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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大国宪制》作者苏力代表作。

内容简介

《送法下乡》是苏力的代表作,也是当代中国法学界有影响的重要著作,面世十年畅销不衰。

本书按照制度、知识、法律人以及研究方法分为四编。集中论述了中国当代基层司法制度、中国基层法官的技术和知识、有关法官以及乡土社会中的其他法律人和作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目录

  • 版权信息
  • 新版序
  • 世纪末日的交待(自序)
  • 致谢
  • 导论 研究中国基层司法
  • 一、为什么司法?
  • 二、为什么基层?
  • 三、为什么中国?
  • 四、还有学术意义
  • 五、本书结构与安排
  • 第一编 司法制度
  • 第一章 为什么送法下乡?
  • 一、问题和材料
  • 二、为什么送法下乡?
  • 三、权力的运作与空间
  • 四、下乡——局部支配性权力关系的重建
  • 五、村干部——地方性知识的载体
  • 六、知识的另一种可能和村干部的另一角色
  • 七、结语
  • 附录 感受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为什么送法下乡?》的一个注释
  • 第二章 法院的审判与行政管理
  • 一、问题的界定
  • 二、法院的两套制度及其结构
  • 三、司法过程中的行政化审判制度
  • 四、行政化中的集体决策
  • 五、最后的评论
  • 第三章 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
  • 一、问题的界定
  • 二、进路、方法和材料
  • 三、审判委员会的构成和运作
  • 四、法官的看法和理由
  • 五、法官的理由是否可信?
  • 六、另一个视角的考察
  • 七、审判委员会的问题
  • 八、两个例子的简析
  • 九、结语
  • 第二编 司法知识与技术
  • 第四章 初审法院与上诉法院
  • 一、作为地方性知识的司法知识
  • 二、司法知识谱系的勾勒
  • 三、作为初审法院的中国基层法院
  • 四、作为中国的初审法院的基层法院
  • 五、作为开头的结尾
  • 附录 初审法官的重要性
  • 第五章 纠纷解决与规则的治理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两个“案件”
  • 三、关注的差异
  • 四、为什么关注纠纷解决?
  • 五、特殊主义背后的规则
  • 六、现代化与规则
  • 第六章 纠缠于事实与法律之间
  • 一、引子:韦伯与秋菊
  • 二、耕牛的纠纷与法律的纠纷
  • 三、中国司法中的事实争议
  • 四、事实,还是法律
  • 五、事件的社会格式化
  • 六、事件的公文格式化
  • 七、反证?
  • 八、尾声
  • 附录 作为格式化工具和过程的司法
  • 第七章 穿行于制定法与习惯之间
  • 一、从司法透视习惯的意义
  • 二、案情始末和“法律”处置
  • 三、习惯的弥散和广泛认同
  • 四、制定法与习惯的互动
  • 五、余论
  • 第八章 基层法官司法知识的开示
  • 一、司法知识与法官的关系
  • 二、法官知识生产的主要制约和资源
  • 三、在事实争议上……
  • 四、在法律争议上……
  • 五、基层法官知识的实践意义
  • 六、基层法官知识的理论意义
  • 第三编 法官与法律人
  • 第九章 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人
  • 一、乡土社会法律人概述
  • 二、法律工作者
  • 三、法律文书送达人
  • 四、作为律师的法官
  • 第十章 基层法院法官的专业化问题 ——现状、成因与出路
  • 一、“复转军人进法院”
  • 二、基层法院法官的大致状况
  • 三、法学院学生都去哪儿啦?
  • 四、“解放军是个革命大学校”
  • 五、“一盆水洗脸,一桶水也洗脸”
  • 六、“学校[学]的那点东西,我都还给老师了”
  • 七、“化作春泥更护花”——复转军人进法院的再反思
  • 八、“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
  • 附录 美国的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管辖
  • 第十一章 基层法官的司法素质 ——从民事一审判决上诉率透视
  • 一、问题
  • 二、操作定义、假说和可测定假说
  • 三、原始材料的说明和处理
  • 四、研究结果和分析
  • 五、关于司法不公或司法腐败
  • 附录:刑事/经济案件一审判决上诉率简析
  • 第四编 研究方法的反思
  • 第十二章 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 ——社会调查过程的一个反思
  • 一、问题的提起
  • 二、权力关系分析之一
  • 三、权力关系分析之二
  • 四、启示
  • 参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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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4.8
16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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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这本书评了
    4.0
    法律的生命在实践

    无论多少年过去,霍姆斯大法官那句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依然闪耀着迷人的光芒。为什么?因为法律的生命是从实践中生长出的。      基层法官法院,或许难以用长篇大论的论文,以理性的逻辑论证自己行为的合理性。但现实强大的生命力,法律的发展,已经雄辩的证明了其价值。法律只是归纳的结果,而不是创造的产物。任何企图凭空创造法律的行为,必然遭受失败或者变异。正如按照现代工业文明创制的法律,难以实用在农业社会一样。不去遵从当地的 “自然秩序”,使法律发生 “变异”,就不可能让法律发生作用。既不能解决争端,更无法引导其进入现代化进程。    规则的普遍性,在于普遍秩序的认同。没有认同规则就是破坏力量,形成的也只是对规则的普遍抛弃乃至反叛。实践中的规则,才是真正的规则。作为普遍规则的法律,生命在实践。脱离实践,便无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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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这本书评了
      4.0
      基层描述实实在在

      引用原文 “本书是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农村基层司法及其运作》研究项目的成果。“由于任何文本 —— 包括文学文本 —— 的意义从来是社会需求构成的,对一个希望以学术研究来参与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人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失败,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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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这本书评了
        5.0

        多年以前的学生时代就就听老师推荐过该书,但是当时疏于学业未能品读,多年以后,当自己参加工作,与乡土社会打交道时,才想起品读此书,甚是惭愧。阅读之后感觉是打开了一扇窗,让我看到了许多不一样的风景,虽然书中的许多内容已经过去多年,但是身处乡土社会的我仍然能找到很多共鸣。这本书值得读,而且值得多读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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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