学校的吸烟室翻翻期刊杂志。这样的爱情简直是种折磨,他痛恨让爱欲占了上风,仿佛自己已经成了囚犯,心心会念地渴求着自由。有时早上醒来,心里空荡荡的什么感觉也没有。灵魂不禁欢呼雀跃,庆祝终于得救 —— 看来,爱情已经从身上悄悄溜走了。然而,没过一会儿,随者他醒得越来越透,心里的痛苦也渐渐复苏。他知道自己的份还没完全好。虽然有无数理智而客观的原因表明自己不能和米尔德里德结婚,但他现在正在一一推翻。每一天他都更爱她一点儿,而这种得不到满足的爱情让他怒火中烧,愤愤不安。为了那被称作" 爱情 " 的疯狂情感,对世上多少乐趣置之不理。他受够了,如果这就是爱,那宁可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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